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1-28 |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巡察交通部 瞭解重要交通建設推動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
| 114-11-28 |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巡察外交部 |
| 114-11-26 |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合巡察國防部、北部軍事院檢營區 |
| 114-11-14 | 國立東華大學112年間調查審議該校甲師疑遭乙師性侵害事件,忽略性同意權之『No means No』原則,陷入『理想被害人』之迷思,而認定乙師行為不構成性侵害,有檢討餘地。 乙師行為嗣經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犯強制性交罪,東華大學亦因甲師114年間再度提起申訴,重為調查認定乙師行為構成性侵害,並將乙師解聘。 監察院呼籲勞動部及教育部以本案為鑒,全面改善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品質,並應由東華大學對於該校師生持續提供輔導令其安心教與學。 |
| 114-11-13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行動網卡續約取得48臺平板電腦,未依規定登帳列管及執行採購程序等均有違失,監察院通過王美玉、林郁容、范巽綠所提調查報告,並糾正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114-11-06 | 監察委員范巽綠、林盛豐參加日本「全国町並み保存連盟」台北大會 樂見文化保存行動亞太共學、在地實踐 |
| 114-11-05 | 監察委員田秋堇、范巽綠巡察臺北市,關切臺北市因應超高齡、少子化、核子事故、輻射災害及重大災害預防應變情形 |
| 114-10-30 | 人權會發表《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 聚焦不利處境群體保障與公約落實情形 |
| 114-10-30 | 監察委員對「光電申設爭議案」澄清稿 |
| 114-10-22 | 南投縣政府與信義鄉公所未善盡職責,坐視宮廟在水庫集水區與農牧用地濫墾濫建,以及放任轄內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遭到反覆占用,嚴重損及國產權益,影響國土保育與公共安全,監察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范巽綠提案糾正南投縣政府與信義鄉公所 |
| 114-10-20 | 監察院針對太陽光電申設疑義提出調查報告 —行政院應強化協調與防範不法— |
| 114-10-17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前局長施國隆,將該局取得之平板電腦轉贈與公務無關之親友,涉有違失,監察院通過王美玉、林郁容、范巽綠委員所提彈劾案 |
| 114-09-10 | 調查局近年發生多起所屬公務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突顯內部紀律鬆弛,組織文化有待改革!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申請自動調查 |
| 114-08-29 | 民國66年發生影響台灣民主發展甚鉅的「中壢事件」 監察院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後發現(一)該次選舉確有作票(二)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等相關檔案記載內容多處與事實不符(三)19歲青年江文國因「頭部貫穿傷」致死而未被揭露 政府至今仍未還其公道 監察院函請行政院督促所屬 針對「中壢事件」完成詳盡之調查研究 透過不義遺址空間保存、歷史記憶重建與再利用之規劃 落實轉型正義 協助受害者家屬依相關規定尋求侵害賠償 |
| 114-08-21 | 逾1,600萬補助支出不合規 體育署多年核結控管失靈遭監察院糾正 |
| 114-08-19 | 外交部所屬陳家彥涉性騷擾事件,監察院通過紀惠容、范巽綠、葉宜津委員所提彈劾案 |
| 114-07-30 | 「國立大學占地為王 教育部束手無策」─ 國立臺北大學為避免原中興法商學院臺北校區土地使用率過低遭收回,竟將其中民生及建國校區以「產學合作」名義辦理BOT案,其餘合江校區大部分宿舍出租給私立高中職學生。 國立臺北大學對BOT案設施之使用需求有限且難以提供三峽校區多數師生使用,而興建之「校友會館」更是做一般旅館使用。 教育部未要求該校確實檢討使用需求,仍草率認定BOT案之設施屬於「文教設施」並授權該校執行BOT案,均有悖大學法及國有財產法意旨及規定,監察院予以糾正 |
| 114-07-25 | 虎豹潭梳子壩六人溺斃案 監察院助罹難家屬獲國賠 法院二審判新北市政府應賠617萬餘元 |
| 114-07-13 | 南投市牛運堀疑似考古遺址 現勘會議逕行決議採行施工監看 以施工監看為名將發現「糖漏」區域全面挖掘毀壞 對於陳情案件疏而未查 監察院糾正南投縣政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114-07-11 | 監察院針對我國專供引水工作所用之引水船 多由業者以交通船替代 缺乏引水船性能標準規範 未明確公告強制引水範圍及登離輪區域 引水人訓練及考核管理等缺失 造成港區航行安全漏洞 糾正交通部 並要求交通部航港局積極檢討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