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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02/09
公告日期: 100/02/09
字  號: 100司正0002
案  由: 葛委員永光、李委員復甸提︰法務部未善盡監督所屬各檢察機關依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對於檢察官之送達,應向承辦檢察官為之;承辦檢察官不在辦公處所時,向首席檢察官(即檢察長)為之,迭生爭議,侵害人民訴訟權益,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024黃詩婷糾正案文.docx 100000024黃詩婷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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