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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04110年劾字第14號南投縣信義鄉前鄉長史強等人,於104年及105年間辦理數件小額採購相關工程,委請廠商先行施作,而事後卻以製作不實時間之採購文書方式,辦理驗收、核銷程序,涉犯偽造文書罪責及行政違失,另史強於鄉長任內,小額採購預算編列及執行浮濫,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上訴審
110/10/19110年劾字第13號被彈劾人張秋銘、沈亞丘、黃光榮於任職青溪國中校長、學務主任期間,違法提供不具住宿用途的劍道館供棒球隊學生住宿、聘任不符教練資格的黃○嘉擔任教練,且未善盡督導管理之責,致青溪國中處理黃○嘉性侵害性騷擾學生案件有諸多違失;針對陳○世總教練體罰學生案件,張秋銘於事後督導該校回復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的公文中,竟載明可施予學生「暫時性疼痛」的體罰,嚴重忽視、淡化及曲解體罰事實;沈亞丘、黃光榮在監察院108年3月11日赴該校實地履勘調查前某日,違法召開會前會,對案情進行瞭解或調查,並模擬演練監委可能詢問的問題,意圖讓學校主管說詞一致,嚴重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第2、3項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3條第8款之規定。核以上各員均違失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1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1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結案
110/10/06110年劾字第12號原臺北市政府體育處前處長孫清泉,為協助特定業者取得公園場地優先使用權及免除場地使用費之利益,與該業者在行政程序外為不當接觸,頻繁往來金錢,且濫用職權,對該業者提出之申請案,不顧所屬反對意見,11次逕行刪改簽呈或指示所屬予以核准,並以機關名義代該業者租借公園場地,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1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1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結案
110/10/05110年劾字第11號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下稱A女)命案發生前,於民國(下同)109年9月30日晚間,另一名長榮大學女大學生(下稱B女)遭同一兇嫌梁○○(下稱梁員)摀住口鼻,欲強行拖走,因B女反抗呼救,梁員始作罷逃離現場,嗣後B女與租屋處房東女兒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下稱大潭派出所)報案,該所警員高武源受理後,未依規定受理報案,而未開立報案三聯單、未製作筆錄,亦未記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而未留存任何B女報案紀錄,核有匿報重大違失。時任該所所長之張忠肯,參與本案並指揮所屬進行調查,竟未督促高武源依法受理B女報案,僅於調得梁員駕駛車輛之監視器畫面後,列為該所情資參考,顯未盡考核監督責任。且A女命案發生後,同年10月30日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下稱歸仁分局)欲對外發布新聞稿時,張忠肯竟未傳遞B女曾報案之正確訊息,致使歸仁分局新聞參考資料(稿)登載不實,及楊慶裕於未經查證下為不實發言,均核有重大違失。時任歸仁分局分局長之楊慶裕,除未發現高武源未依規定受理報案,有未盡考核監督責任之違失外,復未經查證,即於109年10月30日受訪時率予向媒體傳遞B女未曾報案之不實資訊,復主導完成歸仁分局新聞參考資料(稿)不實之登載,均核有重大違失。其等3人行為導致外界輿論撻伐員警吃案,嚴重損及警察機關信譽及形象,核其等3人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1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1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結案
110/09/14110年劾字第10號鄭小康於任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期間,自95年1月起至104年9月止,無端、私下多次收受商人翁茂鍾所餽贈之襯衫,期間曾審理2件翁茂鍾所經營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訴訟案,鄭小康於受理案件前,曾與翁茂鍾3次飲宴、4次收受襯衫,卻未迴避仍予審結,且於宣判後主動與翁茂鍾聯繫、說明,其後又持續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有損法官之公正、中立、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結案
110/08/06110年劾字第9號屏東縣佳冬鄉鄉長龔日光為圖個人不法利益,利用屏東縣佳冬鄉公所104年辦理「玉光國小通學步道改善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案及工程案」、106年「佳冬國中公共通行空間改善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案及工程案」、107年「佳冬鄉文化一路工程案」之機會,期約協助廠商得標後收受賄賂,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00827修改.docx 110年劾字第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00827修改.pdf 連結新聞稿1結案
110/07/28110年劾字第8號臺南市議會秘書室前主任呂國竣,自103年1月6日起至107年9月5日止,共55次持非公務支出或消費收據核銷;該議會保安委員會前專門委員劉永明,自105年1月20日起至107年3月3日止,共38次持非公務支出或消費發票核銷,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爰依法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 110年劾字第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結案
110/07/27110年劾字第7號被彈劾人蕭永義自107年12月25日起擔任雲林縣北港鎮鎮長一職,多次濫用清潔隊員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要求、期約、收受賄賂,作為進用蔡○○、蘇○○、李○○、蔡○○、陳○○及許○○等6人成為清潔隊正式隊員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750萬元之不法利益,敗壞官箴,顯有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結案
110/05/11110年劾字第6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下稱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下稱海法所)前所長許春鎮,自102年8月1日起至107年3月11日,違法兼任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太空梭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職務,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又許春鎮於108年3月7日海洋大學海法所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審議其未報經任職學校核准,即兼任太空梭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職務一案時,竟於該次會議前,預先擬妥一份「所教評會決議草稿」之文件,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予該所教師評審委員會各委員,嗣後該所教師評審委員會即依照該決議草稿內容,作成「口頭提醒不得再犯」之處置決議,連8點理由均完全相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公務員不得就其主管事件有所關說或請託之規定,核其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6號彈劾案文.docx 110年劾字第6號彈劾案文.pdf 連結結案
110/05/06110年劾字第5號被彈劾人林光華於106年至107年間,分別收受羅○立、陳○玉、鍾○汝等人,為其子順利錄取擔任屏東縣崁頂鄉清潔隊技工所交付之對價賄賂;又於辦理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堤防工程時,指示鄉公所秘書、建設課長等人,共同圖利洲子協會與港東協會,違反政府採購法等規定,經第一審與第二審法院判決有罪在案,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_1100517.docx 110年劾字第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_1100517.pdf 連結結案
110/03/24110年劾字第4號臺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前專門委員洪丁仁,自103年2月15日起至107年9月18日止,共63次持非公務收據或發票充作公務用途核銷,詐領公款合計新臺幣280,096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爰依法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0728修改.doc 110年劾字第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0728修改.pdf 連結結案
110/01/19110年劾字第3號被彈劾人蔡甄漪於民國104年間擔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期間,偵辦許○○所涉日留田○○及劉○○手機被騎乘機車之男子騙走2案,前案有違反指認規定、車身顏色不符未查明、被告陳述內容未查證、起訴前從未親自訊問過被告、輸錯車號致錯失查獲真凶機會、過於相信供述證據等違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求償審查委員會認為被彈劾人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條之客觀性義務及第154條之無罪推定原則、違反指認規定、先入為主等重大過失情節。後案根本不知犯嫌車號,亦無法確認犯嫌即為許○○,犯罪嫌疑不足依法應為不起訴處分,惟被彈劾人仍一併起訴,求償審查委員會亦認為被彈劾人有明知犯罪嫌疑不足仍表示要囊括進來起訴等重大過失情節。被彈劾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8、9條規定情節重大,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結案
110/01/12110年劾字第2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研究員張東柱,自107年12月10日至109年1月8日擔任東光農產企業社合夥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結案
110/01/07110年劾字第1號被彈劾人丁允恭於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局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兩人分手後在106年2月27日於臉書上傳其與Y女兩人合照。Y女感到敵意、冒犯之情境,也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丁允恭甚至於106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其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核其行為嚴重失當,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0年劾字第1號彈劾案文公布版.doc 110年劾字第1號彈劾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結案
109/12/24109年劾字第44號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教授兼前系主任沈子勝,利用擔任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消防組典試委員兼召集人之機會,徇私舞弊,將審題時所記下之試題重點洩漏予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學生,使該等考生得以在考前知悉試題重點並加強準備,嚴重斲傷國家考試之公正性,破壞國家選拔人才之公信力至深且鉅,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09年劾字第4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4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結案
109/12/21109年劾字第43號彰化縣伸港鄉公所辦理第一公墓第三納骨堂納骨櫃設計監造及新建工程,鄉長曾煥彰等透過白手套王男居中牽線聯繫,內定特定廠商得標,事後收取回扣新臺幣828萬8,000元,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09年劾字第4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4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結案
109/12/03109年劾字第42號顏新章任職花蓮縣消防局局長、花蓮縣政府秘書長期間,多次利用上班時間,於辦公處所從事仲介農地買賣,並協助支付部分農地價款,且於上班時間不假外出至銀行存款,另嘗試爭取仲介授權,由其介紹其他買家購買遊憩用地等與業務無關之行為。其不知忠心努力、謹慎勤勉,圖謀他人利益之行為,嚴重敗壞公務機關及公務員形象、損害政府之信譽,事證明確,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09年劾字第4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4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已判決
109/11/12109年劾字第41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督導方碩堂對於業務上督導之工程採購案件,多次接受承攬廠商招待至有女陪侍之酒店場所飲宴,且有未依法令規定辦理採購之情事,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第8點等相關規定。該處技術員王國銘對於業務上辦理之工程採購案件,除多次接受承攬廠商招待至有女陪侍之酒店場所飲宴外,更多次收受承攬廠商交付之金錢賄賂,甚至協助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協議不為價格之競爭,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第8點等相關規定;又其於民國(下同)104及105年間另藉中元普渡之機,向在該處施工之包商人員詐取贊普款項收為自用。上開被彈劾人之相關違失事證均屬明確,且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09年劾字第4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4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結案
109/11/03109年劾字第40號屏東縣長治鄉前鄉長許玉秀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詐得補助款共新臺幣30萬2,850元,其違法情節重大,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09年劾字第4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4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結案
109/09/07109年劾字第39號被彈劾人張耀文於任職縣議會秘書長期間,涉犯非法清理廢棄物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4年度矚上訴字第898號判決徒刑2年2月,復經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27號判決「上訴駁回」確定,其未依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處理廢棄物之行為,已違反配合政府機關執行環境保護政策之功能及社會責任,且為持續非法傾倒廢棄物之犯行,遂行不當之請託、關說,而僅為獲取股東分紅之利益為動機與目的,明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及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應予提案彈劾。...詳全文109年劾字第3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3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