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成立彈劾案27案,彈劾39人,其中選任人員2人、政務人員1人、簡任人員14人、薦任人員5人、法官1人、檢察官3人、將官4人、校官7人、尉官2人。 觀察其違法失職態樣,以貪瀆10案(占37.0%)最多,其次為性侵或性騷擾9案(占33.3%)。 就近5年分布觀之,除109年以違反政府風紀占42.5%居首外,餘各年均以貪瀆占比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