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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溪木 監察委員

呂溪木
呂溪木 監察委員
屆次:第3屆
任期:88.02.01~94.01.31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94/01/28094交正0005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謝委員慶輝、呂委員溪木提: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對本院92年糾正案及台北市政府多次函請改善,未採取積極有效之防護措施,致電扶梯事故受傷人數及受傷率(百萬旅次)年年居高不下;93年12月31日22:39左右,捷運台北車站板南線又因月台人潮擁擠,現場主管未適時察覺並關閉第14號電扶梯,致電扶梯再度發生5位旅客擠倒受傷(嚴重者頭皮撕裂傷達48公分)之嚴重事故;另該公司相關人員未能確實掌握及傳遞正確事故資訊,致公司高層一再修正對外陳述內容,造成受傷旅客及社會大眾之不諒解,嚴重損害該公司及台北市政府之聲譽,確有諸多缺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詳全文
94/01/13094教正0001黃委員煌雄、呂委員溪木提︰教育部對本案之「簽立切結書」及「開立離職證明書」等事實之真相,均未查明,核有監督不周,又本案之「違約金」未符合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十三條之強制規定,教育部亦未責令私立修平技術學院依法辦理,核有執行不力,教育部處置本案失察及失當,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詳全文
94/01/05094財正0003李委員伸一、呂委員溪木、柯委員明謀提:經濟部早於八十七年間,要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實施刷卡或指紋辨識方式,辦理差勤管理,惟該公司未落實考勤執行,復加以該公司早期為配合工會之政策及勞資和諧,自始即支援部分人力辦理會務工作,然渠等人員不符借調規定,且其差勤又未依公司規定辦理,致發生九十一年間,部分員工及借調工會工作之人員,考勤異常情事,考勤管理嚴重鬆散;又該公司未依規定切實控管離退人員在離退前六個月之加班時數,肇致增加鉅額退休金支出。經濟部身為主管機關,對於上開情事,未善盡管理監督之責,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3/12/08093內正0048呂委員溪木提「花蓮區漁會辦理『三機一體彩色漁探衛星導航電子海圖儀及船用 DSB無線電對講機採購案』,未能確實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辦理,採購作業錯誤叢生,補助機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顯然疏於監督;又花蓮區漁會辦理該採購案,未依規定辦理驗收作業,核銷時亦未檢附初驗紀錄及驗收紀錄,惟花蓮縣政府卻仍予付款,顯未覈實辦理核銷及善盡審核監督之責;花蓮縣政府對於補助案件未訂定明確作業規範,以供受補助單位辦理採購案件時應行遵循事項、採購案件之監辦、經費核銷、及追蹤考核之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於『原住民新部落運動計畫-部落社區發展計畫-東海岸原住民漁業輔導計畫』補助款納入花蓮縣政府預算執行,惟未要求該府訂立補助款作業規範,亦未確實監督其執行情形,而查證工作流於形式;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遲延查復立法委員及本院函詢有關花蓮區漁會辦理衛星定位儀(三合一漁探機)GPS採購案,行政效率不彰等情,均有重大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乙案糾正案文。...詳全文
93/11/16093交正0016呂委員溪木提: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辦理台北市立體育場整建工程之第一期多功能體育館新建工程(建築工程),部分施工項目規定材料須為歐美原裝進口或進口品、送審文件應附海關進口證明書、產品不得於進口後在台加工組裝、非屬必要卻限不同組件須由相同廠牌組成,以及屋頂防水隔熱層施工規範規定廠商須有十年以上防水工程業績證明,為「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之所無,違反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規定。此外本案部分施工規範內容查係抄襲特定廠商之型錄資料,該處亦未善盡設計審查把關責任,均核有疏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詳全文
93/10/20093內正0040林委員鉅鋃、馬委員以工、呂委員溪木提「嘉義縣政府明知轄區內地下爆竹煙火工廠猖獗及災害頻傳,前經本院提案糾正促請改善在案,卻漠視本院調查意見,怠未落實﹃全面清查廢棄豬舍﹄,肇致未滿一年轄內六腳鄉猶再發生同類工廠十人死傷之重大災害,對於該災害之失職主管人員,亦未依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覈實議處;復明知該局謝新庸副局長、江國鈞秘書前因消防人力不足等因素未周詳規劃充實,遭公懲會懲戒在案,卻迄未積極建議縣府增補人力,對於內政部消防署函釋規定,亦未能積極瞭解進度,竟諉為不知。又內政部警政署遭本院糾正後,仍未能督促嘉義縣警察局積極配合消防機關查察違規爆竹煙火業;經核上開各機關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3/10/20093內正0041呂委員溪木提「前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及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台中市污水處理廠第一期新建工程﹄自七十九年開始委託規劃設計至九十一年部分驗收完成,歷時十二年,其間多次審查遲延、停工及展延工期,與原規劃八十七年完成相去甚遠;本案工程之規劃設計時程,事前未能配合預算適時發包辦理,事後亦未能確實管控承商設計期程,肇致執行進度落後;設計圖說修訂遲緩,招標規範多所爭議,延誤工程發包;本案主體工程,未善盡設計圖說審核之責,遭仲裁展延工期,並因工程停工多時,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工程契約規定計價方式有欠明確,設計圖說數量估計不實,對承商變更設計,增加施工成本,未及時更正,致生爭議,衍生承商鉅額求償之公帑損失;本案電氣工程,未配合時程積極完成特高壓變電站變更設計圖說之整合;特高壓變電站土建工程變更設計遲延不決,影響後續配合期程,並致使設備逾越安裝期限;本案工程合約訂定對承商之施工延宕、未依通知執行及不配合驗收等缺失,竟未於合約中明訂相關罰則,均核有違失案」糾正案文。...詳全文
93/09/16093教正0009呂委員溪木、古委員登美、黃委員武次、黃委員煌雄提︰推動九年一貫課程,政策躁進,未經充分研究實驗,在師資培育、教師在職訓練及配套措施均未完備之際,匆促推出並貿然加速實施;開放民間編印國民中小學教科書,審查效果不彰,以致內容疏漏、課程銜接不易、價格偏高、學校採購弊端頻傳;師範教育法改為師資培育法後,改變師範校院之定位,未及時訂定配套措施,影響師範校院之轉型及發展;師資培育缺乏規劃,師資供需失衡、流浪教師問題嚴重;對全美語幼稚園與幼兒美語補習班之管理,未善盡主管機關之責,核有諸多違失與不當,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詳全文
93/08/04093財正0033黃委員煌雄、郭委員石吉、呂委員溪木提︰行政院在「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草案未完成立法前,逕將原編列於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十三項重大延續性工程計畫經費,改列於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中,不僅有違依法行政之原則,與預算法相關規定亦有不符;又發起設立全國農業金庫,卻只編列部分法定出資額之理由顯屬牽強,且該等出資額由農業發展基金以短期借款方式編列預算支應,不僅不符該基金規定運用範圍,亦有違穩健理財原則,嗣後對於政府應出資額之不敷數,擬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於法更屬無據。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
93/07/07093內正0026趙委員榮耀、呂委員溪木提「內政部未能明確要求相關機關提供已領一次退休金之人員資料,致敬老福利生活津貼資料庫之建置產生重大疏漏,復勞保局發現無法確實掌握各機關提供前揭資料情形時,竟遲未積極處理解決,放任其擴大,造成三千餘不符資格人員領取該津貼,溢領金額高達一億餘元,不僅社會福利資源嚴重錯置,且衍生後續追繳爭議,有損政府威信;嗣內政部為避免前揭類似情事再次發生,雖再次邀集相關機關研提資料,惟該部及勞保局並未建立相關稽核機制,致該局迄今仍無法充分掌握各機關是否全數提供完整及正確之資料,難以遏止溢領情事之繼續發生;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未能於年度始月前提供已領各類津貼者資料,已造成每年度開始均有溢領情事之發生,惟內政部做為本項業務之中央主管機關,迄未能提出有效解決方案,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3/05/19093內正0015黃委員武次、呂委員溪木提「花蓮縣政府辦理九十年度縣府公報勞務採購案,不當限制廠商資格;未保存未得標廠商投標文件;且未依簽奉核定之合約書簽訂合約,對保人員未覈實對保,又招標公告與合約內容不符,內部控制機制不彰;另擅自以提撥價款五%補貼承商稅捐;購買消耗性用品不符合約規定用途,且核銷非承商開立之發票價款;所購資訊設備未訂定規格,且本採購案之公報及資訊設備均未辦理驗收作業及製作驗收紀錄;而所購部分資訊設備流向不明,財產設備亦未辦理登記,財產經管有欠周妥,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3/04/15093教正0003林委員秋山、呂委員溪木提︰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於規劃購置兩台史坦威專業演奏用平台鋼琴時,事前未審慎評估,購置兩年來未善加利用,效能低落,顯有浪費資源之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3/04/07093財正0014黃委員煌雄、黃委員勤鎮、趙委員榮耀、呂委員溪木、黃委員守高、陳委員進利提︰臺灣四面環海,政府相關主管機關長期以來卻「重陸輕海」,在國土規劃、機關權責整合、海洋策略性產業推展、漁港規劃利用、海洋科技投資、海洋資料庫建構及參與國際漁業組織預算之編列等方面,核有諸多違失與不當,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
93/03/03093財正0009詹委員益彰、郭委員石吉、呂委員溪木提: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行,對於自動化服務設備,未確實依相關規定,辦理安全防護措施,遭歹徒裝置設備,側錄存款戶之金融卡相關資料;該行危機處理通報系統、內部控制制度存有重大缺失;內部管理鬆散,未落實管理階層核定之政策,衍生弊端,情節重大,爰予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
93/01/07093內正0001呂委員溪木提︰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市公兒二地下停車場」、「彰化市陽明國中運動場地下停車場」及「員林鎮員林國小運動場地下停車場」等三案,經核有規劃設計不當、缺失改善延宕、設備維護管理不力、設備閒置、停車使用率偏低及投資效益不彰等缺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詳全文
92/12/03092內正0044林委員將財、黃委員勤鎮、呂委員溪木提:「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樂智樓新建工程案都市設計審議案幹事會議審查時,對於該工址上之舊有建築物﹃文薈廳﹄未能本於職權積極調查其是否具保存價值,俟該府工務局核發九一建字第0三二八號建造執照後,始公告指定﹃文薈廳﹄等建築物為古蹟,致生紛爭,核有怠失;另該局受理民間團體申請師大文薈廳等古蹟指定案,不符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九條之二規定,行政程序明顯有欠完備;且其審查過程之相關行政作為粗糙,對本院調查亦顯輕忽,洵有欠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2/11/05092財正0040黃委員煌雄、黃委員勤鎮、呂委員溪木提:行政院有關部會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未能善盡監督及管理之責,致所有之土地及建物遭占用之情形,甚為普遍;又未能督促及規劃妥善利用其所有土地及建物,閒置情形嚴重,浪費國家資源,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92/08/27092交正0020柯委員明謀、李委員友吉、詹委員益彰、呂委員溪木、郭委員石吉、黃委員煌雄提:空軍四四三聯隊所轄台南基地內警衛安全、工程督導、飛安管制與塔台航管等因執行職務過程輕率敷衍,有關勤務訓練不足,飛安意識淡薄以及軍紀廢弛,因而發生復興航空公司編號GΕ五四三班機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晚間降落台南機場時撞擊停於跑道面之施工車輛,造成失事事件,嚴重損及軍民合用機場飛航安全與國軍整體形象。民航局暨所屬台南航空站對於廠商施工安全勤前教育不足,針對承商工程進度落後未能及時斷然處置依約處理,因循拖延,復無法有效約束與督促監造單位及承包廠商有效改善危險與違法行為致生事故,亦有違失,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2/06/12092教正0002黃委員煌雄、呂委員溪木、黃委員勤鎮提案:苗栗縣政府辦理九十二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科書統一版本選用,違反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第二項之規定,經教育部屢次指示改進見復,未積極處理,核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2/02/20092教正0001黃委員武次、呂委員溪木提案:教育部處理私立永平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永平工商)董事核備案,未能本於權責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落實董事會審查機制,復未能適時提出妥善之因應方案,以致該校董事會,紛爭頻仍;且習於採用諮詢委員會、法律顧問、專案小組等非體制內單位之意見,引發更多爭議,治絲益焚;又教育部處理永平工商董事會相關事宜,未能研議適切方案,有效貫徹執行,造成處置措施紊亂,嚴重傷政府威信;且處理過程耗費時日,准駁與否未予明確函復,引起陳訴人之不滿;另教育部相關人員事前疏於監督該校財務,以致帳務還原資料費時,造成陳訴人誤解,相關主管單位洵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91/10/15091交正0013呂委員溪木提: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一0六乙線石碇至坪林段第三、四及五期拓寬改善工程,於水土保持計畫尚未委辦及獲核可情況下,逕行辦理招標發包,核與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規定不符;復於各期改善工程之委託測量設計及水土保持計畫書撰寫,均未確依﹁各機關委託技術顧問機構承辦技術服務處理要點﹂第十八點之規定辦理;並於用地徵收及變更程序均未辦竣,即逕予發包並衍生廠商解約求償爭議,又第三、四期改善工程重複委辦﹁9K+100-9K+300 ﹂路段之測量設計,且第四期改善工程水土保持計畫之審查欠缺效能;另交通部路政司就本案工程顯未恪盡上級機關之監督權責,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10/15091交正0014呂委員溪木、黃委員勤鎮、林委員將財提:台灣鐵路管理局自強號列車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九日清晨因鴻運通運貨櫃車超高衝撞台中市台中路鐵道陸橋﹐造成鐵軌隆起、變形﹐致煞車不及出軌﹐撞上台中站月台釀成巨大災禍及損失,核有重大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提案糾正。請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詳全文
91/09/18091內正0031呂委員溪木提﹁苗栗縣政府、頭份鎮公所辦理苗栗縣頭份鎮上興里公墓駁坎及路面拓寬工程,未確實查明既成道路用地界址,即草率發包施工,致占用私有土地,導致民怨,事後再編列預算執行拆除,造成雙重浪費公帑。另苗栗縣政府未善盡檔卷保管之責,遺失原核發寶恩納骨塔建造執照原卷資料;迄未依與陳訴人協議內容,完成非法拓寬道路拆除暨原擋土牆復舊作業,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由﹂。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9/04091財正0034呂委員溪木、黃委員守高、郭委員石吉提:為台北市政府、基隆市政府及台北縣政府,未善盡土地使用管制、環境污染稽查及申報資料勾稽、查核之責,任令轄內違法垃圾轉運站、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及台北縣萬里鄉公所長期違規妄為;而萬里鄉公所委託路西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清運該轄區垃圾,洵欠缺必要性與急迫性,其規劃、招標、續約及執行過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至為明確,顯有圖利不法之嫌;上開機關均顯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附件乙二︶...詳全文
91/08/06091內正0026郭委員石吉、詹委員益彰、呂委員溪木提﹁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處理巡佐陳俊倫執行勤務用槍擊斃逃兵通緝犯江孟聰乙案,疏未循刑事機制通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加以列管;分局員警於執行交通整理勤務時是否攜槍應勤,認知不一,尚無統一規定可資遵循;另該分局文正派出所值班警員清點、交接槍彈不實;所長未詳查員警出入登記簿及值班人員交接登記簿之登記即逕予核章;所長輪休時,勤務更動仍蓋用所長章,與事實不符,亦未通知勤務指揮中心等情,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8/06091內正0025詹委員益彰、呂委員溪木提﹁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對中正二分局會計、出納業務審核、監督有欠落實。中正二分局出納人員久任其職,主管又未切實監督考核其操守及行為;薪資清冊審核作業草率、未盡嚴密;檔案管理不當,出納人員未依規定辦理交接;忽視內部控制機制之貫徹,致中正二分局出納毛美雲以作假帳吃空缺方式,溢領薪資達十餘年,經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7/16091交正0009林委員將財、呂委員溪木、黃委員武次提:交通部公路總局就九十年省縣道公路天然災害坍方土石方之處理,僅於工程契約﹁施工補充說明﹂草率規範﹁棄土場由承商自覓,如有違反環保規章及其他糾紛概由承商自行負責﹂,漠視﹁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有關稽查管制規定;所指陳土資場申設嚴苛費時且合法土資場嚴重不足部分,經查與事實不符,另就坍塌土石方是否適作資源再利用,前後說詞互為矛盾;又交通部前於本院巡察時,草率答復九十年坍塌土石方之總數量,復就函報經常性緊急搶修工程契約之﹁施工補充說明﹂,未切實審核即率予同意備查,另就本案數量龐大之坍塌土石方,竟疏於督導考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5/21091交正0002呂委員溪木提:交通部公路局︵以下簡稱公路局︶暨所屬第二區工程處︵以下簡稱二工處︶辦理﹁台十三甲線1K+520-2K+160 造橋外環道隧道新建工程﹂及﹁台十九線省道中央公路17K+391-20K+300 段拓寬及平安橋改建工程﹂兩項工程,自民國︵下同︶八十六年九月十二日及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開工以來,原定完工日期分別為八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九十年三月十四日,惟迄至九十年四月底止,實際進度僅百分之五十五及百分之五十四,進度嚴重落後,其辦理規劃設計、測量作業及施工過程,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均有嚴重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核簽意見與原函印附 )...詳全文
91/04/17091內正0009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黃委員武次、呂委員溪木提﹁納莉颱風期間,台北市政府在明知地區防洪計畫尚未完成之情況下,卻未加強督飭所屬落實捷運設施防洪整備及緊急應變演練;捷運工程局辦理板南線忠孝復興站Y型通風井隔牆工程,施工、監造及驗收不實;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辦理台北車站站前廣場地下街工程,與捷運工程局、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橫向聯繫及工程介面整合不足、工地管理不善、防洪警覺欠缺;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輕忽地下隧道及車站與捷運共構介面之防洪設施整備及緊急應變演練...等諸多缺失,均為導致台北捷運系統淹水受創或擴大災情之肇因,已嚴重損及市民權益及政府施政形象,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案。...詳全文
91/04/17091內正0008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黃委員武次、呂委員溪木提﹁納莉颱風期間,台北市政府自恃防洪設施已臻完善,疏於防災及應變,致洪水由缺口加劇漫溢,災害擴大;該府工務局未能充分利用洪水警報資訊,採取應變措施,坐令玉成抽水站重蹈淹水停機覆轍;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代辦台北市大坑溪堤防共構工程,進度一再延宕,颱風來襲未依應變書應變;經濟部水利處執行基隆河北山大橋下游左岸護岸工程不力且無防汛應變措施;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未依法主動提供台北市政府必要協助,未即時把握防災與救災最佳時機等諸多缺失,加劇台北市南港等區洪氾,嚴重損及市民權益及政府施政形象,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4/16091交正0007尹委員士豪、呂委員溪木、廖委員健男提:行政院未善盡監督責任,任令所屬交通部等疏於對危險物運輸之管理,對於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危險物品分類方式,亦未能確實釐清與律定,又未能督促內政部、農委會、環保署對於轄管,劃定區域據以禁止危險物運輸船通行,交通部未完成﹁運輸安全管理系統﹂與﹁監控機制﹂之建置等;內政部︵警政署︶制定之路邊攔檢檢查項目,流於形式;勞委會未切實監督業者執行﹁自動檢查﹂、﹁勤前教育﹂與﹁自護制度﹂;又經濟部未能強化工業區內危險物運輸區域聯防機制等,均顯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3/20091內正0004林委員時機、郭委員石吉、呂委員溪木提﹁行政院就農民健康保險虧損嚴重問題,遲遲未能針對其根本癥結,謀求具體改善對策或修正相關法令,因循拖延,造成國庫沉重負擔,顯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3/14091教正0005呂委員溪木、黃委員武次、林委員秋山提案:教育部對於原國立藝術學院︵現為台北藝術大學︶設校選址及辦理校址用地變更之行政程序,顯有疏失;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興建游泳館,未切實執行都市計畫變更案之決議,且未有效維護管理,致發生邊坡坍滑之災害,造成重大損失;又該校對於台北市大地工程技師公會所提鑑定報告之核可過程,確有規避責任之瑕疵等情,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提請討論。( 附件二 )...詳全文
91/02/26091交正0005林委員將財、黃委員武次、林委員鉅鋃、呂委員溪木提: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對於所屬養護工程處辦理大直橋改建工程,長期無視工程用料取樣、送驗及檢驗程序之重要性,置任工程材料查驗作業過程草率疏漏、弊端叢生而遲未改善,且未善盡上級監辦督導機關責任,肇致工程規劃設計不當及施工品管、督導、材料查驗過程等諸多違失,嚴重影響工程品質及政府施政形象。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1/01/17091教正0004黃委員勤鎮、黃委員武次、呂委員溪木提案:教育部長期以來,對違約未返國服務之公費生,未依規定處理;對公費生申請自費延長,未建立明確之審核標準,亦無申請次數、年限之規範,審核作業未盡嚴謹;未落實公費生之追蹤輔導,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討論。( 附件六 )...詳全文
90/11/07090財正0040詹委員益彰、呂委員溪木提: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台南縣政府、高雄市政府、台南縣官田鄉公所,未確實依法查處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鋼鐵結構公司違規清除、處理及填置廢棄物情事,任令違法情事繼續存在;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經濟部、台南縣政府對所管理之土地未盡管理責任,致被占用而不自知;台南縣政府及官田鄉公所未重視轄內都市計畫土地分區使用管制工作,亦未落實查核取締土地違規使用,經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 附件乙二 )...詳全文
90/11/06090內正0043黃委員煌雄、趙委員昌平、呂委員溪木提﹁行政院長期將龐大社會褔利預算的編列與執行,分散由多個部會各自辦理,一直未有統籌的運作機制,加以有效的管理與運用,導致社會褔利資源分配的不公、不均與浪費,並長期拖延實行勞保年金化|特別是勞保老年給付年金化制度,致使近八百萬勞工人口的老年基本生活無法獲得保障,均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0/08/08090財正0034呂委員溪木提: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落實考勤執行,致生各煉製單位員工上下班代簽、加班代簽、上下班及加班均未刷卡、到班未刷卡、加班下班未刷卡、或提前刷退等違規情事。又於各煉製工場歲︵大︶修停爐期間,未能嚴格控管員工加班,致仍報支鉅額加班費,均有不當。復該公司各煉製單位,存有未依規定報支交接班加班費與違法核發路程加班費情事,該公司除未依工作規則予以懲處外,卻另訂輕微處分標準處理,甚至未予懲處,肇致考勤及獎懲制度徒具形式,紀律嚴重鬆散。經濟部身為主管機關,對於上開違規情事,未善盡管理監督之責,核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 附件乙四 )...詳全文
90/06/20090內正0030柯委員明謀、呂委員溪木提﹁屏東縣內埔鄉公所雖係緊急使用私人土地堆置垃圾,惟未簽訂租賃契約前,即先行使用;復未經議價程序,在缺乏相關書面會勘情形等據實紀錄下,率爾支付土地租金及地上物補償費,因循怠忽,致滋生爭議,均有重大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0/06/20090內正0028呂委員溪木提: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於偵辦謝西褔被訴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有關被告販毒部分,為求辦案績效,預設立場,以取得對陳訴人不利之指控,其辦案觀念及偵訊方法殊有未當;且未詳查事證,率將被告以販毒罪嫌移送,經檢察官偵結以不起訴處分,其蒐證作業核有欠周延;另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未於偵訊室實施,且未依規定全程進行錄音、錄影,致生本案刑求疑義,影響警譽,均有違失﹂,爰予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0/03/15090教正0007黃委員守高、呂委員溪木提案:前省立台灣交響樂團團長陳澄雄、副團長吳榮桂、秘書黃連池、行政室主任蔡武輝及演奏組主任林東輝等五人辦理﹁走西口﹂歌舞劇,未能依法行政,恪遵職責,以不實單據請款、核銷,破壞機關體制;又前台灣省教育廳、文化處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對於陳澄雄及林東輝二人之違失責任處置欠當,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討論。( 附件二 )...詳全文
90/02/21090外正0001黃委員武次、呂委員溪木提:目前政府對於留學服務業及遊學服務業,並無專責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監督管理;且現行法令對於遊學服務業者應備之資格及應取得何種執照,亦均無規定,顯有未當,爰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詳全文
90/02/21090內正0010呂委員溪木提:為﹁前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現為內政部台北第二辦公室︶於認定台北縣八里鄉褔德寶塔納骨塔為違章建築後,疏於追蹤及監督後續拆除情形;台北縣政府於接獲拆除通知後長期未執行拆除,任令上開違章納骨塔繼續存在,又該府既已決定循拆除華富山納骨塔之模式,進行上開納骨塔之拆除作業,惟並未積極進行,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0/01/16090交正0006李委員伸一、呂委員溪木提:交通部歷年來補助地方政府興建路外公共停車場,對於停車場完工營運後相關管理考核機制之建立,以及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業務之推動,未能重視戮力執行,迨至本院及審計部調查指正缺失後,猶仍未積極督促地方政府檢討改進,致任各受補助興建之停車場工程及營運管理等問題叢生,顯有怠失乙案,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詳全文
90/01/16090交正0002柯委員明謀、呂委員溪木提:為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於辦理採購案時,未能善盡職責詳實審查廠商投標文件,致生事後投標文件真偽疑義;另於辦理無關行車安全之廁所配件等採購案時,未就功能效益務實考量市場供應現狀,動輒採限制性招標;又政府採購法自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施行有時,台鐵局及受託辦理採購案之經濟部第二辦公室,卻仍因循沿用以往有失公平合理之招標文件,且相關招標或決標公告資訊缺漏不明,亦與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有悖,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詳全文
90/01/11090教正0004古委員登美、呂委員溪木提案:為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受理輔仁大學、玄奘人文社會學院講師盧瓊昭女士之著作﹁佛教倫理學﹂及發表於﹁哲學雜誌﹂三十期之文章﹁佛法與生態哲學﹂,被檢舉抄襲台灣大學哲學系釋恆清教授之著作﹁草木有性與深層生態學﹂乙案,處置過程多處違反﹁大專院校教師著作抄襲處理原則﹂之規定,任事用法,洵有疏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提請討論。( 附件二十八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