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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10/20
公告日期: 93/10/20
字  號: 093內正0041
案  由: 呂委員溪木提「前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及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台中市污水處理廠第一期新建工程﹄自七十九年開始委託規劃設計至九十一年部分驗收完成,歷時十二年,其間多次審查遲延、停工及展延工期,與原規劃八十七年完成相去甚遠;本案工程之規劃設計時程,事前未能配合預算適時發包辦理,事後亦未能確實管控承商設計期程,肇致執行進度落後;設計圖說修訂遲緩,招標規範多所爭議,延誤工程發包;本案主體工程,未善盡設計圖說審核之責,遭仲裁展延工期,並因工程停工多時,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工程契約規定計價方式有欠明確,設計圖說數量估計不實,對承商變更設計,增加施工成本,未及時更正,致生爭議,衍生承商鉅額求償之公帑損失;本案電氣工程,未配合時程積極完成特高壓變電站變更設計圖說之整合;特高壓變電站土建工程變更設計遲延不決,影響後續配合期程,並致使設備逾越安裝期限;本案工程合約訂定對承商之施工延宕、未依通知執行及不配合驗收等缺失,竟未於合約中明訂相關罰則,均核有違失案」糾正案文。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156內131次糾正案文--台中污水處理廠.doc 093000156內131次糾正案文--台中污水處理廠.pdf 093000156內131次糾正案文--台中污水處理廠.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