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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秀如 監察委員

馬秀如
馬秀如 監察委員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102/05/10102年劾字第3號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葉忠入及秘書賴世銀配合特定土地炒作業者,訂定「澎湖縣望安鄉鄉有財產非本縣轄區內土地管理自治條例」,明知該條例違背上位法規範,澎湖縣政府否准該條例之備查,仍逕將該條例發布實施,亦不再報縣府備查、冒然成立望安鄉公所財產審議委員會,並偽稱已作成土地標售之會議決議、投標須知之履約規定與其後配合土地炒作業者簽訂之買賣契約書內容不同、訂定之決標及付款方式異於常規,極不合理、內政部及澎湖縣政府多次要求停止辦理土地標售及移轉,仍執意為之、恣意遷調不願曲從之公務員,並任用沆瀣一氣人員,以遂犯行,違法亂紀,惡性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01/10/30101年劾字第21號臺北市政府興辦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店線新店機廠聯合開發之權益分配案,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前局長常岐德、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就該權益分配案之規劃、執行與審核,怠忽職守,導致政府權益鉅大損失,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01/09/03101年劾字第18號蘇嘉全歷任地方及中央政府農地管理之最高業管首長,卻藉特權方便,於其妻名下坐落屏東縣內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以及剩餘土地等均未供農業使用,2層農舍建築及內裝設施,均係供別墅自宅使用;另擅自在農牧用地興建祖墳,且部分侵占公有土地。上開二件土地非法使用,蘇嘉全執法知法而違反法令,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核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7條、第17條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00/06/10100年劾字第16號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歐來成、前代理副總經理蕭敬止,離職後旋即分別擔任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副總經理,核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利益迴避之規定未合;二人又均參與民營化招標作業之決策,將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對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比率特降至19%,容己身得另領取公務員之月退休金等,均核有嚴重違失,爰提案彈劾。...詳全文
100/03/16100年劾字第6號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將「經濟部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標案評選委員名單及招標文件洩漏予投標廠商力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助其得標,違法失職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00/02/10100年劾字第4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李高祥,不遵法制,逕自將路跑活動委由特定民間團體辦理,復教唆該團體浮編預算,藉以獲取渠原先允諾給予之政府補助款項,行事違法且教唆他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之文書,事證確鑿,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00/01/11100年劾字第1號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前局長周禮良,負責策劃主導高雄捷運紅橘線建設,卻未依行政院指示審慎評估並落實執行BOT政策,假藉BOT之名逃避政府採購法監督,甚且財務計畫未獲行政院核定前,竟擅專擬議簽訂興建營運合約,將政府巨額採購幻化為政府投資,恣任民間投資人以小搏大,獨攬千餘億元公共工程,迭生弊端訾議,犧牲全民權益,斲損政府形象,且於任內及卸職後收受廠商不當利益及邀宴,違法失職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99/02/11099年劾字第3號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謝志偉以不當名目不法動用政府公務預算購買媒體廣告資源,為某特定政黨之入聯公投大肆辦理宣導事宜,不顧政府應有之廣告自限,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98/11/16098年劾字第26號行政院主計處前主計長許璋瑤明知總統府會計處辦理國務機要費違法失職情節嚴重,對於審計部多次查明及處理人員疏失之通知,怠延查復或未予處理;總統府前機要專門委員陳心怡,辦理國務機要費相關業務,未盡經手人驗收等責,又擅自銷毀會計憑證;以上2人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彈劾。...詳全文
98/11/03098年劾字第24號總統府前副秘書長卓榮泰、前會計長馮瑞麟、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及林德訓、前機要專員陳鎮慧,辦理國務機要費相關業務,核有拒絕審計部查核、未善盡指揮監督之責、於支出不當或公款私用時,仍配合辦理,或擅自銷毀會計憑證及將會計憑證攜離總統府等重大違失,爰依法彈劾。...詳全文
98/07/14098年劾字第18號交通部長林陵三兼任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下稱航發會)董事長,明知航發會以協助發展航空事業為目的,投資高鐵有違章程規定,且因時間急迫,董事會之召集程序勢難合法,仍基於配合行政院指示之故意,違背其監督權責及董事職務,指示所屬配合執行,肇致航發會重大損害;事後為使法院准許航發會變更章程,復陳報法院不實事項,意圖妨礙司法正當行使,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98/07/03098年劾字第16號行政院前秘書長劉世芳、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魏哲和與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等三人,協助陳前總統,藉政府推動「兩兆雙星」政策之名,耗費新台幣百億餘元公帑,執意購置民間達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已開發完成而滯銷之龍潭科技工業園區土地,並意圖納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以抬高價值,三人枉顧法令,違背職務,核其所為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