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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糾正改制前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於93年間辦理所屬北勢派出所函送告訴案件,怠於偵辦達12年,且逾越公文管制時效;另隨案函送之改造槍枝,亦未依規定辦理建檔等作業,肇致該槍枝迄今下落不明,均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改制前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於93年間辦理所屬北勢派出所函送告訴案件,怠於偵辦達12年,且逾越公文管制時效;另隨案函送之改造槍枝,亦未依規定辦理建檔等作業,肇致該槍枝迄今下落不明,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719300080.pdf)公告糾正改制前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於93年間辦理所屬北勢派出所函送告訴案件,怠於偵辦達12年,且逾越公文管制時效;另隨案函送之改造槍枝,亦未依規定辦理建檔等作業,肇致該槍枝迄今下落不明,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71930008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7年01月08日107/01/08 下午 03:21:26
公告公告糾正行政院及勞動部於105年及106年處理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應於事前審慎評估,以減少社會各界爭議。然勞動部竟無完整之法案影響評估,即分別於105年及106年間2度將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導致政策決定所依據的理由模糊,各界難以了解及認同;行政院明知勞動部於105年6月間陳報之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方意見歧異極大,竟無視於勞動部在溝通不足且未提出完整法案影響評估報告之情況下,以7天完成爭議性甚高之法案審查,自易造成社會各界對勞動基準法該次修正草案之質疑與爭議;且於審查勞動部105年6月間所擬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認該案自公布日即可施行,竟未預留緩衝期間,肇致該次修法結果,相關各界措手不及難以調適因應由等情,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案。公告糾正行政院及勞動部於105年及106年處理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應於事前審慎評估,以減少社會各界爭議。然勞動部竟無完整之法案影響評估,即分別於105年及106年間2度將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導致政策決定所依據的理由模糊,各界難以了解及認同;行政院明知勞動部於105年6月間陳報之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方意見歧異極大,竟無視於勞動部在溝通不足且未提出完整法案影響評估報告之情況下,以7天完成爭議性甚高之法案審查,自易造成社會各界對勞動基準法該次修正草案之質疑與爭議;且於審查勞動部105年6月間所擬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認該案自公布日即可施行,竟未預留緩衝期間,肇致該次修法結果,相關各界措手不及難以調適因應由等情,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0722300130-1.pdf)公告糾正行政院及勞動部於105年及106年處理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應於事前審慎評估,以減少社會各界爭議。然勞動部竟無完整之法案影響評估,即分別於105年及106年間2度將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導致政策決定所依據的理由模糊,各界難以了解及認同;行政院明知勞動部於105年6月間陳報之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方意見歧異極大,竟無視於勞動部在溝通不足且未提出完整法案影響評估報告之情況下,以7天完成爭議性甚高之法案審查,自易造成社會各界對勞動基準法該次修正草案之質疑與爭議;且於審查勞動部105年6月間所擬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認該案自公布日即可施行,竟未預留緩衝期間,肇致該次修法結果,相關各界措手不及難以調適因應由等情,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0722300130-1-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7年01月04日107/01/04 下午 03:00:31
公告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本文下載:10616309420.pdf)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附件下載:10616309420-1.doc)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附件下載:10616309420-2.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2月26日106/12/26 下午 12:36:00
公告公告糾正前國防部保密局與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於辦理曉基地、玉桂嶺基地之調查期間,據多位村民陳述遭到刑求,因而為不實陳述,軍事檢察官及軍事審判官對於被告請求對質等主張均未審酌,又對基地主要領導人未移送偵審,顯失公平。不當裁判造成國家補償新臺幣1億1,690萬元,確有違失案。公告糾正前國防部保密局與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於辦理曉基地、玉桂嶺基地之調查期間,據多位村民陳述遭到刑求,因而為不實陳述,軍事檢察官及軍事審判官對於被告請求對質等主張均未審酌,又對基地主要領導人未移送偵審,顯失公平。不當裁判造成國家補償新臺幣1億1,690萬元,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621302330.pdf)公告糾正前國防部保密局與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於辦理曉基地、玉桂嶺基地之調查期間,據多位村民陳述遭到刑求,因而為不實陳述,軍事檢察官及軍事審判官對於被告請求對質等主張均未審酌,又對基地主要領導人未移送偵審,顯失公平。不當裁判造成國家補償新臺幣1億1,690萬元,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62130233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2月26日106/12/26 上午 11:38:36
公告甄選本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書記1名。甄選本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書記1名。(本文下載:10616309430.pdf)甄選本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書記1名。(附件下載:10616309430-1.doc)甄選本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書記1名。(附件下載:10616309430-2.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2月25日106/12/25 下午 04:21:52
公告甄選本院監察業務處一般行政職系助理員1名。甄選本院監察業務處一般行政職系助理員1名。(本文下載:10616309150.pdf)甄選本院監察業務處一般行政職系助理員1名。(附件下載:10616309150-1.doc)甄選本院監察業務處一般行政職系助理員1名。(附件下載:10616309150-2.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2月15日106/12/15 下午 04:17:52
公告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對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獄政新制之規劃未盡完備,另對臺北女子看守所之指導及監督亦有不周,肇致受刑人脫逃事例,核有怠失案。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對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獄政新制之規劃未盡完備,另對臺北女子看守所之指導及監督亦有不周,肇致受刑人脫逃事例,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626303270-1.pdf)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對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獄政新制之規劃未盡完備,另對臺北女子看守所之指導及監督亦有不周,肇致受刑人脫逃事例,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626303270-1-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2月14日106/12/14 上午 10:19:11
公告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施予陳姓受刑人新收收容人健康檢查,經確認其為HIV感染列管舊案,卻遲至施行在監收容人年度性病篩檢後,始將其改配HIV感染收容專區;該監委託醫事檢驗所辦理新收收容人HIV篩檢,疏未逐一查驗陽性總表與採血名冊內容是否相符,致未能即時確驗蕭姓受刑人為愛滋病患者並將其收容於HIV感染收容專區;該監為避免許姓受刑人情緒影響同房受刑人作息,及傳遞未將愛滋病患陳姓受刑人收容於HIV感染收容專區訊息,導致受刑人恐慌為由,將其獨居監禁,違反獨居監禁之函令;該監對於收容於違規房之受刑人,均採取禁止參加恩典班之措施,並在許姓受刑人於獨居監禁2個半月期間,禁止其參加恩典班,不當限縮對許姓受刑人之教化活動等情,違失情節嚴重案。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施予陳姓受刑人新收收容人健康檢查,經確認其為HIV感染列管舊案,卻遲至施行在監收容人年度性病篩檢後,始將其改配HIV感染收容專區;該監委託醫事檢驗所辦理新收收容人HIV篩檢,疏未逐一查驗陽性總表與採血名冊內容是否相符,致未能即時確驗蕭姓受刑人為愛滋病患者並將其收容於HIV感染收容專區;該監為避免許姓受刑人情緒影響同房受刑人作息,及傳遞未將愛滋病患陳姓受刑人收容於HIV感染收容專區訊息,導致受刑人恐慌為由,將其獨居監禁,違反獨居監禁之函令;該監對於收容於違規房之受刑人,均採取禁止參加恩典班之措施,並在許姓受刑人於獨居監禁2個半月期間,禁止其參加恩典班,不當限縮對許姓受刑人之教化活動等情,違失情節嚴重案。(本文下載:10626303200-1.pdf)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施予陳姓受刑人新收收容人健康檢查,經確認其為HIV感染列管舊案,卻遲至施行在監收容人年度性病篩檢後,始將其改配HIV感染收容專區;該監委託醫事檢驗所辦理新收收容人HIV篩檢,疏未逐一查驗陽性總表與採血名冊內容是否相符,致未能即時確驗蕭姓受刑人為愛滋病患者並將其收容於HIV感染收容專區;該監為避免許姓受刑人情緒影響同房受刑人作息,及傳遞未將愛滋病患陳姓受刑人收容於HIV感染收容專區訊息,導致受刑人恐慌為由,將其獨居監禁,違反獨居監禁之函令;該監對於收容於違規房之受刑人,均採取禁止參加恩典班之措施,並在許姓受刑人於獨居監禁2個半月期間,禁止其參加恩典班,不當限縮對許姓受刑人之教化活動等情,違失情節嚴重案。(附件下載:10626303200-1-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2月14日106/12/14 上午 10:18:29
公告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及內政部辦理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交通部『臺鐵捷運化-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案(第二階段:站區及站東)」之過程中,未察覺計畫書明載整體開發區內商業區土地辦理重劃時,免計公共設施用地負擔等文字,不符「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規定,直至該部地政司審核「高雄市第71期市地重劃計畫書」方發現違反規定,並退回重行研議,顯有疏失案。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及內政部辦理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交通部『臺鐵捷運化-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案(第二階段:站區及站東)」之過程中,未察覺計畫書明載整體開發區內商業區土地辦理重劃時,免計公共設施用地負擔等文字,不符「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規定,直至該部地政司審核「高雄市第71期市地重劃計畫書」方發現違反規定,並退回重行研議,顯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625303330-1.pdf)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及內政部辦理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交通部『臺鐵捷運化-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案(第二階段:站區及站東)」之過程中,未察覺計畫書明載整體開發區內商業區土地辦理重劃時,免計公共設施用地負擔等文字,不符「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規定,直至該部地政司審核「高雄市第71期市地重劃計畫書」方發現違反規定,並退回重行研議,顯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625303330-1-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2月14日106/12/14 上午 10:16:45
公告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100年間移置薪資發放管理系統主機,卻未妥善設置相關資安防護措施,致使4萬餘名員工遭受個資外洩風險長達6年,且該府「智慧支付平台 pay.taipei」、「單一陳情系統 Hello Taipei」,以及「臺北市政府志工管理整合平台」亦發生個資外洩事件,另該府近3年來(104年至106年),共編列約新臺幣2億1,258萬元之資安防護預算,卻發生資安事件至少19起,其中17起有系統漏洞且有明確事證可證實已發生資料遭洩漏、系統或資料遭竄改、業務運作遭影響或系統停頓等情事,違失情節明確案。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100年間移置薪資發放管理系統主機,卻未妥善設置相關資安防護措施,致使4萬餘名員工遭受個資外洩風險長達6年,且該府「智慧支付平台 pay.taipei」、「單一陳情系統 Hello Taipei」,以及「臺北市政府志工管理整合平台」亦發生個資外洩事件,另該府近3年來(104年至106年),共編列約新臺幣2億1,258萬元之資安防護預算,卻發生資安事件至少19起,其中17起有系統漏洞且有明確事證可證實已發生資料遭洩漏、系統或資料遭竄改、業務運作遭影響或系統停頓等情事,違失情節明確案。(本文下載:10619308570.pdf)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100年間移置薪資發放管理系統主機,卻未妥善設置相關資安防護措施,致使4萬餘名員工遭受個資外洩風險長達6年,且該府「智慧支付平台 pay.taipei」、「單一陳情系統 Hello Taipei」,以及「臺北市政府志工管理整合平台」亦發生個資外洩事件,另該府近3年來(104年至106年),共編列約新臺幣2億1,258萬元之資安防護預算,卻發生資安事件至少19起,其中17起有系統漏洞且有明確事證可證實已發生資料遭洩漏、系統或資料遭竄改、業務運作遭影響或系統停頓等情事,違失情節明確案。(附件下載:1061930857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2月11日106/12/11 上午 11:10:35
公告公告糾正內政部悖離建築法行政與技術分立制度之規範目的,不當劃分「規定項目」與「其餘項目」,致建築執照審查徒具形式;另所屬營建署對各建設公司實際家數與推案情形均無掌握,整體法令設計與規劃付之闕如,且未積極督導各縣市政府研定不動產開發業管理自治條例;又臺南市政府就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事件建築執照之核准,難謂無過咎之處,且其現行建築施工管理與勘驗制度顯欠周延,均核有重大違失案。公告糾正內政部悖離建築法行政與技術分立制度之規範目的,不當劃分「規定項目」與「其餘項目」,致建築執照審查徒具形式;另所屬營建署對各建設公司實際家數與推案情形均無掌握,整體法令設計與規劃付之闕如,且未積極督導各縣市政府研定不動產開發業管理自治條例;又臺南市政府就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事件建築執照之核准,難謂無過咎之處,且其現行建築施工管理與勘驗制度顯欠周延,均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0619308190-1.pdf)公告糾正內政部悖離建築法行政與技術分立制度之規範目的,不當劃分「規定項目」與「其餘項目」,致建築執照審查徒具形式;另所屬營建署對各建設公司實際家數與推案情形均無掌握,整體法令設計與規劃付之闕如,且未積極督導各縣市政府研定不動產開發業管理自治條例;又臺南市政府就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事件建築執照之核准,難謂無過咎之處,且其現行建築施工管理與勘驗制度顯欠周延,均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0619308190-1-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2月11日106/12/11 上午 11:08:11
公告公告糾正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下稱海科館)OT+BOT案高達新台幣9.5億元聯貸合約之主辦銀行及管理銀行,惟於歷次BOT工程撥款過程、OT裝修資金核撥審查、授信覆審追蹤等作業,皆怠忽職守;另海科館未對契約不合理條文提出質疑,復未確認民間機構與設計協力廠商之合作關係,致生態展示館規劃設計作業停擺1年3個月等,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下稱海科館)OT+BOT案高達新台幣9.5億元聯貸合約之主辦銀行及管理銀行,惟於歷次BOT工程撥款過程、OT裝修資金核撥審查、授信覆審追蹤等作業,皆怠忽職守;另海科館未對契約不合理條文提出質疑,復未確認民間機構與設計協力廠商之合作關係,致生態展示館規劃設計作業停擺1年3個月等,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622306070.pdf)公告糾正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下稱海科館)OT+BOT案高達新台幣9.5億元聯貸合約之主辦銀行及管理銀行,惟於歷次BOT工程撥款過程、OT裝修資金核撥審查、授信覆審追蹤等作業,皆怠忽職守;另海科館未對契約不合理條文提出質疑,復未確認民間機構與設計協力廠商之合作關係,致生態展示館規劃設計作業停擺1年3個月等,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62230607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2月08日106/12/08 上午 11:00:23
公告公告糾正外交部對於本(106)年7月巴拉圭總統卡提斯來臺訪問時,在軍禮歡迎儀式上致詞,指派現場翻譯人員未依該元首致詞內容如實翻譯,難謂圓滿達成翻譯之任務,亦不符外交禮儀,且事後內部未能釐清責任及事前欠缺翻譯相關等作業程序,涉有行政疏失等情案。公告糾正外交部對於本(106)年7月巴拉圭總統卡提斯來臺訪問時,在軍禮歡迎儀式上致詞,指派現場翻譯人員未依該元首致詞內容如實翻譯,難謂圓滿達成翻譯之任務,亦不符外交禮儀,且事後內部未能釐清責任及事前欠缺翻譯相關等作業程序,涉有行政疏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0620301090.pdf)公告糾正外交部對於本(106)年7月巴拉圭總統卡提斯來臺訪問時,在軍禮歡迎儀式上致詞,指派現場翻譯人員未依該元首致詞內容如實翻譯,難謂圓滿達成翻譯之任務,亦不符外交禮儀,且事後內部未能釐清責任及事前欠缺翻譯相關等作業程序,涉有行政疏失等情案。(附件下載:1062030109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1月24日106/11/24 下午 02:08:09
公告公告糾正教育部未能依法積極寬籌家庭教育經費,又對各地方政府依法組成之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運作及功能,未善盡督導職責,核有違失案。(106教正14)公告糾正教育部未能依法積極寬籌家庭教育經費,又對各地方政府依法組成之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運作及功能,未善盡督導職責,核有違失案。(106教正14)(本文下載:10624303580.pdf)公告糾正教育部未能依法積極寬籌家庭教育經費,又對各地方政府依法組成之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運作及功能,未善盡督導職責,核有違失案。(106教正14)(附件下載:1062430358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1月20日106/11/20 上午 11:18:04
公告公告糾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98年7月提出第一核能發電廠運轉執照更新案,歷時7年,仍未為專業決定,且同時審查該廠延役、除役計畫達7個多月,審查效能低落,影響核能安全強化案件之推動,確有違失案。(106教正15)公告糾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98年7月提出第一核能發電廠運轉執照更新案,歷時7年,仍未為專業決定,且同時審查該廠延役、除役計畫達7個多月,審查效能低落,影響核能安全強化案件之推動,確有違失案。(106教正15)(本文下載:10624303400.pdf)公告糾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98年7月提出第一核能發電廠運轉執照更新案,歷時7年,仍未為專業決定,且同時審查該廠延役、除役計畫達7個多月,審查效能低落,影響核能安全強化案件之推動,確有違失案。(106教正15)(附件下載:1062430340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1月17日106/11/17 下午 04:28:46
公告公告糾正教育部對於景文、龍華兩所科技大學辦理105學年度迎新活動內容涉及性騷擾,違反通報義務,而不予究責;又自102年起,多所公私立大學,舉辦迎新活動均涉有學生疑遭性騷擾情事,未積極查明,並對延遲校安通報或處理不當之學校,未予究責,督導改善,顯對校園性騷擾案件未予正視及列管,核有違失案。(106教正13)公告糾正教育部對於景文、龍華兩所科技大學辦理105學年度迎新活動內容涉及性騷擾,違反通報義務,而不予究責;又自102年起,多所公私立大學,舉辦迎新活動均涉有學生疑遭性騷擾情事,未積極查明,並對延遲校安通報或處理不當之學校,未予究責,督導改善,顯對校園性騷擾案件未予正視及列管,核有違失案。(106教正13)(本文下載:10624303440.pdf)公告糾正教育部對於景文、龍華兩所科技大學辦理105學年度迎新活動內容涉及性騷擾,違反通報義務,而不予究責;又自102年起,多所公私立大學,舉辦迎新活動均涉有學生疑遭性騷擾情事,未積極查明,並對延遲校安通報或處理不當之學校,未予究責,督導改善,顯對校園性騷擾案件未予正視及列管,核有違失案。(106教正13)(附件下載:1062430344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1月17日106/11/17 下午 04:28:28
公告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主任管理員於104年9月6日持電擊棒實施糾正事件,陳訴人向該所呈送收容人聯名提告主任管理員恐嚇之狀紙,遞狀過程屢次受該所矯正人員言語勸阻,而致陳訴人試圖飲清潔劑自殺,該所直至同年9月11日始將該狀紙移交地檢署,該矯正人員所為,已違反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82條之1關於收容人寄送檢察署之書狀「應予登記後速為轉送或寄發」之規定,影響收容人之訴訟權益,核有明確違失;又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科員於106年3月13日陳訴人女友辦理接見登記時,告知其女友關於監所電腦內所列之陳訴人犯罪前科資料,且稱其所涉案件眾多,這種人不會改,不要跟他扯上關係等語,致使陳訴人與其女友於接見時,因女友質問其究竟進出監獄多少次,是否犯罪10餘條等,而發生爭吵。該監矯正人員之行為不僅未能維護收容人之基本權益,亦違背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第4點規定,且如涉洩漏司法院公布判決書以外資料,則侵犯收容人之隱私,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及同守則第5點規定,均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主任管理員於104年9月6日持電擊棒實施糾正事件,陳訴人向該所呈送收容人聯名提告主任管理員恐嚇之狀紙,遞狀過程屢次受該所矯正人員言語勸阻,而致陳訴人試圖飲清潔劑自殺,該所直至同年9月11日始將該狀紙移交地檢署,該矯正人員所為,已違反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82條之1關於收容人寄送檢察署之書狀「應予登記後速為轉送或寄發」之規定,影響收容人之訴訟權益,核有明確違失;又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科員於106年3月13日陳訴人女友辦理接見登記時,告知其女友關於監所電腦內所列之陳訴人犯罪前科資料,且稱其所涉案件眾多,這種人不會改,不要跟他扯上關係等語,致使陳訴人與其女友於接見時,因女友質問其究竟進出監獄多少次,是否犯罪10餘條等,而發生爭吵。該監矯正人員之行為不僅未能維護收容人之基本權益,亦違背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第4點規定,且如涉洩漏司法院公布判決書以外資料,則侵犯收容人之隱私,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及同守則第5點規定,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626303030-1.pdf)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主任管理員於104年9月6日持電擊棒實施糾正事件,陳訴人向該所呈送收容人聯名提告主任管理員恐嚇之狀紙,遞狀過程屢次受該所矯正人員言語勸阻,而致陳訴人試圖飲清潔劑自殺,該所直至同年9月11日始將該狀紙移交地檢署,該矯正人員所為,已違反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82條之1關於收容人寄送檢察署之書狀「應予登記後速為轉送或寄發」之規定,影響收容人之訴訟權益,核有明確違失;又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科員於106年3月13日陳訴人女友辦理接見登記時,告知其女友關於監所電腦內所列之陳訴人犯罪前科資料,且稱其所涉案件眾多,這種人不會改,不要跟他扯上關係等語,致使陳訴人與其女友於接見時,因女友質問其究竟進出監獄多少次,是否犯罪10餘條等,而發生爭吵。該監矯正人員之行為不僅未能維護收容人之基本權益,亦違背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第4點規定,且如涉洩漏司法院公布判決書以外資料,則侵犯收容人之隱私,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及同守則第5點規定,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626303030-1-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1月16日106/11/16 上午 10:32:21
公告公告糾正蔡曉崙於擔任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期間,與未滿18歲之少女為性交易及媒介性交易、自103年4月至106年1月間,與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達30次以上,於105年12月30日上班時間為1次性交易;於104年年初接受性交易者請託而為不當關說,其行為違反法令規定且違失情節重大,彰化地檢署對於蔡曉崙之違失行為均渾然不知,核有違失。彰化縣消防局科員陳健立經蔡曉崙媒介而與A女性交易,該局遲至106年7月12日接獲本院約詢通知後始知,且誤認非執行職務行為不適用「消防人員服務守則」及「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對於陳健立之性交易行為及未依法通報行為,分別依「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核予申誡2次及申誡1次之行政懲處;嗣於本院約詢後,始分別改依「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規定,核予記過2次、記過1次之懲處,違失情節嚴重案。公告糾正蔡曉崙於擔任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期間,與未滿18歲之少女為性交易及媒介性交易、自103年4月至106年1月間,與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達30次以上,於105年12月30日上班時間為1次性交易;於104年年初接受性交易者請託而為不當關說,其行為違反法令規定且違失情節重大,彰化地檢署對於蔡曉崙之違失行為均渾然不知,核有違失。彰化縣消防局科員陳健立經蔡曉崙媒介而與A女性交易,該局遲至106年7月12日接獲本院約詢通知後始知,且誤認非執行職務行為不適用「消防人員服務守則」及「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對於陳健立之性交易行為及未依法通報行為,分別依「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核予申誡2次及申誡1次之行政懲處;嗣於本院約詢後,始分別改依「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規定,核予記過2次、記過1次之懲處,違失情節嚴重案。(本文下載:10626302940-1.pdf)公告糾正蔡曉崙於擔任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期間,與未滿18歲之少女為性交易及媒介性交易、自103年4月至106年1月間,與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達30次以上,於105年12月30日上班時間為1次性交易;於104年年初接受性交易者請託而為不當關說,其行為違反法令規定且違失情節重大,彰化地檢署對於蔡曉崙之違失行為均渾然不知,核有違失。彰化縣消防局科員陳健立經蔡曉崙媒介而與A女性交易,該局遲至106年7月12日接獲本院約詢通知後始知,且誤認非執行職務行為不適用「消防人員服務守則」及「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對於陳健立之性交易行為及未依法通報行為,分別依「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核予申誡2次及申誡1次之行政懲處;嗣於本院約詢後,始分別改依「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規定,核予記過2次、記過1次之懲處,違失情節嚴重案。(附件下載:10626302940-1-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1月16日106/11/16 上午 10:20:43
公告公告糾正內政部明知國內殯葬業者所私設之「禮廳及靈堂」,悉數未經合法申請設置,係屬違規營業,卻怠未監督各地方政府依法積極取締處理,又各地方政府之執法尺度亦寬嚴不一,徒使公權力淪喪,肇致法令形同具文等情,經核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內政部明知國內殯葬業者所私設之「禮廳及靈堂」,悉數未經合法申請設置,係屬違規營業,卻怠未監督各地方政府依法積極取締處理,又各地方政府之執法尺度亦寬嚴不一,徒使公權力淪喪,肇致法令形同具文等情,經核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619307760-1.pdf)公告糾正內政部明知國內殯葬業者所私設之「禮廳及靈堂」,悉數未經合法申請設置,係屬違規營業,卻怠未監督各地方政府依法積極取締處理,又各地方政府之執法尺度亦寬嚴不一,徒使公權力淪喪,肇致法令形同具文等情,經核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619307760-1-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1月13日106/11/13 上午 10:01:35
公告公告糾正勞動部對勞動檢查人力嚴重不足未予正視,致勞動檢查覆蓋率不及3成;就營造業作業環境複雜,未能促使將安全認知內化於從業人員,製造業(非營造業之其他行業)之機械設備型式驗證未能積極推動;另未能積極查核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復對於職業衛生暴露危害風害之調查、作業環境監測、化學品登錄及勞工健檢等資料庫建置未能完備,亦未積極建構我國職業病因果關係之診斷依據,確有怠失案。公告糾正勞動部對勞動檢查人力嚴重不足未予正視,致勞動檢查覆蓋率不及3成;就營造業作業環境複雜,未能促使將安全認知內化於從業人員,製造業(非營造業之其他行業)之機械設備型式驗證未能積極推動;另未能積極查核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復對於職業衛生暴露危害風害之調查、作業環境監測、化學品登錄及勞工健檢等資料庫建置未能完備,亦未積極建構我國職業病因果關係之診斷依據,確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622305970.pdf)公告糾正勞動部對勞動檢查人力嚴重不足未予正視,致勞動檢查覆蓋率不及3成;就營造業作業環境複雜,未能促使將安全認知內化於從業人員,製造業(非營造業之其他行業)之機械設備型式驗證未能積極推動;另未能積極查核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復對於職業衛生暴露危害風害之調查、作業環境監測、化學品登錄及勞工健檢等資料庫建置未能完備,亦未積極建構我國職業病因果關係之診斷依據,確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62230597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6年11月10日106/11/10 上午 09: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