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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42江綺雯委員、瓦歷斯.貝林委員、田秋堇委員提:按WHO對安寧療護的定義,係指對有嚴重健康上痛苦的重度病人,提供積極、整體性之照護,並未限制疾病種類及病程。次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3條之規定,安寧療護之服務對象為末期病人,亦未限制疾病種類。然健保署制定之健保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透過給付機制,將安寧療護之服務對象限制於癌症、運動神經元及8大非癌症之末期病人;又病主法已經實施,但對安寧療護之收案條件卻未修訂,致病主法第14條第1項第2至5款之疾病族群仍收案困難,即使符合臨床條件時仍無法接受安寧療護,形成有意願者獲得服務之障礙,侵害病人善終權益,核有違失;另國內8大非癌症病人仍未普及利用安寧療護服務,衛福部應予檢討改進;衛福部掌理醫事品質,然現行委託醫策會辦理之新制醫院評鑑,適用條文僅針對有無提供生命末期醫療抉擇資訊、硬體設備、教育訓練及人力配置設定等基本結構面進行規範,雖醫院需耗費時間整理並準備相關文書接受評鑑,但多數評鑑委員不具備安寧療護專業,且依如此評鑑標準所列評量方法及參考之佐證資料進行評鑑,勢將難以正確評價醫院安寧療護品質真貌,無法確實發現醫院應予改善問題,達成促進醫院持續提升安寧療護品質之目的,核有疏失;衛福部為擴大我國安寧療護涵蓋範圍,已辦理乙類社區安寧,醫事人員接受21小時之專業訓練及實習時數,即可實施社區安寧療護,然安寧療護具高度專業,其品質決定於醫護人員的「人力」及「能力」,在欠缺專業之情形下,取得安寧療護資格之醫事人員未必有能力照顧病情嚴重且複雜的末期病人,故國內目前已取得乙類安寧療護醫事人員資格,但未實際執行業務高達52.2%及71.4%,有心從事社區安寧療護之醫事人員深感挫折,甚至放棄參與社區安寧療護之志向,長遠而言將斲傷我國社區安寧療護品質之發展,顯有未洽,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上網.docx 糾正案上網.pdf 連結
108/11/19108內正0039劉德勳委員提,新北市政府於103年4月29日訂定發布「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同年5月1日施行,未依法務部98年法律字第0980700587號函示,預留法規施行之緩衝期或訂定過渡條款;發布「變更新莊(頭前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事業及財務計畫)」書,亦未依內政部102年內授營都字第1020807705號及103年內授營都字第1030808153號函示,就涉及地主特殊性實質權益改變之予以通知,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新莊頭前地區開放空間獎勵案(外網).doc 糾正案新莊頭前地區開放空間獎勵案(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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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37張武修委員提,苗栗縣政府辦理後龍鎮衛生所大樓興建工程,逕由未具工程背景之衛生局直接辦理工程採購標案,衍生施工廠商未按圖施工、擅自減少工料及工序、設計監造單位審查及監造不實等缺失,造成大樓99年7月完工驗收後每逢下雨即多處滲水,104年8月因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屋頂破洞、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而無法使用。且該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於98年6月1日辦理查核之缺失,遲至99年3月23日始改善完成,歷經9個月22天,已超過工期200日曆天,期間除函催未有複查等積極作為等,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後龍鎮衛生所大樓工程案糾正文(對內外公布).docx 後龍鎮衛生所大樓工程案糾正文(對內外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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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35王幼玲委員、楊芳婉委員提,衛福部對於有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42條需求服務之身心障礙者,未將相關基本資料橫向介接連結提供各地方政府掌握,並督促各地方政府之社政、衛政、教育等單位提供之需求服務應到位;復未有身心障礙者專屬教材、教具或課程等相關設計;又疏於監督部分地方政府落實該辦法第42條各款應提供身心障礙者實踐親職、婚前、婚姻、生育、育兒等不同權利之服務,無法提供身心障礙者連貫性之支持服務,相關支持系統失靈,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男童-對內外公布).docx 糾正案文(男童-對內外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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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36劉德勳委員提,內政部未善盡商業團體法主管機關職責,查明中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是否違反商業團體法第14條及第44條等規定情事,導致中華民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屆理事長之當選爭議,遲未釐清;嗣復未能確實督導該公會依法辦理第二屆理、監事遞補及監事補選事宜,甚至發生對業管法規嚴重誤用情事,違失情節明確,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詳全文108內正36上網建築師公會10811217修 糾正案文.docx 108內正36上網建築師公會10811217修 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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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財正0027仉桂美委員、李月德委員提: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事業,其所屬人員相關作為理應悉依規定辦理,並為行業之表率,始符合社會之期待;詎竟發生所屬人員多次違規查詢非其本人之帳戶,或非依業務所需之查詢情事,其中更包括非基於業務需要查詢臺灣銀行財務部帳戶高達59次及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帳戶高達33次等重大違規情事,而該公司長期以來竟一無所悉,內部控制明顯失靈,經核有重大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詳全文臺銀提列備抵呆帳案糾正案文-外網公布版.docx 臺銀提列備抵呆帳案糾正案文-外網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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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41仉桂美委員、劉德勳委員提,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各區選務作業中心於107年11月24日辦理臺北市長選舉開票作業時,速報表有疑問經確認補正登錄票數耗時最長與最短者相差竟高達40倍,違反電腦計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又該會部分區選務作業中心對於無需確認之票所,登錄票數耗時最長與最短者相差竟多達51倍,違反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核對無誤後輸入電腦」之規定;另該會辦理該次選舉過程,發生多項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認定之重大選務瑕疵。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未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即於其訂頒之107年工作人員手冊逕將原有「投票完畢,經清點結果,領票人數○○人」之文字刪除,亦核有違失案。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11.20糾正案文(公布版)1081210.docx 108.11.20糾正案文(公布版)1081210.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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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財正0028瓦歷斯・貝林委員、陳師孟委員提:經濟部暨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智慧型電表基礎建設」,除高壓智慧型電表讀表系統延宕1年半完成外,低壓部分,以目標100萬戶為例,原規劃於民國(下同)104年完成建置,實際迄107年僅完成23萬戶電表安裝(不含系統),進度大幅落後;99年至101年間驗收合格之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高壓智慧型電表,105年1月起「不良回饋系統」陸續反映其讀表器介面單元(MIU)故障,惟台電公司明知契約規定全數換貨期限為驗收合格日起5年內,倘超過門檻(5%或1%)廠商應全數換貨,卻拖延迄106年7月26日始確認各契約之故障率,並函請廠商依約辦理「全數換貨」(3採購契約故障率超標,共10,850具);依據經濟部能源局98年至99年之「通訊技術測試」,於100年至101年布建低壓智慧電表1萬戶時,未考量既有電表裝設位置多位於通訊死角及頻段限制等因素,於101年率爾斥資2.4億元進行1萬戶之前期布建,無法為後續大量布建所用,致106年另啟爐灶等情,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智慧電表AMI糾正案文-決議版.docx 智慧電表AMI糾正案文-決議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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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4108教正0017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提:有關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彰化預鑄工廠內727-92、727-94地號上之建築物,經彰化縣文化局於106年6月30日以「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作成『列冊追蹤』之決議,惟該府於107年3月28日才提文化資產審議會進行審議,有違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第2項主管機關應於6個月內辦理審議之規定。本案彰化縣文化局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將本案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公布於文化局網站上,亦未依同法第15條第5項規定訂定列冊追蹤計畫,並定期訪視,均有怠失。又彰化縣警察局雖有例行巡邏但卻未察覺廠區列冊追蹤建物遭大規模拆除,而於108年4月3日始發現遭所有權人無拆除執照擅自拆除建物,雖同日緊急列暫定古蹟及該府建設局於108年5月13日以擅自拆除裁罰所有權人3萬元,實難以彌補政府所失之形象與威信,相關單位橫向聯繫嚴重不足相互推託,均有嚴重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8教正0017)...詳全文榮工廠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榮工廠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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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3108司正0005林雅鋒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本院早於民國(下同)85年,鑑於得執刀解剖之公職法醫師僅20人,缺額過高,因而衍生諸多問題,提案糾正法務部。但該部漠視解剖人力不足及人才斷層之問題,亦未設法改善解剖率低落的情形,迄今全國專職之解剖法醫僅餘3名,影響鑑驗品質,不利於司法人權之伸張;又法醫師法雖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醫院應設置法醫部門,然因檢察機關委託醫院解剖之費用過低,每件僅3千元,教學醫院如發展法醫部門,將面臨嚴重的財務虧損,致法醫師法第44條淪為具文,法務部核有違失,爰予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法醫糾正案文(上網).docx 法醫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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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06108財正0026田秋堇委員、趙永清委員、林盛豐委員提:國內學術界於90年代已發現臺灣北部區域為拉張構造環境,正斷層即為活動斷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核四廠址地質調查過程,卻長期忽略該等陸域斷層以及向海域延伸的可能性,致未能及時發現並評估海域斷層對核能電廠的影響;福島核災後,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於102年及103年所完成相關地質調查,既引用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98年報告的附圖,並於報告中載明核四廠外海存在一條長約90公里的活動正斷層,猶仍未全面進行深入調查及討論,攸關核四廠安全甚鉅,確有違失。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於核四廠申請建廠前發現之不連續剪裂或擾動帶,及建廠期間發現之剪裂密集帶等本質上為斷層之地質弱帶,不僅未進一步深入探查,反而於報告中將這些斷層以「低速帶」、「S構造」等名詞模糊稱之,且於地基開挖時未特別注意地質情形,逕以混凝土回填,顯有混淆視聽及規避審查之嫌,亦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核四地質糾正案文-決議公布版.docx 核四地質糾正案文-決議公布版.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10/15108內正0030蔡崇義委員提,內政部營建署正工程司兼組長李O芳於擔任前署長葉世文署長室主任期間,以不實收據詐得特別費之違法事證明確,惟該署以李員係迫於長官威勢不得已而為,並無中飽私囊,且檢察官對其為緩起訴處分,及其違失行為已逾公務人員懲處權時效等為由,僅予李員口頭告誡並讓其仍任主管職務,不但無法收懲儆之效,亦使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形同具文,確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李案-公布版.doc 糾正案文李案-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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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15108內正0033王幼玲委員、田秋堇委員、高涌誠委員提,衛生福利部於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自103年6月4日公布施行多年後,疏於跨部會研商、整合兒童保護之相關立法政策,且未確實檢討執法情形,釐訂執法標準,致爭議頻仍,又對於托嬰中心不適任人員的監督列管,長期空有規定卻無推動執行之配套措施而久未落實;教育部對其主管之幼兒園,未能依限完成教保服務人員消極資格立法規劃事宜,致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不適任人員未能同步立法管制,存在3年時間落差,就建構周全的兒童保護網而言,無異形成漏洞。兩部會的督管作為消極,致使原負有保護、教育義務的托嬰中心與幼兒園竟虐童事件頻傳,且不適任人員仍得以在托嬰中心及幼兒園間流竄,民眾失去信任而人心惶惶,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虐童案(外網).doc 糾正案虐童案(外網).pdf 連結
108/10/15108內正0031林雅鋒委員、蔡崇義委員提,民國108年1月9日新北市永和區淯薪托嬰中心發生3名托育人員對嬰幼兒施暴案件,新北市政府早於107年12月21日即知該托嬰中心遭檢舉有「保母流動率高、品質不穩」、「標榜視訊監控卻常常無法連線」等情,即為警訊,該府於107年12月25日查察時知悉該托嬰中心之推托態度,卻未將該托嬰中心列為積極監督檢查之對象,致未能及早發現本案,並阻止不當事件繼續發生,且於108年1月9日知悉本案後卻未進一步查察該托嬰中心有無相關人員未盡法定通報之責,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新北淯薪托嬰中心案(個資遮隱版).doc 糾正案文新北淯薪托嬰中心案(個資遮隱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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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15108內正0032高鳳仙委員提,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處理107年10月15日之家暴案件,未依法製作家庭暴力案件現場報告表、未登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及未製作筆錄,亦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通報社政機關,且無報案紀錄,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詳全文榔頭案糾正(內外網).docx 榔頭案糾正(內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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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09108司正0004王幼玲委員、楊芳婉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戒護勤務不周,相關管理人員對吳姓收容人管教手段不合目的性及比例原則;另該監獄相關戒護、監視管理人員對吳員戒護管理、監視不當,有違監獄行刑法及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等相關勤務規範,肇致吳員在獨居房內利用被單撕製成布條,於床上緊繫於頸部自殺身亡,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綠島監獄吳豐亦自戕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綠島監獄吳豐亦自戕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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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08108交正0003張武修委員、王幼玲委員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各項工程及勞務採購執行過程中,未確實執行三級品管、未落實現場工地督導責任、與未善盡各項防護措施與危險告知標示,以及違反共同投標辦法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等,4起工安意外共造成7死1傷事件,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外).docx 糾正案文(外).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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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03108內正0029蔡培村委員、楊美鈴委員提,系爭土地自民國68年間被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已長達40年,迄未徵收開闢。系爭土地使用權能大幅限縮,已形成人民財產之變相剝奪,高雄市政府未積極研處救濟之道,給予必要之協助,缺乏尊重人民財產權之觀念,殊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_簡公保地未徵收(外網).doc 糾正案文_簡公保地未徵收(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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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02108財正0025趙永清委員、王美玉委員、田秋堇委員提:台塑集團轄下事業分別早自94至100年至少長達3至5年不等時間,即相繼上傳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不實申報數據,各級環保機關均未能及早察覺,政府督管機制顯然完全失靈,遲至99年間始由地方環保局查獲,既已凸顯相關管理辦法存有「人為操弄造假機會」及「數據保存年限過短」等防弊與勾稽查核機制的嚴重疏漏與不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卻未能於99年首次獲悉此類不法情事後,積極設法亡羊補牢,竟拖延8年餘,經本院立案調查後,迨至108年4月間,始修正發布相關管理辦法,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082200045臺塑疑系統性造假空污數據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版.docx 1082200045臺塑疑系統性造假空污數據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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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02108財正0024王美玉委員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102年底起,經勞動檢查發現其勞務承攬廠商多有假承攬真僱傭、簽訂定期契約以規避年資併計及資遣費等損害勞工權益之違法態樣與情節;該公司加油站人員參與面試及指揮監督派駐勞工,遭勞政主管機關查證屬實;經濟部長期疏於管理,對派駐勞工在該公司加油站提供勞務發生爭議時,未積極監督該公司及勞務承攬廠商確保勞工權益,致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核有怠失。又該公司對違規廠商罰款金額,與受影響勞工人數及主管機關罰鍰金額相去甚遠,且未對有違規紀錄廠商設定限制或更積極之履約管理,對於受僱勞務承攬廠商勞工之權益保障顯有不力,爰依法提案糾正案。...詳全文中油承攬案糾正案文-決議版-對外.docx 中油承攬案糾正案文-決議版-對外.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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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9/19108國正0008楊芳玲委員、蔡崇義委員、楊芳婉委員提:國防部辦理第二期302廠委託民間經營案,橫向聯繫嚴重不足,於尚未核定數位迷彩野戰服(配件)籌補暨換裝計畫,即將「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三○二廠委託民間經營契約書」訂購品項中之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改以數位迷彩野戰服替代,復因該部暫緩辦理上開換裝計畫,致契約期間無法重新採購抗近紅外線迷彩服,產生供給不足之情事,戕害國軍服裝籌補制度,並造成廠商虧損,須補償廠商損失,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詳全文(公佈版)糾正案文(108國正8).doc (公佈版)糾正案文(108國正8).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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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9/12108教正0016高鳳仙委員提: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棒球隊黃信嘉教練在105年起,涉嫌對7位學生為性侵害行為,對22位學生為性騷擾行為,並經地檢署提起公訴。該校鄭姓班導師、林教練及陳宗世總教練知悉該校園性騷擾行為卻未依法通報,且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僅對2名進行調查,對其他20餘位受害學生未依法調查處理,核有嚴重違失;該校包含張前校長在內之多名教育人員知悉陳宗世總教練涉及體罰情事,卻未依法通報社政機關,且校安通報類別錯誤,於處理陳總教練涉及體罰案件竟給予申誡1次之輕微懲處,顯見忽視、淡化及曲解體罰事實,核有嚴重違失,對於黃信嘉教練體罰學生未為任何調查及懲處;另,青溪國中並有未依法定程序聘用教練、違法提供未具住宿用途之劍道館供棒球隊選手住宿等情,均有明確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青溪國中案)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青溪國中案)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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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9/11108司正0003王幼玲委員、楊芳婉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法務部對「戒具之使用與管理」、「獨居監禁」等相關規定之規範層級不足,且實務運作上,未考量單獨監禁時間過長及對精神障礙者等為單獨監禁,可能造成之身心傷害,其中尤以綠島監獄獨居監禁人數較高,與國際人權公約等國際規範意旨有悖;另綠島監獄洵有長時間對特定收容人施用戒具之實,相關作為顯與「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相關規定不符;綠島監獄相關主管對所屬督導不周,法務部對綠島監獄監督不周,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單獨監禁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單獨監禁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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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9/05108內正0028高涌誠委員、瓦歷斯.貝林委員提: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未能體察民眾行使言論自由之權利,以平和方式妥善處理陳抗,卻使用警力過度阻擋民眾陳情,引發激烈反抗後,再以強制力實施保護管束,致生互有人員受傷情事;復於解送民眾偵訊時,未考量其已非屬準現行犯,仍以予以上銬逮捕,因民眾認其不構成準現行犯要件而拒絕配合時,復施以強制力將其制伏及強壓帶上警車,於執法過程均屬過當,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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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9/04108財正0022趙永清委員、田秋堇委員提:行政院對於鹽寮福隆沙灘流失案,於92年游錫堃前院長接見陳情人起即高度重視,指示成立調查委員會及專家調查小組,結論為沙灘流失與核能四廠興建重件碼頭具有因果關係,台電公司應負起責任,行政院並指示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開會議研擬補救措施,歷經94年、96年行政院公文指示應辦長期性監測、海灘保育規劃及研擬具體作法,惟經濟部於102年竟將台電公司函報「不定期人工養灘作為沙灘長期保育方案」逕予同意備查,未轉報行政院交由公共工程委員會循例召開會議審查是否合宜;復台電公司於行政院指示下,辦理沙灘監測工作,並研擬各項長期性保育措施,且於學者之監測結果與建議下,分別於93年、97年辦理2次養灘,後續則對外界以「歷年沙灘最大侵蝕量作為啟動養灘機制」為由,宣稱鹽寮沙灘無明顯流失情形,且面對核能四廠環保監督委員會歷次要求說明最大侵蝕量之理由與合理性,均未具體回應,顯見台電公司對上級機關以「不定期人工養灘作為沙灘長期保育方案」搪塞後,再訂定超高之養灘啟動標準,以掩飾其自身之不作為。102年起,每次監測結果與核能四廠開工前比較,鹽寮福隆沙灘量皆減少逾10萬立方公尺,107年底減少量更高達18.4萬立方公尺,佐證97年迄今,該公司已逾11年從未辦理養灘工作,核有嚴重怠失;另交通部觀光局為發展東北角福隆地區之觀光產業,辦理福隆濱海旅館區ROT+BOT案,立意良善,惟於100年現勘同意福容飯店興建工程開挖剩餘土石方優先堆置於鹽寮沙灘上,未要求需先篩選成黃金沙粒徑大小始能放置,102年實際運至沙灘過程中,該局所屬東北角管理處亦未詳細檢查有無過篩,肇致長達3公里之鹽寮福隆黃金沙灘上,有包含臺2線工程及福容飯店興建工程等合計高達6萬立方公尺之土石方,致使日治時期存在迄今之黃金沙灘竟混雜碎紅磚、水泥塊等,並於該局主辦之沙雕藝術季期間屢上新聞版面,影響觀光形象至鉅。經濟部、台電公司、交通部觀光局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鹽寮福隆沙灘案糾正案文(決議版).docx 鹽寮福隆沙灘案糾正案文(決議版).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9/04108財正0023章仁香委員、楊美鈴委員、陳慶財委員提:108年1月國內散裝雞蛋零售價格攀升至每公斤新臺幣70.07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在107年6月迄108年3月共19次零售端價格實地訪查中,有13次漲幅超過10%,顯示相關短缺及漲價跡象早於107年下半年逐漸顯現;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事前既未及時掌握先機並積極調控,放任雞蛋短缺及價格持續攀升半年以上,復於108年2月份率爾發布「近期蛋價無明顯波動」、「造成近期缺蛋之原因眾多」等兩份前後矛盾之新聞稿,未善盡主管機關對蛋品產銷調控職責之咎甚明,亦有斲傷該會專業形象及徒增社會大眾疑慮之虞,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082200039蛋價波動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1082200039蛋價波動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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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22108國正0007高鳳仙委員、楊美鈴委員提:國防部保密局辦理「台電匪諜案」,僅將參加組織、提供金錢、幫助藏匿、知匪未報之曾維成等25人移送偵查及審判,對領導組織、吸收成員、要求資助及幫助藏匿之鹿窟事件領導人陳通和、陳本江等人卻未依法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辦理上開初審與復審程序,未詳查有無刑求逼供、誤用法條 且未依法迴避,被告無法選任辯護人,違反憲法保障辯護權。案關檔案本應永久保存,詎國防部違法將歷審檔卷銷燬,再將銷燬清冊滅失,迄無法查出何人於何時銷燬檔卷及滅失清冊,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8國正0007)...詳全文108國正0007.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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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16108外正0002仉桂美委員、江綺雯委員及劉德勳委員提:駐外機構特任館長依法不得進用機要人員,而外交部無法律依據,竟挪移聘用人員員缺供特任館長運用,又將趙怡翔於任機要人員期間銓審之官等職等做為其擔任駐美國代表處聘用人員月酬之計算基礎,違反「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2項規定之意旨,嚴重混用機要人員及聘用人員之進用機制。又聘用趙員為一等諮議之資格條件為第四類「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而外交部認定趙員符合「相當」之理由之一為英語口譯能力極佳,惟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明定,所稱應業務需要,以「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精通英語應為受有外交專業訓練者之重要基本能力,既然係外交部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則聘用趙員為一等諮議即不符合該限制要件。核有上開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_3.docx 糾正案文_3.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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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15108教正0015張武修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對106年6月9日所發生A與C之語言暴力事件,未落實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異常事件通報,致該院無從進行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以發現相關危害,並及時對相關人員依據工作適性進行適當調整,終致造成A挾怨而於107年9月28日再發生開刀房之不幸暴力事件,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成大醫院暴力事件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成大醫院暴力事件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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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08108內正0027王幼玲委員、趙永清委員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9條要求國家應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理環境,惟查現階段有關無障礙環境之法規命令及行政措施係分散於不同機關主管,其法令位階較低,相關規範及施政計畫成效未彰,利用督考方式沒有強制性,且身心障礙團體仍普遍感覺處處有障礙,內政部營建署職司身心障礙者住宅、公共建築物、公共設施之總體規劃與無障礙生活環境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難辭疏失之咎;另該署未恪遵建築技術規則規定,103年逕自以函示方式,僅先就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一般旅館進行無障礙設施勘檢,而放任各縣市未設定分類、分期、分區改善期程,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無障礙空間(外網).doc 糾正案無障礙空間(外網).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8/08108內正0026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新竹縣政府辦理「擬定新竹市親仁段二小段12地號等4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都市更新之過程,除捨棄行為時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有關地上物拆遷之程序規定外,更忽視其實踐「適足居住權」之公法上義務,率以「公法遁入私法」手段,而援引民法第767條物上請求權等規定訴請住居者拆屋還地及給付所謂不當得利,有違《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障「適足居住權」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意旨,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上網).docx 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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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07108財正0016張武修委員提: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對蘭嶼低階核廢料之檢整作業未盡落實,廢料桶已超過原設計使用年限,屢遭民眾疑慮,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低階核廢最終處置案糾正案文-決議版.docx 低階核廢最終處置案糾正案文-決議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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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07108財正0017張武修委員提︰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及其消除菸品非法貿易議定書早已明確揭示實施「追蹤溯源系統及販售執照制度」以制止菸品非法貿易,先進國家爰已分別實施相關制度,詎財政部迄今竟仍停滯於資料蒐集及研議階段,該議定書主政權屬猶有權責不清及推諉卸責情事,更怠未督促海關健全資訊科技把關機制,致無法勾稽查核入境旅客向各免稅商店購買菸品之總量,肇生不法可乘之機。甚且,我國完成該公約內國法化程序已逾14年餘,國內菸品內銷量竟猶近達每年17億包,迄未見顯著減量之趨勢,18歲以上吸菸量、可歸因於菸害之醫療費用及歷年查獲之私菸量尤不減反增,在在凸顯國內公約執行及菸草減量成效不彰至明,財政部、衛生福利部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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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07108財正0019田秋堇委員提:新竹縣政府自經濟部於94年2月25日發布「自來水法第11條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禁止或限制事項補充規定」,對於轄內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之原有污染性工廠,多年來未隨法令更迭進行清查,遲至107年間方確知該保護區內有污染性工廠存在,且清查作業亦未盡確實,遑論應依自來水法第12條規定釐清其對水質水量之影響;該府容任竹東鎮等鄉鎮所產生之生活垃圾,暫置於95年7月已停用封閉竹東鎮衛生掩埋場,藉垃圾暫置或轉運,規避自來水法第11條之禁止行為,肇生水源污染之風險存在,且垃圾暫置量不減反增,其處理作為緩慢消極,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糾正案文-頭前溪案-決議版.docx 糾正案文-頭前溪案-決議版.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8/07108財正0020仉桂美委員提:桃園市政府推動埔頂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BOT案,已知污水廠計畫用地遭掩埋大量廢棄物情事,卻未於事前翔實調查及揭露其分布範圍、規模、種類及數量等相關資訊於招商文件,以充分及合理劃分履約權責,肇致衍生後續履約爭議而解約,嗣於履約期間對於資金未如期到位情事,更漠視相關考核建議及預警意見,顯未能落實監督履約應有之注意,且進度網圖無法反映實際進度落幅,亦未落實依約規定考核履約情形,及早因應啟動退場機制,且於契約終止後未能妥酌法令規定及參採專業顧問建議及法律意見,採民事訴訟途徑訴請法院判決塗銷土地地上權登記,卻逕自向地政機關申請塗銷該地上權登記之行政處分,嗣經業者提出行政訴訟撤銷該行政處分,經終審該府敗訴確定後,地上權登記爭議始進入民事訴訟階段,已因地上權登記尚未塗銷,影響後續招商之推動,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埔頂污水廠-糾正案文.doc 埔頂污水廠-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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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07108財正0015瓦歷斯.貝林委員、高涌誠委員提:南投縣政府辦理「日月潭孔雀園土地觀光遊憩重大設施BOT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未審慎評估對周遭環境之原住民文化可能造成之影響,且「邵族傳統領域範圍」與「邵族文化傳承及發展實施計畫」二者有別,及該案回饋措施亦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意旨未符,該府未確實審查環評書件且刻意混淆誤導,確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082200024日月潭孔雀園BOT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1082200024日月潭孔雀園BOT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8/07108財正0018陳慶財委員、方萬富委員、蔡培村委員提:原臺北縣政府水利局(現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原臺北縣三峽鎮公所(現新北市三峽區公所)辦理三峽攔水壩改建工程,未恪遵水利法規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許可),即擅行施工;又該局因欠缺汛期即將來臨之危機意識,致錯失拆除攔水壩時機;另該公所為三峽攔水壩(含改建後橡皮壩)之維護管理機關,卻未善盡維護管理責任,衍生國賠訴訟,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三峽攔水壩糾正案文-決議版.doc 三峽攔水壩糾正案文-決議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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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07108財正0021王幼玲委員提:經濟部水利署為前瞻計畫項下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之審查機關,石虎公園改善工程經費來源即為其中,於歷次審查會議提出「生態保育優先、硬體工程檢討」之意見均未見落實;苗栗縣政府對於所屬提案照單全收,未能落實生態檢核,且苗栗縣境內各級道路設計對一級保育類瀕臨絕種之石虎顯有威脅,有立即改善缺失之必要;苗栗縣卓蘭鎮公所明知鄰近苗140縣道有石虎路殺事件,卻於生態檢核表記載「無關注物種」,無相關生態補償措施即逕予發包施工,工程開工後經苗栗縣政府裁示應檢視修正工程內容,仍持續辦理基礎整地及挖方作業,至破壞現地後始被動研議改善方案,經本院履勘發現,基地現況設置三面光溝渠反成動物陷阱、泥沙逕流漫淹、水池優養化,且恐無法負擔後續電燈及維護管理費用等情。經濟部水利署、苗栗縣政府、苗栗縣卓蘭鎮公所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糾正案文決議版-對外.docx 糾正案文決議版-對外.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7/11108教正0013楊芳婉委員提: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簡稱羅東國中)處理106年游教練性騷擾案時,該校初審小組混淆程序不受理及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下稱學校性平會)調查權責,由初審小組先行調查,交由學校性平會僅作成「口頭告誡」之懲處建議,致情節延續至107年;且校方處理106年案亦未依法納入跨校代表參與調查,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0糾正-修-上外網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0糾正-修-上外網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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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11108教正0012蔡培村委員、楊美鈴委員提:教育部自106學年度開辦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以臺灣高等及技職教育之專業,協助培育新南向區域國家青年學子,惟因未能建立相關招生規範與策略,亦未能確實掌握與督導學校招生情形,致開辦迄今招生脫序、亂象百出,不僅遭誤解外籍生來臺可免學費讀大學又可打工賺錢外,又因招生多集中於極少數國家及地區,造成學校彼此間相互競爭搶生,嚴重斲傷我國高等及技職教育品牌,更損及我國國際形象;又,該部未能及早建立專班學生校外實習與工讀之相關規範,造成「工讀」與「實習」界線模糊不清,招致外籍學生來臺接受高等技職教育卻淪為「學工」、「廉價外勞」之爭議不斷,讓新南向係為培育東協及南亞青年學子具備專業與技術實作之政策目的嚴重變調失焦,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0717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1080717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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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11108教正0014林雅鋒委員、江綺雯委員、張武修委員提: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骨科醫師開立不實診斷書與不法業者勾串詐領保險給付長達6年餘期間,該院身為我國醫界領導地位之教學醫院,竟未能察覺,長期疏於監督管理於先,自司法機關介入調查後,復未即時採取相關因應與防範措施,猶核准涉案醫師續聘,顯無專業警覺性於后,嗣經媒體揭露及本院依職權調查後,該院相關自清作為更有欠積極,清查範圍尤疏漏不足,行事因循被動與消極怠慢,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臺大骨科詐保案糾正案文-1080711教文修正通過版(上網公布).docx 臺大骨科詐保案糾正案文-1080711教文修正通過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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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11108教正0011楊芳玲委員、田秋堇委員提:原能會委託清華大學辦理「核能技術及安全分析之強化研究」勞務採購案,由原能會前主任委員周○卿擔任本案106年度分項計畫之共同主持人,未予迴避,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5條規定;原能會未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翔實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明顯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規定。另原能會未正視該等研究計畫經費龐大,連續3年邀請同一批核子工程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及審查委員,對清華大學所提各年度計畫共同主持人高比例重複,視若無睹;且任令清華大學於期末報告中,引用該會中程計畫書綱要內容,引發抄襲爭議。又原能會委託研究計畫過於集中於清華大學,招致外界質疑有資源壟斷之嫌;且案內相關研究報告提出後,即束之高閣,益顯出該會虛擲鉅額預算,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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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11108教正0010包宗和委員、江綺雯委員提:國立故宮博物院主動將重要古物「翠玉白菜」及一般古物「翠玉小白菜」出借於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后里馬場展覽,全案核定過程欠缺法令規範,引發古物安全風險及草率行事議論等情,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8教正0010)...詳全文故宮案-糾正案文-上網.doc 故宮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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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04108內正0023高鳳仙委員提,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及所屬集集分局查處陳訴人有無匿報刑案情事,未確實審酌陳訴人接受張姓男子報案時,即陪同報案人到現場蒐證,返回東光派出所已逾夜間9點,係因報案人陳稱肚子很餓要求不要製作筆錄先回家,等其與兒子商量是否提告、陳述人受訓回來後再處理,以及陳訴人業將相關受理情形登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且已於現場拍攝包括門鎖被破壞等照片及清點遭拿走物品,並將相片檔完整保存於該所公務相機中等情事,率予核處陳訴人申誡2次之處分,嗣並令其免兼東光派出所副所長職務,及駁回陳訴人之申訴案,均核有違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7年3月20日之再申訴決定書亦為相同之認定,撤銷該局及該分局之處分,由服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理。惟南投縣警局交集集分局重新查處後,竟將其應負之本件匿報刑案爭議責任,歸責於受害之陳訴人,並不當給予劣蹟註記,且未回復兼任副所長職務,核有明確違失。再者,東光派出所所長林群超明知張姓男子已於106年11月2日對林姓女子提出竊盜罪告訴,該所於106年11月29日接受林姓女子交付之電腦螢幕1台、監視器主機1台及公事包(皮箱)3個等物品,林姓女子宣稱該物品係屬其所竊取之物,林群超卻未依法通知林姓女子到場製作筆錄,且其違反規定逕行通知張姓男子取回贓物,復未將張姓男子106年11月29日簽具之贓物認領保管單函請南投地檢署併行偵辦,致使承辦檢察官無法確實掌握實情,影響後續法院判決科刑之正確性,核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 集集分局(外網).doc 糾正案- 集集分局(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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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04108內正0025瓦歷斯.貝林委員提,苗栗縣南庄鄉公所於78年間提前終止租約並收回該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944地號土地,惟該所查無本案相關檔案資料及補償地上物相關公文書件資料,苗栗縣政府亦查無該所78年間申請變更編定時之原始申請書附件,故未能舉證已依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租地造林契約書第4點約定,於6個月前通知承租人,以及補償其地上物。倘苗栗縣南庄鄉公所於78年間提前終止本案土地租約時,確實未依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租地造林契約書第4點約定辦理,則有違收回程序,且致使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苗栗縣政府申請本案土地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程序有重大瑕疵,對於承租人嗣後得依上開山胞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申請設定地上權及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權益,影響重大,是苗栗縣政府、苗栗縣南庄鄉公所未妥善保管本案相關檔案,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設置向天湖觀光區收回原保地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設置向天湖觀光區收回原保地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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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04108內正0021瓦歷斯.貝林委員、高涌誠委員提,原臺灣省政府民政廳於47年至55年辦理該省原住民保留地測量定界期間,未將原屬日治時期「能高郡番界地」並為「高砂族保留地」之現今「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土地納入測量,並據為賡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總登記;嗣行政院及內政部亦未詳查上開事實,且無視國立臺灣大學前已另取得3萬2千餘公頃之「國立臺灣大學生物源資暨農學院實驗林」而再無使用該等土地之需求,竟於58年間率將上開土地無償撥交與該校管理使用(撥用迄今之使用率僅6.87%),已侵犯原住民族土地權益;又國立臺灣大學取得該等土地後,先後將部分土地委外種菜及培育菜苗對外銷售以獲取利益,違背公地撥用目的及農場設立宗旨,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臺大山地實驗農場土地案糾正案文公布版院長修.docx 臺大山地實驗農場土地案糾正案文公布版院長修.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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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04108內正0022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趙永清委員提,花蓮縣政府於106年、107年間辦理「縣政宣導平面及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採購作業未就擬蒐集建立之素材主題予以具體指明或特別指定,而以籠統理由簽辦,分別邀請14家媒體的15名在地記者個人議價簽約蒐集輿情、撰擬文稿、照片及影片,計25件採購招標案,給予每位媒體記者新臺幣(下同)14萬7千元至28萬3千元不等款項,花費546萬6,300元公帑,致令新聞媒體成為政府機關等公部門之傳聲筒或代言人,侵害民眾對新聞媒體應具有客觀中立及可信度的信賴,及損害新聞媒體監督政府機關應具之獨立自主的專業性,其危害尤甚置入性行銷,形同收買媒體記者,有違憲法第11條規定保障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所具形成公意,監督政府,以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之意旨,違失情節,核屬重大,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花蓮縣政府記者標案糾正案文0704上網(公布版).doc 花蓮縣政府記者標案糾正案文0704上網(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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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04108內正0024張武修委員、楊芳玲委員提:中央選舉委員會忽視民國107年1月3日公民投票法修正施行後,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大幅增加之可能性,未延長選舉投票時間、未督促各地方選舉委員會確依所定標準設置投(開)票所、未落實模擬投票演練作業,即估算無代表性之選民領投耗費時間,及該會委員會負有選舉及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及指揮監督責任,然對於「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日之亂象,未能集會決議作成適當處置措施,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上網.docx 糾正案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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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6/20108國正0006高鳳仙委員、江綺雯委員、方萬富委員提: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所屬第一支援指揮部於104年接獲A男申訴遭性騷擾後,未將申訴作成紀錄,未依法於24小時內移請人事部門處理,且未對該申訴案實施調查,竟以「查證不屬實」為由結案;A男再於106年3至4月間反映其多次被行為人脅迫為口交、肛交行為,該部士官長等接受A男反映後,均未依法製作筆錄,該部亦未依法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直到A男不相信內部調查而直接向憲兵隊申訴後,該部始將行為人撤職並移送偵辦,核有明確違失;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承辦本案檢察官知悉本件疑似性侵害犯罪事件,卻未依法於知悉24小時內向當地縣市主管機關通報,且未依每年應接受性侵害防治專業訓練課程6小時以上之規定,實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108國正0006)...詳全文108國正6.doc 108國正6.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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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6/20108國正0005李月德委員、楊美鈴委員、江明蒼委員提:國防部所屬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空軍官校、航技學校及生製中心等採購單位辦理「103年度教準部鎮海、嘉華營區營舍整修工程」等19件採購案,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有重大異常關聯等情,嚴重影響採購公平性,惟機關審標人員均未能發現及時處理,致政府採購法規定及工程會相關解釋令(函)形同具文。經審計部密送國防部(總督察長室)查明,國防部卻僅依廠商回函說明,未督促所屬釐清是否涉及不法,並檢討相關人員責任;且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職掌該部軍風紀,本應藉其客觀超然之督察地位,統整發揮機關內控功能,秘密對涉嫌不法之採購案,進行財務稽核及軍紀監察;卻逕將審計部密函轉交國防採購室辦理;國防採購室又層層下轉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軍備局及其下屬採購單位,完全失去審計部密送總督察長之原意,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公布版)103年-19件採購違失案-糾正案文(108國正5).docx (公布版)103年-19件採購違失案-糾正案文(108國正5).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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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6/06108內正0017蔡培村委員、蔡崇義委員提: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受理陳訴人陳情變更都市計畫案件處理失當,經本院於88年1月糾正後,雖於90年間與陳訴人協調做成結論,惟嗣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卻未依協調結論提出變更案,更對陳訴人之陳情意見,表達未便採納之託辭,一再失信於民,致該陳情案延宕逾30年懸而未決,顯有怠失。...詳全文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6/06108內正0018尹祚芊委員提,衛生福利部為預防或減緩糖尿病等慢性病發生,固已運用公共衛生三段五級防治概念,推動健康促進,控制吸菸、身體活動不足、不健康飲食及有害飲酒等危險因子,並辦理成人預防保健與篩檢,及推動糖尿病共同照護網及實施糖尿病論質支付制度等各項措施。然該部對於健康識能之提升及衛生教育之落實卻未見成效,多數國民仍未能建立健康生活型態,亦未對自我之健康照護負起責任,使罹患代謝症候群相關疾病之情形更趨嚴重,已然造成全民健保之沈重負擔;且成人預防保健未能有效達成篩檢異常並追蹤管理之目的;甚至部分糖尿病病患雖曾於早期發現有高血糖情形,但未被適時轉介納入糖尿病之照護管理,遲至症狀明顯方開始治療,而未能延緩病程;又每年新增透析病患約有40-50%係因糖尿病照護不佳所致,而國內糖尿病照護品質之國際評比結果亦不佳,顯見衛福部對慢性病之照護及管理措施未臻健全及周妥,所屬署、司各行其是,未能達到整合之效益,無法落實並達成公共衛生三段五級防治之效果,促進國人健康,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糖尿病(外網).doc 糾正案-糖尿病(外網).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6/06108內正0019尹祚芊委員、楊美鈴委員、蔡培村委員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民國105年間對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血液透析室違反法令規定使用未取得許可證之透析用水淨化系統一事,竟擅斷認定現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未規定血液透析室之逆滲透水處理設備需具備醫療器材許可證,而未要求該院依法改善,已置政府公權力於不顧,且對人民權益之維護顯有不力;又衛生福利部對相關規定明確進行解釋後,該局仍一再以與法令規定未臻相符之見解飾詞狡辯,對其未依法行政之違法作為未能反省檢討,違失事實至為灼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透析水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透析水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108/06/06108內正0020瓦歷斯.貝林委員、高涌誠委員提:原住民保留地制度旨在保障原住民生計,主管機關於變更其土地使用前,自應依相關規定嚴格把關,以確保原住民應有權益。惟本案在「亞洲水泥公司申請租用富世、秀林段山地保留地土地使用第1次召開協調會」中,政府代表僅強調將保留地租予亞泥公司採礦,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增加當地工作機會,卻未告知原住民於塗銷耕作權後,將喪失繼續耕作及未來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權利,不僅對原住民生存權與財產權有重大影響,更喪失政府保障原住民生計之立場,失職之咎甚明,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上網 .doc 糾正案文上網 .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5/22108外正0001江綺雯委員及仉桂美委員提:燕子強颱侵襲關西機場期間,駐大阪辦事處(下稱大阪處)陸續面臨107年9月4日下午臨時停班公告、9月5日中國駐阪總領館是否派車進入機場接送中國籍旅客及我國旅客隨同上車者是否要承認是中國人、9月6日凌晨0時32分許國人旅客撥打大阪處急難救助專線卻於PTT發文表示態度冷漠及訕笑是否屬實等外界質疑,外交部未積極多方查證並釐清相關疑點,僅跟隨媒體報導及網路流言風向,以一通無法確認通話內容之電話即認定大阪處服務態度不好,而對外表示要求大阪處應嚴肅檢討改進,且未先要求交「事件經過報告」即令大阪處提出疏失檢討報告,復經檢視該「檢討報告」蘇處長於9月8日手寫初稿與陳報外交部之版本,發現有修改過,內容前後相去甚遠,且修改後之檢討報告中有「虛心接受鈞部懲處」、「難辭其咎」、「蘇啟誠處長……深感有愧職守願坦然受處」等語,如蘇處長內心真接受上開自我扛責用語,應不至於在3日後(9月13日晚間)回到官邸自盡,顯可能承受外人所不知之上級壓力,外交部迄今仍認為是假新聞壓力造成蘇處長輕生,卻仍未查明係何人強令蘇處長提出檢討報告並對其加諸羞辱性之言行,亦無任何人為此負責,核有重大違失。又駐日代表謝長廷(下稱謝代表)以駐日六處各有轄區及東京與大阪相距572公里為由未前往大阪,卻於107年9月7日至1千多公里外亦非其轄區之北海道協助地震救災,顯然對大阪處之協助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謝代表當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大阪不歸我管」、「如果有錯,大阪辦事處應該道歉」等語,將源自媒體輿論之責難壓力全面引導轉至大阪處,核與〈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所定代表處館長對辦事處館長有指揮監督權不符,且對其指揮監督權之運用顯有偏頗;及其動輒未經外交部授權或同意,逕以個人身分經由臉書或接受媒體訪問對外公開發表有關職務之言論,顯違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外交部吳部長表示雖多次提醒謝代表並要求謹言慎行,惟仍未見改善,外交部為駐日代表之上級,卻放任其言行,未依法處置,亦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108/05/16108教正0007高鳳仙委員、尹祚芊委員提: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下稱內湖高工)於處理黃師性騷擾學生事件,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調查小組之調查報告認定黃師未達「性騷擾行為情節重大足以改變身分」程度,性平會決議情節重大,卻未依規定予以黃師停職並靜候調查,而核給事假並予以支薪,嗣經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附調查報告未引用情節重大之規定,解聘案遭退回並請該校檢附修正前與修正後之調查報告書以利審核,惟該校卻遲至1年後始函報請求抽換調查報告,至106年8月8日始由3位調查委員補行簽名,核有明顯違失;該校自105年3月3日知悉本案起至106年3月31日發布黃師懲處令止長達1年時間,不僅不諳法令,任意變更所犯法條,且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13款關於教師如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之規定,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數度退回黃師解聘案後,對於該校函報之撤銷解聘、不續聘、記2小過,未能指出不解聘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情形,核有未盡監督責任之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內湖高工案(公布版)(上網公布).doc 糾正案文內湖高工案(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108/05/16108教正0006楊芳婉委員提:臺北市政府處理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女子高級中學出租其所設臺北市私立○○女子高級中學永和分部校舍之報核案,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1080516(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1080516(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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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16108教正0009王幼玲委員、趙永清委員、楊芳婉委員提: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下稱臺北市民權國中)處理具妥瑞氏症之甲生與同學相處互動涉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情事時,洵未慮及甲生並未成年且身心行為具特殊性,竟令雙方家長同時出席該校性別平等委員會,且命甲生在被行為人家長面前說明,造成甲生心理壓力,致使甲生之校園適應愈發困難,嚴重悖離教育基本法與相關教育法令意旨;復以該校提供家長簽署「暫時不申請調查通知書」,並以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對甲生實施處罰等作法,均已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與「臺北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程序」,詎迄未針對案件疏失人員進行議處;又甲生雖尚未具特教生鑑定資格,然其妥瑞氏症早已確診亦屬該市高關懷學生,該校仍採取「寫自白書、抽離於班級外、假日禁足、罰站……」等處罰,非但未符教師法意旨,且明顯違反「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與「臺北市民權國民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顯為漠視該生身心特質之特殊性且未予妥適處理,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民權國中0508(上網公布).doc 糾正案文-民權國中0508(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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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16108教正0008王美玉委員、楊芳玲委員提:關於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51巷16號暫定古蹟「汾陽居」於107年10月16日遭誤拆,因該暫定古蹟僅於現場拉黃色薄型塑膠封鎖線,以及牆上張貼「告示」,顯見建物管理機關輕忽暫定古蹟之現場維護管理工作。再查,本案拆除機具操作者(挖掘機司機)毀損暫定古蹟,無論是故意或過失拆除均顯示建物管理機關對暫定古蹟維護宣導不足,以及對施工廠商管理不當,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等單位均有管理督導不周之缺失。全案雖事後檢討但已造成暫定古蹟毀損之事實,損及政府威信核有嚴重疏失;本案107年10月16日遭誤拆後,107年11月30日臺北市政府召開「臺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及文化景觀審議會」,審議結果「汾陽居」不列歷史建築,並於107年12月19日全部拆除,速度不可謂不快。惟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7條第2項定有迴避規定,本案建物屬臺北市政府所有,該府之「機關代表」於107年11月30日文化資產審議會議審議本案時並未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迴避,顯見臺北市政府為首善之區,卻對文資保護、審議相關法規認知有偏差,以致審議會的召開出現程序瑕疵爭議,核有嚴重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8教正0008)...詳全文洲美街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洲美街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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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09108內正0015王幼玲委員提:內政部警政署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雖均有國慶大會緊急救護車輛預先規劃路線之規定,惟載有湯繼仁大使之救護車自總統府駛出、至重慶南路與衡陽路口之中衛區管制範圍時(救護車有開啟警示燈及蜂鳴器),遭負責該路口管制之萬華分局人員,以前有遊行花車及表演團體為由,阻擋持續往北前往臺大醫院,並請救護車往西駛出,捨近求遠,顯未落實安全維護計畫中「預先規劃最近距離之醫院救護路線與以救護人命優先」之要旨,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湯繼仁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湯繼仁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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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09108內正0016蔡崇義委員提,新北市汐止區公所長期未辦理「第八公墓」土地鑑界,亦未運用地理資訊系統輔助確認土地位址,民眾申請「第八公墓」埋葬許可案件,公墓巡山員未依規定確認墓基之正確位置,業務人員及主管亦未確實覆核,致誤葬於公墓範圍外之國有及私有土地,對違反規定之新設(修繕)墳墓,未依規定積極查處;新北市政府長期以來未依規定對各區公所管理之公立公墓進行稽核,且於100年間已知悉轄內國有土地遭私人墳墓占用之情事,卻未積極要求各區公所查明有否核發埋葬許可誤葬國有土地之案例,迄106年辦理教育訓練,始提醒墓政業務承辦人須記載經緯度,並於107年6月19日修訂申請書,惟對有否核發許可而誤葬國有土地之情事,仍未查明釐清並採取一致性之處理方式;「第八公墓」鄰近之國有土地,早於91年間即有遭占用闢建墳墓情形,且數量及密集程度逐年增加,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多年未辦理勘查,致被占用範圍一再擴大,迨至107年7月民眾及媒體披露,始釐清全部占用範圍並採取相關作為,被占用面積已達5公頃多,該分署對所管國有土地長期遭闢建墳墓違法占用卻未積極查處,國產署未盡監督權責,以上經核均有明確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1070800308(公告上網版).docx 糾正案文1070800308(公告上網版).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5/08108財正0011王美玉委員、仉桂美委員提: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對高通公司106年10月20日公處字第106094號處分書,與107年8月9日在智慧財產法院與高通公司達成訴訟上和解,兩者內容未相一致。監察院為最高監察機關,並非取代公平會職權決定何種商業模式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或介入私權紛爭,評斷何人應對何人進行授權,毋寧係糾察百官,進行事後監督,調查公平會之決定是否恣意擅斷,涉有違失,且此監督不因達成訴訟上和解有確定力而受有限制。針對高通公司未將標準必要專利授權同業競爭者之現狀,原處分認為違法應予改正,並要求高通公司有開啟授權協商之義務,而和解筆錄則無此要求,僅於高通公司允諾同業競爭者要求時簽訂互不控訴契約為已足,完全無助於消弭原處分認定高通公司現有授權策略違反公平交易法之疑慮,肇致和解與處分兩歧,公平會卻認為兩者「相當」,或謂和解內容「優於」原處分等情,混淆兩者係基於違法及合法之不同前提所為,明顯疏誤。而該和解允諾,亦降低同業競爭者與高通公司簽訂完整授權契約之可能性,公平會介入契約內容甚深,並背離原處分之不同意見書中質疑高通公司之授權模式尚非競爭法管制範疇,所架構競爭法應儘量避免介入契約法領域之基本思維。本案自原處分高達234億罰鍰,降至和解後高通公司放棄27億3千萬罰鍰返還請求權,形同高額罰鍰僅餘約十分之一,遂引起輿論關注,雖達成和解後高通公司允諾5年期產業投資方案,預計投資金額約為7億美元(約新臺幣210億元),罰鍰是處罰過去違法行為,與投資係挹注資源促進未來產業提升,兩者並無正當合理關連,實已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而和解過程秘密進行,規避公眾監督,亦與公益原則有違。訴訟中和解屬於行政行為一種,理應遵守行政程序法第7條之比例原則,然本案之和解,就手機製造商為SEP授權給予無歧視待遇,以及不再與廠商簽署獨家交易部分,與原處分相當外,針對同業競爭者僅作出互不控訴之允諾,相較於原處分要求高通公司開啟授權協商義務,和解中所為讓步,對於可能排擠同業競爭者之爭議,與維護高通公司商業模式之獲益,顯未進行充足公、私益衡量,顯失均衡。又公平會過往並無與被處分人達成訴訟上和解之案例,本案實屬首例,卻倉促進行和解,而未能展現適法專業以為標竿,無從確立處分案件之訴訟和解法制。監察院為行使憲法之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之權力,憲法第95、96條賦予監察院調查之固有職權。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監察院調查權雖非毫無限制,惟就已有終局決定之公平會會議內容,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意旨,監察院為行使彈劾、糾舉、糾正之憲法職權,就目的與範圍均屬明確之獨立機關會議決議內容,應得調閱。公平會雖以保障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12條規定應予保密等由拒絕提供107年5月9日該會第1383次委員會議之錄音檔,然此非屬涉國家機密,不符監察法第27條涉有妨害國家利益始例外不予提供之規定,上情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0521(校對公開版)-全黑.docx 糾正案文0521(校對公開版)-全黑.pdf 連結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108/05/08108財正0014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提:我國籍「福甡拾壹號」漁船涉違反2007年漁業工作公約遭南非留置,為世界首艘被國際拘留的漁船,重創我國聲譽及形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漁業署對漁船遭留置,完全無任何危機處理,不但對外籍漁工問卷調查流於應付,知悉該漁船已涉及損害漁工權益卻發布新聞反駁,對該漁船讓外籍漁工在模里西斯集體被船主要求簽署自願離船聲明書送返回國、更換船長致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等違法情事均毫無所知,嚴重損害漁工權益,致令政府形象遭嚴重打擊與傷害;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始終無法確實掌握在該漁船工作之外籍漁工實際人數,且未查代理船長黃子珉並未出境,卻能隨船返抵臺灣,迄今仍認為查證非屬該局權責;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不熟稔主管業務,誤解我國船員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嗣經勞動部提示釐清並再度勞動檢查後,始認定該漁船船主違反勞動基準法,予以裁處罰鍰並公布名稱。核以上機關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082200016福甡11號案糾正案文-對外.doc 1082200016福甡11號案糾正案文-對外.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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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08108財正0013張武修委員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1年實施第一波限塑措施後,在塑膠袋減少使用量上雖有初步成果,然其後該署以國人消費特性,於95年修正公告取消有店面餐飲業管制,放寬限塑措施,未能持續以澈底改變民眾使用習慣,延宕塑膠袋禁用時程,顯有怠失;再依近10年國內塑膠袋使用量顯示,推動限塑源頭減量多年,國內塑膠袋整體生產及使用量不減反增;且推動塑膠產業轉型多年,迄未有普及適當替代品及業界尚待政府輔導轉型亟待解決,難辭執行不力之咎。另因塑膠袋後端處理廠不足,缺乏回收誘因而廠商回收意願低,且限塑政策源頭管制民眾使用上之闕漏,使回收循環機制不健全,亟待改善;又該署推動資源回收及垃圾強制分類多年,然地方縣市政府環保單位,有以當作一般垃圾丟棄或把民眾分類的回收物回收後,混雜以統包方式賣給回收業者,在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端之執行,背離我國多年推動之環保政策,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082200021海洋垃圾案糾正案文-對內對外.docx 1082200021海洋垃圾案糾正案文-對內對外.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5/08108財正0010蔡崇義委員、林雅鋒委員提:花蓮縣政府為興建國際雕塑文化園區撥用國有土地,卻未妥善評估興建之可行性,致執行政策反覆,迄未依計畫使用;另為安置南濱公園內夜市攤販而撥用國有土地,卻另擇鄰近用地設置臨時夜市,未善盡土地使用規劃之評估,致撥用土地仍未開發;又擅自於未完成登記之國有土地興建北濱海岸舊漁村休閒設施,雖後經申請登記並完成國有土地之撥用,卻因尚需完成都市計畫整體規劃及劃設適當分區或用地始能補辦建築執照,致相關設施完工後閒置迄今,未能發揮興建休閒設施之使用效能,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108/05/08108財正0009蔡崇義委員、林雅鋒委員提:花蓮縣玉里鎮高寮南段1019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藉由以小吃大方式,租用687平方公尺國土作為基地,蠶食鯨吞、擴大占用周邊65,001平方公尺國有地,經營露營區對外牟利,不僅侵占國產,更有破壞山林、危害國土保安、危及遊客安全等疑慮,違法事證明確。詎料,本案經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本院立案調查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仍對上開違法事證置若罔聞,提前與承租人續訂基地租約,形同違反租約者毫不受影響仍可獲續約,而檢調機關之偵查作為及監察權之行使,均無法使該署產生警惕之心而對續約一事加以斟酌,一味只依刻板之法令續約,毫無變通,任令國土反覆遭到違法使用及持續破壞,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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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08108財正0008張武修委員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蘭嶼貯存場96-100年檢整重裝作業之品質管制未盡周全,與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等相關法令規定有悖,又該公司執行該次檢整重裝作業期間輻射工作人員全身計測工作未盡落實,影響全身計測劑量數據之正確性,無形中損及輻射工作人員身體安全,進而戕害政府照顧輻射工作人員之良政美意,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勞動部監督不周,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1080510-決議版對外.docx 糾正案文-1080510-決議版對外.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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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08108財正0012江綺雯委員、劉德勳委員、田秋堇委員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位於澎湖縣之湖西庫區HS-16號油槽106年6月間進油後即持續發生漏油情形,且該公司綠島加油站於107年6月再發生漏油事件,經核該公司相關人員隱匿案情遲未通報,且施工檢修、設備維護、油帳管理等作業明顯怠忽職責,各層級主管人員均未善盡督導,管理機制嚴重失靈失當,終致錯失及時處置漏油事件時機,肇生後續污染整治、巨額賠償及油料損失達7,697萬餘元,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湖西油庫案-決議版.docx 糾正案文-湖西油庫案-決議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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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18108國正0003高鳳仙委員提: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吳石等勾結中共洩漏軍機一案經國防部保密局破獲後,39年4月1日總統府代電請國防部參謀總長組織軍法會審,會審庭於39年4月27日審訊吳石等12人後,於39年5月30日製作39年度勁功字第55號判決書,本次軍法會審有下列違失:(一)先請總統核示後再製作判決書,於法不合;(二)明知證據不足卻杜撰吳石及聶曦之證詞,並據此虛構證詞定罪吳鶴予;(三)不當適用裁判時已失效之軍機防護法判處吳鶴予、方克華、江愛訓、林志森、黃德美、王濟甫罪刑。另參謀總長將39年5月30日判決書呈蔣總統核示,39年6月9日總統府代電准許吳石、陳寶倉、聶曦、朱諶之4名照原判決辦理,其餘8名被告依指示各點另行擬判報核。國防部為復審而組織高等軍法會審庭,39年7月20日開庭會審8人後,審判長諭知辯論終結,製作39年7月25日復判判決書,該復判判決有下列違失:(一)原判決關於王正均8人部分因未宣告或送達而不生效力,卻違法對王正均8人進行復審;(二)未依法核派上將為審判長,會審庭組織不合法;(三)審判筆錄未由審判長及審判官簽名,訴訟程序有違誤;(四)明知證據不足卻杜撰吳石及聶曦之證詞並據此虛構證詞定罪吳鶴予,僅依總統批示未提重判理由卻將原判決2年6月改為10年;(五)不當適用裁判時已失效之軍機防護法判處林志森、吳鶴予、方克華、江愛訓、王濟甫等5人死刑等重刑,嗣後又因總統批示未依法廢棄該判決,對該5人(尤其是被判死刑之林志森)造成無法彌補之傷害。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8國正3)...詳全文108國正3.docx 108國正3.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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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16108內正0012張武修委員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原料藥已建立輸入許可、GMP認證、上市監測及業者自主管理等機制,國內卻仍於民國107年7月至108年2月陸續發生6家國外原料藥藥廠生產、輸入國內之原料藥檢出含NDMA或NDEA成分之事件,顯見現有之管理機制及執行查核之結果,仍未能確保原料藥之安全;又該署對於沙坦類(Sartan)成分原料藥及製劑之清查仍有疏漏,未能確保已無藥廠再使用到含NDMA或NDEA之原料藥,亦未能確認國內各輸入業者及藥廠使用之各批號之Sartan成分藥品均已納入檢驗範圍,使高血壓藥原料藥或製劑檢出NDMA、NDEA及NMBA之事件接連發生,尚未獲得有效解決,損及政府對藥品安全把關之威信,顯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通過版中國藥品致癌案(外網).doc 糾正案文通過版中國藥品致癌案(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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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16108內正0013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衛生福利部授權食品藥物管理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訂定「加工助劑衛生標準」,惟該條文之內容、目的與範圍並未明確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該標準,該署自創「加工助劑」新名詞並訂定衛生標準,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等情,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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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16108內正0011蔡崇義委員、林雅鋒委員提,臺北市市場處辦理「臺北市內湖區德明市場興建暨營運BOO案」,對於民間投資人經營公共建設超級市場,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致市場之一部或全部長期閒置,無法提供市場公共服務,使公共建設之興建營運公共利益之目的盡失;另投資人所提投資計畫書有關該案開發之土地取得方式,未符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規定,市場處竟仍予審核通過,且投資人亦未依規定檢具申請書及使用計畫向臺北市政府申請核准該案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該府係以投資計畫書包裹多目標使用許可併同審查通過,並未做成多目標使用許可之行政處分,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德明BOO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德明BOO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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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16108內正0014田秋堇委員、趙永清委員提,衛生福利部對於「社福金」及「教研金」未依法提撥情形每下愈況,亦未適時有效導正法人之相關缺失事項;又該部未依法積極主動辦理教研金及社福金業務績效卓著者之獎勵工作,明知醫事機構支用時輒有過度集中於單一項目之情事,卻仍未研訂相關辦法;而對於違規醫療財團法人之處分出現延宕多年之情事,且輕忽怠慢其審查醫療財團法人財務報告之職責,經核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財團法人醫院弊端(外網).doc 糾正案財團法人醫院弊端(外網).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4/11108教正0004楊芳玲委員、陳慶財委員、章仁香委員提:東華大學未詳予審查繼受廠商之履約資格,復未注意確認保單有效性,致與繼受廠商終止契約後,無法沒收廠商履約保證金;復未善盡履約管理責任,於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時,屢次同意廠商辦理估驗計價,致保留款不足以扣抵逾期違約罰款。教育部明知該校非工程專業機關,卻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命其洽由其他具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且未善盡監督之責,要求該校訂定必要之特殊資格,並採最有利標決標,尋求優良廠商施作,以致迭次發生廠商因財務不健全及履約能力不足等因素而終止契約,至今多方官司纏訟,且工期延宕已逾8年,迄未完工,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圈圈版)(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圈圈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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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11108教正0005陳小紅委員、王美玉委員、楊芳玲委員提:文化部辦理「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歷時15載,除計畫期程數度展延外並大幅請增經費,預算執行失控,期間歷經多位中央及地方政府首長,迄今仍尚未營運,執行效率明顯不彰,喪失流行音樂產業升級契機;另文化部未能督導臺北市政府依核定之評估需求規劃設計表演廳座席數,行政院、文化部、臺北市政府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8教正0005)...詳全文108教正5-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興建計畫-糾正案文-上網.docx 108教正5-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興建計畫-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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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09108交正0002章仁香委員、林雅鋒委員、仉桂美委員提,嘉義市政府遲未依投資契約約定,成立「嘉義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並完成年度評估,復未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增訂條文規定,每年至少辦理1次營運績效評定,任令該轉運中心部分委外營運項目績效欠佳情事持續多年仍未能解決,顯未善盡履約管理及督導之責,核有怠失;又,交通部公路總局未能掌握該轉運中心啟用後即閒置之情形,經媒體報導後,始提經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列管追蹤,消極懈怠致斲傷政府形象,嗣於解除列管後,復未掌握該轉運中心前棟及後棟2樓室內空間持續閒置情形,即時輔導協助改善,亦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對外公告用).docx 糾正案文(對外公告用).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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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03108財正0007仉桂美委員、章仁香委員提:經濟部水利署彙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已核定32座滯洪池(總設計蓄洪量為1,074萬4,350立方公尺)中,截至107年底,僅完成8座(蓄洪量為194萬6,809立方公尺),滯洪池興建完成率為25%(蓄洪量完成率為18%),執行率顯有延宕;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未配合「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及行政院核定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中,以徵收方式取得滯洪池用地,對外宣稱配合政府政策可無償提供該公司土地,惟地方政府未與之簽約則無法動工,協調長達14個月,共涉及10座滯洪池,蓄洪量共計530萬9,156立方公尺,為總蓄洪量之49.4%,不顧特別立法排除各項法律限制、與行政院政務委員指示先行提供使用同意書以加速推動治水,嚴重影響滯洪池興建期程等,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滯洪池案糾正案文(審定公布版).docx 滯洪池案糾正案文(審定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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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03108財正0006李月德委員、江明蒼委員提:雲林縣政府及嘉義縣政府於民國103至107年間,各年度均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且雖經審計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核發現並逐年函請改善,並未依示確實辦理外,復經本院再查核發現,雲林縣政府及嘉義縣政府於編列108年度預算時,仍持續前揭虛列補助收入預算行為,核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財正0006.docx 108財正0006.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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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07108內正0010陳小紅委員、王美玉委員、楊美鈴委員、章仁香委員、趙永清委員提,內政部及新北市政府對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開發計畫由新北市政府接辦事宜,立場迥異,彼此關切焦點不一,且雙方缺乏互信,就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相互推諉,致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顯有怠失;內政部推動上開計畫,進度嚴重落後,對具國家重大建設性質之開發案,內政部及新北市政府高層未妥適溝通,行政院未予聞問,難謂盡職,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內正10淡海新市鎮第2期.doc 108內正10淡海新市鎮第2期.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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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07108內正0009田秋堇委員、張武修委員、王幼玲委員、楊芳婉委員提: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於104年7月1日修法公布實施後,衛生福利部坐視國內醫院對境外器官移植病人違法未依該條例第10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填寫境外移植器官類目、所在國家、醫院及醫師等書面資料,並完成通報、登錄之情事持續存在,且對未通報之情形亦未進行勾稽與查處,致無法掌握境外器官移植未確實通報之實際情形。該部未能依法行政,致條例規定形同虛設,不能發揮確保器官來源符合透明及具備可溯性之功能;且對境外器官移植未確實通報或登錄不完全之情形,未能為適法之處分,且仍持續以健保給付違法者抗排斥藥,形同變相鼓勵醫院及境外移植病人毋須依法通報,而且疏於督促器官登錄中心確實維護登錄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及建立對登錄資料審查或運用之處理機制,復未能指導、監督及協調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確實查核及依法查處,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內正9.docx 108內正9.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3/07108內正0008劉德勳委員提:臺北市政府核准民眾借用「華山大草原」舉辦藝術展演活動並補助經費,未依法事先收取保證金及保險證明,容任申請人於核准借用前進場使用;又活動期間該府屢經民眾檢舉活動違法失序,情形日益嚴重,卻未積極採取維安管理措施或勒令停止活動;「野居草堂」小木屋並非核准工作計畫書內之地上物且有違法營利情形,該府未審究申請人違約責任並密切追蹤管制該建物使用情形,以確保公共安全,且對形同露營場地的大規模違法夜宿行為置若罔聞,遲至發生駭人聽聞的殺人分屍案後,始倉促查報違建及拆除地上物,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修正).docx 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修正).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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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06108財正0004包宗和委員、李月德委員、陳慶財委員提:核四封存後每年仍耗費數億元於資產維護管理,行政院及經濟部對外宣告核四重啟不可行,核四興建費用2,833億元須列為損失,行政院及經濟部對核四政策之重大變動,導致資源嚴重浪費;再者,經濟部宣布能源配比(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之能源轉型政策,未經能源安全、能源經濟及環境影響等完整評估,復於再生能源發電量增加有限情況下,以運轉中核電機組長期停機方式減核,致近年火力發購電量逐年提高,106年占比達84.4%,燃煤發電增幅甚至高於燃氣,造成嚴重空氣污染;以及經濟部宣布新能源政策之前,並未評估其對電價之影響,迄106年3月行政院始於國公營企業體檢小組會議評估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核四封存影響暨替代電力案糾正案文-核定版.docx 核四封存影響暨替代電力案糾正案文-核定版.pdf 連結
108/03/06108財正0005瓦歷斯.貝林、蔡崇義委員提:花蓮區漁會違反漁會法施行細則及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等規定,未派代總幹事逾2年3個月,花蓮縣政府身為主管機關未能即時斧正違法,反同意備查該會違法決議,亦怠於執行漁會法第44至49條所賦予之監督責任,任由該漁會長期違法並行使代理總幹事職權,違失事證至為明確;而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明知花蓮縣政府未盡監督能事,卻僅行文提醒該府應盡監督職責,面對地方主管機關消極處理及漁會違法失職一籌莫展,嚴重影響漁會運作之穩定,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082200005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82200005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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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21108國正0002仉桂美委員、王美玉委員、包宗和委員、李月德委員提:國防部檢討放寬「籌建獵雷艦案」投標廠商資本額門檻之決策過程中,顯然輕忽得標廠商資本額過低之財務風險,導致「籌建獵雷艦」採購案之建軍備戰任務以失敗收場;又所送立法院之預算解凍書面資料內容未予更新,致引發立法委員及社會輿論之強烈批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明知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之陳情係要求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非屬其權責範圍,事後該公司確實藉由此次拜會而達成放寬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以取得資金之目的;另本案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106年5、6月間3度函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助調查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資金流向疑義時,該會未審慎考量此一罕見情況與聯貸金額龐大,以及該公司甫於106年1月3日拜會該會主任委員希望可協助解決其資金壓力,其聯貸案之資金流向顯確有疑慮,竟僅將其交由相關銀行查復後,即據以回覆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無法得知其資金流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理之興達漁港土地標租案,表面上係應漁業團體反映需求辦理,但實際上顯係為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量身訂做等,經核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8國正2)...詳全文(公布版)海軍獵雷艦案-糾正案文(108國正2)恢復委員署名.docx (公布版)海軍獵雷艦案-糾正案文(108國正2)恢復委員署名.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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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4108內正0004王幼玲委員、田秋堇委員提,衛生福利部未正視勞動權益意識提升、勞資關係改變的趨勢,漠視地方政府對於委託社福團體辦理法定社會服務的經費;並以部分補助辦理法定服務,造成社福團體經營困難;轉嫁責任給委外補助團體,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社工案糾正案文-委員會後上網版P37(1080419).docx 社工案糾正案文-委員會後上網版P37(1080419).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2/14108內正0003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提: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下稱原文會)係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並受其指揮監督。原文會自民國(下同)103年成立起,逐年遞增勞務承攬員工,至107年6月底已達全部員工之3成,其中,勞務承攬員工亦高達8成為原住民。原文會與員工簽訂之勞務承攬契約書,承攬業務僅係職位名稱,且承攬報酬係以1月為1期而分期給付固定報酬,每期須完成工作進度亦未表明,顯未以「一定工作之完成」為其契約要素。且勞務承攬人員須受部門主管監督指揮,但實質年薪資相較於正職員工短少12餘萬元,也無法享有相關勞動權益保障,甚至勞動部也發現該會承攬人員需與正職員工一樣遵守作業規定,原民會長期疏於管理,放任原文會違反勞動法令,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核有嚴重怠失;原文會自立名為之「趴班人員」實係部分工時勞工,惟原文會就其是否投保勞保,一問三不知,且原民會及原文會明知勞動部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卻藐視法規,不僅未遵守甚至公然違法剝削勞工權益,原民會與原文會於監察院詢問會議前未先行充分瞭解趴班人員之勞動權益,嚴重剝削趴班人員,原民會亦未本於權責監督原文會,顯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原民台案糾正案文1080201OO版修正.docx 原民台案糾正案文1080201OO版修正.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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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4108內正0006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衛生福利部公告「包裝醬油製程之標示規定」,率爾刪除鑑別醬油製程為釀造與否關鍵指標之果糖酸含量規定;又僅以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丙級醬油之總氮量標準,據為其合格門檻,標準失諸寬鬆;而該部訂定醬油中「單氯丙二醇」之限量標準有欠嚴謹,且食品藥物管理署竟從未抽查市售醬油之「4-甲基咪唑」含量情形,經核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醬油糾正公告.doc 醬油糾正公告.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2/14108內正0005王幼玲委員、張武修委員、尹祚芊委員提: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護理之家怠未依規定對住民自備之電磁波床墊等用電物品善盡安全管制之責,竟僅依住民家屬之要求,未經專業評估及檢查,亦未取得防火管理人許可,即放任該住民擅自使用於先,復於該床墊長達近1年之使用期間,更未再確認其安全性於后,終因該床墊電氣因素釀成107年8月13日大火災害;該機構復未即時通報消防機關,致該院火警受信總機作動響起警報逾7分鐘後,消防機關始獲該院報案,該院災害緊急應變及通報演練作業亦有欠確實與熟練,相關防災設備啟閉時程更難謂迅速即時,經核確有違失,該院洵難辭監督管理不力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 .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 .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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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4108內正0007高鳳仙、章仁香委員提,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工程員戴一貫與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前專門委員黃建昌等2人,長期服務於該府建管單位,分別擔任高階文官及施工勘驗與使用執照審查之重要工作。該2人私底下卻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建商往來密切,戴一貫不僅有借名登記與投資建商之建案獲取超出一般行情之利益等違反廉政倫理規範之行為,更有收受建商40萬元賄款之情事而遭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10月及褫奪公權4年,並經該府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依法懲戒;黃建昌亦有投資建商之建案與大額金錢借貸等違反廉政倫理規範之行為。臺北市政府對該2人嚴重違失行為竟渾然不知,年年給予考績甲等,且黃建昌更由該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副總工程司,一路調升主任秘書及該府都市發展局專門委員,直到案發後,該府雖給予該2人考績乙等,並認為其行為已違反「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惟卻以「情節輕微」為由,僅給予申誡2次之懲處,該府事前未善盡監督之責,事後懲處過輕,核有明確違失。...詳全文108內正7.docx 108內正7.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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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3108司正0002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對於至少二成以上受刑人在監服刑無法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已違背憲法第15條、第155條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第1項等規定。且該署未善盡督導各矯正機關,致有58.4%之受刑人從事委託加工作業,每月收入卻十分低廉,相較於僅有6%的受刑人從事自營加工作業,平均每月收入卻相對於委託加工作業受刑人之勞作金高出許多倍,與聯合國「受刑人處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第76點規定不符。而104年2月高雄大寮監獄挾持人質事件震驚社會,6名受刑人訴求之一,即為監所勞作金不足以生存的困境,經本院於105年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在案,該署迄今仍未落實改善;又各矯正機關竟有五成以上受刑人以摺紙袋、摺紙蓮花等紙品科為委託加工作業項目,以及辦理委託作業之程序有諸多缺失,作業機制過於僵化,致生受刑人為得4分滿分作業成績以順利假釋,必須埋首苦幹強迫勞動情事,監督機制徒具形式,均核有違失,爰予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監所作業金案糾正案文(上網)(加委員).docx 監所作業金案糾正案文(上網)(加委員).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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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3108教正0002高鳳仙委員提: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對於該校教師違法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者,其處置未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及該校專任教授服務規則與教師倫理守則所定之相關規定,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0213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docx 1080213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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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3108教正0003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提: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無法善盡學校治理,衍生教師以殘暴的方式施以違法管教的體罰事件,危害學生身體健康與人格尊嚴,損及其學習權益,有悖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內容規定,造成學生身心嚴重受創,有負民眾託付教育機關的信賴;又該校於魏姓學生自他校轉入後,怠於將其相關背景及輔導資料轉介任課教師,致使教師無法迅速掌握與銜接該生之生活習性及相關學習背景,藉以提供符合身心障礙學生身心正向發展與需求之教育活動及教學輔導措施,以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該校對於教師所提出的學生問題行為輔導紀錄,只在期末統一繳交,未能即時檢視查核提供協助,使輔導機制流於形式;另未能即時發現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的不當行為,教室巡堂淪於形式,致使學生家長申訴並尋求校外團體協助,且未能儘速釐清案情真相並妥善處理相關爭點,肇致事態擴大,使師生及學校聲譽受害延長,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上網).docx 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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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3108司正0001林雅鋒委員、楊芳婉委員提:自94年2月2日、106年4月19日分別修正刑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後,目前宣告強制工作之法令,均採刑前實施強制工作。然100年1月1日至107年11月29日法務部矯正署所頒規定,卻限結訓後2年內出監或得報請假釋者,方得參加技能訓練班,足徵強制工作實際上並未於刑前實施,又據該署查復,強制工作處分期間,受處分者之作業方式與一般受刑人相同,此執行方式不但與保安處分性質不符,更使強制工作處分形同變相延長受處分人刑期,法務部矯正署長期以來未依法行政,法務部亦疏於監督,致強制工作處分引發違反罪刑相當性疑慮,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004糾正案文0129(強制工作).docx 004糾正案文0129(強制工作).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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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2108財正0003楊芳玲委員、蔡崇義委員、張武修委員提︰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長期輕忽轉口貨物安全上之風險,貨物轉運過程疏於監管,又對於自由貿易港區倉儲業者自主管理可能衍生安全上之漏洞未能預先防範,使不法人士有可乘之機,肇致貨棧內貨櫃遭移動情事發生並涉及非法行為,除危害社會治安,亦斲傷執法機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財正0003.docx 108財正0003.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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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10108教正0001蔡崇義委員提:教育部體育署對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前執行長自上任起,即著手大幅修改該中心組織章程,規劃將原本扁平化之組織架構比照行政機關科層化組織擴大編制,並增設各階層主管及競技運動強化委員會等不當擴編作為,未能確實發揮監督機關職責嚴予導正,遲至107年3月間爆發前執行長大量進用新人,不當將選手訓練經費挪作人事費等爭議後,該署始進行查處並責成該中心檢討糾正,相關作為,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01-國訓中心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10801-國訓中心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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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8108交正0001尹祚芊委員、楊美鈴委員、楊芳婉委員提,公路總局為關懷高齡年長者之行車安全,原以年滿75歲駕駛人作為「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之實施對象,最後竟便宜行事,以簡化行政作業為由,改為制度實施日期起方屆滿75歲之駕駛人,及受違規記點或吊扣駕駛執照之逾75歲駕駛人為適用對象,而非全面納管,此舉恐危及高齡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核有嚴重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交正1+銀髮族駕駛案糾正案文.docx 108交正1+銀髮族駕駛案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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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3108內正0002張武修委員、瓦歷斯.貝林委員提,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執行「蘭嶼低階核廢料對居民長期健康與安全評估及健康流行病學調查先驅研究計畫」過程中,雖已將「蘭嶼居民健康檢查」納入計畫第一期作業,惟該院於計畫遲未獲取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之情形下,早已預先知悉該計畫納入健康檢查後仍無法落實執行,但竟未積極採取解決方法,尤其該計畫第一期主要工作目的在於探究原住民地區居民健康檢查法令之相關研析,但最終該計畫竟仍未能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衛福部及執行計畫之國衛院甚消極以此為由,使經濟部於106年6月30日終止計畫,延宕蘭嶼居民健康檢查作業近6年之久,且耗用經費達新臺幣2,860萬餘元,經濟部與衛福部顯有計畫執行督管不力之咎。...詳全文108內正0002.doc 108內正0002.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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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3108內正0001陳慶財委員、楊美鈴委員、方萬富委員提,內政部制定殯葬管理條例時,顯未能務實通盤瞭解殯葬業之問題,在法制上預為釐清因應,其後亦未能掌握問題之所在,致相關之規範及函釋未盡周延,歷時10多年竟未能對症化解爭議,滋生諸多民怨,確有怠失 ,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殯葬設施管理案糾正案文1080103(公布版).docx 殯葬設施管理案糾正案文1080103(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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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2108財正0001仉桂美委員、章仁香委員提:經濟部未確實辦理國內能源政策之政策環評,該部暨台電公司對深澳電廠擴建計畫未能詳實評估,致該廠興建或停建間決策反覆,且停辦程序係因政策指示所啟動,且僅憑短期內2次內部會議即決定電力缺口因應對策,與「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所規定「應詳予檢討」有所不符,確有違失;環保署未能要求開發單位就深澳電廠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案再行詳實調查、分析及評估,與環境影響評估之精神未盡相符,且對相關開發案件顯係配合政策指導,且密集召開環評審查會議,藉政府機關代表人數優勢投票通過審查,嚴重斲傷國內環評審查制度及公信力,洵有未當,爰均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深澳電廠案糾正案文-公告版.docx 深澳電廠案糾正案文-公告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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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2108財正0002林雅鋒委員、孫大川副院長提: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身為本案礦業土地管理機關,發現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建台公司或建台水泥公司)於國有礦業用地租約終止後,將土地復整期間開挖之礦產運出牟利,卻未主動負起職責,延宕多年始對該公司提起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之訴訟,復因於第一審勝訴判決後,未提供擔保聲請就建台公司之財產為假執行,致第二審判決建台公司受有新臺幣5,488萬8,855元之不當得利確定後,建台公司之負債已大於資產,國有財產署之不當得利債權已無法受償,加上續租換約時同意該公司改以其自行簽發之本票擔保,且未基於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增加其他債權保障措施,確保債權實現餘地,又因怠於行使票據權利,任令本票逾期失效,致無從確保土地復整工作順利進行,嚴重損及國產權益,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財正0002.doc 108財正0002.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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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13107教正0018包宗和委員、仉桂美委員提:教育部職掌全國教育業務,負責高等教育政策之規劃,惟卻認為大學人事權限及大學校長遴選及聘任事宜,非屬大學自治權之範圍,形成重監督、輕自治之思維,顯有未當。又有關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校長遴聘事項,教育部對於非其業管法規之行政程序法,逕行自行擴張解釋該法主管機關法務部100年7月4日之函示,認公立大學校長之遴選仍有行政程序法第32條及第33條等迴避規定之適用,顯有違誤。而對於大學校長遴選案,任令相同之事實,適用法令不一,而為不同之處理,逾越憲法第162條適法性監督之範圍,嚴重斲傷政府信譽及大學自治精神,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大學自治案1213審後版(上網公布).doc 糾正案文-大學自治案1213審後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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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13107教正0019楊芳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李月德委員提:宜蘭縣政府辦理「礁溪天主堂(礁溪天主堂、辦公室及宿舍、慈惠幼稚園、文聲復健院等)」歷史建築登錄案過程,迄至該縣歷史空間審議委員會審議前仍未確認其所有權屬,致審議決議後,方因所有權屬資料有誤,決定重行審議;復未妥處審議決議公布事宜,致有未依規定公布審議決議並引發質疑之情事;亦未善盡保護該建築群之責,致該建築群部分遭拆除,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教正0019)...詳全文107教正19-礁溪天主堂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107教正19-礁溪天主堂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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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12107司正0008王美玉委員提:檢察機關偵查「他」字案件之法源依據為「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3點第2款規定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其位階均為行政規則,其得為刑事訴訟法傳喚、搜索、扣押與監聽等強制偵查處分,卻不受刑事訴訟法偵查終結等法定方式限制,規避偵查法定原則之基本拘束,除侵害當事人訴訟基本權,有違公平法院原則外,並背離依法行政原則;又刑事訴訟法明文規範「被告」與「證人」身分及各種強制處分要件,然現行實務變相採用「他」字案件之方式,以法未明定之「關係人」身分進行通知,甚或假借「證人」而剝奪「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緘默權與接近律師之權利,被傳喚者之法律地位,實質上究為「被告」抑或「證人」或「關係人」,操諸於檢察機關恣意;又其於第三人(「證人」)搜索時,得於搜索前預先開立拘票,以期於出示傳票後,發生拒絕到場之情形時,立即拘提,形同逮捕被告之手段;同時將「證人」視有犯罪嫌疑拘提到場後,不受憲法第8條所定24小時人身自由保障之限制,均除逸脫刑事訴訟法外,顯已違反法治國基本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嚴重侵害基本人權,顯有違法,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他案糾正案文(上網)(回復及加委員).docx 他案糾正案文(上網)(回復及加委員).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7/12/11107交正0008陳慶財委員、蔡培村委員、江明蒼委員、章仁香委員提,阿里山森林鐵路於107年1月至2月間39天內接連發生4起列車出軌事故,交通部專案調查結果之肇因分析分別為轉向架不良、路基鬆軟、木枕腐朽、溝渠支撐不足、道釘鬆脫、軌床下沉、排水狀況不佳、鋼軌高低不整等情,顯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102年5月1日起協助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並未善盡維修養護之責,亦輕忽交通安全之重要性,造成意外頻傳,嚴重影響民眾搭乘信心,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外).docx 糾正案文(外).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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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06107內正0032王美玉委員、仉桂美委員提:宜蘭縣政府漠視教育重大事務之決策,應尊重學生受教權益及社區意見,經由多元參與程序凝聚共識等原則,於開學在即之際,為貫澈代理縣長意志,不依法定程序,強令縣立興中國民中學(下稱興中國中)交出部分校舍,供「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級中等學校」(下稱華德福高中)使用,衍生無謂爭執及諸多疑義;又未尊重校長綜理校務、協調及領導該校教育工作之權責,以興中國中新任校長不配合提出搬遷計畫為由,將之移送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調查懲處,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興中國中糾正案文(修).docx 興中國中糾正案文(修).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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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06107內正0034張武修委員、瓦歷斯.貝林委員提,衛生福利部空中轉診機制自申請單位、空中轉診審核中心、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勤務指揮中心及接受轉診醫院間,均欠缺橫向討論與聯繫機制,多囿於自我範圍內程序,病歷資料未能連通,天候狀況亦未能相互傳達,致無法共同討論及進行醫療決策;且該部於91年建置「空中救護審核機制」,另遠端醫療診視系統早於99年自內政部移撥,卻遲至107年2月1日才發現蘭嶼衛生所的遠端醫療診視系統已損壞無法使用,致無法給予該所基層醫師應有之支持;另疏未就離島地區相關醫事人員辦理特屬於空中轉診之緊急醫療救護訓練等情,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黑鷹(外網).doc 糾正案黑鷹(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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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06107內正0033王幼玲委員、張武修委員提,基隆市政府相關機關執行自殺關懷訪視及身心障礙者評估未盡確實,服務未能有效進行資訊整合,導致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未能即時獲得所需服務與協助,肇生憾事;衛生福利部未能正視自閉症者及其家庭之需求及服務,且未詳實掌握自閉症者在家照顧及機構照顧人數,對於具有嚴重情緒行為之自閉症者及身心障礙者人數,迄無相關統計數據,亦未調查分析自閉症者及其家庭所面臨之困境及風險,難以據此規劃並提供相關服務與資源;另對於具有嚴重情緒行為之自閉症者及身心障礙者,未督促地方政府建置專業服務團隊,僅賴其透過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嚴重情緒行為心智障礙者正向行為支持暨人才培育計畫,惟其行為輔導員人力僅5名,所能提供之服務能量,嚴重不足,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內正33.docx 107內正33.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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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06107內正0031林雅鋒委員、林盛豐委員、仉桂美委員提,內政部所屬營建署自921大地震迄今近20年,對於現有建築物相關資料仍未能建置一套完善系統加以列管,統計資料多有闕漏,導致政府目前無法確實掌握建築物現況,則相關防災政策即無法順利推動;且該部營建署迄至106年始補助地方政府執行「大樓建照快篩作業」,作為太過消極自無法確保舊有建築物的耐震安全,所預計於3年內(至109年)完成在88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6樓以上之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之快篩作業,完成建築物快篩數量占88年12月前之執照數,竟僅有0.5%左右,進度明顯遲緩,顯未確實列管並督導各地方政府依進程辦理,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花蓮地震糾正案文公布.docx 花蓮地震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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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05107財正0020陳小紅委員、王美玉委員提:經濟部為實踐蔡總統綠色能源政策,傾力推動離岸風電發展,公布107年躉購費率每度5.8498元(固定20年),雖具引資效果,惟未精準掌握近年風機大型化、施工技術成熟造成之電力平準化成本(LCOE)下降趨勢,復加規劃場址裝置容量5.5GW中,多數(69.7%,3.836GW)採遴選、少數(30.3%,1.664GW)採競價,且競價價格每度僅約2.5元,低於前述躉購費率約3.3元(實際價差,視購售電合約簽訂年度而定),大幅增加躉購期間(20年)之購電支出;另經濟部於107年1月18日依職權訂定並發布之「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之屬性,該部認定係行政規則,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1項規定,行政規則僅能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而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事項,惟該作業要點內容涉及投標廠商之權利義務與行政機關公權力之行使而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不僅與行政規則之法定定義有悖,且離岸風電之建置發展及後續購電需投入數千億以上之經費,影響國家財政及全體納稅人權益甚鉅,屬「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按司法院釋字第443號及第753號解釋意旨,仍應有「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命令」為依據,否則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之適法性疑義等情,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風能案糾正案文(定稿版)1071207.docx 風能案糾正案文(定稿版)1071207.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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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05107財正0019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提:勞動部未加強查訪管理外籍勞工,對外籍勞工居住環境安全未盡把關之責;未建立與消防、建管單位相互通報勾稽之資訊平台,亦未對廠住合一的外籍勞工宿舍進行風險管理,致外籍勞工住在違建或消防建管不合格之宿舍或工廠,死傷迭有所聞;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於業管權責上各行其事,未曾對提供外籍勞工住宿用建築物實施建築及消防安全專案檢查,實施例行檢查亦無將結果通知勞政主管機關,致外籍勞工住宿安全長期處於三不管地帶,嚴重傷害外籍勞工生命安全,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詳全文107財正0019.docx 107財正0019.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7/12/05107財正0021李月德委員、方萬富委員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認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產製之A牌料理米酒等因實際原料與製程與產品登記內容未符,非屬菸酒稅法第2條第3款第4目料理米酒,應歸屬「其他酒類」,補徵菸酒稅1.6億餘元,業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菸酒稅屬間接稅性質,納稅義務人雖為產製廠商,然本案補徵時酒品均已銷售完畢,且A牌料理米酒售價與市面上類似產品相當,平均每公升售價僅約26元,改以「其他酒類」課徵菸酒稅,每公升稅額則高達136.5元,致補徵稅額遠超過該公司營業收入,難謂符合比例原則,且補徵時未詳為審酌實質經濟事實關係及其所生實質經濟利益之歸屬,顯有欠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財正0021.docx 107財正0021.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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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14107司正0007林雅鋒委員提: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於95年間對緝獲歸案之被告,漏未辦理撤銷通緝並分案偵辦,迄104年該署清查盤點卷宗時始行發現,嚴重影響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核有重大疏失;臺灣高等檢察署明知部分地方檢察署辦理併案通緝、撤緝之作業不符「檢察機關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迄未切實檢討並強化相關案件之勾稽及督導考核作為,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併案通緝-提會.docx 糾正案文-併案通緝-提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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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14107國正0010劉德勳委員、李月德委員提:國防部辦理化學消防車採購案,所組成之工作小組初審作業未確實提出具體之優缺點差異評述、諸多項目僅見謄列摘要、未敘明優規審查結果,有違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之規定,且採購過程之初審前置作業亦未嚴謹辦理;本採購案預算金額高達9億餘元,係屬政府採購法規之巨額採購,惟招標規範內之招標文件僅要求一般消防車履約實績,並未規定化學消防車之特定資格,國防部未能事先就履約實績之採認是否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明確訂定規範,逕自認定一般消防車均概括認列為履約實績等,以上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公布版)化學車採購案-糾正案文(107國正10)恢復委員署名.docx (公布版)化學車採購案-糾正案文(107國正10)恢復委員署名.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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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13107交正0007張武修委員、王幼玲委員提,行政院核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惟未善盡督促交通部策劃與執行公路行車安全事項之責,以致長年以來我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率高於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相關國家,亦為鄰近國家日本、南韓的3.31及1.39倍,且相關道路交通肇事率呈現逐年增加趨勢,危及民眾生命安全及相關權益,嚴重戕害政府形象,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交正7 道路交通事故糾正案.docx 107交正7 道路交通事故糾正案.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7/11/08107內正0026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及林雅鋒委員提,花蓮縣政府對於轄內某身心障礙啟能發展中心發生身心障礙收容院生遭性侵害、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情事,於103年即知該中心未依規定通報情事,並曾於103年7月10日函文該中心要求改善,後續卻無相關督導作為以確認改善完成,致陷身心障礙者於險境並求救無門,核有嚴重違失。該府亦未積極督促改善該中心之評鑑應改善事項落實改善,對該中心之平時查核流於形式,凸顯評鑑及查核機制均嚴重失靈,核有疏失;衛生福利部未善盡督導之責,亦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花蓮啟能中心案(外網).doc 糾正案文花蓮啟能中心案(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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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08107內正0027高涌誠委員提,臺北市政府於民國(下同)101年12月即知悉私立中國文化大學向又○實業有限公司租用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號等99戶建物及所在土地坐落,作為該校學生宿舍之用,並未認定前揭建物使用情形,違反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嗣又○實業有限公司亦曾函請該府釋疑,又經該府明確函復非屬前揭自治條例管轄範疇。然前揭不動產用途迄107年間並未改變,惟該府卻於107年7月間為不同處分,並要求私立中國文化大學依前揭條例規定處理,明顯就相同事實為歧異認定,斲傷政府威信。又本案建物用途為「集合住宅」,惟並無廚房設計,其建造執照核發之審核,亦與相關規定未合,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大宿舍-上網版.docx 糾正案文大宿舍-上網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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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08107內正0028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提:臺中市政府未查轄內某身障福利服務中心於106年間申請公益彩券盈餘補助經費辦理聽障生暑期成長團體活動時,申請計畫內容與活動報名表內容不符,仍核可經費補助;該府亦未落實對該身障福利服務中心之監督查核,對該中心「運用未接受志工訓練及管理之行為人擔任活動志工,無查調行為人有無性侵害加害人紀錄證明」、「活動營隊卻在未立案範圍不符合公安規定」、「廁所不符人數比例且無監視器」之場地舉辦等情,竟毫無所知,致生106年7月間活動期間發生亦為身心障礙者的志工性侵學員的事件,被害人達11人,核有嚴重違失;臺中市立啟聰學校自100年期間起即發生多起行為人對被害人之校園性侵害性猥褻案件,地點遍及校車、宿舍、活動中心1樓廁所、樓梯間、曬衣場圍牆邊等處,該校遲至本案始知,顯見該校長期漠視校園安全及防治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之責任,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上網(修).docx 糾正案文上網(修).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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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08107內正0030尹祚芊委員、仉桂美委員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健保醫療費用審查、特約醫療院所違規查核、檔案分析及大數據資料分析等作業,卻未發現或警示少數不肖醫師與病患勾串,詐領保險金及不實申報健保醫療費用之異常情事;另李威傑及林克臻醫師涉及詐領保險金事件,該部未能本於中央主管機關之法定職權,基於病患最佳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之維護為適當且必要之處分,顯非適法,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桃園敏盛醫院糾正案文.doc 桃園敏盛醫院糾正案文.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7/11/08107內正0029林雅鋒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代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都市更新案共12案,該分署前分署長洪嘉宏涉嫌透過委託招標規劃之顧問公司居間,向參與投標之廠商期約、收受鉅額賄賂;惟該署迄未督促所屬追究顧問公司之契約責任,亦未檢討政府主導之都市更新案件應如何適用相關規定,建立投標、資格審查及評選作業程序及防弊措施,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洪嘉宏案糾正案文(修正定稿版).docx 洪嘉宏案糾正案文(修正定稿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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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07107財正0018方萬富委員、陳慶財委員、章仁香委員提:臺東縣政府未覈實審核東海自然生態處理場設計處理水量及水質,致所訂定水質淨化目標不合理,又未察覺原承商之進流水採樣點非為原設計之「東海國宅社區排水」及「東海排水」兩股水匯流混合處,因進流水水質監測結果失真且低估,肇致進流水濃度低於放流水濃度,以及污水經生態處理場處理後水質更形惡化等異常現象;其次,臺東縣政府於該處理場試運轉及「水質監測及工程效能改善提升工作」期間,未能覈實審查實際進流量較設計處理量短少,及早檢討改善截流設施,致使該處理場未能發揮最大污水處理效能;再者,臺東縣政府自102年2月28日接管該處理場後,未落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11月8日函示、該處理場操作維護管理計畫及「臺東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肇致耗費2,756萬餘元之處理場,直至105年7月底仍處於閒置狀態,無法發揮水質淨化、環境教育、生態、休閒等功能;此外,該處理場早自103年7月13日已呈現乾涸狀態,詎臺東縣政府於104年5月20日未覈實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說明該處理場已無法正常運作,該府行政作為殊值可議,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072200049東海自然生態處理場案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72200049東海自然生態處理場案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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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07107財正0017仉桂美委員、陳慶財委員、李月德委員提:雲林縣政府於106年3月至7月間,將回運之垃圾焚化再生粒料以露天未輔以防護措施方式暫置於轄內口湖鄉區域綜合垃圾掩埋場預定地,除不符現代環保意識與潮流,並引發逸散及滲漏污染周邊土地及水源之疑慮,致後續仍須耗費公帑全數清離現場;又暫置期間未依「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事先提報施工計畫並經核准,逕自運用約100公噸填築該場址基地等,相關行政作為草率不備,確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072200047雲林縣底渣堆置案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72200047雲林縣底渣堆置案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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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0/18107國正0009仉桂美委員、王美玉委員、江綺雯委員提:國防部暨所屬海軍司令部為演訓需要,未經核准,擅自變更建案文件之規格,以「現貨」方式籌購海用次音速無人遙控靶機(SSAT),卻斥資新臺幣4.95億元,購入仍研發中、迄未量產之靶機,致原廠以種種理由推遲飛行測試,迄雙方履約爭訟和解,靶機壽期已屆,核其商源查證、採購計畫核定、招標規格審查及履約驗收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公布版)海軍靶機RPT-糾正案文(107國正9)(恢復委員署名).docx (公布版)海軍靶機RPT-糾正案文(107國正9)(恢復委員署名).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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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0/11107教正0017張武修委員、楊芳玲委員提:教育部收受高雄醫學大學學生會及校友會連署陳情該校董事會遴選校長涉違法黑箱作業,該部對陳情人之個人資料未為妥善遮隱以達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等之去識別化安全維護措施,且對於陳情事項未本主管機關權責妥為辦理,逕將該陳情書及連署名單移送被陳情對象處理,相關處置作為,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高醫大洩漏學生個資案糾正案文-院長核定版(上網公布).docx 高醫大洩漏學生個資案糾正案文-院長核定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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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0/09107交正0006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雖已於99年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數位匯流發展方案」擘劃數位匯流法規藍圖,惟迄今8年仍未完成相關法規草案之研修,有線電視與網路協定電視(IPTV)及網際網路上的視聽媒體(OTT TV)處於不相稱之管制環境,致使現有不合時宜之法規礙難順應競爭激烈之匯流時代發展現況,及未來趨勢之迫切需求;又該會推動頻道組合、公平上下架、分組付費及合理分潤制度舉棋不定,造成影視產業難以突破困境;監察院前次調查已指正有線電視產業存有頻道代理商兼具多系統經營者(MSO)身分,或為其關係企業,或多與MSO間具有產業上下游垂直整合關係之結構問題,惟該會迄今研提修法進度緩如牛步,容任個人或企業以集團或共同控制等方式取得實質支配影響力,其行政怠惰,肇致監督管理機制失靈,嚴重影響有線電視市場健全發展及民眾獲取多元資訊自由,均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docx 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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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0/04107內正0025張武修委員、尹祚芊委員提,本院99年已提出調查報告要求衛生福利部改善麻醉醫師人力規範不足之情事,然迄今7年間(100年至106年),仍未改善,至少高達350萬次麻醉業務在無麻醉專科醫師或受過麻醉訓練之醫師資格之管理規定把關下,進行高危險之全身麻醉及深度鎮靜,長期漠視病患麻醉醫療之安全;又本院前亦要求前衛生署對各醫療機構之麻醉專科醫師人數申報麻醉量給付之合理性,建立查核機制,然該署恝置不理,顯有怠失;本院99年已提出調查報告要求衛生福利部改善麻醉醫師人力規範不足之情事,然迄今7年間(100年至106年),仍未改善,至少高達350萬次麻醉業務在無麻醉專科醫師或受過麻醉訓練之醫師資格之管理規定把關下,進行高危險之全身麻醉及深度鎮靜,長期漠視病患麻醉醫療之安全;又本院前亦要求前衛生署對各醫療機構之麻醉專科醫師人數申報麻醉量給付之合理性,建立查核機制,然該署恝置不理,顯有怠失等情案。...詳全文107內正25.docx 107內正25.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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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0/03107財正0016王幼玲委員提:勞動部對於國內引進外籍勞工之數量欠缺整體性之規劃,致在臺外籍勞工人數持續增加,自99年至107年7月底,外籍勞工人數由37萬9,653人成長至69萬2,868人,未及8年內急遽增加逾30萬人,人數猶如失速列車般欠缺煞車機制,該部迄未依法就持續開放引進外籍勞工總量進行評估管控;經濟部缺乏對於產業實際缺工情形之有效查核,長期放任國內製造業業者持續以壓低薪資之方式降低生產成本,對於部分高度倚賴外籍勞工之行業,除未就僱用外籍勞工之事業單位進行效益分析研究外,亦未能善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職責,積極輔導其朝自動化、產業升級等轉型方向進展;另衛生福利部僅消極將長照服務推展受限之原因推責於勞動部持續開放社福外籍勞工的輸入,卻未讅正因該部所主管之國家長期照護體系,於現階段尚未能解決居家照顧人力資源不足之問題,始需持續開放引進外籍看護工,衛生福利部長久以來坐視外籍看護工持續增加,而國內長照資源佈建卻停滯不前,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財正0016.docx 107財正0016.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7/09/20107國正0007王美玉委員、楊芳婉委員提:國防部陸軍裝甲第000旅於處理性騷擾案件時,未能釐清軍風紀案件調查與性侵害性騷擾調查處理之差別,誤認軍風紀案件調查即為性騷擾案件之調查,調查過程粗略草率及嚴重違反保密規定,肇致本案被害人因身分曝光而身心受創嚴重;且在調查處置未盡周延之下,旋於10餘天期間即認定行為人違反軍紀核予2大過、2小過,以其一年內累計記大過3次為由予以撤職停役,損及行為人權益甚鉅;又因該旅將「軍風紀」及「性騷擾」案件重複調查,致證人重複陳述,不勝其擾,且案件疑遭軍方洩密致媒體大幅報導。國防部陸軍裝甲第000旅對本案調查處理錯誤百出,傷害當事人隱私與人格尊嚴至鉅,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國正0007)...詳全文(公布版)564旅性騷案-糾正案文(107國正7)恢復委員署名.docx (公布版)564旅性騷案-糾正案文(107國正7)恢復委員署名.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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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9/13107教正0014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提: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轄內校園體罰事件頻仍現象,無法有效防範因應,復以該局對於轄內學校錯誤認定「體罰」為「不當管教」、處理體罰事件未能依規通報、調查程序不ㄧ等情全盤接受,顯未落實監督之責;教育部雖知悉我國「零體罰」之基本教育原則長期無法落實,且體罰事件常經學校界定為「不當管教」,導致實施體罰之教師未受到適法懲處、管制與妥適輔導等情,卻未積極處理改善,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臺南市體罰案-0816(上網公布).doc 糾正案文-臺南市體罰案-0816(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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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9/13107教正0016江綺雯委員、方萬富委員、陳慶財委員提:臺東縣政府擬訂「慢飛天使希望計畫(二)學習之鑰-特殊教育未來教室計畫(下稱慢飛天使未來教室計畫)」前,未能審慎依據特教學生及教師人數進行採購數量之規劃,且於計畫擬定及採購之前置作業階段對於軟、硬體設備之功能、特性、產品操作及如何符應教學現場之實際教學方式等,均未進行有效評估及規劃,致採購之設備不符特教教師教學需求,更於分配各校後即有閒置未曾使用之情形,致未能達成提升慢飛天使學生學習成效之目標;另102及103年完成採購並分配後,未依計畫内容進行成效評估,適時檢視計畫推展成效,並據以滾動式修正其採購内容,即擴大採購數量,故未能及時防止溢購情事,對於計畫執行成效之考核有欠確實;復未善用得來不易之經費,妥善評估各項採購項目之需求及數量,嚴謹訂定採購規格及產品最佳組合,對於數位筆與其歷程記錄軟體及教材編輯暨管理系統之採購數量超過實際使用所需,不當支出公帑,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慢飛天使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慢飛天使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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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9/13107教正0015田秋堇委員提:教育部體育署辦理第一屆運動產業博覽會策展規劃及協辦計畫工作,未周延評估及審慎決定執行策略,致實際參展廠商僅為原規劃家數3成,未能達成計畫預期目標;亦未善用契約罰則及政府採購法約束廠商善盡履約責任,依契約辦理新增工作變更程序;嗣後解除契約過程,又未依照採購契約及政府採購法檢討原採購承攬廠商履約責任,影響機關權益,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09-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709-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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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9/06107內正0024尹祚芊委員、張武修委員、王幼玲委員提:龍發堂自86年起即有結核病個案,甚有因結核病而導致死亡者,且近10年來每年亦皆有結核病確診個案,其中95年、98年及100年甚至皆超過2名案例,惟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卻遲遲未能積極介入處置、管控與輔導改善,並一再以堂方拒絕入內為由卸責,以致龍發堂爆發此次肺結核疫情,均有失主管機關之責,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龍發堂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修).docx 龍發堂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修).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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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9/06107內正0023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衛生福利部罔顧食品主管機關之法定權責,推諉塞責;而食品藥物管理署明知食鹽含鉀-40輻射量偏高,竟未迅即處理,亦未進行風險評估作業;且該署就市售產品名稱標示「健康」2字之非認證健康食品,卻為偏袒廠商之有利解釋等情,經核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1900101糾正案(公布版)1080529.docx 1071900101糾正案(公布版)1080529.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7/09/06107內正0022方萬富委員、陳慶財委員、李月德委員提,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於92年間將位屬「花蓮溪口附近自然保護區」範圍內原編定為「生態保護用地」錯誤查報為「農牧用地」,花蓮縣政府未依法落實審核率予核准更正編定,致於96年間誤發農舍建造執照等情,嚴重影響機關執法威信,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內正0022海灣32行館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遮癮個資).docx 107內正0022海灣32行館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遮癮個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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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9/05107財正0015李月德委員、陳慶財委員、章仁香委員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公司)辦理「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其先期規劃作業過程,對提高投資效益與公害防治,欠缺平衡及周延評估考量,導致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時程延遲2年4個月餘;未允適辦理工址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工作,再耽延期程6個月。其主發電設備工程採購,未妥擬製程品質管制規範,致鍋爐安裝後始發現銲道瑕疵,延宕計畫期程至少1年1個月,並衍生未來發生限電之風險。另電廠聯外345kV輸電線路工程發生災變而停工,延誤工期3年2個月。經濟部居上級機關地位,未就台電公司上開缺失追究顧問公司及統包商應負之契約責任,並督促所屬研謀具體改善措施,加強管控施工品質,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公開版.docx 糾正案文-公開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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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16107教正0012高鳳仙委員提:國立東華大學明知吳茂昆赴中央研究院參加實驗室或院士等會議,以及參加陳水來文教基金會等10個兼職機構團體之會議,除參加國立大學校長協會之會議與其執行校長職務相關外,參加其他9項兼職機構團體之會議,均非「執行與本職有關之公務」或「代表其本機關出席各種會議」,依法不能請公差及領差旅費,竟違法核准吳茂昆以公差方式回中央研究院參加相關實驗室等會議計69日及參加9個兼職機構團體之會議計37日4小時,合計高達106日4小時,且違法核准吳茂昆申請並領取於101年2-7月間赴該院及其他機關團體開會之差旅費15筆共33,185元,遲至101年9月始自其該月份薪資扣還;又吳茂昆自102年7月1日起至104年8月10日止,分別兼任財團法人信義基金會董事、財團法人陳水來文教基金會董事、國立大學校長協會監事及馬偕醫學院校務發展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等4項非營利事業團體之職務,均未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3規定事先報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東華大學遲至教育部要求全國徹查兼職情形,始於104年8月25日報經教育部於同年9月7日許可,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吳茂昆案糾正案文+送教文公布版(上網).doc 吳茂昆案糾正案文+送教文公布版(上網).pdf 連結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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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16107教正0013包宗和委員、方萬富委員提:臺灣省政府為草山御賓館市定古蹟之管理機關,卻以「土地建物權屬不一、主管機關撥用意向變更、修復經費龐大等」為由,20多年來未善盡保存及管理維護責任,且未於建物崩壞之初進行緊急搶修,反容任其逐漸荒廢頹圮;臺北市政府為草山御賓館市定古蹟之主管機關,明知臺灣省政府對該古蹟長期管理不當,卻以「法令執行困難、希望用開會協調方式處理、省府組織精簡等」為由,未恪遵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主管機關得逕為管理維護、修復,並徵收代履行所需費用,或強制徵收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古蹟管理人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以罰鍰」,切實辦理,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教正0013)...詳全文107教正13-草山御賓館糾正案文-上網.doc 107教正13-草山御賓館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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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16107教正0011高涌誠委員、張武修委員提:國立臺灣大學身為國內高等教育龍頭,卻長期不依法行政,僅18.46%之專任教師依規定於學校核准後,始就任兼職職務,相較於國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兼職者約有31.91%符合規定之平均數據,顯然不足為各校表率;惟教育部亦有未能有效督促、輔導各國立大專校院落實「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8點規定之怠失。另臺灣大學辦理本次校長遴選,於利益迴避之「資訊揭露」上,確有不足,輕忽以臺大校長動見觀瞻之崇高地位,其遴選過程受各界嚴格檢視之效應。又現行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之相關規定,規範密度尚有不足,業衍生實務多起國立大學遴選爭議;且配套之制度設計不當,難以確保遴選機制發揮舉薦良才之制度目的,甚至造成遴選像選舉、當選人集中在某些特定類科等偏誤現象;此外,更有教育部與遴選委員會對「適法性」認定意見相左時,究應如何處置欠缺明確規範等問題,終致引發本件爭議,造成社會嚴重對立與紛擾達數月之久,核有嚴重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詳全文1070817台大案+糾正案文+(公布版)-1071003修正(上網).docx 1070817台大案+糾正案文+(公布版)-1071003修正(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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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15107司正0006林雅鋒委員提:司法警察機關屢以維護公益,不違反偵查不公開等理由,大量提供媒體偵辦少年事件的各種資訊,顯已違反兒童權利公約、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嚴重侵害兒童及少年的隱私權利。內政部警政署迄未檢討並落實督導所屬檢討改善,核有重大違失。又該署訂頒之「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亦有欠周延,均應儘速檢討改善,爰予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少年前科糾正案文(上網)(加委員).docx 少年前科糾正案文(上網)(加委員).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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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14107交正0005蔡培村委員、包宗和委員、江明蒼委員提,臺中市豐原區公所辦理葫蘆墩公園改善工程,臺中市政府僅憑設計監造建築師出示一紙「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證明書」,未能實質審查,即遽信X型斜張跨橋之鋼索直徑,由設計圖之52mm逕自縮小成38mm確實不妨礙安全,而同意豐原區公所所報以「減價收受」辦理驗收,並經批「可」,顯有輕率處理之怠失。嗣審計部查核本案並質疑安全性,經臺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鑑定結果確實有安全之虞、需辦理補強始能開放而封閉迄今;另該公所於設計監造邀標書內容即包含新建橋梁,卻未辦理地質鑽探,且對於X型斜張跨橋結構歷次變更均未要求設計單位提交結構計算書並簽證負責;復未覈實督導橋梁鋼索規格審查作業,致施作結果不符設計圖說,亦未要求設計單位重新檢核橋梁結構安全,無從確保民眾使用安全等,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交正5)...詳全文糾正案文.docx 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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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09107內正0020王美玉委員、林雅鋒委員提,南投縣政府漠視對於轄內某兒少安置機構督導查核,肇致該機構於103年至106年3月間,共發生21起院生遭性侵害案件,被收容之兒少個案身心受創嚴重,更有少年從被害人轉為加害人,損及個案權益甚巨;衛生福利部於104年辦理兒少安置機構聯合評鑑時,竟未發現該機構嚴重超收,評鑑徒具形式,且本案超收事發迄今,未見該部提出檢討,顯有怠忽;南投縣等縣市政府將兒少個案安置在未立案許可之兒童學苑,衛生福利部毫無所知,遲至監察院調查後,該部始聯繫該等地方政府,將個案移出轉安置,顯未積極督導地方政府,核有疏失;法務部對更生保護會○○分會委託該機構違法兼辦經營兒童學苑,不僅未立案,該學苑也發生院生遭性侵害案件遭隱匿未通報等情,均毫無所悉,顯未善盡督導之責;又彰化縣政府未依法妥適輔導轄內兒童學苑設立許可,致生該學苑院生遭性侵害案件,亦有欠當。上開機關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南投案)公布版修.doc 糾正案文(南投案)公布版修.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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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09107內正0018李月德委員、陳慶財委員、章仁香委員、楊美鈴委員提,內政部移民署雖自101年7月起結合相關國安單位共同執行「祥安專案」,以加強查處行蹤不明外籍勞工,惟由於未能依據前一年度執行狀況妥適訂定該專案之各項查處目標值,致各國安單位之查處量能未全面發揮,近2年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發生率雖有略降,惟在臺行蹤不明外籍勞工總人數已逾5萬人,且仍未呈下降趨勢;另該署對於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之查察不力,或無法掌握確切事證,致移送案件經地方勞政主管機關裁罰率偏低,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行蹤不明外勞通案.doc 糾正案行蹤不明外勞通案.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7/08/09107內正0014陳師孟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內政部明知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對於犯預備行賄罪之人逃匿致行刑權罹於時效不得再執行刑罰後,是否具該法所定候選人資格,已發生法律適用之重大爭議,修法具有重要性及急迫性,詎該部於99年7月函復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後將研議修法後,歷時8年,多次延宕,迄107年2月始提出該條修法草案增列「行刑權罹於時效消滅而未執行,為候選人消極資格」之規定,上開期間該法已歷經8度修法,該部貽誤修法契機,使犯預備行賄罪之人逃匿致行刑權罹於時效不得再執行刑罰後,鑽法律漏洞而具有候選人資格,有違公平正義原則,核有行政怠惰之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內正0014蔡錦賢案-糾正文107.8.9(公布版).docx 107內正0014蔡錦賢案-糾正文107.8.9(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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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09107內正0019尹祚芊委員、仉桂美委員提:新竹縣五峰鄉第15屆至17屆連續3屆鄉長因貪瀆罪遭起訴、判刑,且有其他多位職員涉貪,顯見該縣五峰鄉公所涉貪風氣相形嚴重,機關內控機制不彰;又該公所採購業務主管人員對於廠商與鄉長秋振昌異常往來之舉,明知不妥卻視若無睹,甚至居中聯繫並私下接觸廠商,顯見機關內部守法防弊意識薄弱;另該公所採購案件,經新竹縣政府政風處「採購稽核小組」進行擋土牆與地坪厚度鑽心穿透試驗結果,有明顯短少而不符設計圖說的情形,不符件數比例高達43%,偷工減料,驗收不實,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詳全文秋振昌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修.docx 秋振昌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修.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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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09107內正0021張武修委員、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對於所屬三重區衛生所至少早自104年即已發生流感疫苗數據造假情事,毫未察覺於先,尤未究明事實於後,率以承辦人已自首為停損點而未全面澈底清查改善,猶擅稱僅屬偶發事件,甚至遲未依規定通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而疾病管制署則怠未就建立已數年攸關國人健康權益之流感疫苗資訊系統,建置完善之複核及防弊機制,任由各地方衛生所承辦人全權處理,致未能避免數據造假等不法可趁之機,事後查核方式亦無以即時勾稽查察不法,肇使全國近9成衛生所流感疫苗接種紀錄皆有短缺現象,僅106年即已短少近達31萬劑,凸顯我國逐年攀升之接種率及其正確性,要難採信,更嚴重斲傷我國防疫優質形象,戕害民眾權益至鉅,經核上開各機關均有違失,新北市政府及衛生福利部悉難辭監督不周之責,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公布版地方虛報流感疫苗數據案糾正案文.docx 公布版地方虛報流感疫苗數據案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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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09107內正0017楊美鈴委員提,雲林縣土庫鎮公所對於鎮內第三公有零售市場經營效能不彰情形,未能正視並研謀具體有效改善對策,甚且就攤鋪位出租率查填不實、疏於市場營運管理,又對第二公有零售市場未能妥為規劃即貿然停止使用,任其土地及設施閒置,無法發揮應有財物效能,確有怠失案。...詳全文107內正17.docx 107內正17.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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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08107財正0014仉桂美委員、劉德勳委員提:彰化縣各鄉鎮市公所,對已舖設硬舖面且供公眾通行作道路使用之圳溝堤岸,數年來未能本於地方道路主管機關立場,積極與彰化農田水利會協商,納入道路系統維護管理,顯有怠失。彰化縣政府雖已就涉及其本身所轄縣道路段完成接管,惟身為上級道路主管機關,未能積極協助與推動,善盡監督、輔導之責,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7財正14)...詳全文1072200034圳溝堤岸案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72200034圳溝堤岸案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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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08107財正0012王美玉委員提:高雄市境外聘僱外籍船員岸置所之居住空間不符建築物公共安全規定,且生活空間最擁擠僅0.49坪,岸置所業者對外籍船員限制行動,設置監視器監視形同監禁等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漁業署竟全然不知,嚴重罔顧外籍船員人權;高雄市政府及海洋局早於105年4、5月間即知違法岸置所之存在,竟仍任令該岸置所違法經營,逾2年期間均無任何查察作為,置外籍船員之生活安全陷於險境於不顧;且本案外籍船員有遭「不當剋扣薪資作為逃跑保證金」、「薪資交由仲介公司處理致每月只領到50元美金」、「工時普遍過長」、「護照及船員證遭扣押」、「工作時曾遭毆打」,以及「禁止對外通訊」等違反權益情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漁業署不但以「未接獲相關投訴」推諉不知,無視外籍船員遭剝削及不當對待,事發後亦怠於行政調查處理,嚴重漠視對境外聘僱外籍船員查核及管理責任,致歷年來境外聘僱外籍船員屢屢遭剝削及不當對待案件層出不窮,嚴重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漁業工作公約之規定,損及我國聲譽甚鉅,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7財正12)...詳全文1072200031糾正案文(漁工岸置所)-公布遮個資.docx 1072200031糾正案文(漁工岸置所)-公布遮個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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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08107財正0013仉桂美委員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煉油廠於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歲修開爐作業操作不當,引發氣爆及火警事件,損失金額高達新臺幣6億元以上,更引發周遭居民恐慌,且該工場管線有材質誤用情事,確有怠失;經濟部督導不周,亦有未當。復該工場加熱爐未經檢查合格開爐啟用,該公司長期以來未依法辦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中油桃園煉油廠爆炸案-糾正案.docx 中油桃園煉油廠爆炸案-糾正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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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12107教正0010楊芳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提:教育部體育署於設計特定體育團體預報名系統時,未設計適當防堵機制,預先防範人頭會員亂象之發生,於媒體報導部分協會遭檢舉人頭會員情形嚴重後,才移送檢調偵辦。且該署對於會員資格之抽查僅具形式,人頭會員導致理監事改選不公,使部分民眾對體育署及體育改革失去信任,不願繳納會費。核該署所為,與「促進國民體育參與」之立法宗旨相違,顯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0702體協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1070702體協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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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12107教正0009高鳳仙委員提:臺南市立崇明國民中學處理學生違反班規事件,未盡告知違規義務亦未給予陳述意見機會,草率將學生移送懲處,且未適時提供關懷與協助,致學生跳樓自殺而身受重傷,核有違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就本案進行調查並提出報告,然查該報告無訪談當事學生,亦未針對該校處理程序是否有瑕疵、執行方式是否有當、自白書格式、相關老師是否疏於注意等問題進行檢討,僅一再強調難認學校有行政疏失,加上報告直指學生家庭結構與互動可能對其情緒與行為造成影響,更導致該生家長質疑該府偏袒學校及誤導社會大眾,斲傷政府公信力,亦有待檢討改進,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崇明國中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上網公布版).doc 崇明國中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上網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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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11107司正0005高鳳仙委員提: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對於所屬板橋派出所受理全家便利商店於102年6月26日遭竊遊戲光碟案,不僅未將陳建國不在場證明之供述記明筆錄,亦未附卷移送檢方,所製作之翻拍照片6張錯植時間,復未依法扣押贓物,未隨案移送全家便利商店失竊錄影畫面,未妥適保全超商及路口監視畫面並移送檢方,路口監視影像及翻拍照片未提示指認辯駁等諸多明顯瑕疵,視而未見,未命補正,即草率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於訊問時多次建議雙方和解,復未將路口監視影像及翻拍照片提示供陳建國指認辯駁,忽視陳建國所提極具證據證明力之不在場證明,再以顯然無法證明陳建國為竊嫌之錄影畫面、照片等作為證物,草率將陳建國以涉犯竊盜罪嫌提起公訴,嗣陳建國自覺蒙冤而自殺身亡。上開機關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一案,...詳全文糾正案文_陳建國案1070619(處本部)公告.docx 糾正案文_陳建國案1070619(處本部)公告.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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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10107交正0003蔡培村委員、李月德委員、王美玉委員提,新北市政府(原臺北縣政府)推動成子寮地區及103市道交通改善工程計畫,期能解決當地交通問題。惟歷時近12年,耗費新臺幣3,890萬元,僅止於紙上作業,當地道路服務水準依舊不佳,交通問題仍未獲改善,該府計畫執行過程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等情,核有重大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交正0003)...詳全文107交正3+成子寮道路改善+糾正案文_(o).doc 107交正3+成子寮道路改善+糾正案文_(o).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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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10107交正0004王美玉委員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各機關辦理國際競圖案件欠缺管理與輔導措施,致相關國際競圖案件,涉有競圖結果不符需求、設計成果超出預算、整體預算編列不足、分項工程協調及配合困難、特殊規格或工法等情事,肇致工期延宕、工程款追加、終止契約,甚至涉及爭議、訴訟等缺失,又該會疏於對國際競圖案件之警覺,無視該類案件涉及專業性、複雜性、特殊工法或材料等特性,該會資訊系統竟無法勾稽我國重大公共工程是否辦理國際競圖,更無相關統計資料,無法確實掌握國際競圖案件數量及資訊,更遑論輔導與管理相關標案,且相關國際競圖案於設計標皆採用最有利標,然施工標則幾乎都採用最低標,導致產業難以正常競爭,嗣因對於特殊工法、材料及施工介面整合等均欠缺考量,肇致工程數度流標、施工期程延宕及工程預算追加等窘境,顯見對於可預見之問題任其發生,實難辭其咎,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交正0004)...詳全文糾正案文.doc 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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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05107內正0013林雅鋒委員提,澎湖花嶼籍「聯得利2號(CT2-6126)」漁船於106年4月22日附搭載客前往馬公途中,發生2名乘客遭浪襲落海死亡事件,經檢察官查係搭載觀光客旅行團一行,顯與漁船附搭相關規定不符,澎湖縣政府坐視此種現象長期存在,消極未予取締,且案後無法提出合理澄復及負責之處置;又該府對於從事附搭載客之漁船未予造冊列管、載客人數限制欠缺科學計算根據、未實施漁船船體傾斜試驗及結構安全檢測等強化航安必要措施、未就漁船附搭航前檢查事項實施定期或不定期稽查;另該府受理海巡機關104年至106年間查獲漁船附搭涉違法案件多達1,712案、7,762人次,惟僅只裁罰2案虛應了事,餘皆消極未予查處並回覆辦理情形;此外,該府關於漁船附搭管理辦法之修法,不惟過程草率、立場反覆,並違背行政院決議,且該辦法延宕近10年迄未依照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函報交通部備查,法制程序久未完備,對於附搭民眾之人身與財產安全保障不周,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澎湖漁船(外網).doc 糾正案澎湖漁船(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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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05107內正0015陳慶財委員、李月德委員、章仁香委員、楊美鈴委員提,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未落實督導所屬警察人員之射擊教育訓練,致所屬派出所警員於106年8月31日應勤前往處理民眾通報越南籍外勞阮國非涉犯刑事案件時,用槍過當,肇致該名外勞死亡結果,與警械使用條例所規範之比例原則未盡相符;又該局未善盡督導之責,要求所屬警察人員依規定適時開啟微型攝影機,以完整連續攝錄處理事件經過,並依「警察機關警備車(汽、機車)執勤安全注意事項」規定,妥適辦理警用巡邏車停放事宜;復未能灌輸所屬同仁有關傷患救護、證據保全等刑案現場處理之正確觀念,致所屬警員於使用槍械造成人員傷亡時,有漏未即刻通報救護之情事,而支援警力經派遣至現場後,對於經警員開槍中彈之傷患欠缺積極作為,復有警員於鑑識人員到場採證前,即違規撿拾散落地面之彈殼情事,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越南外勞遭警擊斃案-公告版.doc 糾正案越南外勞遭警擊斃案-公告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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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05107內正0016章仁香委員、仉桂美委員提︰屏東縣牡丹鄉公所經管之原住民保留地,該承租人違反原住民保留地租賃契約經營溫泉SPA農場,該公所卻未終止租約收回土地,詎與其簽定「原住民保留地租賃合同協議書」,又未確實列管,致遭長期占用違法經營,嗣後雖進行收回土地事宜,卻延宕4年餘始完成收回;屏東縣政府未適時導正,復對於該公所逾越權限簽定之「原住民保留地租賃合同協議書」,竟然同意備查,又接獲該公所查報違規使用後,未迅行查處,亦未落實後續追蹤,漠視違規使用、非法經營經年,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修糾正案文_牡丹鄉原保地案-對外公布○○版.docx 修糾正案文_牡丹鄉原保地案-對外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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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04107財正0011劉德勳委員、仉桂美委員、王美玉委員、包宗和委員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長期獨家供應發電用天然氣,業務範圍包括天然氣之採購、進口、船運、卸收、氣化、輸儲、監控調度、行銷,及天然氣管線、配氣站、計量站等設備建置、操作、維修及冷能利用等,揆其銷售量逐年增加,特別是103年4月28日核四封存後,燃氣極大化能源政策確立,惟中油公司輕忽其供氣責任,歷年均將輸配氣監控系統保養維護委外,本身僅負責操作,亦未全面檢視及監控天然氣輸儲系統之關鍵弱點,進行失效模式影響分析,致所屬大潭計量站分散式監控系統電源供應器更換作業,未慎選電源供應器,且於未訂定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毫無風險管理及防護情形下委外執行,致生815停電事故,影響592萬戶用電權益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815停電案糾正案文-修正版.docx 815停電案糾正案文-修正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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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04107財正0010王幼玲委員、楊芳玲委員提:勞動部對於勞動基準法第34條「輪班換班間距」及第36條「例假七休一調整」指定適用例外規定行業之重大爭議修法草案,未預留充分時間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慎調查評估,而經濟部、衛生福利部、交通部等機關辦理評估提報作業,召開勞資研商會議倉促草率且與會勞方的產業代表性恐有不足,程序面及實體面均欠審慎周延,勞動部對於相關部會提報之例外需求行業別,復欠缺嚴謹明確之必要性審核標準,致使勞工團體質疑「政府把關機制形同虛設」及「例外變原則」,核有重大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財正0010)...詳全文107財正0010.docx 107財正0010.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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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14107教正0008高鳳仙委員提: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調查新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教師許文寶、陳來福疑似校外補習案,草率認定其未違法補習,遲至107年5月11日始重新調查認定許文寶校外兼職補習屬實,迄今仍未調查陳來福有無違法在外補習,延宕處理補習案,致違法補習教師已罹於時效,無法予以議處;新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羅老師於處理100年3月2日學生疑似自行批改考卷事件,未經調查程序即要求陳訴人寫自白書,且未將依規定陳核及保管,復於100年4月27日處理學生攜帶錄音筆到校事件,違反規定進行搜查,並違法要求學生填寫「偶發事件意外事件違規事件處理紀錄單」,又將該表單私自保存未依法陳核;該校處理羅老師與陳訴人之師生衝突事件,不僅未連結心理諮商輔導資源,提供3次訪談非輔導,均有陳訴人以外之家長、導師、校長或「將軍」等人共同參與,且未依規定陳核,致校長不知師生衝突嚴重,因而拒絕陳訴人轉班申請,陳訴人只好請假在家自修直到畢業,致陳訴人心理傷害未獲適當輔導治療。上開機關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中山國中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中山國中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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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14107教正0007孫大川副院長、高鳳仙委員提: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對於雙性人群體並無有意義之資料統計,亦未主動進行研究,對於雙性人社會上各類適應問題視而不見,更無任何政策推行,已構成人權侵害;衛生福利部未能制定醫療指引或手冊給予協助,致雙性兒童有過早接受非必要手術之虞,侵害雙性兒童身體健康權及基於人性尊嚴之個人主體權,洵有嚴重違失,與世界人權宣言、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我國憲法等人權規定有違,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雙性人案糾正案文1070614 委員會修(1071116再修正版).docx 雙性人案糾正案文1070614 委員會修(1071116再修正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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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13107司正0003楊芳玲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戒護科內部管理失當,衍生多起違失事件,除影響機關安全及秩序外,並損及該所管理員權益及矯正機關形象;又該所各級主管處理所務未盡周延,對所屬督導不周,有虧職守,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糾正案文1070613(基隆看守所).docx 糾正案文1070613(基隆看守所).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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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13107司正0004張武修委員、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楊芳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對徐姓、蘇姓收容人罹患重病時之診療過程,有欠積極妥適;又違反矯正機關攝錄影存證規定,無法提供關鍵就醫影像畫面;且對本案戒護收容人住院日誌簿之記載失當,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花蓮監獄糾正案文(上網)(回復及加委員).docx 花蓮監獄糾正案文(上網)(回復及加委員).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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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12107交正0002陳慶財委員、方萬富委員提,交通部督同民航局興建大園客運園區污水處理廠,始於88年研商會議時,民航局與前桃園縣政府針對後續接管維護權責即有仍待協商之決議,已露爭端,嗣該府以財政負擔問題,要求採無償撥用及補助營運費用方式辦理,並於該廠94年完工驗收,經97年行政院核定權管,至106年底等歷次協調會議,該府皆主張上開辦理方式,惟交通部未儘早研擬應變措施,覈實評估污水處理廠土地及地上物價值、廠房折舊與維護費用等財務效益,或報請行政院裁定以達停損點,任令污水處理廠設施與設備迄今持續閒置,致多數設備已屆使用年限;前桃園縣政府於91年召開研商開發案內公共設施維護及管理事宜會議結論,即已決議污水下水道系統之維護管理由該府工務局負責操作維護,然該府卻因撥用及補助費用之故,屢次以專用下水道,維管機關為民航局、污水廠設計容量不符使用,需要補助設施改善費用等理由,一再拒絕接管營運污水廠,肇致該廠自94年興建驗收迄今閒置仍未運作,且該園區內污水未經妥適處理直接排放,亦未依下水道法規定研訂監督管理配套措施,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對外版).doc 糾正案文(對外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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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07107內正0011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明知106年1月19日承攬威均建設有限公司之東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現場工務經理邱○雄於該工地非法容留2名外籍勞工從事工作,卻未依法裁處罰鍰;明知106年4月13日在上開工地吊料工人游○雲所駕駛車輛查獲之非法工作外籍勞工2人,未查明其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禁止「媒介」外籍勞工非法工作之規定,竟以無積極事證足證「違法聘僱」或「非法容留」外籍勞工為由,對其不予處分,即有違失;內政部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違反規定將106年1月3日機關不受理之匿名檢舉案視為檢舉案件,遲至本院約詢後,始將黃○華之申請檢舉獎勵金案函送勞動部核發,且對於黃○華之106年10月31日檢舉案,迄今尚未將該申請檢舉獎勵金案函送勞動部,均有不當;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對於黃○華之106年6月12日檢舉案,誤認在鄰近檢舉地址查獲並不屬檢舉人檢舉,迄今尚未將黃○華申請檢舉獎勵金案移請勞動部核處;另,內政部迄未針對外籍勞工及行蹤不明外籍勞工人數逐年增加問題提出有效對策,亦未重視內政部移民署專勤隊人力配置明顯失衡問題,致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問題嚴重,均核有違失。核以上機關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外勞逃逸案)公布版(修).doc 糾正案文(外勞逃逸案)公布版(修).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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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07107內正0012劉德勳委員提:臺中市政府於民國101年間將坐落該市西屯區惠民段0地號等18筆私有土地周遭之公有土地開闢為「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及停車場,卻對包圍其內同經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已20餘年之上開私有土地,拒不依都市計畫書之規定辦理徵收,更以「開天窗」方式將其施以圍籬圍阻於公園及停車場內即置之不理;嗣本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於105年6月1日決議函請該府檢討改進,且該府於106年1月4日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亦維持以徵收方式取得上開土地之規定,詎該府仍未依法處理,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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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06107財正0009江明蒼委員、包宗和委員提︰臺中市政府辦理烏日區溫水游泳池興建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作業,未妥善研訂合併招標策略,致影響整體計畫完成期程;另於決定游泳池採國際性競賽場地條件興建時,卻未依國際標準游泳池場地規範,評估工程基地之寬度能否容納國際標準游泳池所需幅地及設施,僅審酌於深度2公尺,致興建期程6年餘之游泳池完工後,非但未能符合國際比賽場地標準,反因民眾對於游泳池深度2公尺之安全性疑慮,另需耗資增設教學椅以減少深度,致未充分達回饋地方之目的;復於興建第2期工程之都市設計審議階段,未督促建築師事務所依期限提供都市設計審議審定書,致逾期須重新送審,造成工程期程延宕等情,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財正0009)...詳全文1072200016糾正案文-公告.docx 1072200016糾正案文-公告.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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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06107財正0008仉桂美委員、江綺雯委員、江明蒼委員提︰部分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獲配菸品健康福利捐供作為私劣菸品查緝經費之執行率偏低,並將經費賸餘款逕行解繳市縣庫,未留供以後年度辦理私劣菸品查緝使用,顯不符專款專用之規定,而財政部卻未依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所定之查核機制,派員實地查核地方政府支用該經費之情形,肇致地方政府前揭違失持續多年,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財正0008)...詳全文107財正0008.docx 107財正0008.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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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5/17107國正0005高鳳仙委員提:國防部未依規定保存叛亂案件檔案,反迭失相關檔案,致民眾無從瞭解其遭逮捕、移送與羈押等經過,嗣後向法院聲請賠償均遭法院駁回。91年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向當時國防部後備司令部調取陳訴人刑事案卷時,該部竟誤送同名同姓之他人案卷,致該院法官誤為判決,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公布版)警備總部案(糾正案文)(107國正5)恢復委員署名.docx (公布版)警備總部案(糾正案文)(107國正5)恢復委員署名.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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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5/10107教正0006包宗和委員、李月德委員、江明蒼委員提:國立臺南大學不斷調整設校規劃,修正計畫十數次,校區建設延誤十餘年,不僅嚴重延宕計畫執行期程,更因校區設置計畫遲遲未能完成修正與核定,肇致耗資鉅額興建之七股校區公共設施工程,長期閒置,殊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_臺南大學七股校區1070427-校稿版(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_臺南大學七股校區1070427-校稿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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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5/03107內正0010高鳳仙委員、章仁香委員提,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前副局長王OO於100年間任職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時,曾受新北市地政士公會請託向地政局區段徵收科索取「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土地清冊,經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登錄於廉政署「1-11職等機關廉政風險人員名冊」,但未簽報機關首長知悉,其100年-102年考績均為甲等,且職務於100年及102年獲調升為該府地政局專門委員、主任秘書。再者,其自104年起任職地政局副局長時督辦之相關業務,亦於105年12月30日列為106年度貪瀆不法目標案源,並依廉政署訂頒「廉政高風險人員查察行動方案」核列年度查察目標,惟直至106年2月21日其因涉犯貪瀆罪被搜索而墜樓死亡時止,新北市政府政風機構未曾將相關案情簽報機關首長知悉,其104年-105年考績均列為甲等。政風機構上開行為,除影響對其品格操守之考核與用人之考量外,更錯失適時端正其行為之機會,新北市政府監督亦有不周,經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晶鑽建設(外網).doc 糾正案晶鑽建設(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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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5/02107財正0006江綺雯委員、孫大川副院長提:各地方政府獲配之公益彩券盈餘,依法應專款專用於社會福利支出,以增進社會福利功能,惟財政部對於地方政府調借該盈餘分配款及納入集中支付之作法,卻缺乏相關查核監督機制,未能確保該基金或專戶之運用及設立目的未受到調借及集中支付之作法而有所影響及妨礙,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財正0006.docx 107財正0006.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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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5/02107財正0007李月德委員、方萬富委員提︰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於106年7月6日查驗以個人名義進口來自泰國的彎板機,判斷來貨具高風險特徵,恐有夾藏違禁品之危安疑慮,向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商借大型X光機掃描後,發現貨物下方有空間,且疑似有內容物,臺北關將貨物運回關區後,雖經緝毒犬嗅聞並請貨主前來說明,然因機具以厚重金屬包覆且塗滿防鏽油品,仍未能排除究竟有無夾藏之疑慮,該關未留置鑽孔施以破壞性查驗,竟核准以「廠驗」名義同意出關,又未派人押運,致貨物提領出倉後,於海關派員廠驗前失竊,失去對貨物監管,引發外界對於「海關誤放毒品」的議論;而關務署對於廠驗案件的查驗時間與放行條件之相關法令規範不足,致使不肖份子有可趁之機,並使臺北關在廠驗完成前於電腦系統註記「驗畢」,引發查驗究否完畢之紛擾等諸多缺失,關務署難卸督導不周之責,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財正0007.docx 107財正0007.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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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3107內正0007李月德委員、方萬富委員、江明蒼委員提,新竹縣政府接受內政部營建署全額補助、委託代辦系爭工程,卻將系爭工程設計及發包等事項全部委由關西鎮公所辦理。另該府同意系爭工程變更設計在前,卻又以關西鎮公所變更設計不符合政府採購法及會計法等相關規定,將工程款返還內政部營建署,致令關西鎮公所無以支付承包廠商;且因該公所與承包廠商間民事訴訟敗訴,遭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強制執行關西鎮公庫,斲傷政府機關形象,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關西鎮代會(公布版).doc 糾正案關西鎮代會(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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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3107內正0004包宗和委員提,宜蘭縣政府所屬環境保護局辦理本案陳情人所有土地遭非法棄置爐碴,相關判決書既已載明該棄置行為未經其同意,且本案棄置爐碴之產源事業,至少應負清理廢棄物之「狀態責任」,竟怠未依現有事證為積極調查,以釐清責任歸屬並適法處置;又該局稽查本案非法棄置爐碴之再利用機構及產源事業之相關作為顯流於形式,無法有效遏止業者持續違法行為,致生系爭非法棄置事件,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_羅東鋼鐵廠案(上網公告版).doc 糾正案文_羅東鋼鐵廠案(上網公告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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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3107內正0006仉桂美委員、章仁香委員提,科技部為92年新竹生醫園區醫院計畫主管機關,恣由園區醫院之主辦機關、定位、規模屢次發生重大變革,致令預訂啟用期程一再遲延,甚至時而發生暫緩規劃或執行等情事 ,而肇生生醫園區醫院原訂95年8月營運,遲至106年始動工興建等重大延宕,另衛福部(或原衛生署)於98年4、5月間被指定為新竹生醫園區內醫院之統籌機關,且按新竹生醫園區第2次修正計畫之園區醫院計畫預定於100年6月核定、103年9月營運。惟該部未善盡主辦機關職責,對於園區醫院之定位、規模及如何推動生醫產業之發展,或未落實先期之評估,或其規劃內容草率,且提出之方案迭與園區醫院設立目標相悖,使園區醫院之規劃進度嚴重延宕,無實質進展,顯有未當案。...詳全文107內正6.docx 107內正6.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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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3107內正0008江綺雯委員、方萬富委員提︰內政部推動規劃改善傳統公墓之績效不彰,與政策目標欠符;而執行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計畫亦有相關行政缺失事項;復未能賡續辦理殯葬設施分布及供需調查研究,作為施政之參據;且辦理地方政府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考核評量之先期作業過於匆促,評量之期程更欠合理,肇致各地方政府因應不及,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殯葬設施案-糾正案文公告.docx 殯葬設施案-糾正案文公告.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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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3107內正0005陳小紅委員、方萬富委員、林雅鋒委員提︰我國西部沿海之浮筏式牡蠣養殖近5成未依法納管,其中以嘉義縣內全數9,709棚未納管情形最為嚴重,嘉義縣政府於93年及95年雖曾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辦理浮筏式牡蠣養殖之區劃漁業權劃設及管理等相關計畫,且已完成45區劃漁業權區指界及劃設,惟嗣後規劃改以專用漁業權納管,故未予核發該區區劃漁業權執照,致該範圍內之5,794棚養殖牡蠣終未納管;另區劃漁業權外之3,915浮筏式養殖牡蠣,包括位於布袋商港範圍內之613棚,亦迄未劃定漁業權或未輔導遷移至合法養殖區域,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修漁業署輔漁業權劃設路上魚塭設置糾正案上網.doc 修漁業署輔漁業權劃設路上魚塭設置糾正案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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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3107內正0009高鳳仙委員提:桃園市政府明知原中壢市龍岡路二段o號違建物未依法申請建築執照,經97年3月6日民眾檢舉、公所查報違建情形為第1至6層磚造增建,已違反建築法規定,卻長期放任該違建物存在迄今,未予拆除,亦未依法對於該違建物之所有權人、使用人為連續罰緩、限期停止使用、停止供水供電、封閉、移送司法機關等處分,核有明確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修).doc 糾正案文公布版(修).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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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2107教正0005陳小紅委員、章仁香委員、江綺雯委員提:屏東菸廠微型文創園區缺乏整體開發及財源籌措計畫,且營運管理方式更迭,致整體計畫執行進度緩慢亦未能有效管控與推展,歷史建築修復進度遲延,歷經多年僅完成零星修繕,多棟建物長期閒置,森林警察隊搬遷進度嚴重落後,形成園區開放啟用之關鍵阻力,屏東縣政府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教正0005)...詳全文107教正5-屏東菸廠文創園區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107教正5-屏東菸廠文創園區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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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1107司正0002高鳳仙委員提:雲林監獄儲放供鍋爐燃油使用的重油高達1萬4千公升,卻長期疏於檢修油槽管線,且未依法設置防溢堤,致102年1月19日與106年6月4日兩度發生重油外洩合計5.42公秉,造成鄰近農田及排水路污染,兩次漏油事件之罰緩、整治及賠償共損失新臺幣1,000萬餘元;法務部矯正署未確實評估該監於102年事件後所提「貫流鍋爐設備更新工程」、「油脂截油槽增建工程」、「炊場鍋爐天然氣設備工程」等改善方案補助經費之必要性,草率駁回其中兩項治本之重大工程,難辭督導不周之責;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對於雲林監獄102年事件未依法裁罰且未依法保存裁罰公文資料。上開機關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詳全文雲監漏油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雲監漏油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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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0107財正0005江綺雯委員、李月德委員、楊美鈴委員、包宗和委員提︰臺南市政府民國102年至104年委託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靜觀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居家照顧服務業務,未善盡保障該基金會所僱居家照顧服務員勞動權益之職責,致該基金會要求所屬居家照顧服務員回捐薪資等違法行為持續達3年之久,且該府已知悉該基金會諸多扼傷勞工權益之客觀事證,竟未善盡查察之能事,放任該基金會違法剝削勞工權益;又該府身為勞務採購案之委辦機關,契約雖已定明資方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惟該府卻未善盡查核履約責任等情,核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財正0005.docx 107財正0005.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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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22107國正0004包宗和委員、王美玉委員、仉桂美委員提:國軍持有各種武器保衛國人,本應有明確之教範與嚴格之紀律以為管制,然○○飛彈配賦於○○級軍艦已近6年,迄今未訂定操演教範,亦無操作手冊可為基層官兵之依循。該等武器之重要附件火線安全接頭,各艦亦未能依據規定存放於槍械室,部分存放於槍械室者,領用時亦未依規定辦理登記,並有將其任意放置於雷達間,且發生未由軍官督導,逕由艦上士官兵自行將其裝接於真彈,並獨留1位官兵於戰情室中,於飛彈操控台仍於作戰模式下,進行○○飛彈發射之演練,肇致○○飛彈誤射之危安事件;另因甲操測考制度訂定不當,造成許多艦艇因資格不符,仍申請甲操測考,各級審核人員亦未盡審核職責,致屢造成艦艇違規辦理甲操測考之情事,另亦發生○○軍艦因資格不符被剔除,然因文書作業錯誤,仍將其列入甲操測考艦艇之軍紀廢弛情事。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國正0004)...詳全文107國正4公布版.doc 107國正4公布版.pdf 連結
107/03/15107教正0003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楊美鈴提:教育部自102年起推動教學實務升等,然對於教學實務成果升等並未強調「研究」,導致各校各行其是,並引發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遭投訴處理教師多元升等浮濫之訾議;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未能掌握教學實務升等管道應注重研究之本旨,致有教師以不具研究性之教科書或教材做為代表作升等通過,且多篇升等通過之代表作無注釋或參考文獻,未踐行法定之教師研究義務;該校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103至105學年度審議「教學實務」或「技術應用」升等案,均有低階高審之情事,且有專業技術人員出席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一般教師升等案的情況,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教正3)...詳全文高餐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高餐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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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15107教正0004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提:教育部102年9月16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131974A號函示違法擴張「相當教授」之範圍及資格條件,致國立陽明大學校長當選人得以副教授資格成為國立大學校長之首例,逾越母法立法意旨;且逕以函令訂定,未依立法理由意旨於該條例施行細則加以規範,顯有違失。國立陽明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就有關校長當選人具大學校長資格之認定部分,對該特別之個案,於該遴選委員會遴選委員未能充分釐清候選人資格情形下,即選定郭旭崧候選人為陽明大學第8任校長;嗣經教育部再函請說明釐清,始再召開第4次遴選委員會會議,確認校長當選人資格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其程序實有瑕疵,顯有違失,教育部及國立陽明大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教正4)...詳全文陽明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陽明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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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15107教正0002王美玉委員、李月德委員提:文化部辦理「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不僅未能核實編列相關預算並確實執行,旗艦計畫預計達成的建構友善影視產業環境、彌補人才斷層、對內帶動閱聽眾回流、對外打造影視臺流,並以國家隊及整合行銷概念將我國電視作品行銷國際以達在地文化國際化之目標,儼然淪為口號。我國99年至105年有關電視產業外銷金額占總產值比率均未及2%,尤其105年更下滑至1%以下,嚴重落後計畫目標,在數位匯流之發展趨勢下幾乎失去競爭力。另我國進口中國大陸及日本電視劇日益遞增,顯示文化入超現象日益嚴重。又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但汶萊等10國並無銷售量值,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教正0002)...詳全文107教正2-廣電旗艦糾正案文--上網.docx 107教正2-廣電旗艦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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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14107司正0001高鳳仙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規定受刑人寄發書信張數以1張為原則,如增加張數須向管教人員申請許可,不當附加法令所無之限制,遲至本院調查詢問後,始向受刑人宣導寄發書信張數不予限制,核有怠失;另該監獄要求第三級以上受刑人必須開立30位非親屬接見名單,惟矯正法令並無應開立接見名單之規定,該監獄不當限縮其接見權利,直到本院調查詢問後,始取消該規定,核有違失;復以受刑人移監時,其於原矯正機關經由監獄醫師開立或檢查合格發給之醫療藥品,業屬核准持有,法務部矯正署卻要求受刑人於移監時仍必須備齊藥品完整藥袋、處方箋供機關檢核,方准攜入,該措施顯未符實際並浪費醫療資源,其遲至本院調查詢問後,始宣達各矯正機關,於受刑人辦理移監時隨同公務物品移轉至接收機關,亦有怠失,爰予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何財龍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何財龍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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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08107內正0003高鳳仙委員提,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明知104年9月29日王敏住處並無疑似兒童哭鬧或受虐跡象,更查無疑似犯罪情事,且值日檢察官不同意其進入該處,竟動用25名員警及幹部至該處巡邏、監視、守候長達23小時,不僅與行政執行法之即時處置、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行使職權、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必要安全措施均不相合,且造成王敏及其家人恐懼,王敏於30日上午至法院出庭時從後門倉皇逃出,嚴重侵害王敏及其家人憲法所保障之自由權及隱私權,核有嚴重違失;再者該中隊副中隊長樊永山與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督導喬羽華104年9月30日上午於現場研判並無急迫情形,竟應王敏婆婆之要求,以請示檢察官准許破門入屋為由,陪同王敏婆婆及其友人搭車至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申告王敏等人涉犯強制罪嫌,嗣經該地檢署因王敏婆婆表示係屬誤會而將案件簽結,實有違失;王敏為102年暫時保護令及103年通常保護令之家庭暴力被害人,且王敏曾於102年間向三大一中隊竹園分隊報案卻未獲協助。三大中一隊明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2條第1項規定,緊急保護令必須「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始可聲請,竟於106年4月間,未提出任何證據,以104年王敏未妥善照顧2名子女為由,由中隊長何德輝為聲請人,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遭法院駁回後,又以無法證明子女遭受家庭暴力急迫危險之1、2年前舊證據提起抗告,再遭法院駁回,核有嚴重違失。上開二機關所為,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家暴案糾正案文-上網版(外網).doc 家暴案糾正案文-上網版(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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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07107財正0004監察委員林雅鋒、陳慶財、劉德勳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未能善盡金融主管機關監督之責,有效監督金融機構強化內部稽核功能,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監理效能不彰,致金融機構銷售人民幣TRF爭議頻生,影響金融穩定,且導致投資人對金融機關之監理效能多所質疑,斲傷政府威信,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TRF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TRF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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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07107財正0003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提: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長期與業者過從甚密,致以圍標、虛設行號等方式獲取該局各項標案,進而上下其手盜取砂石獲取龐大利益,經濟部水利署自應督飭該局深切檢討本案各項缺失,戮力革除積弊並重新淬鍊;另該署未確依公務員服務法明文規定,釐清行政違失構成要件之內涵,致本案之行政懲處顯有失衡平等,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第五河川局案糾正案文(決議版)-對外公布版.docx 第五河川局案糾正案文(決議版)-對外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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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22107國正0003陳小紅委員、包宗和委員提:國防部核定軍人於服現役期間非因作戰或非因公而自殺致死亡者之案件種類為『因病死亡』,違反『軍人保險條例』規定;且前揭疑義早經審計部函請該部改善,惟國防部迄今仍未完成修法,造成未依法行政之亂象,並滋爭議,核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國正0003)...詳全文107國正3.docx 107國正3.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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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12107教正0001監察委員高鳳仙提:景美國中對於許水龍被訴性騷擾A女案件延遲校安通報11日,違反「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修正規定」應於24小時內通報之規定。該校組成「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之委員未依規定由雇主與受雇者代表共同組成,且調查處理過程未以保密方式處理申訴。該校總務處幹事劉美沅於調查小組訪談時為不實證述,竟於事後陞任文書組長,違法指派未具特教專業之英語科吳老師支援特教班教學工作,致A女無法於其聘期屆至前報考該校特教班代理教師,且未對資源班學生之區塊排課需求提供優先排課之協助,損及特教學生受教權益,均核有違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督學明知疑似性平洩密事件並無調查權,卻約談郭師調查其是否洩密,又未依規定作成視導紀錄,致郭師心生恐懼,核有明確違失。核以上機關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107教正1)...詳全文糾正案文(景美國中)公布版-0221上網.doc 糾正案文(景美國中)公布版-0221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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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08107內正0002陳小紅委員、楊美鈴委員、陳慶財委員提,內政部使用老舊、過時圖資辦理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捷運A7站區周邊土地開發,導致測釘樁位產生疑義、相關工程無法施作;又桃園市政府任令本案土地長期被棄置廢棄物,累計高達52萬餘立方公尺,復加內政部事前未確實進行廢棄物調查,排除不利開發地區,造成施工後出現諸多問題,大幅延宕工期,並衍生巨額開發成本,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A7開發案(外網).doc 糾正A7開發案(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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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07107財正0002監察委員楊美鈴、仉桂美、王美玉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未能掌握國內蛋雞場早有違法使用含芬普尼農藥之情事,而迄今仍有部分蛋雞場查無該農藥來源,甚且蛋雞場內留存有其他農藥,凸顯該會對於農藥誤用或濫用情形,管理失當;又畜牧法自87年制定公布施行時即已規定畜牧場應設置或有特約獸醫師,惟至今約有超過半數之畜牧場未依法辦理,該會竟長期坐視該違法情事,亦無法掌握畜牧場設置或特約獸醫師之實情,致該規定形同虛設,未能發揮畜牧場衛生管理之效,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7財正0002)...詳全文1072200055芬普尼毒蛋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72200055芬普尼毒蛋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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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18107國正0002劉德勳委員提:國防部辦理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軍工廠委託民間經營採購案,對於陳情廠商106年9月26日陳情函,未落實依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規定妥處;另辦理本案過程與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等相關規定容屬有間;又未於事前掌握評選委員出席人數,並及時因應更改評選委員會議時間,以獲得更多委員出席參與評選;且本案經辦過程洵有未盡周延之處,造成廠商多次質疑及申訴,影響政府施政效能,難辭監督不周疏失責任,國防部及所屬空軍司令部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國正0002)...詳全文(公布版)空軍後指揮部委外購案-糾正文(公司00)(107國正2)恢復委員署名.docx (公布版)空軍後指揮部委外購案-糾正文(公司00)(107國正2)恢復委員署名.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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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18107國正0001包宗和委員、王美玉委員、仉桂美委員提:海軍陸戰隊三軍聯合作戰訓練基地指揮部收受屏東縣車城鄉○○宮等勞軍款,自勞軍方式、開立領據、蓋用印信、收支管理、會計作業等均未依既有相關規定辦理,致該等勞軍款成為未受監督之小金庫,內部控制嚴重疏失;又海軍陸戰隊指揮部調查該基地指揮部103年收受○○宮端節勞軍款支用不當時,亦未查覺有不實單據佐證支出,而有查證偏離事實之情事,復未善盡督導之責,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國正0001)...詳全文107國正1.docx 107國正1.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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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09107交正0001陳委員小紅、章委員仁香提: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對於路邊停車欠費之催追繳作業未臻嚴謹落實,致生鉅額欠費,復未能妥善規劃移送強制執行作業並落實執行,致有逾請求權時效,而衍生公帑損失等情,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docx 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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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04107內正0001方委員萬富、陳委員慶財提,前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現改制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93年間續辦所屬北勢派出所函送陳訴人之告訴案件,竟將案件先行存查歸檔後,未予辦理,遲至105年4、5月間經彭君續訴後始行續辦,顯然怠於偵辦達12年之久,且逾越公文管制時效。隨案函送之2枝改造槍枝,亦未依規定置於專櫃,並辦理建檔、傳真及函送鑑驗等作業,肇致該槍迄今下落不明,該分局偵辦時效、槍枝管理及相關督考機制失效,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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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03107財正0001陳委員慶財、方委員萬富、李委員月德、楊委員美鈴、江委員明蒼提︰105年及106年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影響層面深廣,自應於事前審慎評估,以減少社會各界爭議。然勞動部竟無完整之法案影響評估,未評估物價上漲之社會成本、未衡酌對勞工及企業造成衝擊的程度,即分別於105年及106年間2度將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導致政策決定所依據的理由模糊,各界難以了解及認同;行政院明知勞動部於105年6月間陳報之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攸關全國勞工重大權益及經濟發展,各方意見歧異極大,然該院於審查該法案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過程中,竟無視於勞動部在溝通不足且未基於專業提出完整的法案影響評估報告之情況下,以7天作業期程完成爭議性甚高之法案審查,自易造成社會各界對勞動基準法該次修正草案之質疑與爭議。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後施行迄今未滿1年即再度提出該法相關條文之修正草案,適足以證明105年間政府倉促推動修正勞動基準法之結果,已對社會造成莫大之負面衝擊及紛擾,明顯不符政府原先之預期;行政院於審查勞動部105年6月間所擬之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認該案自公布日即可施行,竟未預留緩衝時間,未考量此修正內容,影響層面極大,社會各界需要時間調適,肇致該次修法結果,相關各界措手不及難以調適因應。另由於未有適當期間之過渡緩衝,在法律已公布生效後,本應據法予以執行之條文,勞動部等相關部門在法律未授權之情形下,採取對違規者暫不查處之作為,是否符合依法行政原則之要求,並非無疑等,經核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糾正案文-1070103(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1070103(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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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2/21106國正0009高委員鳳仙、楊委員美鈴提「前國防部保密局與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於辦理曉基地、玉桂嶺基地之調查期間,據多位村民陳述遭到刑求,因而為不實陳述,軍事檢察官及軍事審判官對於被告請求對質或因不識字而不知筆錄內容等主張均未審酌,又對基地主要領導人陳本江、陳通和等人未移送偵審,顯失公平。不當裁判造成國家補償1億1,690萬元,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提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詳全文(公布版)1061221曉玉基地糾正案文(106國正9).docx (公布版)1061221曉玉基地糾正案文(106國正9).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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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2/13106司正0008林委員雅鋒、江委員明蒼提:法務部矯正署對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獄政新制之規劃未盡完備,另對臺北女子看守所之指導及監督亦有不周,肇致受刑人脫逃事例,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受刑人外出工作糾正案文(上網).docx 受刑人外出工作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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