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3/06 | 114內正0006 | 張菊芳委員、陳景峻委員、郭文東委員提,行政院對於「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草案之審議及政策指導未能積極有效,致立法進程延宕;內政部暨所屬國土管理署(前營建署)訂定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位階過低,缺乏法律授權且與相關法規範疇重疊,權責不清、廢棄物認定標準模糊,造成執法困難及地方標準不一等缺失。又該方案欠缺有效追蹤及科技監測系統,導致非法棄置頻傳;該署怠於推動專法立法,未能有效協調相關部會;迄未制定GPS車輛軌跡監控系統之機制,亦未建立跨縣市合作平台,致資訊交流不足,且未正視土質去化管道受限或遭排擠問題,相關管理機制未臻完善,行政院及內政部暨所屬國土管理署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4/02/13 | 114教正0005 | 田秋堇委員、張菊芳委員提: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對於該校A生自殺身亡前,疑似常遭師長搜查書包等不當對待情事,未依規定於5日內召開校事會議處理;對於陳訴學務主任不當管教的陳情案,任由學務主任自行調查其被檢舉之違失行為,違反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1項之規定;另該校忽略A生行為的原因及反應的意義,一再以懲處方式處理,明顯漠視自殺防治教育。此外,該校對於畢業B生疑遭該校主任教官性騷擾情事,未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及調查,且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亦未確實查證即函復陳情人,嚴重損及學生權益,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4教正5)
...詳全文 |
114/02/11 | 114交正0001 | 張菊芳委員、陳景峻委員、郭文東委員提,交通部觀光署對於所轄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稱管理處)經管之橋梁、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興建橋梁之養護作業,雖已於「風景特定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建立相關養護及督導考核機制,卻未能依要點善盡督導及考核責任,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詳全文 |
114/02/06 | 114內正0003 | 葉宜津委員、張菊芳委員、王麗珍委員提,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於67年間自原「陽明山管理局」接管該市北投區湖山段2小段22地號等土地後,疏未確實巡查,迨至107年間始發現其部分範圍約558平方公尺遭國際大旅館長期占用供停車場等使用,嗣108年11月間以減收93萬餘元使用補償金並裝設木樁圍籬之方式排除佔用後,竟又應民意代表之請託而默許該圍籬遭移除並回復可供停車狀態,明顯棄守市產管理職責;另該處將路燈工程採購部分業務交付所屬技術工友承辦,又未妥善監督,致部分技術工友於107年至109年間涉嫌多次向承攬廠商收賄,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4/01/22 | 114社正0001 | 王幼玲委員、張菊芳委員、田秋堇委員提:113年3月臺北市寶林茶室餐廳發生疑因處理食物不當,導致35人食物中毒就醫,其中6人死亡之事件。臺北市政府於113年3月24日中午即接獲食品中毒個案通報,惟遲至當日傍晚始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且於個案已住院休克並表示餐廳「炒粿條」有發苦、發酸異狀等情下,均未針對疑似問題食材及餐點進行下架、保留、封存等預防性措施,亦未針對餐廳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臺北市政府專業警覺性不足,致稽查當日仍有8名民眾至該餐廳用餐,並引發食品中毒症狀;又該府2度至現場稽查,均未依該府《食品中毒事件通報、調查、採樣及送驗作業程序書》規定,即時針對當下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食材抽驗作業延宕數日,錯失採樣黃金期,肇致本案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2/05 | 113內正0015 | 葉大華委員、張菊芳委員提,民國111、112年,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南方澳分隊及冬山分隊陸續發生2起疑似消防員性騷擾事件,案經該局行政調查,認定2案均成立性騷擾事件。本院調查期間,再發現該局有隊員赴新北市受訓期間,疑似性騷擾其他消防局隊員,業經調查成立性騷擾事件。綜合上開3起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性騷擾事件,本院爰調查該局相關行政調查及性騷擾防治措施。經查宜蘭縣政府消防局處理本案未依法循管道徵詢主管機關及外部專業意見,認事用法涉有違誤,造成嚴重斲傷性騷擾被害人權益,且對被害人創傷反應欠缺認知及敏感度,終致案關被害人身心不堪負荷而離職,徒然折損珍貴之消防人力;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局長徐松奕未能妥於綜理該局人事權責,未審慎管理所屬,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各層級業管主管亦未積極監督、確保事件後隔離措施之有效執行,復該局未按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主動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告發行為人涉及犯罪情事,且未能確實掌握業管主管運用相關資源協處所屬人員之情況,局長徐松奕並查其於本院之陳述與實情有間等情,均嚴重傷害政府機關形象及信譽,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1/20 | 113社正0014 | 葉大華委員、王美玉委員、張菊芳委員提: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轄單位知悉原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張前署長於本院詢問時亦坦承疏失,爰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0/09 | 113內正0010 | 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張菊芳委員提,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前副處長王文秀與業者過從甚密,操守有嚴重瑕疵,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未能及早發現而即時處理,顯有監督不周之情事,另於其經檢察官偵辦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而裁定交保後,仍將其調任主管職務,人事管理及任用上顯有重大瑕疵,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0/08 | 113交正0005 | 張菊芳委員、郭文東委員、陳景峻委員提,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連續3日長時間封閉跑道達54小時,雖事前召開4次工作會議,卻僅偏重於技術層面問題,對於是否嚴重影響航班營運,並未深入研究探討列管;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雖已與鄰近飛航情報區協調採取機動性流量管制措施,惟未解決已在途中之班機起降壅塞問題,致113年3月3日歲修首日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南跑道封閉期間前後2日準點率分別僅31%、50.5%,影響旅客共5萬7,646人次,引發廣大民怨,亦嚴重斲傷我國際形象,並影響飛航安全,核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09/04 | 113財正0014 | 王麗珍委員、葉大華委員、張菊芳委員提:民國112年9月22日傍晚,屏東科技產業園區內之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明揚公司)發生重大爆炸災害,釀成10人死亡(含4名消防員)、117人輕重傷之國內重大公安事件,經核,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下稱園管局)未督促明揚公司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1條規定向屏東縣政府申報工廠危險物品,且輕忽「危害性化學品標示」重要性,疏未積極追蹤該公司是否確實辦理依規定辦理,且被動等待地方主管機關轉知相關資訊,行事消極怠慢,確有違失。屏東縣政府應受理轄區(包括屏東科技產業園區內工廠)使用工廠危險物品之申報並列管,竟怠未為之,災後則飾詞卸責於「權管機關為園管局」,且相關資訊從未轉知消防主管機關,該府消防局亦欠缺風險意識,未曾積極向府內其他單位聯繫並取得相關資料,該府所屬局、處未確實依法執行列管、檢查,欠缺橫向聯繫,制度面與執行面均有闕漏,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13/08/15 | 113教正0015 | 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張菊芳委員提: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業務規避查核,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於C補習班共稽查5次,業者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遲至發生性別事件後,該處始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稽查不力,亦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15)...詳全文 |
113/07/16 | 113內正0008 | 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張菊芳委員提,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席姓領班等21人疑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經檢察官偵結起訴,而機關係於檢、調機關偵辦後始發覺知情,主管監督及政風查察機制失靈,另該處明知相關殯葬陋習存在,可及早建置相關公開透明排程系統,減少人為操作空間,以杜絕不肖人員藉機上下其手之措施,但均未落實監督執行,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06/18 | 113內正0007 | 林國明委員、張菊芳委員提,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於113年2月16日執行勤務時,非法使用警械,致犯罪嫌疑人死亡,又違法搜索其住宅,且未依規定攝錄及保存相關影像,足徵該局之教育訓練及督考措施不足、勤務紀律鬆懈,核有重大違失;又內政部警政署未督導所屬恪遵無令狀搜索之法定要件、落實微型攝影機(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任由基層警察單位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亦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詳全文 |
113/05/22 | 113社正0007 | 葉大華委員、張菊芳委員提:民國(下同)111年9月5日凌晨,臺北市松山區發生街頭問路性侵案,經查蔡男難以克制性衝動,自109年5月10日起至111年9月5日止,2年內涉犯21件性騷擾案、1年內涉犯4件妨害性自主案,均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分局受理報案及調查,並由該府社會局、勞動局就性騷擾行政申訴案進行裁罰,惟查該府於蔡男涉犯第4件妨害性自主案之前,並未將蔡男提報社會安全網研處,也未依111年「臺北市政府與檢察機關處理社會安全網案件聯繫作業程序」一併檢附資料移送檢察官參酌或提供強化約制作為建議,臺北市政府未能有效督促所屬落實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有違失,爰提案糾正案。...詳全文 |
113/03/21 | 113國正0004 | 蔡崇義委員、賴鼎銘委員、張菊芳委員提:「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委託行政法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中科院於後續辦理組件採購案『垂直起降無人機製作等3項』採購有不合理評選之情事,且原評選優勝者採用失標廠商協力廠商之光學產品交貨,違反採購公平精神,而陸軍司令部及中科院在本案建案及作戰需求規劃階段作業未臻周全,未明確以目標為導向提出需求,未充分考量成本因素,致外界於本案採購有依特定規格而限制競爭之疑慮等,國防部身為中科院之監督機關,陸軍司令部為委製機關,對於中科院辦理本案採購明顯督導不周,均核有怠失」糾正案。(113國正4)...詳全文 |
113/03/14 | 113教正0004 | 葉大華委員、王麗珍委員、張菊芳委員提:南投縣政府相關通報系統於112年6月媒體披露該縣大鞍國民小學校長劉育成疑涉長期性侵害性騷擾學生情事之前,查無資料,惟實際上早有多名縣內資深教育人員及校長知悉被害學生投訴遭劉育成性騷擾性侵害情事,詎未依法通報及妥處,此師師相護之包庇文化與校園結構,嚴重貽誤事件揭露及處理契機,凸顯南投縣政府長期對教育人員落實性別事件通報處理之監督機制失靈,核有違失;另,南投縣政府遲至監察院通過112年9月7日糾舉劉育成案,始自112年9月16日暫時停止劉育成校長職務,衍生劉育成自請假至停止職務期間,干擾調查意圖掩蓋事實及透過民意代表施壓等情事,南投縣政府對本案之處置顯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4)
...詳全文 |
113/03/06 | 113財正0002 | 陳景峻委員、郭文東委員、張菊芳委員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路燈台帳系統建置欠周,資料登錄及統計作業亦欠嚴謹,且公司長期疏於維持該系統資料之正確性,致生資料嚴重錯誤,除不利該公司路燈普查及相關維護作業外,亦影響政府政策成效之評估及相關機關之審核及督導作業,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13/02/19 | 113司正0002 | 張菊芳委員、郭文東委員、王麗珍委員提: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發生詢問時遭受詢問對象趁隙偷拍及隱匿攜出筆錄初稿,且該局高雄市調查處、桃園市調查處亦陸續發生相類案件;另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發生法警對人犯搜身後,逕行交付人犯個人手機供其於候保室聯絡籌款使用,遭人犯趁隙偷拍周圍環境並上傳社群媒體,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2/10/18 | 112社正0007 | 王幼玲委員、林郁容委員、張菊芳委員提: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寶貝潛能發展中心於民國(下同)111年上半年陸續發生多名身心障礙兒童遭不當對待案,經桃園市政府查處陸續發現共有3名教保員對多名身心障礙兒童有不當對待情事,於111年2月25日裁處2名教保員罰鍰及公告姓名,同年3月2日裁處機構罰鍰並限期改善,4月認定已完成限期改善。再於111年8月12日分別裁處1名教保員及機構罰鍰,並要求機構限期改善。該府於半年內再次裁罰機構,且第二次裁處係基於「新的違法事實」加重處罰,未引用身權法第92條限期未改善之停業規定。桃園市政府未能及時發現其他身心障礙兒童遭受不當對待之事實,對於該機構第一次裁處完成限期改善之認定,流於形式,輕忽該機構內所存在不當對待之系統性問題,致使該機構迭次發生教保員不當對待事件,更肇生延誤送醫爭議,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詳全文 |
112/09/19 | 112內正0018 | 葉大華委員、張菊芳委員、王麗珍委員提,案例一設籍桃園市吳姓女童已屆學齡遲未註冊入學,因女童係「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之逕遷戶籍至戶政事務所者,惟因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個案管理平台」資訊系統未將吳姓女童派案予桃園市政府社會局,錯失續行主動關懷機會,且案家四名六歲以下幼童均有逾期未接種疫苗之情形,桃園市政府衛生單位卻於家訪未遇後,未依法與社政單位進行協處及橫向聯繫。案例二設籍桃園市蘆竹區之周姓案父與李姓案母涉及凌虐殺害3個月幼子,棄屍陽明山並詐領育兒津貼,因該名幼童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同,桃園市政府社工怠於查證戶內有3位小孩,亦未實地訪查,且案主死亡後,遲未發文確認溢領育兒津貼事宜。對於上開應入學未入學之新生;逾期未完成預防接種者之後續追蹤查訪及通報社政作為;詐領育兒津貼等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及新勢國小、社會局、衛生局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