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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07/07
公告日期: 93/08/04
字  號: 093財正0030
案  由: 黃委員武次、黃委員勤鎮、趙委員昌平、謝委員慶輝提: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其東京分行疏於督導,致該分行長期違反日本外匯法規,而屢遭日本金融主管機關糾正,嚴重斲傷國家形象及該行聲譽,並造成該行巨額損失;東京分行辦理國際境外分行業務,未深入了解當地國之相關法令規定,導致違規事件一再發生,案發後相關人員復相互推卸責任;該分行八十八年間,遭日金本金融主管機關口頭糾正,未留存書面紀錄及陳報總行;及對於日本大藏省於平成十年(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之通函,未經任何公文簽辦程序,逕予送庫存查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114台銀東京分行案糾正案文.doc 093000114台銀東京分行案糾正案文.pdf 093000114台銀東京分行案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