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林志成假借其權力,同意該鄉公所行政室代理主任黃素慧將公務門號及手機提供黃員不知情之家人聯繫私人事務使用,監察院今(5)日以12票全數審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李月德、江明蒼提案,彈劾林志成,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林志成因鄉長職務,獲配發登 ...更多
審計部於「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審核意見-「農業委員會推動農田水利會(將來)改制為公務機關,將灌區外農地納入農田水利建設,以提升灌溉水權及確保糧食安全,改制後水利建設範圍較改制前遼闊,且部分農田水利會無償照舊使用他人土地面積龐巨、土地遭占用或員工退撫制度未盡周全,亟待『預為』籌謀因應 ...更多
監察院對公務人員提出彈劾案舉案,或對行政機關提出糾正案,均係以公務人員或行政機關之工作及設施有違法失職情事為前提。
依監察法施行細則暨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之規定,應詳述事實並列舉證據逕向監察院或監察委員舉發。
本院透過監察權的行使,對行政機關違失或不當之工作及設施,予以糾正或督促其檢討改善,向為監察權重點工作之一。
依監察法第3條規定,監察委員得分區巡迴監察。中央機關由各委員會辦理,巡察對象為與其業務有關之中央機關。
依憲法及監察法之規定,監察院於調查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之工作及設施後,經各有關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102至107年監察院成立糾正案計688案,其中糾正機關數達1,197個(一個糾正案糾正一個以上的機關),平均每年成立糾正案約115案,糾正機關數 ...
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監察法之規定,監察院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彈劾案。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2人以上之提議,並經提案委員以外之監察委員9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成立後,向懲戒機關提出。 102至107年監察院成立彈劾案計150案,彈劾人數計231人,其中以105年成立彈劾案計59案,彈 ...
102至107年監察院彈劾人數計231人,就被彈劾人官等分布情形觀之,以簡任83人(占35.9%)為最多,其次是薦任34人(占14.7%),選任33人(占14.3%)居第三,第四是法官及檢察官27人(占11.7%);另軍職人員計28人(共占12.1%),以校官19人(占8.2%)居多。
102至107年監察院共成立彈劾案150案,其中以「違反經營商業規定」63案 (占42.0%)排名第一,其次是「貪瀆」25案(占16.7%),「廢弛職務」19案(占12.7%)及「違反政府風紀」15案(占10.0%)分居第三、四。
監察院執行財產申報受理、審核、查處及公開等業務,以端正政風,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作為,並積極推動廉政業務E化作業,加速行政效能。 107年公職人員定期財產申報共6,656件,其中網路申報比率由103年之47.8%提升至107年之78.6%,另財產介接授權比率由103年之1.9%升至107年之67.3% ...
監察院為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政治獻金法揭櫫之廉潔公正、公開透明理念深植民心,確保公職人員清廉作為,爰辦理陽光法令宣導,以強化法治觀念。 監察院107年辦理(含受邀)174場次陽光法令宣導,包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53場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76場次及政治獻金法45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