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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8/26091年劾字第5號尹清楓命案案發伊始,前海軍總司令部軍法處處長劉錦安、軍事檢察官吳榮章等偵辦命案未力求確實,蒐證草率,錯失重要證物保全,刻意隱匿重要跡證,致坐失破案先機,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1000005彈劾案文.劉錦安.吳榮章91.08.26.(通過版).doc 091000005彈劾案文.劉錦安.吳榮章91.08.26.(通過版).pdf 結案
91/04/09091年劾字第4號為前台南市長張燦鍙於八十八年度與八十八下半年度及八十九年度未謹守行政分際,專就都市計畫三之三七號既成道路內特定人士購買未久之土地,連續辦理選擇性徵收預算編列及執行,致使特定人士獲取高額利益,明顯違反平等原則,有圖利他人之情事,違背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及第六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1-4張燦鍙(公布).doc 91-4張燦鍙(公布).pdf 結案
91/03/05091年劾字第3號為國家安全局局長殷宗文、丁渝洲、會計長徐炳強、趙存國明知該局「奉天」情報專案經費未依規定照正常機關會計內部控管機制處理,而該經費之來源、運用方式及用途均屬極機密,其監督、審核尤應倍於一般經費之嚴謹,惟局長殷宗文、丁渝洲、會計長徐炳強、趙存國怠忽職責,既未建立健全之控管制度,復疏於監督、審核,長期以來竟命由劉冠軍負責該經費收支兼會計工作,形成劉員管錢又管帳之情事,致劉員五年餘來恣意妄為,挪用侵占公款達一億九千二百二十萬零七元,並以洗錢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購置豪宅及鉅額資金短線進出股市等,造成機關財產損失;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該局政風處內簽研析意見已查覺劉員將數千萬元鉅額現金存置於國安局保險庫而捨棄銀行利息收入之疑點,顯有違常理,處長林四渝竟未深入查核即予簽結,草率輕縱;國安局要求劉冠軍配合查帳期間,局長丁渝洲未指示所屬對劉員行蹤採取積極嚴密之注意,致其潛逃出境,徒增本案調查之困難,對該局情報工作及國家安全影響至鉅;徐炳強、劉冠軍及趙存國對該經費移交、接交草率,流於形式,會計長徐炳強、趙存國清查帳戶未盡確實,致該局多次對外聲稱「該局公款未短少,劉員應無侵占公款事實」,貽誤查辦,喪失機先;又會計長徐炳強明知趙存國、劉冠軍請慰勞假赴日旅遊,竟違規擅權核批同意渠等持掩護護照「趙振平」、「劉治平」赴日觀光,而趙、劉二員明知違規仍具切結書持掩護護照赴日旅遊;另劉冠軍受託代匯美金,收受趙存國等新台幣三百八十七萬九千八百五十元,而逕自該局美金帳戶公款給付趙員美金外匯十二萬七千元,公、私款不分,並有非法買賣外匯之嫌等;經核均有重大之違法失職,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1-3劉冠軍案彈劾案文(公布).doc 91-3劉冠軍案彈劾案文(公布).pdf 結案
91/02/19091年劾字第2號任鳴鉅原係台北地院法官兼庭長,林政憲原係台北地院法官,翁宏在係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文慶原係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吉祥係板橋地檢署檢察官。任鳴鉅等五人均係龍馬高爾夫球隊之隊員,與掏空匯豐證券公司資產之該公司總經理陳謙吉經常出國球敘。任鳴鉅在股市投入鉅額資金除委由陳謙吉操作外,並利用上班時間,自行進出股市下單買賣股票及投資股票未依規定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林政憲經常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翁宏在向陳謙吉借貸鉅額款項,並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及借款債務未依規定辦理財產申報;李吉祥及楊文慶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均有重大違失,事證明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二條、第五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1-2任鳴鉅等(公布).doc 91-2任鳴鉅等(公布).pdf 結案
91/02/18091年劾字第1號為桃園縣政府受理坤業環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於軍事限建管制區內興建焚化廠,未依規定徵得空軍設管單位會勘同意,亦未切實審查有無違反軍事限建高度即由該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課課長古沼格違法核發建造執照並同意動工,雖經本院提出糾正在案,惟該府相關官員仍不思警愓,貫徹謹慎執法義務,該府代理縣長許應深、副縣長劉永和、秘書李憲明、工務局局長范振成、副局長蔡宗烈,復明知空軍各設管單位於該公司申請核發使用執照現場會勘後,均已強烈表示暫不宜核發使用執照之意見,亦知悉該焚化廠原陳報建築基地高程測量值不實,涉有違反軍事限建高度,本院正調查中,卻執意違法簽擬或批准核發使用執照,置國防與飛航安全於不顧,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1000001910218坤業彈劾案文審查會定稿.doc 091000001910218坤業彈劾案文審查會定稿.pdf 結案
90/12/18090年劾字第15號高雄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前局長丁杉龍於高雄縣美濃鎮BOO小型焚化爐規劃興建及營運期間,偽造文書、圖利廠商、行事草率、監督不周、審核不力、管制疏漏,招致民眾包圍該焚化爐抗爭持續至今,嚴重浪費社會成本及斲傷政府形象,其違法失職之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0000017美濃案文901218審查會定稿本.doc 090000017美濃案文901218審查會定稿本.pdf 結案
90/12/11090年劾字第14號丁原進於警政署署長任內購入台北市文山區軍功路世界山莊房屋,購屋資金來源無法合理解釋,借款免息涉有不正利益,八十六及八十八年度亦未誠實申報財產,違失重大,事證明確,核有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五條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0-14丁原進(公布).doc 90-14丁原進(公布).pdf 結案
90/12/06090年劾字第13號為福建省金門縣金寧鄉鄉長吳怡跑,明知現階段尚未開放公務人員到大陸地區旅遊,竟進入大陸地區旅遊,有違「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之規定,以及涉嫌瀆職乙案,案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在案,均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爰依監察法第六條規定提案彈劾。...詳全文090000015吳怡跑彈劾案文.doc 090000015吳怡跑彈劾案文.pdf 結案
90/11/08090年劾字第12號台東縣衛生局局長田明輝默許其子台灣省地方醫護人員養成計畫培育之公費生田昌坤醫師至台東縣金峰鄉衛生所報到當日即申請留職停薪、赴日研究,未依規定程序報請衛生署核准,事發後則以疏忽為由掩飾違反規定之事實,卻不通知其子返國,又漠視法令規定,任意將田昌坤醫師調派台東縣蘭嶼鄉衛生所服務;原台東縣金峰鄉衛生所田昌坤醫師未具公費留學資格,且未經衛生署同意下仍赴日研究,既未誠信履行養成計畫公費學生志願保證書所訂之義務,又違反養成計畫畢業生服務管理要點之規定,事證明確,核其二人所為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0000014田明輝彈劾案文.doc 090000014田明輝彈劾案文.pdf 結案
90/11/02090年劾字第11號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以下簡稱史前館)館長陳義一,在該館水電工程尚未經驗收程序即開幕試營運,查館長陳義一係消防法、建築法規定之管理權人,就該館既有消防安全設備理應依法善盡維護管理責任,惟其於該館使用執照核發後,竟容任承商隨意遷移業經消防主管機關消防安全設備會勘審查符合規定之滅火器及室內消防栓之水帶、瞄子等消防安全設備,且該館於九十年七月十日開幕試營運前亦未指揮監督所屬確實檢查前開消防安全設備是否仍備齊定位,致同月二十四日發生火災時,該館委託之保全人員錯失第一滅火時間;復於該館開幕試營運前後,未依消防法規定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責其制定消防防護計畫,致該館相關防火管理機制均付之闕如;另該館使用執照核發後,於未先送審室內裝修圖說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情況下,即逕行施作室內裝修工程,又違反建築法、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等規定。館長陳義一於該館使用執照核發後,漠視消防、建築相關法令及怠忽職責情節重大,爰依監察法第六條規定提案彈劾。...詳全文090000013史前館彈劾案文(審定版).doc 090000013史前館彈劾案文(審定版).pdf 結案
90/10/12090年劾字第10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其樑於秘書長任內,辦理所屬榮民醫院及安養機構新建污水處理廠及衛生下水道工程,核頒「污水處理廠規劃設計準則」,要求所屬單位統一採用SBR-CASS系統並以單獨議價方式發包,核與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政府採購法規定不符,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0000012彈劾案文.doc 090000012彈劾案文.pdf 結案
90/08/28090年劾字第9號為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銘祥無視法令規定,濫用職權簽發搜索票,交由司法警察在轄區外執行搜索;且搜索票簽發日期與限定搜索日期均未記載完整;又未循規定程序送陳核閱;亦未留存司法警察請領搜索票之相關資料致無從稽考其核發情形;復遺失司法警察繳回之五張搜索票,核其行為顯有違法失職,且戕害人權,情節重大,爰依監察法第六條規定提案彈劾。...詳全文90-9彈劾案文(公布).doc 90-9彈劾案文(公布).pdf 結案
90/07/05090年劾字第8號被付彈劾人賴常雄係公路局第三區工程處處長,明知高屏溪河床已嚴重下降,對所屬橋樑巡視與檢查人員,未督導審慎檢查橋基蛇籠保護工,亦未施以有效之教育訓練,並訂定預防災害之計畫,且未切實督導所屬審慎執行橋基保護工驗收,致未即時察覺高屏大橋斷裂前之異狀,立即封橋,該橋遂於無預警情形下斷裂,造成人員之傷害及財物之損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0-8賴常雄(公布).doc 90-8賴常雄(公布).pdf 結案
90/07/02090年劾字第7號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水利課技士邱壽齡、許明和、課長張陸舜及工務局局長鄭淳元,辦理汐止地區基隆河兩側申請建造執照案件,經核承辦人許明和及邱壽齡依主管權責辦理核會時有嚴重違反法令情事,張陸舜及鄭淳元監督、審核及核定亦未切實盡責,以致核發之八一汐建字第一四八一號及第二一二0號、八二汐建字第一五0二號及八三汐建字第九一三號等四件建造執照新建之建築物佔用基隆河水道治理計畫用地,影響防汛道路及堤防之闢建,並造成目前河川區建有建築物,難以善後之窘境,均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爰予提案彈劾。...詳全文090000009彈劾案文修正.doc90劾7 結案
90/06/12090年劾字第6號希臘籍阿瑪斯輪於九十年一月十四日擱淺在恆春墾丁外海,同年月十九日開始大規模漏油,造成墾丁國家公園龍坑生態保護區沿岸嚴重污染。交通部航政司司長吳榮貴身兼中華民國海難救護委員會執行秘書,於案發後,未依環保署之函文,迅即協調國防部動員國軍協助處理油污,亦未即時向交通部長及行政院陳報油污嚴重擴散情形,對於所屬花蓮港務局限制船員出境之辦理進度未能追蹤,更未於第一時間前往現場指揮救災。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質保護處前處長阮國棟,於案發後,未依該署林前署長之指示,立即成立應變工作小組,亦未依規定進駐及成立緊急應變作業中心,且明知除夕及年初一無法僱得除污工人,卻未有效處理。此外,該員雖督導所屬函請交通部協調國防部動員國軍處理油污,惟未追蹤交通部之辦理進度,甚至誤判情勢,將此重大污染案件,視為一般事件,一味寄望船方妥善處理,且未即時向行政院層報油污嚴重擴散之情形,該二員之失職行為,使墾丁國家公園龍坑生態保護區遭受嚴重油污染,損害生態與漁產資源並衝擊當地觀光產業,涉有違失,事證明確,核其所為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0000007六月十二日阿瑪斯彈劾案審查會修訂版.doc 090000007六月十二日阿瑪斯彈劾案審查會修訂版.pdf 結案
90/06/12090年劾字第5號被付彈劾人梁樾為交通部公路局局長,未切實督導所屬執行高屏大橋之「耐洪評估」,於八十八年辦理橋基保護工程時,未能切實監督所屬執行橋基保護工程,致使橋基保護工程未臻完備,導致該橋第二十二號橋墩遭洪水沖刷後,使橋基側向支承不足,釀成橋樑斷裂之災害,造成駕駛人蔡○娟等二十二人受傷送醫及財物損失,並造成高、屏地區民眾往返繞道之不便,核其所為,顯然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0-5梁樾(公布).doc 90-5梁樾(公布).pdf 結案
90/05/07090年劾字第4號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洪俊誠審理強制辯護案件,案卷內並無公設辯護人之辯護書,或審判筆錄上無公設辯護人為被告辯護之記載,亦無公設辯護人到庭之記載,或記載有矛盾或錯誤,被付彈劾人卻仍無視該等缺失,逕行判決,暨審理交通事故業務過失致重傷刑事案件,濫權加保羈押,強制被告與告訴人和解等情,事證明確,嚴重損害被告依據憲法應受保障之權利及人民對司法公正性之信賴,斲傷司法威信甚鉅,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0000005洪俊誠彈劾案文.doc 090000005洪俊誠彈劾案文.pdf 結案
90/04/27090年劾字第3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以下簡稱北巡局)於八十九年五月及十月先後發生所屬單位遺失MTS-2OOO無線電機二部復隱瞞不報,及所屬人員林群發少校涉嫌包庇漁船走私重大案件。經核林 群發嚴重違反法令,局長芮明福、總隊長張鐵龍及大隊長曹芳洋,亦均有處置不當或督導不周之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詳全文09000000490劾003.doc 09000000490劾003.pdf 結案
90/04/16090年劾字第2號為原交通部雙和電信局局長陳進、原交通部雙和電信局股長張榮國二員假借召開中、永和地區及新店、文山地區八十二年度電信地下化工程協調會名義,以偽造之會議紀錄及不實之憑證,向雙和電信局詐領新台幣十五萬九千八百七十五元花用,違法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000000390劾002.doc 09000000390劾002.pdf 結案
90/01/18090年劾字第1號為中寮鄉鄉長吳朝豐利用職權不法佔用貨櫃屋,並將侵占之賑災物資置放其中,又施設公共工程於其家族所有之別墅區內,顯然圖利自己及家族,且其經辦工程弊情嚴重,核其行為,有虧職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情節重大,爰依監察法第六條規定提案彈劾。...詳全文90-1吳朝豐(公布).doc 90-1吳朝豐(公布).pdf 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