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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永光 監察委員

葛永光
葛永光 監察委員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103/07/02103財正0026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提:前臺南縣政府辦理「臺南縣七股濱海濕地植物及生態園區計畫」,未辦理技術可行性評估及成本效益分析,完全漠視園區土壤高度鹽化且生態環境惡劣的現地狀況,貿然推動觀光生態園區,各項建設不堪使用,幾無效益;復未了解舊鹽田土壤含鹽量及植物生長環境等資訊,恝置植栽種植於高濃度鹽分土壤中,致植栽全數枯死,亦放任承商未履行養護義務,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臺南市政府續辦第2期工程,鹽田綠化毫無生機可言,且未依約要求第2、3期工程廠商限期改善工程保固及澆灌設施等缺失,致園區澆灌水之效能低落,監督管理不善;另內政部營建署未要求評估本案鹽田綠化之可行性,即草率核定補助經費,致計畫投入鉅額經費後隨即發生植栽枯亡、設施毀損及閒置等情,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7/02103財正0019葛委員永光提: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及基隆醫院辦理採購案涉有違失,惟未依相關法令規定懲處相關採購人員,且處分結果與違失情節顯不相當;而衛生福利部竟未加以檢討,復未能指正處分缺失,顯未善盡督導與審核職責,均有怠失。另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辦理採購案件,各作業階段均有未符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情事,影響採購公正性,且該部未落實採購稽核作業,亦未加強採購人員教育訓練,致招標過程錯誤頻生,破壞政府採購秩序,核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3財正19)...詳全文
103/05/08103內正0014葛委員永光提︰原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之原住民族綜合開發基金信用保證業務處理要點內容,極易造成售屋者提高售價,及承辦之金融機構未確實徵信,並刻意壓低擔保放款值等道德風險,再轉移由政府負擔之不合理現象;又,該會審查彰化縣芳苑鄉新寶村「原住民安家新村」信用保證案,流於形式,欠缺專業能力,徒增政府不合理鉅額保證責任等情,均核有違失。...詳全文
103/05/08103內正0018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嘉義縣政府辦理「嘉義縣擴大縣治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暨操作營運」採購案,因採購評選委員會逾越法定權限,肇生弊病;復未事先評估變更設計之可行性與效益,致工期展延及增加工程費用;又未考量相關計畫開發時程詳實推估污水量,而減損污水處理廠設備使用效能及額外增加營運費用;且未依契約書規定率予同意備查試車計畫書並辦理驗收,致失仲裁利基;亦未及早就營運期間計算爭議研謀因應對策,一再衍生履約爭議及訴訟,嚴重損及政府權益;且本案評選國立中山大學擔任專案管理引生爭議,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3/02/18103財正0005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提: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水公司)93年辦理王○○案之人事作業異常,而經濟部之監督亦欠確實;又該公司自88年改隸經濟部後,於99年4月之前自行遴用、招僱契約工等辦理名義,再以內部訓練、取得證照或對內甄試途徑,使成為評價職位(士級)正式員工之情形,破壞就業、考試及人事之公平性,並嚴重影響該公司之專業性,台水公司人事管理不健全,經濟部監督不周,均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1/22103外正0001葛委員永光提:政府對於我國國號及對中國大陸稱呼雖有相關規定,惟近年政府出版品多有誤用情形,足徵相關規定執行未盡確實,不但有悖一中各表政策立場,更混淆民眾對國家之認知,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1/16103教正0001葛委員永光、李委員復甸提:教育部未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核算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並公告之;又行政院於100年度調整軍公教待遇時,教育部亦未依學雜費收取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核算基本調幅調漲私立大學學雜費,均與法不符。又私人興學本為憲法所保障,教育部本無任加管制之權。私立學校之成敗應交由市場機制決定,教育部僅有責任健全公立學校之品質與合理學費。國家應致力於支持青年就學,而非花費大量經費維持招生不足之私立學校。目前就讀私立大專之學生家庭收入普遍偏低,政府應將補助私立學校之經費用於獎補助學生。甚至應考慮免除助學貸款之利息,以具體之作為幫助學生就學,教育部應予改善,爰依法提案糾正。(103教正1)...詳全文
102/12/12102教正0025趙委員榮耀、葛委員永光、吳委員豐山提︰行政院長期以來就所屬機關捐助(贈)、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負責人暨從業人員之任用,未思基於機會平等積極建立健全、透明及公平之遴聘機制,政府機關高階主管再(轉)任比例仍偏高,復以支領優渥薪資待遇,迭遭社會大眾認有酬庸之訾議不斷,影響政府形象至鉅。又訂頒之薪資處理原則未竟周全,仍存諸多缺失,尚無法改善退休(職、伍)人員再(轉)任機構薪資待遇漫無標準等問題,造成爭議不斷,問題叢生。復以就退休(伍)軍職及教育人員中部分再(轉)任人員之支薪違反立法院決議及該院函示之規定,且處理方式不一,亦未見具體作為,又未建立查核機制,致生爭議及弊端。另該院未就所屬機關捐助(贈)、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負責人暨從業人員之非經常性給付如獎金等予以規範,致部分財團法人獎金核發標準及名目浮濫等情,該院亦未予以導正,以上各節,核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2教正25)...詳全文
102/12/05102內正0055林委員鉅鋃、葛委員永光提:內政部多年來對行蹤不明外勞查緝顯未依法落實,成效不彰,累計至102年9月未查獲行蹤不明外勞總人數高達40,158人,除影響社會治安外,更潛藏危害國家安全之隱憂,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10/17102國正0025葛委員永光、趙委員榮耀提「國防部辦理屏東縣東港共和新村原眷戶同意改建認證,原公告訂於92年12月29日至93年3月28日之三個月內,進行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所定之認證程序,在無任何法律依據之下,擅自延長法院認證截止日至93年4月19日,且擅自公告改變原眷戶總數之計算基準,誤導原眷戶總數為152戶已有122戶同意改建已達法定改建人數等情,實難辭違失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提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詳全文
102/10/03102內正0046葛委員永光提,新北市石碇區公所辦理第二次「小格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委託投資興建營運案時,明知部分土地使用同意書尚未取得,仍續辦理本案,決標後更延誤土地取得之辦理時效,又契約誤用爭議解決途徑之法源,且於簽約後2年8個月始取得啟用營運許可,而影響本土資場之營運,致生後續履約爭議,整體啟用營運之辦理時程更長達10年,計畫期程嚴重延宕,而新北市政府亦未善盡指導監督之責,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09/18102外正0003馬委員秀如、葛委員永光提:外交部對駐外館處預算經費之編列,僅彙整金額,未利用可用之績效指標就支出發生之原因確實審核,致駐外館處預算編列錯誤頻生,且相同錯誤出現二次,預算管控功能大失;外交部提出之說明又恐難成立,對於預算編列、審核及相關管控作為,核均有怠忽之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2/08/08102內正0038葛委員永光提,臺北市政府核定中興婦孺教養院不動產捐贈案,不諳法律規定,要求該院先進行解散及清算程序;亦未依規定派員列席董事會議,瞭解實際情形;公文處理過程,草率不周,致該院不動產捐贈後即遭轉售予私人,嚴重損及臺北市之公共利益,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08/08102內正0035葛委員永光提,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自民國94年開始辦理「蘭嶼社區總體營造計畫」,雖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執行率偏低等情事,惟迄102年6月實際執行率仍僅達23.60﹪;該會亦未本於中央主管機關職責,積極輔導蘭嶼地區協會辦理本案,復未嚴加控管已撥付經費之執行情形,致計畫賸餘款及未執行經費長期滯存於地方政府;台東縣政府對於蘭嶼鄉公所彙整提報之計畫,初審作業未盡完備,亦未依規定督促該府檢討改善,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07/18102國正0014葛委員永光、尹委員祚芊提「國防部、該部陸軍司令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國防採購室辦理「霹靂專案」計畫執行期程較原規劃延宕7年,嚴重影響國家整體戰備,並衍生因設施工程延後興建及彈種改換購置,致增加鉅額經費支出,核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之情事,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提請 討論案。...詳全文
102/06/20102國正0011林委員鉅鋃、葛委員永光、洪委員德旋提「國防部所屬後勤單位庫儲軍品清點未盡確實,帳籍調整異動紊亂及露儲堆置;庫儲零附件欠撥項量龐大且久欠未處理,縱已採購建帳納管者,亦未迅即撥發部隊使用,致有逾效報廢情事;另逾效軍品數量龐鉅,亦未積極處理;對主、代用軍品之技術資訊未能事先掌握,致採購原有庫存品項;國防部所屬基層單位對於可修件軍品及已核定之汰除裝備,應繳回而未依規定期限內繳回,處理速度怠惰消極,均核有違失」之糾正案。...詳全文
102/06/13102教正0015馬委員以工、葛委員永光提: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核定「公館新世界觀光劇場暨景觀改造工程」計畫,未能確實考量觀光劇場之區位及場域設置,致原規劃打造國際觀光藝文劇場,實際卻淪為地方展演場所,且補助經費核銷前未落實補助計畫之經費分配審查,完工後亦未及時督導後續經營管理情形;臺北市政府執行明日世界館劇場改造計畫,事前工程規劃草率,未達統包之目的,且未追究統包未竟事項之責任。又辦理水源市場劇場改造計畫,延遲變更樓層使用目的,延宕本計畫之啟用期程。嗣規劃完工後移轉營運,然實際卻委外管理,且以觀光劇場之設備水準,卻僅有地方藝文展場之使用效益,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2教正15)...詳全文
102/05/22102外正0002高委員鳳仙、錢林委員慧君、葛委員永光提:外交部及駐韓代表處(前身駐韓大使館)對於我國在韓國不動產之相關歷年資料未確實保存,且未能即時、積極清查及處理,以致在韓國多筆國有土地長期處於被無權占用困境,迄今束手無策、立場軟弱,未能積極護產、保產並依法採取有效作為,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2/01/15102財正0002趙委員昌平、劉委員興善、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提:部分地方政府為彌平預算收支,規避公共債務法債限規定,同時創造虛假歲入與歲出項目,操弄債限比率,主計總處未查處糾正,又該總處雖訂有縣(市)政府虛列歲出預算認定標準,亦未落實執行;另,財政部雖訂有督促地方政府改正舉債超限辦法,惟相關縣市所報改進計畫時程冗長,改善財政態度消極,惟該部仍予核准或僅要求重提計畫,欠缺積極有效作為;新竹市政府及台南市政府所屬相關基金,原列自償性財源喪失,依法均應列入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管制,雖經審計部發現,且財政部及行政院多次要求改正,迄未依示辦理,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1/12/05101財正0050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屬員索賄未遂之重大違常事件,懲處未盡切實,且失之輕縱,待地檢二度介入,始為輕懲,復經本院進行瞭解,方重行審查並另為懲處,相關作為顯欠嚴謹切實,核有違失;復對涉案人員未為適切導正,反予升遷,人事考核機制未見落實,防弊處置闕如,風險管理欠佳;另用人決策草率,對高階主管之調任,未妥善評估考核;人員獎懲未訂定明確標準,且懲處消極敷衍,對員工違常之資訊又未能及時掌握及查證,在在彰顯該公司控制環境及資訊與溝通兩內部控制組成要素存有嚴重缺失,亟待改善,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1財正50)...詳全文
101/10/18101國正0016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國防部陸軍專科學校於97年至99年間,浮濫採購教學器材,事前未評估實際需求,事後復未妥善運用,長期閒置未用,學校監督無方,任由各科浪費公帑;另對於化學工程科有違教學常態,將基礎課目同班分組上課之情形,疏於監督,嚴重浪費教學資源,且影響教務正常發展及教學成效,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詳全文
101/09/18101財正0033葛委員永光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離島用電造成虧損部分,行政院對此補助政策反覆不一,實屬違法並損及民股權益,經濟部復未以電業主管機關立場,積極協助改善營運虧損;且用電優惠之成本,迄未獲相關主管部會編列預算支應,現行優惠方式亦間有逾越法令意旨;又該公司自民國95年度起連年發生虧損,固然主因係燃料成本受國際能源價格上漲及發購電結構轉劣而大幅增加所致,惟寬濫粗算績效獎金、耗費鉅資購置土地卻未依計畫興設或另行活化、變電所及線路完成時程未能銜接、外包人力審核及管考流於形式、近年燃煤採購單價卻未降反升等效能不彰情事,復未正視員工人力嚴重老化、冗員過多及職務結構配置不均等危機,詎一再以電價長期未反映增支成本為由,未確實檢討各項成本費用支出及經營績效等情,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1財正33)...詳全文
101/09/18101財正0039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提︰蘇○○夫妻二人於妻洪○○名下坐落屏東縣內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以及剩餘土地等均未供農業使用,2層農舍建築及內裝設施,均係供別墅自宅使用,與容許使用方式設置之農業設施等,均與農業生產經營無關,且造成農業用地受到嚴重分割,阻礙農業整體有效利用,違反法令規定事實明確,屏東縣長治鄉公所事前未切實審核,屏東縣政府事後未有效監督改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監督不力,怠忽職責,難辭其咎;蘇○○於農牧用地興建祖墳且部分侵占鄉有耕地,屏東縣政府、屏東縣長治鄉公所及屏東縣麟洛鄉公所,多年以來未察查該違規事實,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1/07/12101教正0012葛委員永光、陳委員永祥、尹委員祚芊提︰89年教改之後,我國技職教育日趨學術化,對技職校院教學與特色發展,及技術人才培育與產業發展造成嚴重不利影響,又未能積極落實證照法制化,以促進證照制度及技職教育之健全發展,行政院經建會、經濟部、行政院勞委會及教育部等權責機關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1教正12)...詳全文
101/07/10101交正0008葛委員永光、黃委員武次、杜委員善良提: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事前未依規定編列預算、籌措確切財源,加上簽報機關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且未能於競標前,將書面審核監辦方式簽報核准,執行程序顯有違失;又該府推動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之建設,未能事前針對計畫可行性及成本效益進行周詳考慮、精密評估,以致影響工程進度,並有增加後續營運管理風險之虞,相關作為亦有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1/04/19101國正0006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陸軍步兵學校明知東山訓練場遭地主非法傾倒廢棄物,卻未查證其清理改善情形,即辦理徵購污染民地,復追訴求償過程,未採取有效民事訴訟保全程序,並怠於聲請和解契約內容之強制執行,肇致違規傾倒業者趁機惡意停業脫產,規避賠償責任,鉅額清理費求償無門,嚴重損及國家權益。陸軍第六軍團裝甲五四二旅於發現坑子口訓練場遭傾倒廢棄物後,未立即通報所在地環保主管機關,錯失防處先機,復未採取有效之防堵、查察作為,致不肖業者長期持續非法傾倒大量廢棄物,迄今亦未進行清理作業,貽誤本案廢棄物清理時效。在追訴求償部分,陸軍司令部未以陸軍步校東山訓練場污染追訴求償案為鑑,適時督促陸軍五四二旅聲請保全處分,致債務人或已解散、或遭廢止登記,造成債權之清償極大困難,皆有違失。」之糾正案。...詳全文
101/04/18101外正0001趙委員榮耀、葛委員永光、劉委員玉山提:外交部就駐外人員對駐在國等相關法令認知與特權豁免應用之訓練顯有不足,而對駐外館處之契約與經費核銷審核,流於寬鬆,致未能先行察明相關違失,肇生派外高階官員違反駐在國法令而遭逮捕,損害國家形象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1/04/17101財正0007葛委員永光、陳委員永祥提: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管線抽換工程管理失當,致屢生弊端,回填涉及偷工減料、CLSM單價偏高及品質檢驗缺失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督導不周,洵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1/02/09101內正0002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屏東縣政府未能依法積極有效處理本案農業用地違章建築違規經營工廠,相關業務單位就該廠違規行為同時違反多項法令之管轄權,相互推諉卸責,怠惰失職,長達5年之久,期間並存有違章建築拆除時程特意冗長,並藉故長期拖延、裁處法令適用錯誤、不實查證工廠停工情形,及輔導該公司另址設廠後,原址工廠仍持續違法營運等缺失,復對於該工廠毗鄰之農業用地有未經核准逕行填土整地、新建圍牆等違規使用行為,不僅未能主動稽查取締,經本院約詢提示後,仍避重就輕,未予積極處理,招致民眾訾議,戕害政府形象,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0/11/10100教正0026沈委員美真、葛委員永光提︰教育部未就國民中小學畢業條件之「成績及格」為定義,及建立各年級學生的基本能力檢測機制;現行補救教學之資源提供及教學工作,以計畫性質及外加方式執行,不利低學習成就學生之長期輔導規劃,又該部以「資源有限為由」,致使不少學習低成就學生無法得到合適的教育服務,顯未善盡維持國民教育品質及保障學生學習權益之責,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正。(100教正26)...詳全文
100/11/03100內正0044葛委員永光提:嘉義縣阿里山鄉公所辦理賀伯颱風受災戶遷住計畫長達15年迄未完成,不僅部分遷住戶未獲安置,亦使購置土地長期閒置;該公所未依法及遷住計畫內容,先辦理水土保持計畫取得核定文件後,再依設計監造、工程發包等程序辦理採購,其作業順序錯置,又無經費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致水土保持計畫未獲核定而終止3件採購契約,徒耗行政作業及公帑損失。另嘉義縣政府未依規定執行監督考核機制,任由遷住計畫停擺多時,亦未見對於該公所錯置採購程序善盡導正之責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0/09/08100內正0037葛委員永光、陳委員永祥、馬委員秀如提:99年9月19日凡那比颱風造成高雄市重大災情,高雄市政府未恪遵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規定,覈實指派「指揮官」或「副指揮官」坐鎮指揮災害防救事宜,卻推諉由不具資格之消防局局長充任副指揮官,顯有違失;嗣執行三民區本和里抽水站滯洪作業,抽水機運作期間屢發生緩衝器超載跳脫及爆炸燒毀,顯有疏失;另於金獅湖防洪作業過程,未恪遵標準作業程序將水位調降至規定水位,亦有未當;環境保護局暨所屬12區清潔隊與溝渠清疏隊於辦理該市溝渠清疏作業時,未謹遵「先檢視,後清疏」原則,且相關側溝、大溝及箱涵之清疏報表數據頗多謬誤、闕漏,顯有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0/09/07100財正0039周委員陽山、葛委員永光提:我國能源政策之推動機關層級不足,行政院迄未建立能源安全指揮體系,且相關機構亦未積極開拓能源,致油氣等重大資源過度集中少數國家或地區,洵有失當,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0/08/11100教正0016葛委員永光、趙委員榮耀提︰行政院未監督所屬體育委員會建立完善優秀運動選手之培養制度,致使有潛力選手在未成為國家代表隊優秀國手前,僅憑藉獨力向各界尋求贊助,亦未按經濟進展研商調整國家代表隊之合理待遇,對績優選手及有功教練雖曾研訂積點制度等獎勵制度,卻未能體察選手及教練之付出,法規明顯不符實需,另所屬教育部未能縝密銜接體育班設立之法規,影響學校體育班之長期發展,致使無法與「4級選手培訓體制」相契合,此皆洵有未當,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0教正16)...詳全文
100/08/04100內正0027趙委員榮耀、葛委員永光提︰台北市政府於一壽橋興建評估決策過程草率,選址規劃不當,未能充分掌握當地民意,致耗資新台幣6,447萬餘元興建完成後,兩岸里民均有異議,原設計使用目標卻無法達成,明顯浪費公帑,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0/06/08100財正0024黃委員煌雄、葛委員永光提︰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第四(龍門)核能發電廠興建計畫,無視既有法令規定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要求改正及裁罰,逕自辦理並核發千餘項設計變更通知,輕忽核能安全,且未依設計圖說或相關規範,監督承商敷設纜線及落實檢驗,致須耗時近年重新整線及測試,影響試運轉測試及商轉期程,核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0/05/19100國正0006黃委員武次、葛委員永光提「海軍昆明軍艦長期疏於維護,致主機渦輪增壓機滑油洩漏、管夾鬆脫失火,且失火時輪機長等未依戰備部署規定就位,未能於第一時間掌握全般狀況,以及失火後未能提供警報資料處理器列印之資訊,以供還原事件過程等情,確有諸多違失」之糾正案。...詳全文
100/05/17100財正0021葛委員永光、高委員鳳仙提:「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第5條第2項已明定基本工資之調整應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以決定是否調整基本工資時,既未在事前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提供關於調整基本工資之研究分析資料,致本案審議時缺乏客觀評估意見,勞資雙方各持己見,難有共識,且在未經多數委員決議通過情形下,竟由主席建議基本工資建議調整為每月新台幣17,880元報陳行政院核定,其調整程序明顯違反上開辦法之規定,致引發爭議與不滿,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0/02/17100國正0003國防大學對於所屬人員兼課查核管理不當,又未確實依法聘雇人員考成作業及相關管理規定,以及未落實差假管理與宿舍管理,均核有違失,於於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0/02/09100司正0002葛委員永光、李委員復甸提︰法務部未善盡監督所屬各檢察機關依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對於檢察官之送達,應向承辦檢察官為之;承辦檢察官不在辦公處所時,向首席檢察官(即檢察長)為之,迭生爭議,侵害人民訴訟權益,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9/12/23099國正0027葛委員永光提「國防部辦理募兵作業,未有效督促所屬單位依規定扣繳志願士兵團體用膳副食費,肇致國庫增支鉅額經費,事後亦未能追繳,且所屬單位各自為政,未能相互連繫勾稽業務執行上之疏漏,橫向聯繫機制顯有不足,均核有疏失」之糾正案。...詳全文
99/11/03099財正0070趙委員昌平、葛委員永光提︰財政部基隆關稅局所屬課員暨該局公務車司機、堆高機駕駛等人,涉嫌共同連續監守自盜,並運用公務車輛載運查扣之走私物品轉賣圖利,嚴重損及官箴,洵有違失,爰依法糾正乙案。(099財正0070)...詳全文
99/10/14099教正0021趙委員榮耀、周委員陽山、馬委員以工、錢林委員慧君及葛委員永光提︰國科會 98 年度國研院及所屬存在性評鑑作業及 99 年度國研院7個單位存在必要性再評鑑作業,審查委員或於不同階段重複聘任,或為該院本身之董、監事,或由國科會主委、副主委擔任等情事;又國研院 98 年評鑑結果多為1年內完成檢討,再由國科會重新評鑑,並未正視各中心面臨定位不明、績效不佳等問題,復未落實評鑑結果與退場機制之結合,評鑑工作徒具形式;且國科會未能對國研院及同步輻射中心之董事會、常務董事會召開情形,及董、監事出席情形予以監督考核,並作為續聘與否之參考建議,相關規範亦付諸闕如,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詳全文
99/10/14099教正0020趙委員榮耀、馬委員秀如、葛委員永光、周委員陽山提︰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執行「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數位典藏應用公開徵選創意加值計畫」,對合作廠商相關審查作為欠當,致發生財務狀況明顯欠佳之公司,仍能順利與科博館完成簽約;於作品完成前即一次付款,不合常規,復自行放棄預付款還款保證,致該館權益受損;在未能與廠商有效取得聯繫及廠商違反合約規定情形下,態度消極,肇致計畫延宕三年及公帑浪費;任事用法復前後不一等,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9/10/06099財正0062趙委員昌平、劉委員興善、葛委員永光提︰臺灣省各縣(市)政府舉借之長、短期債務餘額居高不下,自94年起,各縣(市)政府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之總體餘額已逾法定舉債上限,財政部多年來均未督飭改正;宜蘭縣政府近年對於年度預算之編列,屢採溢列未獲上級政府核定文號無補助案據之補助收入,以擴張預算規模,藉以降低債務比率,規避公共債務法規範;行政院主計處對於縣市政府在預算籌編時虛列補助收入,藉以規避公共債務法債限管制之作為,未積極妥處;以上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9/10/06099內正0036馬委員以工、錢林委員慧君、劉委員玉山、周委員陽山、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南投縣政府對於縣轄內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廬山及清境地區未登記且違規營業之旅館及民宿、及清境地區未經許可而由民宿或農舍增建之違章建築,未依相關法令規定確實查處執行,均有違失;另廬山溫泉區之春陽遷建區E基地坡度陡峻,如予開發建築,顯與相關法令規定未合,且規劃變更後之旅館區建蔽率及低層旅館區容積率均大於現行規定,應重行審慎檢討,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9/09/23099國正0019葛委員永光、李委員復甸提「國防部辦理國軍逾期彈藥第三階段委外境外處理案,未督促承商自行履行主要部分,致生運交第三國,由他廠商代為銷燬等情,確有諸多違失」之糾正案。...詳全文
99/09/21099財正0060趙委員榮耀、葛委員永光提︰部分主管機關未能確實掌握轄管財團法人之移出(入)情形,監督機制顯有闕漏;部份財團法人創立基金未收足,另有基金未達法令規定額度之情事;各主管機關未確實評估投資或捐助之效益,復未落實實地查核機制;財團法人薪資待遇漫無標準且有過高現象,本院93年糾正後迄今改善有限;有關再任財團法人職務,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之規定,退休教職員及退伍軍職人員部分未以法律明訂;部份財團法人是否適用預、決算法相關規定,或其是否屬政府捐助(贈)成立及其應否受政府監督之爭議不斷,主管機關未積極改進;部分政府捐助比率逾50%之財團法人,有董監事長期擔任之情形,致未能新陳代謝及無法活化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經核均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9/08/12099教正0016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馬委員以工、趙委員榮耀、周委員陽山提︰教育部自95年度起,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高等教育系所評鑑,但於評鑑時程、系所自我評鑑、實地訪評、評鑑指標、評鑑結果之決定與運用及救濟機制等課題,尚有諸多疏失,有待檢討改進,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9/08/04099財正0047葛委員永光提︰財政部暨所屬國有財產局對國有非公用土地之監督管理長期未依法善盡職責,對國有非公用土地被私人占用之清理及處理效能偏低;應列管迄未列管收取使用補償金筆(錄)數高達五成,且縱已列管,迄今仍有鉅額累計積欠使用補償金;循司法途徑處理案件數亦甚少,未及1%,縱已循司法途徑並已取得勝訴判決,竟仍有十餘件迄今已歷經數年至十餘年不等,未聲請強制執行繼續處理收回房地;被私人占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從未或逾10年以上未清查勘查者高達四成,且產籍資料登載註記不一或錯誤,仍未臻健全,致影響不法占用之處理效率以及使用補償金之追收,怠忽職責,損及國產權益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9/07/07099財正0037趙委員榮耀、葛委員永光提︰財政部對其持股公民營事業機構轉投資之台灣金聯,長期疏於管理,派任股權代表後,復未能確實掌握公司之營運狀況,亦未嚴予督促股權代表改善缺失;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疏於管理公股代表之職責及薪酬支領,肇致公司營運失序且未能確保公帑權益;復未建立完備之監督機制,對公司重大事項之處理渾然不知;經核均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9/06/02099財正0029趙委員昌平、劉委員興善、葛委員永光提:桃園縣政府及經濟部怠於督促所屬巡查及管理,坐令幸太砂石場長期於轄管大漢溪河川區域、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等多重環境敏感區盜採砂石及濫埋爐碴、廢棄物,並竊占5公頃餘國有土地及違規使用8公頃餘非都市土地,如位處無政府狀態。該府及前臺灣省政府建設廳復審核不力,致該場於87間新增瀝青混凝土製程,竟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即取得工廠變更許可,均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9/05/12099交正0009葛委員永光、趙委員榮耀、陳委員永祥、洪委員昭男提:機電系統為臺北捷運文湖線之核心,然捷運局卻將之列為分包,決標前既不審查廠商資格,亦未要求提送技術服務建議書,致完全無法選擇機電系統廠商,發包策略不當,嗣決標後亦未審慎辦理履約及勘查等作業,皆造成通車營運後事故頻繁等情,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8/12/15098財正0059趙委員榮耀、葛委員永光提︰財團法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能善盡監督管理之責,致財團法人財產之項目內容標準各異,造成政府累計捐助基金比率之計算失準,影響立、監兩院對受政府捐助基金逾50%之財團法人之監督;主計處長期漠視「累計政府捐助基金」之認定所延伸出之問題,如財團法人以公積或賸餘轉列基金、財團法人承受已解散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賸餘財產與新設財團法人接受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公法人捐助之基金是否應納入或如何納入政府捐助基金等,影響政府累計捐助基金比率之正確計算,並導致稀釋之情事,均顯示行政院未能督促所屬善盡監督管理財團法人之責,核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8/12/10098教正0032葛委員永光、周委員陽山提︰莫拉克颱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之新聞處理,由行政院新聞局主導處理全般作業,以內政部消防署人員為主要作業人力,然其效能不彰,嚴重影響政府形象,且導致國際媒體之嚴厲指責;此次災情嚴重遠逾以往,既定之作業模式實不足恃,惟行政院新聞局至98年8月13日始決定擴大投入,確嫌遲緩,內政部消防署則自我囿限於新聞庶務之作業程序,新聞處理回應性不足,率由舊章,應變能力嚴重不足,顯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8/12/02098內正0049葛委員永光提,為宜蘭縣政府未確實督導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慈愛養護院院舍工程,致未能及時發現該養護院擅自變更興建內容,復以檢舉案未經查明為由,嚴重延宕該養護院工程變更設計時程;又該養護院院舍工程開標作業,確有規避監標之嫌,亦未能妥為查處並及時移請檢調單位深入調查,均核有怠失;內政部未善盡督導責任,亦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8/11/04098內正0045杜委員善良、葛委員永光、陳委員永祥提:為臺北市政府興建貓空纜車,事先未進行詳盡評估,辦理過程規劃不周,驗收草率;先期規劃、專案營建管理及設計施工廠商未善盡工程專業,致生機關損失,應予追究其法律責任,臺北市政府亦有督導不周、便宜行事之失;又T16塔柱邊坡災害發生後,該府亦未於第一時間對災害作緊急妥善處理,任由災情持續擴大,危機處理能力顯然不足,均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詳全文
98/10/14098交正0018葛委員永光、李委員復甸、李委員炳南提:行政院自九十三年迄今,長期漠視電話詐騙案件問題之嚴重性,未積極協調電信人頭資料庫及各電信業者聯合查詢機制主管機關之爭議,肇致詐騙集團利用電信通訊媒介詐騙民眾財物,造成嚴重之財產損失;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負有督導電信事業,增進公共福利之責任,惟成立以來除未考量查詢通聯費用價格之合理性外,亦未妥慎檢討警察機關為應偵辦案件需要、查詢通信記錄費用規定之合當性,均有違失。行政院新聞局事前未建立明確之反詐騙預防宣導工作,事後亦未追蹤考核,致難以評估宣導效果;教育部忽視反詐騙校園預防宣導工作,未建立內部反詐騙跨單位分工聯繫平臺及考評制度,導致執行成效不彰,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8/09/09098司正0005李委員炳南、葛委員永光、李委員復甸提︰行政院宣布二○○四年為反詐騙行動年,並訂定反制詐騙犯罪多項策略目標,然迄今詐欺犯罪被害人數、案件發生件數均逐年攀升,且每年受詐騙民眾財物損失高達數百億元,惟詐欺犯罪案件起訴率、定罪率、量刑刑度、入監率卻逐年下降,防制詐騙犯罪績效不彰;最高法院檢察署未落實督導檢警調機關偵辦詐騙犯罪案件、內政部警政署未能強化刑事警察人力並落實犯罪蒐證技巧、法務部調查局偵辦電話詐騙案件效能偏低,肇致詐騙犯罪日益嚴重,顯已悖離民眾期望,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8/08/05098財正0034李委員炳南、葛委員永光、李委員復甸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雖建立警示帳戶聯防機制,惟未能有效監督各金融機構並落實金融檢查工作,又遲未訂定防制偽冒金融人頭帳戶相關措施,實難有效遏阻詐騙犯罪及防杜人頭帳戶蔓延;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亦未能落實金融機構櫃檯行員關懷提問及聯防機制之實地訪查作業,致無法有效掌握各金融機構執行防制詐騙情形,行事顯有怠忽;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警示帳戶數、偽冒人頭帳戶數及金融檢查缺失之數量均為各金融機構之冠,成為詐騙集團進行詐騙主要管道之一,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擾亂金融秩序,損害民眾權益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8/07/08098內正0031葛委員永光提:為臺北縣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下轄分局爆發集體貪瀆、包庇色情賭博等嚴重弊案,內政部警政署、臺北縣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有用人不當、考核不力、課責規定缺乏實效、各項內控機制嚴重失能等違失乙案糾正案文。...詳全文
98/04/22098內正0018葛委員永光提,為台北市民生東路3段賓士大樓部分住戶未依法申請擅自裝修影響大樓結構安全爭議,臺北市政府函請所有權人及行為人改善並准予備查之辦理過程,核有諸多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8/04/08098財正0013葛委員永光提︰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執行過渡時期緊急垃圾處理計畫委託焚化處理案,辦理興建小型焚化爐之決標及事後廢標過程,未按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對於先後不同得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雷同情事,該公所卻未發現異常情事,且委託廠商經營期限逾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期程,造成提前終止契約,均有違失之糾正案文。(098財正0013)...詳全文
98/01/07098內正0002葛委員永光提: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殯葬管理所辦理「遺體火化爐及民俗金爐廢氣排放處理設備改善工程」,確有耗費公帑設備無法使用、驗收不實違法支付款項、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未能適時協助所屬機關,列管案件淪為形式,任其自生自滅,均核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7/12/08097交正0006葛委員永光提:埔里鎮公所辦理「埔里鎮停四立體停車場工程」,明知該立體停車場1-3層作為店舖商場使用部分及「站一工程」,不在交通部補助範圍內,仍申請補助並支用完畢,肇致目前無力繳還各該建築工程款項辦理結案之窘境;而南投縣政府身為上級主管機關未善盡監督之責,均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之規定提案糾正。...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