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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以工 監察委員

馬以工
馬以工 監察委員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105/01/07105內正0005劉委員德勳提,臺北市政府受理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99年間申請「『修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保護區,農業區除外)計畫(通盤檢討)案』內有關八德路4段,東寧路,縱貫鐵路,八德路4段106巷所圍地區(原唐榮鐵工廠)土地使用計畫案」細部計畫變更案,迄今已逾5年仍未有具體審查結果,且就該計畫原基地容積率認定,存有重大疑義,嚴重損及民眾權益,均有違失。...詳全文
103/06/12103教正0009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提︰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同意文化部比照經濟部「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匡列100億元辦理「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逕沿用對中小企業之投資模式,未配合文創產業之特性而予修正,規劃顯見草率。又將匡列之資金交由文化部代為執行,並容忍該部將過半資金再交由專業管理公司辦理投資評估、審議核決及投資後管理,投資評估審議之嚴謹度又遜於文化部自行辦理,且該部迄未自行辦理,國發基金亦未善盡監督之責,核均有怠失。另所投資之對象多屬已發展成熟不乏資金來源之企業,且過於集中娛樂影音事業,實需資金挹注扶植之新創、微型文創企業,反無法獲得專業管理公司之投資,而文化部未採取改善對策,國發基金亦未確實把關,投資審議會徒具形式、聊備一格,未能積極發揮功能,皆有未當。以上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3教正9)...詳全文
103/05/15103教正0007林委員鉅鋃、馬委員以工提:教育部未能切實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中小學校舍補領建築使用執照或依法停止使用,影響校園公共安全甚鉅,全國共有111棟(659班級)計16,972位學生於無使用執照且經結構安全鑑定後,建議拆除而未拆除之校舍上課,另計有台中市、台南市、基隆市、新竹市、彰化縣、雲林縣、花蓮縣等7市縣,共計215件無使用執照校舍未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有違建築法相關規定,顯未善盡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行政監督職責,爰依法提案糾正。(103教正7)...詳全文
103/05/08103內正0017沈委員美真、余委員騰芳、馬委員以工提,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對於逼迫賣淫之檢舉案件,未依規定深入追查、發掘幕後業者及進行被害人保護措施,對轄內長期存在之治安顧慮場所欠缺取締之決心,且督察體系內部管理不善,喪失防弊功能;彰化縣警察局未善盡檢舉人身分之保護,未依規定通報警政署列管,於本院約詢時為不實之答覆;內政部警政署未落實相關查緝計畫之審核及管制,長期忽視國人被迫賣淫案件。上開違失令不法色情業者得以長期不斷逼迫年輕女子賣淫,被害人求救無門,顯未維護婦女之基本人權,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3/03/11103交正0007余委員騰芳、陳委員永祥、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提: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自行研提之「台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耗費170.14億元,屬國家重大公共建設,惟缺乏周延可行性評估及綜合規劃,復無端附帶加掛多項不相干工程項目,模糊目標,膨脹預算,延宕工期,又預算迄今竟尚未經工程會審議通過,執行過程悖離法定程序,顯有嚴重偏差及違失;交通部對該計畫之預算遲未能依法送審、且未經核定即先行施作等情,未能本於主管機關權責嚴予管理及監督改善,亦未及時協調妥謀解決之道,顯怠忽職責,致生前揭違法情事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12/04102財正0064程委員仁宏、葉委員耀鵬、馬委員以工提:內政部及屏東縣政府容任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自84年間起以集合住宅之名行旅館營運之實,且未經環境影響評估違法經營逾14年,核疏於職責;復歷年怠於執行稽查裁罰及強制改善作為,肇致無法遏止業者持續違法經營行為;又屏東縣政府對於悠活公司經營之牡丹灣Villa民宿,未能有效稽查以遏阻其屢次違法擅自開發、擴大營業並占用國有土地情事,且所為裁罰與業者違法利益所得顯不符比例原則,均有違失等,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2財正64)...詳全文
102/11/12102交正0013馬委員以工、李委員復甸、林委員鉅鋃提:台北市政府辦理捷運系統木柵(內湖)延伸線內湖站用地(交十一)聯合開發案,強制徵收全區高達84.65%之土地,實際作為公用事業之捷運設施使用僅佔基地面積12.62%,徵收範圍顯已踰越事業之所需,另將徵收取得之公有土地轉為私有,明顯倒果為因,不合比例原則,復未落實依法行政原則,亦有違政府徵收目的。本案91年間強制徵收取得土地後,竟於93年間變更該用地之都市計畫,放寬商業使用面積,由「不得超過…」之「上限」規定改為「其餘…可作商業使用」之「下限」規定,汽車停車位數由徵收前之1082部車位變更為僅需配置863部車位,失信於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辦理過程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10/02102財正0055葉委員耀鵬、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李委員復甸提︰國發基金未經行政院專案核准即投資宇昌公司,且投資範疇改變亦未陳報首長,及國發基金管理會對於投資案之相關作業與檔卷管理,核有諸多缺失,行政院暨所屬經濟建設委員會未能善盡監督及管理之責;行政院對公文及檔案之管理核有疏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提供立法院之案關文件錯植日期,復對錯誤資訊、標註及增刪人員名單竟無所悉,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2/07/11102教正0016馬委員以工、周委員陽山、趙委員榮耀提: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96年核定補助纖維素生質酒精計畫案,辦理程序草率匆促、因人設事;未考量國內條件即核定補助,投注巨額經費及研究人力,惟其效益不彰、未能積極整合運作;且該會將資源重複投入纖維酒精之研究,計畫核定顯欠周妥,另以專題研究計畫型態補助辦理同類計畫,成果效益均未能彰顯研究主題;對於審查委員、評估委員之重要專業意見未予重視,且分工未盡明確,績效評分異常,竟出現加權10%,使評估結果出現非常態高分之不合理現象;又本研究案之研究設備未依規定辦理,該會未能切實監督,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2教正16)...詳全文
102/06/13102教正0015馬委員以工、葛委員永光提: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核定「公館新世界觀光劇場暨景觀改造工程」計畫,未能確實考量觀光劇場之區位及場域設置,致原規劃打造國際觀光藝文劇場,實際卻淪為地方展演場所,且補助經費核銷前未落實補助計畫之經費分配審查,完工後亦未及時督導後續經營管理情形;臺北市政府執行明日世界館劇場改造計畫,事前工程規劃草率,未達統包之目的,且未追究統包未竟事項之責任。又辦理水源市場劇場改造計畫,延遲變更樓層使用目的,延宕本計畫之啟用期程。嗣規劃完工後移轉營運,然實際卻委外管理,且以觀光劇場之設備水準,卻僅有地方藝文展場之使用效益,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2教正15)...詳全文
102/05/09102內正0020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提,改制前臺南市政府未正視臺南市整體不動產市場景氣狀況及都市更新市場需求,亦未落實運河星鑽更新地區都市更新事業之財務評估,復高估該更新地區更新前、後土地及建物之價格,又對於原安置於「文中45」之攤商,以及作為商場臨時停車場使用之「文小41」,未妥善規劃處理方式,亦未明確訂定執行事項與期程管控,造成金城國中及新南國小兩校遷校工程延宕,進而影響運河星鑽更新地區廠商投資意願等情事乙案。...詳全文
102/05/09102內正0019沈委員美真、余委員騰芳及馬委員以工提:內政部、法務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國內網路應召站或色情網站充斥,網路內容情色及性交易訊息氾濫,且不乏集團化經營,誘騙少女賣淫,甚至以毒品、暴力或不當債務方式逼迫少女賣淫,嚴重戕害青少年等嚴重危害情形,未能依法取締處罰及公告,移除不當內容,以有效管理,網路淪為不法業者犯罪工具;該等部會間、部會內不同機關間之資訊整合及協調聯繫,顯未落實,檢警機關偵破網路性交易犯罪集團之績效不彰,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督導機制之功能欠佳,無法有效遏止不法行為,洵有違失。...詳全文
102/02/07102內正0010馬委員以工、林委員鉅鋃提:內政部暨所屬營建署辦理補助地方政府供民眾設置防水閘門(板)業務,實際施作件數僅為預估之31.51%,需求數超估7萬餘件、預算超編25億810餘萬元,其預算執行率僅為25.78%,前置規劃作業顯為草率;且訂定作業規範之補助對象及條件未臻明確,地方政府執行認定標準不一,爭議及民怨不斷,已悖離「供人居住合法建物」補助意旨,復訂定作業規範之事前評估及協調溝通有欠周延,規範內容不切實際,致1年內修正多達5次,肇致地方政府經費核銷作業一再重複辦理,徒增行政資源浪費;另該署未依不同材質、型式之防水閘門(板)區分不同之補助金額,且未辦理價格訪查,全額補助地區更吸引廠商不論民眾是否有需求即積極遊說申裝,造成材質、品質及價格不一等混亂情況層出不窮,終致廠商浮報情事頻仍、經費核銷爭議頻傳、徒耗公帑及執行效率不彰;該署亦未依其專案稽核報告所載缺失研謀改善,未督促地方政府落實督導機制,肇致稽核缺失於各縣市中屢見不鮮且未見改善,令稽核報告形同具文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01/10102教正0001趙委員榮耀、馬委員以工提︰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耗資2億元興建電漿焚化熔融爐,卻因故障頻仍,迄未解決,致設備使用率低落,且推廣成效有限,核與原預期效益未符,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亦有草率核發運轉執照等情事,並未善盡監督之責,皆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2教正1)...詳全文
101/12/11101交正0017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林委員鉅鋃、李委員復甸提:有關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店線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該件聯合開發案之建築物分配機制及人工地盤與權益分配過程核有諸多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1/09/18101財正0038余委員騰芳、馬委員以工提:行政院疏未落實地方制度法明定之爭議解決規定及環境基本法揭櫫之環境保護優先原則,致迄未主動督同經濟部、內政部及環保署依法對桃園縣轄內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宏碁智慧園區廠及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廠等二廠廢水排放問題積極審慎妥處,並坐視桃園縣政府輕忽本院糾正意旨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決議,肇生桃園、新竹二縣政府之爭議懸而不決,暨二縣縣民之抗爭與陳訴頻頻不斷,斲傷政府形象至鉅。該院復疏於監督,致經濟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怠忽法定職權及國內優質水源亟須積極保護之重要性,迄未就飲用水源之規劃及認定權責確實釐清,猶推諉塞責,肇生管理之疏漏,亦無視霄裡溪依目前相關事證顯難遽認「非屬飲用水源」之事實,肇使桃園縣政府率憑該等中央主管機關意見,擅再核准系爭廢水持續污染該溪,致國內已臻稀有之優質水源難以確保,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1/08/16101教正0015陳委員永祥、周委員陽山、馬委員以工提︰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莊線新莊機廠選址不當,致遭青年樂生聯盟、文史團體、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強力抗爭反對,數度暴發衝突事件,幾乎釀成政治危機,新北市政府(時為臺北縣政府)難辭其咎;行政院衛生署暨所屬樂生療養院移交施工用地及遷離院民顯有不力,致使新莊機廠工程完工期程嚴重延宕;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未確實審核設計圖說,輕忽40公尺高度大邊坡之開挖風險,不但導致樂生療養院續住區與新院區部分建物及地坪裂損情事,工程也因此全面停工、重新檢討補強,徒遭物議,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1教正15)...詳全文
101/08/08101財正0026馬委員以工、林委員鉅鋃、李委員復甸、馬委員秀如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長期租用液化天然氣LNG船採購案」之得標廠商日本郵船公司與三井物產公司設立之尼米克船東控股公司及尼米克船舶管理公司,放棄承接卡達原擬認股25%之權利,僅持股45%,使日商掌控尼米克公司經營權;對於得標廠商所提之「期前營運成本」,中油公司於招標時未於標單載明,事前未查證編列營運前成本之合理性,亦未於轉投資後,提出質疑,積極向日方爭取應有權益,致須支付高額轉投資入股成本費用,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1/06/06101財正0015陳委員永祥、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辦理「U9401石化事業部三輕更新投資計畫」,涉有未依規定指派內部具工程專業技師證照人員執行現場監造工作,其監造計畫亦未將樁基礎工程預力混凝土基樁之預力鋼棒及輔助鋼筋支數列入廠驗檢查項目,復未落實非破壞性及破壞性測試抽檢,致廠商乘機偷工減料,影響工程品質;發現預力鋼棒支數短少後,又遲延多日始處理檢視他區及不同規格基樁,顯示危機處理時效遲延;對於本件工程品質缺失之查處欠切實,支付廠商之價款,僅減扣部分基樁費用,未切實追究施工責任;又辦理本計畫規劃欠周延,需用土地之面積多次變動,於計畫核定後,始發現部分擬增購之廠外土地遭污染,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方式由購置改為租用,決策一再變更;高壓儲槽區與流量實驗室間距離不足,為符合法規規定,實驗室需加拆除後重建等情,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1/04/17101財正0008馬委員秀如、馬委員以工提: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辦理投資案件之申請未依「程序不合,實體不究」之原則,曲予迴護率斷受理新案申請,且該基金於民國95年僅投資宏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會宇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二案,均因投資前未詳實評估被投資者之財務及業務狀況,投資後又未能建立相關投資後管理機制,均遭重大虧損,尤以宏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蓄意詐騙,不但作出特殊安排,還以假帳掩飾,挪用投資資金,該基金仍不自知,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101財正8)...詳全文
101/03/20101財正0005林委員鉅鋃、馬委員秀如、李委員炳南、馬委員以工、陳委員永祥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核四計畫,未採統包模式,衍生各類採購標案多達835項,界面整合困難,且怠忽控管顧問公司工作內容,肇致服務費用暴增卻無法依約完成工作,又在未取得關鍵外購設備細部規格前,竟同意承商以假設數據先行設計,致到貨後須額外補償修改變更費用,加上工地防颱應變失當等諸多違失,導致計畫執行效能不彰,進度嚴重落後,商轉日期一再展延逾11年迄仍無著,工程經費更由新台幣1,697億餘元暴增至2,736億餘元,增幅超過6成達1,039億餘元,且後續增加勢必難免,斲喪國家利益與政府形象;經濟部為核四計畫執行督導機關,長期粉飾計畫執行遭遇之瓶頸癥結,未能積極督飭台電公司有效因應妥處,恝置履約爭議及施工管理問題層出不窮,亦難辭怠忽監督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1/03/15101教正0005周委員陽山、馬委員以工、趙委員榮耀提︰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每年補助專題計畫,均有部分計畫主持人於同一期間身兼多項研究計畫之主持任務,不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要點」第7點有關件數限制之規定,且辦理專題研究學術補助及補助計畫業務,部分該會主管人員身兼多項計畫主持人,引發學界爭議,難辭違失之責,爰依法提案糾正。(101教正5)...詳全文
100/12/15100教正0027劉委員玉山、周委員陽山、馬委員以工提:新竹縣政府對本案受贈少數民族服飾,鑑價過程草率,且明知捐贈人以捐贈金額之20%至28%不等之價格購入,仍函復臺北市國稅局,堅持「毋庸重新鑑價」,招致外界質疑該府出具高額鑑價證明書,提供捐贈人列報捐贈列舉扣除,涉有互為勾結,幫助納稅人逃漏稅捐、規避稅負等不法情事;又對該批服飾迄未做任何妥善規劃或管理利用,核與受贈典藏之目的有違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0教正27)...詳全文
100/10/13100教正0017周委員陽山、李委員炳南、馬委員以工提:教育部辦理國立中央大學申請於100學年度設立「性/別研究博士學位學程」之審查案,審查程序涉有違失,逾越審查流程圖等相關規範,核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100教正17)...詳全文
100/09/08100內正0033沈委員美真、余委員騰芳、馬委員以工提:台中市政府歷年來多次稽查該市「歡喜就好」酒店,不但未據實填載稽查紀錄,且該酒店於民國(下同)92年之前即於頂樓增建高度達二層以上之鐵皮屋,亦未依規定查報拆除,導致該色情酒店得以長期利用違章建物關禁數十名年輕女子,逼迫賣淫,足見其維護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行同虛設,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0/05/11100司正0006馬委員以工、劉委員興善提:司法機關政風機構近年辦理查察司法官貪瀆不法等違紀情形,成效低落,且法務部長期漠視司法機關政風機構功能不彰之事實,任令內控機制失靈,未能積極研擬防處對策、善盡法定職責,與政風機構設置之預期目標有悖,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0/04/07100內正0010馬委員以工、林委員鉅鋃提:內政部營建署自民國81年起推動執行汙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近20年,投入經費高達新臺幣二千餘億元,然迄99年底全國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仍僅25.7%,且有將近七成縣市之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低於10%,甚至苗栗縣、臺東縣、澎湖縣及嘉義市等4縣市迄仍掛零,計畫協調與督考機制長期效能不彰;又恣意擴大民間參與規模,導致後續執行處處掣肘,迄99年底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僅提升約0.48%,尚不及第三期計畫所訂97年底前提升5.5%之目標;且因污水處理廠選址不當或與污水管網建設時程無法配合,導致全國已完工1年以上之44座污水處理廠中,超過四成之處理用戶污水比率不及30%,設施(備)投資顯未達成計畫效益,浪費公帑損及施政形象,確有怠失。...詳全文
100/01/18100財正0003馬委員秀如、馬委員以工提:復華金控與元大集團旗下元京證券合併並更名為元大金控乙案,財政部派任吳○擔任土銀轉投資復華金股權代表,土銀相關人員不僅審核不實,甚且刻意粉飾及掩護,又明知吳○不當支領兼職高薪卻未及時依法追討;吳杰以公股派任復華金董事之身份,長期支領元大或馬家相關事業之高薪,並於關鍵股東會前隔海請辭,未戰先敗,等同向市場昭告財政部棄守之態度,導致公股權益受到巨大損失;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0/01/18100財正0004馬委員以工、林委員鉅鋃、李委員復甸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向卡達Ras GasⅡ公司採購液化天然氣LNG案,未予妥善規劃,審慎評估,陳報經濟部核定,即改採自行運送LNG方式,決策草率,且「長期租用液化天然氣LNG船採購案」作業時程延宕,耗時三年四月始完成;不論運載模式、招標條件、決標機制、投資方式、合資比例等,均有違國營事業管理法、政府採購法、中油公司章程及「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編製評估要點」等相關法令規定,肇致國庫鉅額損失,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0財正4)...詳全文
99/12/16099教正0027周委員陽山、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提:行政院組織改造之歷次規劃架構,對於故宮之組織定位未臻明確,近十年來,因政治因素介入,故宮院長更迭不斷,人浮於事、內部士氣低落;故宮對於內部管控之文物清點、安全維護管理、公文管考等效能不彰;且行政院及故宮對於南院籌建計畫之決策過程草率,違反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等規定,不僅釀成國際廠商履約爭議,蹉跎時機,浪費公帑,造成當地民眾對政府失去信任感,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詳全文
99/10/14099教正0021趙委員榮耀、周委員陽山、馬委員以工、錢林委員慧君及葛委員永光提︰國科會 98 年度國研院及所屬存在性評鑑作業及 99 年度國研院7個單位存在必要性再評鑑作業,審查委員或於不同階段重複聘任,或為該院本身之董、監事,或由國科會主委、副主委擔任等情事;又國研院 98 年評鑑結果多為1年內完成檢討,再由國科會重新評鑑,並未正視各中心面臨定位不明、績效不佳等問題,復未落實評鑑結果與退場機制之結合,評鑑工作徒具形式;且國科會未能對國研院及同步輻射中心之董事會、常務董事會召開情形,及董、監事出席情形予以監督考核,並作為續聘與否之參考建議,相關規範亦付諸闕如,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詳全文
99/10/06099內正0036馬委員以工、錢林委員慧君、劉委員玉山、周委員陽山、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南投縣政府對於縣轄內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廬山及清境地區未登記且違規營業之旅館及民宿、及清境地區未經許可而由民宿或農舍增建之違章建築,未依相關法令規定確實查處執行,均有違失;另廬山溫泉區之春陽遷建區E基地坡度陡峻,如予開發建築,顯與相關法令規定未合,且規劃變更後之旅館區建蔽率及低層旅館區容積率均大於現行規定,應重行審慎檢討,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9/09/21099財正0055馬委員以工提︰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遺失臺中電廠及臺中港區風力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採購帶安裝案之評選委員會議紀錄,又未能督促承商依約辦理機組之定期檢修,任由部分設備長期損壞,肇致機組可用率偏低,核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9/08/12099教正0016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馬委員以工、趙委員榮耀、周委員陽山提︰教育部自95年度起,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高等教育系所評鑑,但於評鑑時程、系所自我評鑑、實地訪評、評鑑指標、評鑑結果之決定與運用及救濟機制等課題,尚有諸多疏失,有待檢討改進,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9/06/09099交正0011馬委員秀如、馬委員以工、李委員復甸提: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電腦設備共同供應契約彩色液晶顯示器之底價核定嚴重失真;決標後復對市場行情變化未能及時瞭解因應,引致爭議;嗣回復基層客戶之反映,內容使用反諷語氣;以及98年部分案件之新舊合約未能順利銜接,影響機關使用之便利性及設置共同供應契約制度之宗旨,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9/06/02099內正0020洪委員昭男、馬委員以工、林委員鉅鋃、陳委員永祥提︰內政部現行以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59條之2授權各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訂定「建築物增設室內停車空間鼓勵要點」,係以下位階法令再委任制訂相關行政規則,核與司法院釋字第367、443、524號解釋所揭示之合法性原則有違,另未積極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將「獎勵停車位」開放供不特定公眾使用,悖離增設停車空間之目的,核有違失;內政部長期以法規命令授權各直轄市、縣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相關要點之獎勵「容積」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顯有疏失;交通部於停車場法民國80年公布施行迄今,未積極督促直轄市、縣市政府確實依停車場法第9條之規定辦理,放任直轄市、縣市政府沿用無法源依據之「建築物增設室內停車空間鼓勵要點」,顯有疏失。另該部疏未依法訂定「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長期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未設准駁機制,致審查流於形式,該部迄至96年始訂定「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顯然未善盡中央主管機關權責,落實執法,核有怠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9/05/12099司正0004馬委員以工、沈委員美真、楊委員美鈴提:國防部就民國85年空軍作戰司令部所生甲女童遭姦殺命案,違背法令規定,將全案交由空軍總部政四處反情報隊辦理,對被告江國慶實施違法偵查及訊問,並進而肇致非法取供情事;所屬偵審機關復未就自白任意性詳加調查,並於發見疑有其他犯罪嫌疑人許兵時,以調查未盡之報告,漠視其相關不利證據,迅即將江國慶執行死刑,相關反情報人員事後仍受該部敘獎;又許兵於前案審理過程時,接獲台中地院為許兵恐涉嫌85年12月29日台中旱溪地區戊女童遭竹竿性侵案,然國防部所屬各偵審機關未查其關聯性,並延緩提供各項資訊,影響該案偵查並生無罪被告訟累,肇致該案真兇迄未查獲,均涉有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侵害基本人權之嫌,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9/03/03099財正0007林委員鉅鋃、馬委員以工提︰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委員會議有2次會議之整體出席率低於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又部分政府機關推派之委員,曾多次委託他人代理而未親自出席會議,核與監理會組織法第9條規定不符,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9/01/19099財正0002尹委員祚芊、馬委員以工、沈委員美真提︰台北縣政府衛生局輕忽怠慢精神疾病防治業務,導致高居全國報載精神疾患事件之20%,顯見縱任轄區類似個案一再發生;又該局明知執行精神疾病通報、輔導、戒護就醫等相關計畫面臨諸多困境,卻未妥為謀求改善,肇生憾事連連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9/01/06099內正0005馬委員以工、林委員鉅鋃、陳委員永祥提︰台北市政府及所屬都市發展局、工務局等有關機關審查元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品苑建案之停獎申請案,未確實依台北市政府90年8月27日府都三字第9010256800號函所訂原則與程序辦理,顯有疏失,另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未按「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第12條規定核實審查本案交通影響評估,亦未設置相關審議委員會進行審理,對於交通影響評估審查過程復未訂定標準作業程序(SOP),僅以主辦處室幕僚意見作為結論,洵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8/07/22098內正0033周委員陽山、陳委員永祥、馬委員以工提:苗栗縣政府辦理「擬定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都市計畫,未確實審酌查核所轄後龍鎮「八卦窯」、「包仔窯」及「四方窯」等傳統古窯區位,竟將珍貴之古窯置於道路、停車場等用地上,致「包仔窯」及「四方窯」等因都市計畫公共工程開闢而遭拆除;且未考量四方窯地下煙道殘跡之文化資產價值,執意採「移地保存」方式處理,不僅輕忽文化資產價值,亦將導致苗栗縣後龍地區傳統古窯毀壞殆盡,核有重大違失。...詳全文
98/07/16098教正0012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李委員炳南、周委員陽山提︰行政院暨所屬國家科學委員會與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枉顧法令,違背職務,協助陳前總統,藉政府推動「兩兆雙星」政策之名,耗新台幣百億餘元公帑,執意購置民間達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已開發而滯銷之龍潭科技工業園區土地,並意圖納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以抬高價值,惟該土地因條件不足,迄今仍未能正式成為科學工業園區,肇致政府嚴重損失,相關機關違失情形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8/07/16098教正0014黃委員煌雄、馬委員以工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承接內政部古蹟業務移轉後,對霧峰林宅復建工程之剩餘工程,未能如期如質完成;且對後續修復工程及全區再利用計畫之態度被動消極,顯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8/06/11098教正0011周委員陽山、馬委員以工、陳委員永祥提:臺北縣政府對於樂生療養院院區保存方案,遲未依法進行審查程序,致其文化資產保存定位之爭議不斷,造成諸多損失及傷害;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係中央文化主管機關,卻對臺北縣政府拖延處理樂生療養院文化資產定位而造成諸多爭端與質疑之情事,迄今仍束手無策,均有違失。又臺北縣政府未依法接受相關團體與專家學者申請將該院指定為古蹟,並依法定程序審查,甚至藉辭推託敷衍,亦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8/02/18098內正0004錢林委員慧君、李委員復甸、馬委員以工提:台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未能積極查處轄內違法棄置事業廢棄物案件之污染行為人及責任業者,復將清除責任責由土地管理人或所有人承擔,認事用法核有違誤;又未能即時處置轄內仁德鄉上崙段184、185地號遭棄置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危機處理機制顯有不足及怠忽。高雄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未能及時查察轄內事業廢棄物處理流向異常,遏止非法堆置情事,監督查核機制顯未臻完備;復未能查察所屬公務員擅用職權與非法集團串謀圖利情事,均有疏失等,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案。 ...詳全文
97/12/03097財正0009馬委員以工、劉委員興善提︰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桃園縣環保局)怠未詳查環境影響評估(下稱環評)審查結論,擅予核准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廠(下稱華映廠)及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宏碁廠(下稱友達廠)(下稱本案2廠)廢(污)水排入霄裡溪;經濟部水利署(下稱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則怠未依法巡查,致本案2廠將廢水排入該溪多年餘,始要求其等申請排放許可,值此全球淡水遭受嚴重污染,該溪等甲類水體優質水源急需保護之際,上開2機關及負責監督之經濟部水利署、桃園縣政府均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097財正0009)...詳全文
97/11/11097內正0009馬委員以工提︰臺東縣政府近3年來財政困難,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龐鉅,卻仍耗費公帑出國考察達千萬餘元,復該府未依規定審核因公出國計畫,肇致計畫與預算編列嚴重脫節,採購招標各階段亦有缺失;又該府接受海洋深層水規劃案之委託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邀請赴日本考察,違反規定由該校支付出國旅費,赴紐西蘭出國報告竟要求旅行社撰寫並提供電子檔;另該府未依規定嚴予審核出國考察經費核銷,致有溢支旅費等情事,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4/01/18094財正0008林委員鉅鋃、黃委員守高、馬委員以工、謝委員慶輝提︰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國際合作處等九十至九十二年度補助、委託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國立中興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及「華略國際有限公司」辦理部分相關計畫,未依相關規定辦理,支用浮濫無度,該會又未善加控管,監督不周;前國際合作處王處長等十三人次,出國以「化整為零」方式逕由中美基金「國內交際費」支付或以「採購專供致贈該會國外訪賓之禮品」支應;該會與經建會所設醫務室迄無法源,與「行政院各機關現有醫務室統一處理原則」之條件容有未合,雖經審計部對中美基金九十二年度期中財務收支審核通知事項提出查核意見,迄未配合檢討裁撤,不符依法行政原則,並徒增政府機關行政作業程序及財務負擔;該會以「補助」之名委託「華略國際有限公司」辦理「加強台灣國產農產品促銷香港、新加坡、上海計畫」計畫,金額高達二千八百餘萬元,行規避「政府採購法」之實,核與政府採購法以及預算相關法令規定有違,且該計畫規劃顯欠周延,肇致執行成果之促銷金額僅二百餘萬元,不符預期銷售目標,遭致各界質疑,嗣經依合約終止該計畫,仍未就未達計畫預期目標部分依合約辦理扣款,未經查帳即撥付尾款;對該計畫尚餘一千二百餘萬元賸餘款、剔除款未依規定繳回,既未收回,又未立即採取保全債權措施,致該公司業已將款項至國外個人帳戶,核有違失;對於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八十八至九十二年...詳全文
94/01/18094交正0004馬委員以工提: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辦理「廣停四立體停車場」工程耗資二千餘萬元,完工驗收迄今巳逾十年,仍未進行對外收費營運,相關設施任由閒置,投資效能不彰;未縝密衡酌地方發展需求及進行相關運輸規劃評估作業即發包施工,有違交通建設興建之必要評估流程;未依規定登記財產帳,復對所轄財產未能妥善管理,致遭人任意停放或占用,設施遭到破壞;彰化縣政府為公有停車場之主管機關,卻坐視和美鎮公所未依興建流程執行、未依規定登記財產帳、未能妥善管理所轄財產及完工多時仍未開放營運等缺失,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4/01/13094教正0004古委員登美、馬委員以工提︰教育部學術審查委員會辦理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甲君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之複審,審查作業核有違法疏失,復未依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書之意旨,作成適法之處置,亦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詳全文
94/01/13094教正0003黃委員勤鎮、趙委員榮耀、馬委員以工提︰行政院新聞局辦理廣播及電視執照換照作業,迄未訂定具體明確之換照審查項目及審查標準,對各電臺要求寬嚴不一,為差別之待遇;對於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換照案,審查過程及所為之行政處分,亦有逾越職權,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之情事;對非法廣播電臺未依規定積極查處,對查獲之非法電臺,亦未依規定處罰沒入其設備,核有諸多違失與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3/12/22093內正0053黃委員武次、馬委員以工、林委員將財提「台北市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疏於監督,致台北縣獅子頭污水抽水站未建立風險管理及危機預警機制,並缺乏歲修及緊急應變之標準作業程序;針對事故緊急通報、發布新聞遲延等缺失,前經本院促請改善在案,卻遲未落實相關規定,肇致相同缺失再度發生;復明知獅子頭抽水站緊急溢流設備之缺失早已存在卻未能及時改善。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疏於監督,致台北市、縣環保局迨獅子抽水站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事故發生後三日,始發布新聞,平時亦未適時宣導『淡水河體業經環保署公告為丁類水體』,致沿岸民眾以往長期因不知情而習以為捕漁或親水等用途之誤用,衍生獅子頭抽水站事故發生後之抗爭及紛擾;經核上開各機關,均有違失,爰依法糾正由」之糾正案文。...詳全文
93/12/21093財正0051馬委員以工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落實考勤執行,致生核能發電廠及電力修護處部分員工,未加班卻報支加班費、事先未依規定核准加班卻於事後補填、未依規定報支危險工作加給、未有公出事實卻請公出假並違規報支外勤費或誤餐費等違規情事;又該公司員工合理公作時數,除已逾勞工體能負荷外,又該公司自訂之突發事故認定原則,亦有寬濫情形,經濟部身為主管機關,長期以來,對於上開違規情事,未善盡管理監督之責,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3/12/08093內正0046馬委員以工提「台北縣三峽鎮公所於九十年間辦理『文化段體育場新建工程』,規劃設計不當,又未請領建造執照,且甫建完成又予以拆除,浪費公帑;另該公所辦理三峽『公有零售市場臨時安置工程』,亦未申領建造執照,即先行建築,並遭致罰鍰之處罰,而台北縣政府工務局身為縣主管建築機關未善盡監督之責,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之糾正案文。...詳全文
93/10/20093外正0003趙委員榮耀、林委員秋山、馬委員以工、古委員登美提︰外交部駐英國代表處辦理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涉案關係人汪傳浦之妻葉秀貞申辦遺失護照補發及授權書驗證過程嚴重失當;該部領事事務局對領務案件之受理及審查程序,未建立有效控管流程及監督機制;另該部對協緝拉法葉艦採購案重要關係人汪傳浦歸案有欠積極,對於現行之領務作業程序存有嚴重闕漏亦欠有效改進措施,致違背法令之錯誤一再發生,嚴重戕害政府形象,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3/10/20093內正0040林委員鉅鋃、馬委員以工、呂委員溪木提「嘉義縣政府明知轄區內地下爆竹煙火工廠猖獗及災害頻傳,前經本院提案糾正促請改善在案,卻漠視本院調查意見,怠未落實﹃全面清查廢棄豬舍﹄,肇致未滿一年轄內六腳鄉猶再發生同類工廠十人死傷之重大災害,對於該災害之失職主管人員,亦未依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覈實議處;復明知該局謝新庸副局長、江國鈞秘書前因消防人力不足等因素未周詳規劃充實,遭公懲會懲戒在案,卻迄未積極建議縣府增補人力,對於內政部消防署函釋規定,亦未能積極瞭解進度,竟諉為不知。又內政部警政署遭本院糾正後,仍未能督促嘉義縣警察局積極配合消防機關查察違規爆竹煙火業;經核上開各機關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3/10/06093財正0038林委員將財、林委員時機、馬委員以工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陸軍總司令部、海軍總司令部、空軍總司令部、聯勤總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其所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彰化縣政府所屬、法務部所屬監獄看守所等,所管國有公用土地被占用情形嚴重,處理績效不彰,上開管理機關及其主管機關國防部、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彰化縣政府、法務部,不但多未落實國有及公有被占用土地清理及處理方案規定,且至民國九十二年度被占用情形仍多未改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國防部各軍種、教育部,建立所管國有公用土地資料有欠完整;管理機關管理國有土地,未重視土地界址,致無法迅速有效處理土地被占用問題,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
93/09/21093財正0037李委員伸一、馬委員以工提:為行政院衛生署於九十二年以補助方式,由國立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辦理「全國山地離島地區整合式篩檢服務計畫」,其徵選及審查過程不符公開、公平及公正原則;又未依「該署補助款項會計處理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復假借「補助」之名,遂行「委託研究」之實;且迄今仍未達成既定之計畫目標及篩檢項目,足見其執行績效不彰等;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3/07/14093外正0001馬委員以工、林委員鉅鋃提︰按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國合會)係政府依該會設置條例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依該條例第三條規定,外交部為國合會主管機關,對其業務與財務,依法應有主管監督之職責, 經審計部年度查核及本院調查結果,發現國合會為配合政府外交政策投資中南美公司暨再轉投資統鼎公司,惟該會顯無控管機制,外交部又未依法善盡主管機關業務監督之職責,致中南美公司及統鼎公司年年虧損嚴重,投資效益不彰;中南美公司未依規定程序,對統鼎公司借款擅做巨額背書保證,復未經公開合理之評估程序逕將該公司之閒置資金做短期投資,歷年累計虧損竟高達一億五千餘萬元,占該公司自成立迄今累計虧損三億二千餘萬元之四六%,核與原投資目的不合;國合會辦理投資業務,其審核及處理程序準用「貸款」之規定辦理,相關法制未盡周延,前經本院於九十一年間糾正在案,外交部迄未完成修正等均涉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3/06/02093內正0021張委員德銘、馬委員以工提︰「為陳訴人所有系爭土地,經都市計畫劃設為計畫道路已逾三十二年,並長期供市民通行,惟苗栗市公所迄未辦理徵收補償;且占用該計畫道路兩側已屬都市計畫住宅區之私有土地,構建排水溝、埋設管線,作為道路使用;另苗栗地政事務所未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三條等相關規定,即時辦理系爭土地逕為分割、測量,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3/06/02093內正0020馬委員以工提「新竹市政府前於八十年底辦理該市文教新城社區舊眷舍及週邊現有巷道廢止、改道事宜,未臻明確,致嗣後核發之文教新城建築執照與文教新城週邊基地之建築線指示(定)圖相互矛盾,造成紛爭;該府不僅未能本於主管建築機關權責積極補正,查其行政作為竟一再反覆,且推諉延宕,均核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詳全文
93/05/18093財正0021馬委員以工、林委員鉅鋃提︰為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之組織與委員遴選方式顯失允當,致使監理會監督及審議功能難以充分發揮;勞退基金投資股市之投資評價方法及會計制度欠妥,易影響操盤經理人之專業判斷,產生不賣不賠之錯誤心態,導致虧損擴大,並不利於投資績效之透明化;勞退基金於八十九年六月至九月間,持續逆勢買超二八二億餘元,欠缺專業評估,致使鉅額資金長期套牢;而該基金委託操作未依績效優劣給予差別之管理費,難以達成獎優汰劣之目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未督飭各縣市政府嚴格執行勞工退休準備金之依法提列、催繳及處罰;以上均有不當,爰予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
92/12/16092財正0047林委員鉅鋃、黃委員守高、馬委員以工、謝委員慶輝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執行行政院於八十三年間核定並要求該會積極推動之「南向政策農業合作方案」,自八十五年至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間,按年編列預算,委由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南向農業合作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南向計畫)。惟依歷年核定之南向計畫,農委會竟僅於八十四年六月十二日依方案規定,召開「國際農業合作策劃小組」第一次小組會議後即停擺迄今,該小組功能盡失,致南向計畫支出浮濫;歷年南向計畫多未完成審查核定程序,即逕予撥款執行,核與規定程序未合,復有分別溢撥款項一百萬元、二十萬元而竟未查覺之情事,該會審核機制及內部控制之機能顯然盡失;以補(捐)助之名行委託國合會執行委辦計畫之實,從未詳審計畫,妥作規範,並簽訂委託契約,更以南向計畫係捐助款項,而擅自免提計畫,免辦理保留經費,恣意勻支流用;復未依規定程序,恣意要求國合會列支與南向計畫無關之支出,縱容國合會列支與計畫無關之支出,計達一千三百餘萬元,支用浮濫無度;該會歷來更從未就南向計畫之帳務及其業務執行情形,予以查核及管考,對國合會浮濫支出,消化預算,確有監督未周之情事;部分主管核批公文散漫,公文管理機制,顯未落實等均涉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2/11/18092交正0026李委員伸一、趙委員榮耀、馬委員以工提:交通部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公告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巨額釋股案,偏離原規劃「全民釋股」之精神,復未能將民營化方式、承購對象、讓售條件及相關作業程序,作更周全、公平、合理之考量,有違公平競爭,致迭遭輿論質疑「民營化」淪為「財團化」,顯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2/07/15092交正0016馬委員以工、古委員登美、趙委員昌平提:行政院暨所屬經濟建設委員會、交通部等機關,於「西濱快速公路工程」及「東西向快速公路工程」等重大經建投資計畫之決策與審議過程草率,未就用地取得及民情意向務實周延考量,財務計畫可行性評估亦未臻詳實,加上機關間橫向聯繫與配合不足,肇致執行階段變更設計頻繁、民眾抗爭時起、預算資源嚴重不足,計畫內容與期程一再修正延後,致生工程規劃、測設與用地徵收公帑浪費,甚至發生用地長期閒置而遭盜採土石、回填垃圾等情事,非僅無法有效達成預期規劃目標與效益,更有損政府施政形象,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詳全文
92/04/15092交正0009李委員伸一、馬委員以工提:為卓蘭鎮公所雖以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辦理「卓蘭鎮老庄區域排水震災修復工程」,惟嚴重壓縮招標前規劃設計及編列預算書圖之作業期程,亦未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確實辦理,致後續工期展延及施工品質不佳之缺失不斷;苗栗縣政府未善盡政府採購之上級機關監辦功能,亦未儘速核定工期展延及變更設計等相關事宜,致該工程結案時程延誤;且苗栗縣政府及卓蘭鎮公所對於相關機關查核所發現之缺失事項,未儘速改善辦理,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詳全文
92/03/19092外正0001趙委員榮耀、古委員登美、馬委員以工、林委員秋山提:外交部駐日內瓦辦事處辦理汪傳浦申請委任書驗證之作業違反程序,對於不合形式要件之驗證案,視若無睹;領事事務局未查明真相,輕率同意我國全力追緝之通緝犯驗證,又遺失判行之電報文稿;駐英國代表處對護照遭撤銷未能證明其身分之通緝犯,缺乏警覺,未詳查有無駐外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辦法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即擅自核發驗證,貽誤協緝契機,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1/11/20091內正0041馬委員以工、古委員登美提﹁自七十四年起高雄市政府及行政院等機關決策搖擺不定,又執行不力,以致七十八年紅毛港居民領取徵收土地、地上物補償費及每戶六十萬元十年房租津貼後,竟因遷村計畫迭經修正及更改執行拆遷日為﹃取得安置土地及完成配售登記之日﹄,並以該日為核算地上物補償標準,造成迄今需地機關仍無法依徵收目的興辦公用事業;又高雄市政府未負擔經費支出,卻於歷次修正遷村計畫增列各項經費,致政府取得紅毛港內私有土地之成本一再遽增,超乎常情;行政院未積極督促高雄市政府取得任何具體承諾,卻同意該府就拆遷時間、安置條件一再讓步,致政府承擔土地開發之高度財務風險等節,確有重大疏失及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詳全文
91/05/23091國正0003趙委員榮耀、馬委員以工提﹁國防部執行新一代兵力整建計畫,所辦理之﹃康定級艦太康計畫﹄之建案,經核顯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詳全文
91/05/22091內正0014馬委員以工、林委員鉅鋃提﹁行政院為國家高行政機關,對其所屬部分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長期未依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欠繳差額補助費及覈實於身心障礙人員特考提報缺額等情事,未督促權責機關作適當改善;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等主管機關權責不明,資料建置及業務協調,亦未建立統合機制,均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5/21091交正0001林委員將財、馬委員以工提:為交通部公路局第四區工程處未切實依照﹁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負責督導承包廠商對於剩餘土石方之處理,並送處理資料知會當地之地方政府備查,以及配合建立運送剩餘土方憑證制度;又公路局為其上級機關,對於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問題迄未積極督導所屬工程主辦機關妥善處理,均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5/08091財正0019馬委員以工提: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台中縣外埔鄉公所設置堆肥處理廠,該署變更堆肥處理方式及擴大處理廠之規模,復未詳查計畫財務規劃之妥適性即率予補助,又未依規定查核補助款之執行情形;外埔鄉公所規劃時未妥善與地方溝通,造成國家資源閒置,復於該廠公營期間未建立操作營運資料,致延宕民營化作業時程,上開公營期間之產出量及成品品質均遠低於原規劃水準及未依相關規定覈實支用經費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 附件乙十 )...詳全文
91/04/17091內正0007馬委員以工、古委員登美提﹁台北市政府處理經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之士林區住六之六地區都市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計畫、建築管理、下水道施設及獎勵自辦市地重劃等作業,涉有扭曲法令規定及權責不清、執法不嚴,有失政府立場等情,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案。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4/03091財正0013古委員登美提:花蓮縣政府農業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八十三年受理花蓮區漁會於花蓮和平水泥工業區工業專用港興建影響範圍內申請﹁專用漁業權﹂執照涉有違失,經濟部工業局明知上開漁業權之申請與該工業專用港之興建並非相容,竟未於﹁花蓮縣沿岸專用漁業權漁業整體規劃計畫暨規劃結果圖﹂之公開閱覽期間,提出異議,上開機關涉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 附件乙四 )...詳全文
91/03/06091財正0009謝委員慶輝、林委員將財、馬委員以工提:台北縣政府對轄內基隆河之河防安全,管理績效不彰,復未能積極行政,緊急防汛作為欠缺主動,核有不當;經濟部水利處負責基隆河之治理工作,亦為河川管理之一環,卻未能基於政府一體之考量,對整體河防安全與河川管理,欠缺積極;又有關貨櫃場之經營,除貨櫃集散站有管理法源與主管機關外,其餘之經營型態,欠缺管理法規,且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明確,暨貨櫃集散站之管理不足,管理法規未臻完備,行政院未能督促所屬妥處,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 附件乙二 )...詳全文
91/01/15091財正0007林委員將財、林委員鉅鋃、林委員秋山、李委員友吉、詹委員益彰、馬委員以工提:現行綜合所得稅申報制度存有諸多缺失已久,且亟需徹底檢討及流程再造,始能獲致具體成效,惟主管機關財政部卻未能儘速妥為規劃、適時檢討改進,徒造成徵納雙方人、物力耗費,作為因循消極,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討論。( 附件甲十九 )...詳全文
90/05/10090教正0012黃委員武次、馬委員以工提案:國立故宮博物院近年來購藏玉器,藏品徵集之來源過度集中單一商家,且為配合該商家規避稅賦,而分散向該商家關係人採購玉器;又典藏徵集之玉器來源不明,如商家取得管道有不當之處,國立故宮博物院為購藏者,將背負不義之名;另國立故宮博物院以國家博物院之地位,提供場地協助民間舉辦玉器展覽,恐產生為私人玉器收藏背書及誤導之不當影響,均為有待商榷之處,顯示國立故宮博物院近年來購藏玉器,任事用法,洵有疏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提請討論。( 附件二十七 )...詳全文
90/04/17090財正0021馬委員以工、謝委員慶輝提:行政院主管之國家金融安定基金,其運作過程欠缺機密性、專業性與機動性,致操作八十九年十一月台指期貨虧損高達九.三九億元,使國庫蒙受重大損失,顯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