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趙永清 監察委員

趙永清
趙永清 監察委員
屆次:第5屆
任期:107年1月22日至109年7月31日
日期標題
111-08-19放任供作私設通路使用的住宅區土地遭分割移轉,致不知情民眾購入後卻無法請照建築,監察院糾正嘉義市政府,並要求內政部通盤檢討制度缺失
111-08-17台東縣政府以6.29億買回美麗灣開發案建物,監察院糾正縣政府濫用BOT協調機制,將業經法院判決認定且可歸責於民間機構之事由,決議為「不可抗力及除外情事」,使業者得免除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財政部檢討相關規定,另請法務部依法偵辦相關人員有無涉及刑責
111-08-0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前法官兼庭長陳義仲任職法院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情事,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審查全數通過彈劾
111-07-22國家人權委員會舉辦2022年人權海報設計競賽 全民共同繪出人權普世價值!
111-07-05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巡察退輔會所屬森保處及武陵農場
111-06-30監察院邀請六都秘書長共商建立機關補助資訊公開及提醒關係人身分揭露機制
111-06-28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巡察國家衛生研究院
111-06-17地熱發電推動進度嚴重落後 監察院促請經濟部檢討改善並請行政院予以重視。
111-04-19中油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工作船擱淺傷及藻礁案,監察院糾正中油
111-04-11翁啟惠受懲戒處分後有諸多新事證 監察院詳予調査後,向懲戒法院提起再審
111-03-31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巡察客家委員會 瞭解客庄地方創生及青年返鄉創業情形
111-03-23桃園市觀音區12棟合法建物係人民請照、鑑界後起造,並於完工後經建物測量而合法登記產權,卻在多年後無端遭判決越界建築,致原起造人及後續購屋人等善意第三人財產權益嚴重受損且求償無門。監察院糾正中壢地政事務所測量缺失,並要求內政部從地籍測量程序通盤檢討防杜機制
111-03-10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前法官曾平杉任職法院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情事,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審查全數通過彈劾
111-03-04臺灣高等檢察署前檢察官羅榮乾任職檢察機關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討論涉訟案件,且長期與其飲宴聚會,收受饋贈等情事,有損檢察官之公正、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提案彈劾
111-03-03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巡察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海洋生物博物館、高雄科技大學,參訪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與勝利星村創意生活園區
111-01-19監委施錦芳、趙永清調查竹山都市計畫7號道路之劃設及新建工程,發現內政部營建署、南投縣政府及竹山鎮公所均有疏失,爰提案糾正
111-01-17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巡察最高檢察署,期盼雙方互動溝通,彼此互助共同提升司法人權
110-12-28趙永清委員就「健全環境檢驗測定之法制作業及檳榔危害防制」議題發言
110-12-27核電廠核災隱憂—「斷然處置程序」未考量大災對人性嚴酷考驗,如何斷然? 天災複雜莫測,國內權責機關卻視「斷然處置程序」為保命符,並認為可因應地震、海嘯、火山爆發……等任何超過設計基準之事故,因此「緊急應變計畫區」亦僅設為8公里即可,台電公司更長期對外宣稱此程序為萬無一失之機制,對其中人性嚴酷考驗避而不談、對核災之防範破口視而不見,殊有違失,經濟部洵難辭監督不力,監察委員田秋堇、趙永清提案糾正經濟部、台電公司
110-12-25針對體育班及運動代表隊學生與教練特殊依賴關係、權力不對等社會文化結構,實與普通班學生存在殊異性,監察院促請教育部就學生之身心保護、性平教育應儘速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