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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崇義 監察委員

蔡崇義
蔡崇義 監察委員
屆次:第5屆
任期:107年1月22日至109年7月31日
日期標題
113-01-15基隆市大武崙溪於106年6月2日溢堤事件(即六二水災),基隆市政府及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原工業局)於災害發生前未能正視該排水系統存在多年之護岸缺口,並積極採行合理可行之防汛作為,肇致溪水透過缺口強灌民宅使居民應變不及財產蒙受損失,均有怠失,監察院提案糾正
112-12-29人權海報設計競賽作品特展 陳菊主委籲珍惜得來不易的人權
112-12-21監察院調查有關臺北市政府水利處辦理110-112年度詠○公司承作之採購案,發現該處核有監督寬鬆等情;又該處副工程司方龍乾兼職、經營詠○公司,並涉及貪污;另郭姓站長對採購之疏散門上水封未實地丈量驗收,均有違失,經本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於112年12月19日審議通過,函請該府督導所屬檢討改進見復
112-12-20無期徒刑撤銷假釋執行殘刑釋憲案 現行法尚難謂符合國際人權法標準
112-12-19國內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以進口「模擬槍枝」改造為大宗,且查獲甚多JP(捷豹)及FS(樺山)兩廠牌之改造槍枝,非法槍彈之管制是否須再加強管理,實有深入調查之必要等情案。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相關機關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彈改造問題
112-12-15臺灣-菲律賓人權委員會視訊 雙方交流人權保障與促進經驗
112-12-12監察委員林盛豐、蔡崇義巡察基隆市 瞭解基隆捷運期程、配套措施及郵輪廣場工程進度
112-12-08「南投弒母詐保案」,突顯「人權保障」及「事實發現」之不足,監察委員蔡崇義申請自動調查
112-12-06中油公司員工勾結廠商不實核銷侵吞公款、洩漏標案資料或利用職務協助廠商順利取得標案,藉此收取賄款,顯示公司在內控制度及員工法治教育上均有不足,核有嚴重疏失。 監委王麗珍、葉宜津、蔡崇義提案糾正
112-11-21挪威國會議員暨自由黨主席梅比(Guri Melby)訪問團來台 與人權會交流人權議題
112-11-20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巡察國防部
112-11-16監察院調查故宮因文物未妥善保管及防護設施不足,致遭毀損及高階圖檔外流,提出糾正,並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善
112-11-15雲林縣臺西鄉鄉長林芬瑩,於任職期間,藉由核發道路挖掘許可等權限,與其配偶共同向廠商收受賄賂,嚴重敗壞官箴,監察院通過蔡崇義、王幼玲、郭文東三位委員提案彈劾
112-11-15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前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污索賄、不法超貸、洗錢、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不實及濫用首長職權,罔顧法紀,敗壞官箴,監察院通過監委蔡崇義、林國明、王麗珍提案彈劾
112-11-15彰化縣政府受理檢舉農地違章工廠案 涉洩漏檢舉人身分 監察委員田秋堇、紀惠容、蔡崇義申請自動調查
112-11-10陸軍上校向德恩兩度簽署為中共效命之誓約書,又長年來多次收受邵姓共諜交付之賄款,敗壞軍紀、玷辱官箴,嚴重戕害國軍保家衛國形象,監察院通過林文程、蔡崇義、賴鼎銘三位委員提案彈劾
112-10-19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莊武能,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並因而衍生恐嚇、遭警方盤查卻駕車試圖逃逸等不檢言行;另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未攜帶密錄器致對莊員實施盤查逮捕時無法提供全程影音反遭質疑違法執勤。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2年10月17日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蔡崇義、陳景峻所提出之調查報告,要求臺南市政府將莊員逕行移送懲戒法院、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飭所屬橫山分局檢討改進
112-10-13監察院要求教育部儘速解決有關大學系統主席任用資格之爭議,並協助各大學系統於修法後之運作發展。教育部高階主管人員退休再任私校要職仍有利益衝突之疑慮,監察院亦要求教育部正視處理
112-10-12法國在台協會主任Franck Paris率團拜會監察院院長 就深化台法人權組織合作進行交流
112-10-06雞蛋專案進口一案 業經監察委員田秋堇、葉大華、蔡崇義申請自動調查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