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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12/08
公告日期: 105/12/22
字  號: 093內正0048
案  由: 呂委員溪木提「花蓮區漁會辦理『三機一體彩色漁探衛星導航電子海圖儀及船用 DSB無線電對講機採購案』,未能確實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辦理,採購作業錯誤叢生,補助機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顯然疏於監督;又花蓮區漁會辦理該採購案,未依規定辦理驗收作業,核銷時亦未檢附初驗紀錄及驗收紀錄,惟花蓮縣政府卻仍予付款,顯未覈實辦理核銷及善盡審核監督之責;花蓮縣政府對於補助案件未訂定明確作業規範,以供受補助單位辦理採購案件時應行遵循事項、採購案件之監辦、經費核銷、及追蹤考核之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於『原住民新部落運動計畫-部落社區發展計畫-東海岸原住民漁業輔導計畫』補助款納入花蓮縣政府預算執行,惟未要求該府訂立補助款作業規範,亦未確實監督其執行情形,而查證工作流於形式;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遲延查復立法委員及本院函詢有關花蓮區漁會辦理衛星定位儀(三合一漁探機)GPS採購案,行政效率不彰等情,均有重大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乙案糾正案文。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175花蓮區漁會糾正文.doc 093000175花蓮區漁會糾正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