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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組成及歷次會議重要決議

一、監察院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組成
依據本院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設置及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本屆小組成員共設置9人,召集人兼任防疫長為劉文仕副秘書長,委員分別為秘書處張麗雅處長、調查處張蔭廉副處長、綜合業務處蔡芝玉副處長、秘書處葉雅倩副處長、人事室柯敏菁主任、政風室李寶昌主任、秘書處游石山組長、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曾莉雯專員,任期111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二、監察院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有關COVID-19疫情歷次會議重要決議,詳如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