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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8/20092內正0031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林委員時機提「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除未督促境外管制組所屬成員建置緊急突發事件之靈活指揮、協調及通報機制致徐弘棟君及黃錦夫婦自機場入境之二起突發事件,錯失處理之先機,亦未督促中正機場入境防疫管制人員依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規定切實執行,任由入境採自行強制居家隔離者,自行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往居住處所;又桃園縣警察局楊梅分局負責弘武營區之民眾隔離管制作業,在未明定收容標準並公告周知前,即由值勤人員擅自決定收容條件並拒絕收容已填報前往該營區進行隔離之黃錦夫婦;再者,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未對各專線值勤接聽人員辦理緊急及異常狀況之應變訓練及演練,致對SARS疑似病例徐弘棟君之通報及處理方式,顯屬消極遲緩;經核上開各機關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1110921900503sars糾正案文.doc 0920001110921900503sars糾正案文.pdf 0920001110921900503sars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92/08/13092司正0007黃委員煌雄、黃委員勤鎮、黃委員武次、張委員德銘提:近年來國內金融呆帳遽增,其中不乏不肖經營者惡性倒債或金融從業人員不法貸放,掏空資金情事,財政部及法務部未能有效防範於前,又未能嚴正執法追究其責任於後,顯有缺失不當,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詳全文092000108糾正案文.doc 092000108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92/08/13092司正0006林委員將財、林委員鉅鋃提: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未詳實查證本案土石堆之可能來源,即推論本案土石堆係屬贓物,且對於本案砂石堆僅以公函進行扣押之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扣押相關規定,又召開大安溪盜採砂石案相關會議決議內容顯有未當,復對於本案因拍賣產生之私權紛爭主動召集協調會介入協調,逾越檢察官之職權,且對於水利署及第三河川局三次函請釋示本案土石堆之相關疑義,均未以公函正式答覆;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明知本案土石堆來源不明,未本於權責適時向台中高分檢署及水利署反應,又曾質疑是否為贓物,卻又率予簽報水利署辦理土石堆標售事宜,導致輿論非議、業者爭訴,且就本案違法堆置之土石堆,並未切實依法處理,致該土石堆長期堆置於行水區範圍內,嚴重影響河防安全;水利署河川勘測隊自承以往未曾有類似土石堆測量經驗,且於第一次及第二次測量前俱未先行確認量測範圍之界址,致造成四次測量結果發生嚴重差異,並衍生本案爭訟;水利署對於督導所屬辦理本案土石堆之處理,顯欠周慮,導致嚴重不良後果等,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166西瓜寮糾正案文12011.doc 092000166西瓜寮糾正案文12011.pdf 092000166西瓜寮糾正案文12011.pdf 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92/08/06092財正0026謝委員慶輝、黃委員勤鎮、黃委員武次提:為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自八十五年起,每年均發生短絀且其金額持續增加,迄九十一年底,累積短絀己達二二七.八億元。主管機關財政部未能適時有效督促該基金,改善短絀情形;未能督促該基金,適時檢討並研擬風險管控措施;未能有效督促該基金,改進代位清償後之催收作業;未適時督促該基金,依核定公式提足保證責任準備等情事,核有違失,爰予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2000101信保基金糾正案文.doc 092000101信保基金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92/07/15092財正0025李委員友吉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對駐留廠區內人員,未能有效掌控,致無法及時發覺員工亡故,洵有疏失;該廠駐廠保安警察,巡邏勤務未能涵括全面廠區,容有不足,未充分發揮保警應有功能,顯有不當;該廠外包工程於施工期間,未落實安全維護及監督控管機制,相關規定形同具文,漠視核電廠之高度安全要求,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093核一廠員工暴斃糾正案文(上傳版).doc 092000093核一廠員工暴斃糾正案文(上傳版).pdf 已結案
92/07/15092財正0024趙委員昌平、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提:九十二年三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所屬嘉義林區管理處一列行駛於阿里山森林鐵路神木支線之區間列車,因乘務人員未依規定開啟及檢查煞車系統,致列車於無煞車之狀況下,失速朝下坡疾進而出軌傾覆,造成十七人死亡、二百餘人受傷之重大事故及鉅額之財物損失;交通部亦未依鐵路法等規定,善盡督管阿里山森林鐵路之營運,影響專用鐵路之行車安全,皆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096阿里山鐵路糾正案文.doc 092000096阿里山鐵路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92/07/15092財正0023張委員德銘、黃委員武次、黃委員勤鎮提:為我國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布迄今已逾五年,惟查行政院輕忽怠慢反毒施政,逐年限縮裁減反毒預算,而法務部、教育部、經濟部、行政院衛生署等相關部會於推展緝毒、拒毒、戒毒工作,涉有諸多疏失之處,肇致國內新興毒品氾濫,嚴重影響國人健康,危害社會秩序,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094毒品糾正案文修正版.doc 092000094毒品糾正案文修正版.pdf 已結案
92/07/15092交正0016馬委員以工、古委員登美、趙委員昌平提:行政院暨所屬經濟建設委員會、交通部等機關,於「西濱快速公路工程」及「東西向快速公路工程」等重大經建投資計畫之決策與審議過程草率,未就用地取得及民情意向務實周延考量,財務計畫可行性評估亦未臻詳實,加上機關間橫向聯繫與配合不足,肇致執行階段變更設計頻繁、民眾抗爭時起、預算資源嚴重不足,計畫內容與期程一再修正延後,致生工程規劃、測設與用地徵收公帑浪費,甚至發生用地長期閒置而遭盜採土石、回填垃圾等情事,非僅無法有效達成預期規劃目標與效益,更有損政府施政形象,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詳全文09200010392糾正16.doc 09200010392糾正16.pdf 09200010392糾正16.pdf 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92/07/09092司正0005廖委員健男、李委員伸一提:內政部對於社會團體之督導考核工作,流於形式敷衍,致在處理宋七力協會撤銷許可案時,完全被動受制於媒體輿論,未能本於權責,詳實審查,應確實檢討。而法務部查復本院內容,明顯失實,又未督促所屬檢察官,本於偵查主體之地位,遵守偵查不公開等法令規定,及監督所管司法警察確保偵查密行主義,嚴守辦案程序規定,確有未當。另本案承辦檢察官薛維平(現任臺北地檢主任檢察官)於全案未定讞前,擅自發表認定被告有罪之言論,悖離無罪推定及偵查不公開原則,且與前臺北市刑大大隊長侯友宜(現任桃園縣警察局局長)及前臺北市刑大副大隊長邱豐光(現任臺北市刑大大隊長)等人,未善盡監督責任,放任承辦員警公開洩露偵查機密,又違法搜索宋七力顯像協會濱江街會館,在未製作搜索扣押證明筆錄(收據)之情形下,任意將屬於人民財物扣押帶走,其玩乎法令、漠視法律之情形,核有重大違失;且未能適當處置本案扣押物,肇令保管扣押物遭水浸泡,且在未經法院同意之情形下,率然發還當事人,亦有未當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092宋七力糾正案文.doc 092000092宋七力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92/07/02092財正0022趙委員榮耀提:中國石油公司桃園煉油廠規劃興建第五硫磺工場,未考慮歷年重油脫硫工場開工率僅六成,且規劃當時各硫磺工場之設備使用率亦偏低,仍貿然投資六億七千餘萬元,興建重油脫硫工場下游之第五硫磺工場,造成日後設備閒置,公帑浪費;且該公司規劃興建桃園第五硫磺工場,事前疏於考量原油煉製型態,將配合供應低硫燃料油而有改變,事後又未能積極改善,使該廠硫磺工場之效能未達當初之規劃,其規劃與作業顯均有草率及未盡周延之處,確有違失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2000089中油五硫工場糾正案文(上傳).doc 092000089中油五硫工場糾正案文(上傳).pdf 已結案
92/07/02092財正0021張委員德銘、謝委員慶輝提:行政院衛生署分別以九十一年八月二日衛署健保字第0九一00四九三九八號、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衛署健保字第0九一00四九一一五號公告「調整全民健保保險費率」、「調整全民健保保險對象自行負擔門診費用」,核其規範性質既屬法規命令,且內容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依法應送立法院審查;惟查該署於公告後,並未送立法院,顯屬過於形式主義,且有規避立法院審查職權之嫌之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088健保糾正案文.doc 092000088健保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92/07/02092財正0020黃委員煌雄、郭委員石吉、詹委員益彰提:行政院未能積極運作立法,坐令未依法律設置之機關單位,卻擁有年度預算之有違組織與預算體制之現象,持續經年;對於部分特別收入基金之分類歸屬及預算編列方式,與「預算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未合之情況,並未能妥為導正,均有失當;經濟部將原應收繳國庫之四合一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建築群,衍生收入,充當為推廣貿易基金之財源,與「國有財產法」及「貿易法」相關規定,顯有違誤,亦屬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2000090非營業循環基金糾正案文(上傳).doc 092000090非營業循環基金糾正案文(上傳).pdf 已結案
92/06/18092內正0023陳委員進利李委員友吉提「九十年九月三日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小隊長詹益光於追緝嫌犯過程中,因使用槍械,不慎擊中民眾邱怡茹致殘,惟該局未積極進行調查鑑定作業,以明事實真相,嗣後渠夫分別向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及自強派出所報案,並向該局督察長陳情,惟均未獲處理;又該局亦未依規積極處理邱女慰撫作業,延宕時日近九個月,致生民怨與紛擾,處置核有疏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由」。提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詳全文092000080邱怡茹糾正案920609.doc 092000080邱怡茹糾正案920609.pdf 已結案
92/06/18092內正0022林委員時機、李委員伸一提「我國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布迄今已逾五年,毒品緝獲數量日創新高,惟新收偵查毒品犯罪件數卻逐年減少,而醫院附設勒戒處所至今仍未落實相關配套措施,致毒品犯罪者之再犯、累犯率有逐年攀升趨勢,顯示查緝毒品犯罪績效及毒品犯罪戒治成效不彰;又司法警察機關及海關雖緝獲大批毒品,因礙於規定無法獲頒緝毒獎金,影響查緝人員士氣,復加以上揭機關欠缺協調連繫,易滋本位主義及現行毒品分類未能與國際公約和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互配合,嚴重影響緝毒效能;另財政部關稅總局為加速貨櫃通關速度,然未能兼顧查緝毒品走私之任務,大型貨櫃缺乏有效輔助儀器,造成關口緝毒之漏洞,均有不當,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078走私毒品糾正案.doc 092000078走私毒品糾正案.pdf 已結案
92/06/18092內正0021林委員鉅鋃、張委員德銘、詹委員益彰提:行政院疏於監督,致內政部、經濟部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除對實施已近十年之公共安全維護方案「爆竹煙火安全管理子方案」載明之權責事項猶混淆不清、相互推諉之外,對於窒礙難行之處,迄未能劍及屨及,適時研謀具體對策,任令管理與執行層面之盲點持續存在,致公共安全及人民生命財產難以確保。又近十年來國內爆竹煙火業,合計發生三十一件重大災害,共造成六十人死亡、四十六人受傷,其中以嘉義縣發生八件,造成二十四人死亡、一二人受傷;台南縣發生六件,造成九人死亡、十一人受傷,最為嚴重,惟嘉義縣政府及台南縣政府明知轄內地下爆竹煙火工廠猖獗,卻未能及早研謀遏阻良策,並善盡管制、查報之責,肇致轄內該等地下工廠之重大災害頻仍;經核上開各機關均顯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084內101爆竹案920618糾正案文(內財第八十八次第十一案).doc 092000084內101爆竹案920618糾正案文(內財第八十八次第十一案).pdf 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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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6/17092財正0018郭委員石吉提: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彰濱含有機質複合肥料廠建廠計畫」之可行性研究評估不實,且未依規定重辦效益評估,致投資決策失誤;又該計畫招標規範擬訂未盡周延,審標漫無標準,底價未依規定覈實訂定,延宕計畫時程及虛增公帑;另變更設計議價作業,未依規定先行核定,即同意施工及支付工程款,且計畫逾完工期限,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083硫酸錏公司糾正案文(上傳版).doc 092000083硫酸錏公司糾正案文(上傳版).pdf 已結案
92/06/17092財正0019詹委員益彰、古委員登美、柯委員明謀提:經濟部動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代墊中船公司﹁再生計畫﹂裁減人員年資結算金不足數九十億元案,辦理過程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2000079核後端基金糾正案文(上傳版).doc 092000079核後端基金糾正案文(上傳版).pdf 已結案
92/06/17092財正0016黃委員煌雄、黃委員勤鎮、張委員德銘、謝委員慶輝提︰我國金融積弊已深,金融機構經營環境持續惡化,行政院及財政部雖策定多項改革方案,卻未能針對核心問題,通盤全局規劃並展現決心與魄力,貫徹執行,致金融基本面仍無法有效改善,影響我國金融國際競爭力,實難辭其咎,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2000082競爭力糾正案文.doc 092000082競爭力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92/06/17092財正0017張委員德銘提:有關義務人死亡之土地增值稅違章罰鍰之執行,雖無法律明文規定,惟財政部無視司法機關之解釋,逕以函釋之方式認定,該已確定之行政罰鍰為公法上之租稅債務,或依據行政執行法第十五條之規定,或類推適用刑事訴訟法有關罰金執行之規定,而移送相關執行處強制執行,有違憲法第十九條租稅法律主義之本旨,嚴重侵害人民之權益,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2000081稅捐裁罰案糾正案文.doc 092000081稅捐裁罰案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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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6/17092財正0015林委員時機、陳委員進利提:中央林業主管機關委託各縣市政府代管之國有林事業區外保安林面積高達三萬六千五百餘公頃,迄今缺乏長遠規劃,編定分類過於瑣碎與僵化,相關檢訂作業相距時程甚遠,檢訂成果未能配合需要即時更新,且部分土地尚未辦理地籍測量與土地登記,亦未設置明顯界標,與毗鄰私有地間範圍未臻明確,復以早期委託代管機關管理不力,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漠視保安林之編定目的濫予經費補助,林務主管機關均未予聞問,致遭濫墾、濫建、濫葬、濫挖漁塭、濫倒廢棄物、濫採砂石與濫行公共建設等情況嚴重,迄今已有近四千一百公頃區外保安林遭不法使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及各縣市政府均有違失乙案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2000085國有林區外保安林案糾正案文(定稿).doc 092000085國有林區外保安林案糾正案文(定稿).pdf 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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