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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5/23092年劾字第11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趙家光,與該院法官陳信伍二人,主動聯絡毒販趙仲造,要求電召渠等指定之酒店女子,前往電玩業者陳金墩所有私人招待所陪侍招待飲宴,並邀該院候補法官李怡諄同往,又容任該毒販代為支付酒店女子陪侍消費款項;事後法官兼庭長趙家光復與候補法官李怡諄、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正達共同商議,意圖湮滅事證;檢察官陳正達,身為執法人員,未能謹言慎行,而與有爭議性之人物往來,卻隱瞞其曾與法官兼庭長趙家光等司法人員共赴電玩業者私人招待所接受招待之事實,復於事後請託另因他案停職之高雄縣警察局少年隊偵查員黃胤鴒出面說項,並指導其湮滅事證,知法玩法;經核渠等行為,均已嚴重斲傷司法、檢察風紀及政府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法官守則、檢察官守則等規定,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2-11趙家光等4人(公布).doc 92-11趙家光等4人(公布).pdf 結案
92/05/06092年劾字第10號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稱台鐵局)相關人員辦理本案電車線架線工作車(以下稱工作車)採購,任令廠商提供與合約規範不符之工作車引擎,審查、檢測等過程顯有違失,致該工作車無法順利驗收使用,影響該局電車線之維修、搶修、施工等作業,不利鐵路營運品質,違失情形嚴重。...詳全文092000011彈劾案92-10.doc 092000011彈劾案92-10.pdf 結案
92/04/04092年劾字第9號為交通部郵政總局台灣南區郵政管理局台南郵局(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台南郵局)郵件收攬投遞士呂明修長期未依規定準時到班,並委請他人冒名代簽到、簽退及代投限時掛號函件,該局郵務科前快捷股股長林賢清怠忽職務,對於所屬人員疏於管理,致生重大弊端;該局前郵務科科長江德男怠忽職責,對所屬監督不周,考核不確實,致肇重大違紀事件,均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2000010彈劾案92-09.doc 092000010彈劾案92-09.pdf 結案
92/03/31092年劾字第8號為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中將院長陳友武、院長參謀室上校主任高天賜、院長參謀室機要秘書組中校組長董超杰、中校秘書李筱明等四人於任職期間,涉嫌以不實單據辦理結報詐取公款供私人花用;並以致贈外賓禮品名義添購個人西服;又院長配偶王璐璐參與該院之花卉採購,竟仍予包庇縱容,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另配合王女以偽造農民收據或其他採購單據訛詐公款;尚涉嫌詐取公款支付個人赴美旅費;此外,高天賜等三人並以在職訓練名義詐取公款,充為個人在外修習學位之費用,經核渠等違失事實明確,情節洵屬重大,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2000009彈劾案92-08.doc 092000009彈劾案92-08.pdf 結案
92/03/26092年劾字第7號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辦理「苗栗縣後龍溪上游段土石標售計畫」期間,對於承包廠商嘉糖實業有限公司恣意明顯、大量超挖土石行為,視若無睹,未即時制止查處,且經當地鄉長及民意代表等人士一再陳情質疑廠商不法超挖,仍置若罔聞,不為檢測處理,肇致違法事態擴大,遭超挖土石方達二十六萬八千六百七十五立方公尺之多,嚴重破壞河川生態、危害河防安全。經核該局局長許哲彥、正工程司兼管理課課長周世杰、正工程司黃健培、副工程司張中文,怠忽職責,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2000008彈劾案92-07.doc 092000008彈劾案92-07.pdf 結案
92/03/13092年劾字第6號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陶亞琴對應依累犯之規定加重其刑之被告林金郎,未論以累犯,且該被告不符緩刑之要件,卻諭知緩刑,又陶法官對卷內被告前科證據,視若無睹,卻援用不存在之資料為判決之基礎,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2000007彈劾案92-06.doc 092000007彈劾案92-06.pdf 結案
92/03/04092年劾字第5號為陸軍第六軍團少將參謀長江銘、上校副參謀長陳寶松、陸軍總部後勤署上校副署長梁惟華、第六軍團司令部工兵組前任上校組長王世宗、工兵組前任少校工程官吳光宗、第六軍團司令部工兵組上校組長林有孝、工兵組少校工程官臧其偉、第六軍團步兵第一五二旅上校旅長汪輝龍、中校參謀主任張景陽等九位,於八十九年四月間起辦理第一五二旅位於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營區圍牆及排水溝新建工程」,因未恪盡部隊主管監督、督導及執行之責,且涉嫌違法圖利承商,致本項工程發包、施工、監工、驗結等過程,核有嚴重違失,並發生接受不當關說及收受不正當利益等情事,致承商得以乘機盜採營區國有有價土石外運獲取鉅額不法暴利,嚴重損及軍方權益及國軍整體形象,違失事實明確,情節重大,核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多項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2-05江銘等9人.doc 92-05江銘等9人.pdf 結案
92/02/18092年劾字第4號中央信託局台北分局經理郭溪東於八十五年四月一日,承作路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案件,違反該局授信手冊規定,並令屬員將未經解質之訂存單重複質借,違法核貸新台幣一千萬元,致嚴重損害該局權益,核有圖利違失事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核。...詳全文092000005彈劾案92-04.doc 092000005彈劾案92-04.pdf 結案
92/01/15092年劾字第3號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蘇隆惠,出國未經報准暨赴大陸未經報准,經調查屬實,核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及法官守則等規定,事證明確有辱官箴,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2000004彈劾案92-03.doc 092000004彈劾案92-03.pdf 結案
92/01/14092年劾字第2號為經濟部工業局辦理花蓮和平水泥工業區工業專用港興建影響範圍內定置漁業權之補償,前局長尹啟銘因督導失誤、懈怠職責,造成所屬於本案中發生「草率決定定置漁業權撤銷之補償費」、「補償方式及費用計算違失」、「現場勘驗不確實」、「未確實確認受資遣之勞工身分與人數」等重大違失;前副局長何美玥襄助局長綜理局務,並負責督導該局第五、六、七組業務,因未切實襄助局長,致所屬發生上開重大違失;第五組前組長張傳宗於尚未執行現場勘驗以查明個案漁具、船筏、網地、勞工等數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前,即於八十三年一月十九日主持會議確認補償費,前花蓮縣政府農業局局長趙火明未能切實督導所屬依法處理定置漁業權展延案;上開被付彈劾人之違失行為,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爰依憲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及監察法第六條規定提案彈劾。...詳全文092000002彈劾案92-02.doc 092000002彈劾案92-02.pdf 結案
92/01/10092年劾字第1號為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中船公司)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公司)辦理第四核能發電廠(以下稱核四廠)一號機組反應爐基座(以下稱基座)採購過程核有:輕忽基座施焊之監工、檢驗、品保及銲材管理等作業,致承商長期蓄意於基座第二層至第五層使用低強度銲材偷工,及第一層銲道發現裂紋與諸多線性裂紋等情事,且中船公司辦理本案發包作業亦有諸多瑕疵,嚴重影響基座工程品質及反應爐安全,並造成鉅額損失及信譽重挫,顯有重大違失。中船公司前總經理江元璋及台電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處長呂學義等十二員,未善盡本案核能設施之施工督考,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2000003彈劾案92-01.doc 092000003彈劾案92-01.pdf 結案
91/12/26091年劾字第15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調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辦事檢察官陳舜銘,雖然已與王○貞結婚,然仍與張○惠在台中同居生子,又與廖○嬌同居;復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簽報機關首長核准,竟假赴東南亞等地旅遊名義,二度擅赴大陸地區;更利用檢察官身分,向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承辦人不當關說請託,使其友人之執行案件得暫緩發監三個月;另又利用檢察官身分,循情介入廖○嬌與他人之債務糾紛案件,及擅命警方提供廖○嬌之前科素行資料,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1-15陳舜銘(公布).doc 91-15陳舜銘(公布).pdf 結案
91/12/19091年劾字第14號澎湖防衛司令部第一後勤指揮部彈藥補給分庫中尉排長張凱智兩度竊取軍用爆材攜帶搭機返台犯案,嚴重違反軍紀、斲傷軍譽,危害社會治安;第一後勤指揮部指揮官曾文宗上校、彈藥補給分庫分庫長邱紹偉上尉及未爆彈處理組組長林文俊上尉對於TNT炸藥、雷管及單頻起爆器等軍用爆材之申領、儲放、管制、清點,及廢彈之銷毀處理、彈藥庫鑰匙交接保管、官兵出入營區安全檢查等事項,未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怠忽職守,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1000016彈劾文91-14更正版 .doc 091000016彈劾文91-14更正版 .pdf 結案
91/12/02091年劾字第12號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秦德進,為他人排解賭債糾紛,又涉足有女陪侍之不正當場所,品操顯有重大瑕疵;同署檢察官王朝震、劉昀涉足有女陪侍之不正當場所,均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及檢察官守則之規定,忝辱官箴,引致輿論譁然,嚴重破壞司法風紀,斲傷檢察機關形象,違失情節重大。案經本院自動調查,並經法務部九十一年十月三十日法人字第○九一一三○三一二一號函將渠等違失事實證據資料移送本院審查,並請本院建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秦德進作撤職之處分,對王朝震、劉昀二人作休職五年之處分,以肅官箴,並儆效尤,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1-12秦德進等3人(公布).doc 91-12秦德進等3人(公布).pdf 結案
91/11/21091年劾字第11號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於民國八十一年間辦理台北縣四汴頭抽水站新建工程,局長伍澤元指示所屬林有德、洪伯仁、羅吉煌除事前洩露設計資料予國豐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外,並以限制廠商資格方式使該公司順利取得本件委外設計案;復林文烈、陳炯榮、林有德、洪伯仁及羅吉煌辦理本案作業過程中發現該公司違規情形,未依契約規定罰款竟違規通過本案,且伍澤元及林有德於事後又收取該公司賄款,顯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相關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1000014彈劾文91-11.doc 091000014彈劾文91-11.pdf 結案
91/11/18091年劾字第10號內政部營建署東區工程處處長陳文基、光復工務所主任郭仲智、台東工務所主任林宗寶及工務員曾江森於民國八十九年間辦理國防部委託專案管理台東縣岩灣新村改建工程案未依規定確實監工,致該項工程偷工減料,期間並有人接受廠商招待索賄及圖利等違失事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1000013彈劾文91-10岩灣定稿版.doc 091000013彈劾文91-10岩灣定稿版.pdf 結案
91/11/11091年劾字第9號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以下稱左支部)辦理新一代艦艇十三項甲板防滑砂道換新工程,核有:縱容廠商圍競標及詢訪價有欠周延、監工於工程期間未確實監工且與廠商餐敘及涉嫌收取回佣並出入不正當場所、未落實廢棄物之清運管制、監工文件未依規定填註及陳核等違失;其中第十三項康定艦工程更有任由廠商未依合約使用機具除漆除銹、未依規定實施各施工階段之檢驗並填製不實之檢驗紀錄、相關人員未到場及監工文件未備齊竟予辦理驗收作業等違失。本案工程左支部前上校供應處處長李方正、前中校供應處採購科科長徐琳,未善盡督導招標、履約及驗收等作業;前中校工程處塢工廠主任王家利,未善盡督導監工文件填註、陳核及所屬人員之管理、考核、維持良好工作紀律;前少將指揮官鄧崇樸、前上校副指揮官及工務長王鐘輝、前上校工務長洪文仙,負責或協助督導計畫、工程、供應及品質管制鑑測處等業務之執行,致連續發生諸多情節重大之工程違失,相關人員顯應負督導或執行不周之責。...詳全文091000012彈劾文91-9更正版.doc 091000012彈劾文91-9更正版.pdf 結案
91/11/04091年劾字第8號海軍新江軍艦前任艦長任文中少校、現任艦長方長桐少校,怠忽職責,未能恪遵相關保密管理規定,確實執行各項管制措施,致肇生該艦譯電中士劉岳龍重大洩密事件,嚴重戕害國家安全,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1000011彈劾文91-8.doc 091000011彈劾文91-8.pdf 結案
91/10/30091年劾字第6號台北市動產質借處處長陳榮發長期疏於監督,內部管理機制不彰、考核不確實,致發生所屬北投分處及士林分處員工盜取客戶質借物及以「質空借實」方式詐取公款舞弊案件,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造成巨額公帑損失,事證明確,核其所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091000010彈劾文91-6.doc 091000010彈劾文91-6.pdf 結案
91/10/30091年劾字第7號彰化縣政府參議林漢堂於擔任彰化縣政府政風室主任期間,公然與女子同居,並於政風室親密出入,後又涉嫌妨害性自主案,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違法亂紀,有辱官箴。核其所為,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員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之規定,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91-07林漢堂(公布).doc 91-07林漢堂(公布).pdf 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