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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04/17
公告日期: 105/12/14
字  號: 101財正0008
案  由: 馬委員秀如、馬委員以工提: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辦理投資案件之申請未依「程序不合,實體不究」之原則,曲予迴護率斷受理新案申請,且該基金於民國95年僅投資宏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會宇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二案,均因投資前未詳實評估被投資者之財務及業務狀況,投資後又未能建立相關投資後管理機制,均遭重大虧損,尤以宏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蓄意詐騙,不但作出特殊安排,還以假帳掩飾,挪用投資資金,該基金仍不自知,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101財正8)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委員核定版-公布個資保護版.doc 糾正案文委員核定版-公布個資保護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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