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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崇義 監察委員

蔡崇義
蔡崇義 監察委員
屆次:第6屆
任期:109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案名
115/07/22115社正0013蔡崇義委員、王幼玲委員提:雲林縣環境保護局自111年至112年起查獲並列管9處遭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場址,其中5處迄未妥善完成清除、處理(包括2處有害事業廢棄物棄置場址),未積極要求污染行為人清理,仍以「行為人服監中,將追蹤辦理」為由,飾詞卸責,顯輕忽污染擴大風險,又未依「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追蹤列管及解除列管原則」規定,將相關案件登錄於「廢棄物棄置案件管理系統(WDMS)」中列管,遲至115年6月12日補登錄。另該局誤認司法機關偵辦即為不得辦理非法棄置場址清理作業,未積極與檢察機關溝通確認、未確實掌握本案偵查程序中有關廢棄物證據保全及其範圍,容任本案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場址之清理期程不明,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5/07/16115教正0014范巽綠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國立臺灣大學為我國最高學府,又為溫州街宿舍的管理者,卻未能考量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之歷史脈絡及群落風貌特色,竟積極配合民間都市更新規劃,無視文化資產保存之歷史價值,任由都市更新單元劃設而恣意切割,且歷次文資審議會該校不僅未能對建築群落價值據以力爭,反而期待解除列冊、不保留,致使溫州街52巷1、3、5、7單號及2、4、6、8雙號先後解除列冊、失去文化資產身分,該校對文化資產認知明顯不足。且該校不僅未正視臺灣史研究先驅曹永和院士、及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政策奠定者陳奇祿院士之人文價值,更在文化資產審議確定無文化資產身分後,只要宿舍無配住戶即予火速拆除,甚至溫州街52巷8號尚有遺眷續住,仍於113年9月18日拆除雙併之溫州街52巷6號半棟建物,致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走向凋敝,核有重大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5教正14)...詳全文
115/07/08115財正0009王麗珍委員、蔡崇義委員、張菊芳委員提: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下稱中油煉製事業部)辦理冰水機案等採購案件,涉有嚴重系統性結構問題,導致該事業部前執行長得以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撤換持不同意見之承辦主管,全然配合廠商報價,預算大幅虛增,更有標案正式公告招標前,即私自將辦理進度(或標案資訊)告知特定廠商,讓其得於提前備標;違法偏袒屬意廠商,而執意勸退其他有投標意願廠商。又未報請主管機關釋疑,即自行放寬投標廠商行業限制,未覈實審查其資格,容任不具專業登記廠商跨業投標。該事業部辦理標案,片面要求廠商配合增設工程項目設施,未依規定辦理契約變更,導致標案淪為該事業部主管索賄標的;又所屬人員藉洩露應秘密標案文件,收受廠商不正利益。且該事業部發放貴賓證予不適格工程標案掮客,任其憑藉該事業部主管分身權勢,自由進出辦公室探知標案資訊,並要脅該事業部人員。另於重大弊案發生後,中油公司未確依規定重辦涉案人等考績,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5/06/17115社正0009蔡崇義委員、王幼玲委員提︰屏東縣政府對鍇O企業有限公司長時間、持續性堆置回填廢棄物之違法行為消極以對,不僅未本於法定職務義務採取有效的「強制」手段即時阻斷違法,反而盲目豁免該公司提報廢棄物處置計畫書之法定責任,加上長期無視該公司欠缺實質再利用能力之事實,任令其「假再利用、行真棄置」之營運模式長期存在,致其變本加厲造成負面外部性成本及損害不斷外溢惡 化,明顯構成裁量怠惰與廢弛職務之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5/06/16115內正0010王麗珍委員、蔡崇義委員提,高雄市政府放任該市永安區文興段1007地號農牧用地上重大惡性違章建築與違章工廠存續至今長達10年,不僅導致國土秩序及工廠管理流於形式,更造成「農地水泥化」之不可逆破壞,怠失之咎甚明,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5/06/11115教正0011范巽綠委員、蔡崇義委員、趙永清委員提:國立歷史博物館辦理「興建史博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用地申請撥用作業,未確實調查國有不動產使用狀況,落實檢查撥用不動產計畫書等文件之完整性及正確性,遭財政部國有財產署5次退件修正。另於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低估經費,導致併入行政院核定之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報核過程中,因營建物價指數波動及典藏庫房構造型式反覆作業影響,致期間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要求終止契約,衍生新臺幣735萬餘元之不經濟支出,延宕計畫執行期程;另查庫房工程用地獨立並非在大南海文化園區內且相對單純,該館向文化部、行政院報核辦理過程冗長,未與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積極溝通協調單獨立案及SRC結構對庫房之重要性,核其辦理過程,共歷經8任館長(含代理)、5任部長,從行政院106年8月14日核定,至預定完工期限116年11月12日,耗時近10年3個月,效能低落,文化部位居關鍵性主導地位,監督管理不周,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5/06/03115財正0006葉宜津委員、蔡崇義委員、賴振昌委員提: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長達70年養豬歷史,為我國養豬大戶,卻未正式編列畜殖場清除污泥預算科目供所屬申請,肇致場內未經污水處理之豬糞尿廢水事業廢棄物,由場方自尋廠商處理,事後以多件材料小額採購、化整為零方式核銷,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另岸內畜殖場遭搜索出4隻斃死豬,任野狗啃食僅剩白骨而堆置於場內,場方使用鏟斗車移動斃死豬未核實清點數量,斃死豬流向何方亦無人深究,政府所定化製程序形同虛設,豬隻數量管理極不嚴謹等情,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5/05/19115內正0009施錦芳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大雅區○○段1685地號集合住宅建築許可,未經毗鄰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逕於他人土地指定建築線供通行使用,復未整體檢視建築基地與聯外道路通行條件,僅以基地內私設通路即認定符合通行需求,遽予核發高層集合住宅建築許可,造成基地內外通行系統無法銜接一致,影響出入安全及消防救災,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5/05/12115交正0003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南投縣清境地區乃我國熱門觀光景點,然該地區民宿多數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地區」,在強降雨或地震威脅下,存在安全風險,爰南投縣政府依「加強山坡地住宅安全維護執行要點」,辦理「清境地區旅宿業建築物周邊安全檢查作業」,並依評分標準劃分A(有立即危險者)、B級(現況有局部缺失)、C級(現況無顯著缺失)等3級。惟查,該府歷年來不僅在旅宿業列管家數與安全檢查家數間存在落差,且111年以後查勘發現未登記者,以及陸續核准登記者,多未納入安全檢查作業,明顯輕忽清境地區旅宿安全。又,本院基於維護公共安全及消費者知情權,多年來曾多次函請該府主動公開該安全檢查作業分級成果,惟該府至今僅提供予各旅宿建築物所有權人,未曾主動公開,致消費者毫不知情,以上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5/04/21115內正0006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鴻義章委員提,桃園市政府未建立警環跨機關聯合防弊機制,疏於督導整合;所屬警察局忽視風紀預警,資安稽核與績效審核形同虛設,致多名員警長期收賄包庇、濫查個資洩密及偽造文書詐財;所屬環境保護局廉政控管顯有不足,且行政調查草率敷衍,致生稽查員公然索賄,離職後更違反旋轉門條款轉任業者顧問。桃園市政府暨所屬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內控機制功能不彰,執法防線遭不法土方業者擊破,導致基層人員集體貪瀆造假,嚴重敗壞官箴與政府公信力,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5/04/14115交正0002蔡崇義委員、王幼玲委員、葉宜津委員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前分局長賴榮俊長期收受廠商賄賂高達823萬元,洩漏採購機密並護航廠商圍標,且高公局長期以「工程契約包裹勞務需求」,使廠商派駐人員得以進駐機關,甚至淪為賴員處理鉅額不法賄款之工具,內部監督機制形同虛設;又採購底價核定權力過度集中於首長一人,缺乏客觀審議與覆核機制,致賴員得以肆意洩漏及墊高底價圖利特定廠商;另高公局面對賴員涉犯貪瀆重罪,不僅輕縱僅記一大過,復消極不行使先行停職權限,反率准其復職並派任簡任要職,嚴重打擊士氣並損害政府廉潔信譽,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5/04/08115財正0005施錦芳委員、林盛豐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出租案件時,未具體審查申請人是否為真正且持續之實際使用者,縱屬82年7月21日以後始繼受取得地上物者,仍容許換約續租,並據以申請讓售,形同得透過交易取得承租及承購資格,規避公開程序,衍生承租權商品化及「先占、再租、後買」等不合理現象,影響國有財產處分之正當性與公平性,核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5/03/04115財正0002葉宜津委員、蔡崇義委員、賴振昌委員提:臺中市政府坐視非洲豬瘟案例場斃死豬數量已遠超過化製量警示標準,貽誤防疫先機;長期怠於落實畜牧場生物安全及防疫輔導,又於國軍協助清消之關鍵時刻,擅赴案例場擾動;疫情調查資料反覆不一甚至錯誤;未依規定稽查廚餘高溫蒸煮情形,致生防疫禍端;以露天挖坑方式堆置廚餘,臭味四逸、民怨迭起。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緊急防疫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下同)21億餘元,重創我國養豬產業及內需市場,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5/02/04115財正0001浦忠成委員、蔡崇義委員提:109年至111年間彰化縣永靖鄉公所辦理光電標租案,時任鄉長竟與光電開發商(即中間人)共謀,向光電廠商收取賄款,作為得標標租案之對價,該公所時任主任秘書依鄉長違法指示接洽開發商,並由開發商提供招標文件及租賃契約等重要資料,作為該公所承辦人員辦理標租案參據使用,並將回饋項目等決標資訊外洩給開發商,再由其轉知投標廠商,使鄉長屬意之廠商順利得標,再藉由開發商收受賄款,嚴重影響政府標租公平性,傷害政府信譽,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5/01/20115內正0001浦忠成委員、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提,林明佐(現改名為林康承)於110年8月24日起至113年5月間,先後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之期間,長期與博弈集團人士交往關係密切且複雜,未保持公務應有分際,並接受其餽贈不正當財物及利益,致林員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然刑事局及臺中市警局對於林員任職期間遭博弈集團人士滲透利用、蒐集偵查情資等違失情狀竟渾然未察,足見內部督察及政風系統嚴重失靈,重創警察人員形象,斲傷民眾對司法警察之信賴;另,林員因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包庇犯罪組織、包庇賭博、洩密、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明確,於113年8月23日遭檢察官起訴,詎警政署、刑事局及臺中市警局竟未依權責落實內部行政調查,洵有明顯失當。經核前開機關未盡督導之責,確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5/01/20115內正0003蔡崇義委員、王美玉委員、鴻義章委員提,澎湖縣望安鄉公所於辦理國防部空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計畫」時,假借辦理村民座談會等公益活動名義,要求商家配合,詐取財物及購辦公用物品浮報價額數量,將款項不當用於贊助廟會活動、支應鄉長個人開銷及清償私人債務,甚或以寄款方式供鄉長日後花用,顯見望安鄉公所對於經費核銷管控機制已完全失靈,恣意妄為,漠視法紀,嚴重斲傷機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詳全文
114/12/10114司正0006蔡崇義委員、浦忠成委員提:臺東戒治所內部管理失當,劉○○於任職該所所長期間,收受收容人親友餽贈,而未依規定退還及登錄,並圖本身及他人之利益,違反廉政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約僱管理員林○○多次不當協助收容人夾帶違禁物品,涉觸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本案經檢察官偵辦並經媒體披露,戕害矯正人員形象,嚴重損傷矯正機關之信譽,核有重大違失;另該所對於人員及物品進出之管制未盡周延,亦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4/11/19114社正0012浦忠成委員、蔡崇義委員提:鄭舒倫於擔任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期間,利用職權將特定業者違規廣告案件,分案由其承辦,擅自決行與發文,並以未合法送達及未錄案列管等方式隱匿行政裁處書,且以視同已裁處在案或逕予結案等方式,使廠商規避裁罰,顯見新竹市衛生局管理鬆散,相關內控機制形同虛設,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4/09/16114內正0020蔡崇義委員、葉宜津委員、王麗珍委員提,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峨眉鄉公所分別辦理「新竹縣竹東鎮LED節能路燈汰換計畫及後續擴充案」、「新竹縣峨眉鄉水銀路燈(鈉光燈)汰換計畫」等採購案件,未核實編列相關預算價格,致其利潤遠高於一般工程採購編列之利潤,且未依政府採購法第59條規定就該採購案件相關廠商,將2倍不正利益自契約價款中扣除或通知廠商限期給付,且怠未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將其列為不良廠商並刊登政府公報;另峨眉鄉公所未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規定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以審認廠商是否有同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所列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情形,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4/09/11114教正0018蔡崇義委員、賴鼎銘委員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體育及運動科學系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下稱本計畫),經參與本計畫實驗之該校女子足球隊(下稱女足隊)隊員(下稱女足隊員)控訴,有遭以扣畢業學分為威脅,強迫參與研究及長期抽血、事後補簽知情同意書、抽血人員不具醫事人員資格、受試費被要求繳回作隊費等爭議情事。臺師大與所屬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下稱臺師大審查會)負責查核、監督及管理該校研究計畫,而教育部負責管轄大學研究機構之人體研究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竟至立法委員質詢國科會及偕同受害學生召開記者會揭露後,始查核發現上開違法情事,再者,教育部事後督請臺師大清查研究團隊過往所辦理之研究計畫,竟發現9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以及高達新臺幣(下同)138萬餘元受試費繳回球隊等違失,益徵該部審查監管功能不彰,核有怠失。另臺師大對於本件爭議事項處置不當,造成訾議不斷,嚴重斲傷學校形象,復該校及審查會對於利益衝突迴避、抽血採集實驗等重大事項之審查流於形式,未能確保本計畫執行符合倫理規範,對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嚴重不足;加之,對於經費支用控管寬鬆,內控機制存在嚴重漏洞。以上各節,均核有嚴重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4教正18)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