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8/10/02 |
公告日期: |
1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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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財正0025 |
案 由: |
趙永清委員、王美玉委員、田秋堇委員提:台塑集團轄下事業分別早自94至100年至少長達3至5年不等時間,即相繼上傳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不實申報數據,各級環保機關均未能及早察覺,政府督管機制顯然完全失靈,遲至99年間始由地方環保局查獲,既已凸顯相關管理辦法存有「人為操弄造假機會」及「數據保存年限過短」等防弊與勾稽查核機制的嚴重疏漏與不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卻未能於99年首次獲悉此類不法情事後,積極設法亡羊補牢,竟拖延8年餘,經本院立案調查後,迨至108年4月間,始修正發布相關管理辦法,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82200045臺塑疑系統性造假空污數據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版.docx
1082200045臺塑疑系統性造假空污數據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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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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