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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受理中心於第七屆監察委員到任前受理陳情公告

由於立法院迄未行使本院七屆監察委員之人事同意權,導致本院在第六屆委員任期屆滿(115.7.31),第七屆監察委員尚未到任。為確保您的權益,本中心特公告如下:

  1. 陳情受理:照常進行正常收件。舉凡到院臨櫃、郵寄、網路陳情,將維持正常收件與登記,惟無法辦理監察委員接見事宜。
  2. 案件處理:就您的陳情,本院監察業務處將先行研析案情,俟第7屆院長、副院長暨監察委員就職後,再簽報監察委員處理。
  3. 陳情人自行審酌事項:權限份際之憲政法理下,監察權與司法權、行政權有其職權份際,本院非司法權之第四審,更不得干預行政權依法行政事項,由於本院第七屆監察委員就職日取決於立法院人事同意權行使之期程及結果,宜請您注意自身權利(益),如有涉及司法權之裁判或行政權之行政處分事項,建請注意期程並先行窮盡所教示之法定救濟途徑,以免自誤權利(益)。
  4. 諮詢專線: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院服務專線(02-2341-3183#662),將由專人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