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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0/07/28
公告日期: 110/07/30
字  號: 110年劾字第8號
案  由: 臺南市議會秘書室前主任呂國竣,自103年1月6日起至107年9月5日止,共55次持非公務支出或消費收據核銷;該議會保安委員會前專門委員劉永明,自105年1月20日起至107年3月3日止,共38次持非公務支出或消費發票核銷,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爰依法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10/10/20 110年度澄字第6號 呂國竣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劉永明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110/12/1執行懲戒處分。
110/10/20 110年度澄字第6號 呂國竣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劉永明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本案文件: 110年劾字第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 110年劾字第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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