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就被彈劾人趙季薇擔任嘉義市嘉北國民小學校長期間,處理陳姓代理教師離職事件不當,使其感到受挫、羞辱與受傷;並於媒體發表不實言論扭曲事實,嗣因網路發言者質疑陳師辭職動機等內容,肇生陳師自戕憾事等重大爭議事件,有損教育人員聲譽,核有違失;另被彈劾人林立生擔任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處長期間,處置上開教師自戕案失當,致生重大程序瑕疵,且未督導所屬依法論處趙季薇之違失行為,並對死者家屬咆哮行為屬實,案經媒體披露,嚴重戕害教育行政機關形象,亦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就被彈劾人趙季薇擔任嘉義市嘉北國民小學校長期間,處理陳姓代理教師離職事件不當,使其感到受挫、羞辱與受傷;並於媒體發表不實言論扭曲事實,嗣因網路發言者質疑陳師辭職動機等內容,肇生陳師自戕憾事等重大爭議事件,有損教育人員聲譽,核有違失;另被彈劾人林立生擔任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處長期間,處置上開教師自戕案失當,致生重大程序瑕疵,且未督導所屬依法論處趙季薇之違失行為,並對死者家屬咆哮行為屬實,案經媒體披露,嚴重戕害教育行政機關形象,亦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2051.pdf)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就被彈劾人趙季薇擔任嘉義市嘉北國民小學校長期間,處理陳姓代理教師離職事件不當,使其感到受挫、羞辱與受傷;並於媒體發表不實言論扭曲事實,嗣因網路發言者質疑陳師辭職動機等內容,肇生陳師自戕憾事等重大爭議事件,有損教育人員聲譽,核有違失;另被彈劾人林立生擔任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處長期間,處置上開教師自戕案失當,致生重大程序瑕疵,且未督導所屬依法論處趙季薇之違失行為,並對死者家屬咆哮行為屬實,案經媒體披露,嚴重戕害教育行政機關形象,亦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2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就被彈劾人趙季薇擔任嘉義市嘉北國民小學校長期間,處理陳姓代理教師離職事件不當,使其感到受挫、羞辱與受傷;並於媒體發表不實言論扭曲事實,嗣因網路發言者質疑陳師辭職動機等內容,肇生陳師自戕憾事等重大爭議事件,有損教育人員聲譽,核有違失;另被彈劾人林立生擔任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處長期間,處置上開教師自戕案失當,致生重大程序瑕疵,且未督導所屬依法論處趙季薇之違失行為,並對死者家屬咆哮行為屬實,案經媒體披露,嚴重戕害教育行政機關形象,亦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12月3日劾字第26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2月06日 | 113/12/06 下午 04:36:23 |
公告 | 公告糾正勵志中學L生於112年5月16日結束感化教育後流離失所,同年10月10日死於臺東縣街頭。勵志中學對L生於出校前之身體情狀實有疏於掌握,未能將L生身體持續搔癢問題納入轉銜會議確實釐清與追蹤,針對L生安置所需之體檢資訊也僅提供新生入校時之評估,致將疥瘡風險轉嫁於社區機構,且於知悉L生流落街頭時也未考量其身心智能狀況而有積極作為,後續追蹤流於形式,致未能發揮維護L生生存權益,核有怠失;臺東縣政府對L生社區生活反覆陷入困頓之處置,顯未善盡保護支持身心障礙者責任,遑論提供生涯銜接及多元連續服務,致復歸社區轉銜機制失靈,最終死於街頭,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意旨,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勵志中學L生於112年5月16日結束感化教育後流離失所,同年10月10日死於臺東縣街頭。勵志中學對L生於出校前之身體情狀實有疏於掌握,未能將L生身體持續搔癢問題納入轉銜會議確實釐清與追蹤,針對L生安置所需之體檢資訊也僅提供新生入校時之評估,致將疥瘡風險轉嫁於社區機構,且於知悉L生流落街頭時也未考量其身心智能狀況而有積極作為,後續追蹤流於形式,致未能發揮維護L生生存權益,核有怠失;臺東縣政府對L生社區生活反覆陷入困頓之處置,顯未善盡保護支持身心障礙者責任,遑論提供生涯銜接及多元連續服務,致復歸社區轉銜機制失靈,最終死於街頭,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意旨,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630391.pdf) | 公告糾正勵志中學L生於112年5月16日結束感化教育後流離失所,同年10月10日死於臺東縣街頭。勵志中學對L生於出校前之身體情狀實有疏於掌握,未能將L生身體持續搔癢問題納入轉銜會議確實釐清與追蹤,針對L生安置所需之體檢資訊也僅提供新生入校時之評估,致將疥瘡風險轉嫁於社區機構,且於知悉L生流落街頭時也未考量其身心智能狀況而有積極作為,後續追蹤流於形式,致未能發揮維護L生生存權益,核有怠失;臺東縣政府對L生社區生活反覆陷入困頓之處置,顯未善盡保護支持身心障礙者責任,遑論提供生涯銜接及多元連續服務,致復歸社區轉銜機制失靈,最終死於街頭,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意旨,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13司正12糾正案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2月04日 | 113/12/04 下午 04:07:16 |
公告 | 公告糾正外交部對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採購所生諸多缺失、該處馮光中處長與得標廠商發生利益糾葛,及其對該處事務未盡監督職責等節雖有進行調查,然始終未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亦未檢討相關制度缺失,迄今已逾1年,足徵該部未覈實監督該處,損及機關廉潔形象,又該部長期未依法設立公務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核有嚴重怠失。 | 公告糾正外交部對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採購所生諸多缺失、該處馮光中處長與得標廠商發生利益糾葛,及其對該處事務未盡監督職責等節雖有進行調查,然始終未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亦未檢討相關制度缺失,迄今已逾1年,足徵該部未覈實監督該處,損及機關廉潔形象,又該部長期未依法設立公務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核有嚴重怠失。(本文下載:1134230288.pdf) | 公告糾正外交部對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採購所生諸多缺失、該處馮光中處長與得標廠商發生利益糾葛,及其對該處事務未盡監督職責等節雖有進行調查,然始終未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亦未檢討相關制度缺失,迄今已逾1年,足徵該部未覈實監督該處,損及機關廉潔形象,又該部長期未依法設立公務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核有嚴重怠失。(附件下載:糾正案文113國正10(糾正案文去機敏公布版).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29日 | 113/11/29 下午 02:48:58 |
公告 | 公告糾正,113年2月14日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於金門水域查緝中國三無船發生擦撞翻覆事件;經查,海巡署明知兩岸灰色衝突情勢嚴峻,值勤時卻未全程蒐證錄影、緊追時未向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明確違反「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岸、海聯合勤務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實施計畫」、「海岸巡防機關狀況通報作業程序」等規定;另查海巡署浮濫核定CP艇單艇執勤,亦有違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多功能艇執勤要點」所訂子母艇共勤原則之精神,導致本案責任無法釐清、事實難以還原、正當執法反遭挑戰,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難辭其咎,核有嚴重違失案。 | 公告糾正,113年2月14日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於金門水域查緝中國三無船發生擦撞翻覆事件;經查,海巡署明知兩岸灰色衝突情勢嚴峻,值勤時卻未全程蒐證錄影、緊追時未向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明確違反「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岸、海聯合勤務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實施計畫」、「海岸巡防機關狀況通報作業程序」等規定;另查海巡署浮濫核定CP艇單艇執勤,亦有違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多功能艇執勤要點」所訂子母艇共勤原則之精神,導致本案責任無法釐清、事實難以還原、正當執法反遭挑戰,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難辭其咎,核有嚴重違失案。(本文下載:1131930685.pdf) | 公告糾正,113年2月14日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於金門水域查緝中國三無船發生擦撞翻覆事件;經查,海巡署明知兩岸灰色衝突情勢嚴峻,值勤時卻未全程蒐證錄影、緊追時未向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明確違反「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岸、海聯合勤務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實施計畫」、「海岸巡防機關狀況通報作業程序」等規定;另查海巡署浮濫核定CP艇單艇執勤,亦有違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多功能艇執勤要點」所訂子母艇共勤原則之精神,導致本案責任無法釐清、事實難以還原、正當執法反遭挑戰,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難辭其咎,核有嚴重違失案。(附件下載:發文公告版-糾正案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29日 | 113/11/29 下午 02:34:11 |
公告 | 公告糾正: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轄單位知悉原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張前署長於本院詢問時亦坦承疏失案。 | 公告糾正: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轄單位知悉原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張前署長於本院詢問時亦坦承疏失案。(本文下載:1134330415.pdf) | 公告糾正: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轄單位知悉原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張前署長於本院詢問時亦坦承疏失案。(附件下載:李健育性騷案糾正案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28日 | 113/11/28 下午 04:00:42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麗珍、趙永清、鴻義章就國家安全局少將研究委員謝靜華於113年2月1日,晚間宴飲酒後失態,在行人道旁強吻已婚乙女,經由不知名路人錄影並上傳至網路供人瀏覽,並經新聞媒體披露;另,經國家安全局調查過程中,提供不實訊息給調查人員,致該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外界誤解。核其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影響國安特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麗珍、趙永清、鴻義章就國家安全局少將研究委員謝靜華於113年2月1日,晚間宴飲酒後失態,在行人道旁強吻已婚乙女,經由不知名路人錄影並上傳至網路供人瀏覽,並經新聞媒體披露;另,經國家安全局調查過程中,提供不實訊息給調查人員,致該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外界誤解。核其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影響國安特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1921.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麗珍、趙永清、鴻義章就國家安全局少將研究委員謝靜華於113年2月1日,晚間宴飲酒後失態,在行人道旁強吻已婚乙女,經由不知名路人錄影並上傳至網路供人瀏覽,並經新聞媒體披露;另,經國家安全局調查過程中,提供不實訊息給調查人員,致該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外界誤解。核其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影響國安特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2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王麗珍、趙永清、鴻義章就國家安全局少將研究委員謝靜華於113年2月1日,晚間宴飲酒後失態,在行人道旁強吻已婚乙女,經由不知名路人錄影並上傳至網路供人瀏覽,並經新聞媒體披露;另,經國家安全局調查過程中,提供不實訊息給調查人員,致該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外界誤解。核其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影響國安特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11月12日劾字第25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21日 | 113/11/21 上午 11:34:48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立金門大學及金門縣政府。有關金門縣文化局為活化金門縣文化園區閒置設施,委託國立金門大學代辦該園區歷史民俗博物館後棟改裝工程,惟該校未覈實管控使用執照申辦作業,復未即時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又,金門縣政府辦理施工查核時即發現該改裝工程未依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卻未予列管追蹤,復又草率備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任令該學生宿舍違規使用長達10年,漠視公共安全,違失甚明。另,國立金門大學於110年9月歸還學生宿舍後,金門縣政府未積極與該校協商研謀改善措施,亦未積極補辦變更使用執照,致歷史民俗博物館後棟閒置至今,亦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國立金門大學及金門縣政府。有關金門縣文化局為活化金門縣文化園區閒置設施,委託國立金門大學代辦該園區歷史民俗博物館後棟改裝工程,惟該校未覈實管控使用執照申辦作業,復未即時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又,金門縣政府辦理施工查核時即發現該改裝工程未依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卻未予列管追蹤,復又草率備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任令該學生宿舍違規使用長達10年,漠視公共安全,違失甚明。另,國立金門大學於110年9月歸還學生宿舍後,金門縣政府未積極與該校協商研謀改善措施,亦未積極補辦變更使用執照,致歷史民俗博物館後棟閒置至今,亦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32430520.pdf) | 公告糾正國立金門大學及金門縣政府。有關金門縣文化局為活化金門縣文化園區閒置設施,委託國立金門大學代辦該園區歷史民俗博物館後棟改裝工程,惟該校未覈實管控使用執照申辦作業,復未即時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又,金門縣政府辦理施工查核時即發現該改裝工程未依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卻未予列管追蹤,復又草率備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任令該學生宿舍違規使用長達10年,漠視公共安全,違失甚明。另,國立金門大學於110年9月歸還學生宿舍後,金門縣政府未積極與該校協商研謀改善措施,亦未積極補辦變更使用執照,致歷史民俗博物館後棟閒置至今,亦有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函.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21日 | 113/11/21 上午 11:31:14 |
公告 | 公告糾正梁姓女警於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期間,遭第三人舉報竊取同學帳戶財物,該校未查明事實經過,未釐清學生間使用行動載具消費、分擔生活費用的行為模式,忽視有利當事人之事證,即草率依檢舉內容認定事實,於3日內倉促予以勒令退學之處分;且該校明知梁生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卻怠於提供心理支持及轉銜措施,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又未透過申訴程序自我審查更正,致梁女返回原服務機關後,認為蒙受冤曲,抑鬱難平而舉槍自戕,該校所為核有怠失等情案。 | 公告糾正梁姓女警於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期間,遭第三人舉報竊取同學帳戶財物,該校未查明事實經過,未釐清學生間使用行動載具消費、分擔生活費用的行為模式,忽視有利當事人之事證,即草率依檢舉內容認定事實,於3日內倉促予以勒令退學之處分;且該校明知梁生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卻怠於提供心理支持及轉銜措施,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又未透過申訴程序自我審查更正,致梁女返回原服務機關後,認為蒙受冤曲,抑鬱難平而舉槍自戕,該校所為核有怠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131930675.pdf) | 公告糾正梁姓女警於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期間,遭第三人舉報竊取同學帳戶財物,該校未查明事實經過,未釐清學生間使用行動載具消費、分擔生活費用的行為模式,忽視有利當事人之事證,即草率依檢舉內容認定事實,於3日內倉促予以勒令退學之處分;且該校明知梁生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卻怠於提供心理支持及轉銜措施,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又未透過申訴程序自我審查更正,致梁女返回原服務機關後,認為蒙受冤曲,抑鬱難平而舉槍自戕,該校所為核有怠失等情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麻豆女警自殺(發文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15日 | 113/11/15 下午 03:00:23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林文程、浦忠成就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政戰主任王維義於109年9月29日,基於性騷擾之意圖碰觸甲女之胸部,令其有不舒服、恐懼、焦慮、憤怒等感受,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其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軍譽,敗壞國軍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林文程、浦忠成就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政戰主任王維義於109年9月29日,基於性騷擾之意圖碰觸甲女之胸部,令其有不舒服、恐懼、焦慮、憤怒等感受,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其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軍譽,敗壞國軍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1850.pdf) | 公告監察委員林文程、浦忠成就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政戰主任王維義於109年9月29日,基於性騷擾之意圖碰觸甲女之胸部,令其有不舒服、恐懼、焦慮、憤怒等感受,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其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軍譽,敗壞國軍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2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林文程、浦忠成就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政戰主任王維義於109年9月29日,基於性騷擾之意圖碰觸甲女之胸部,令其有不舒服、恐懼、焦慮、憤怒等感受,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其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軍譽,敗壞國軍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11月5日劾字第21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公告監察委員林文程、浦忠成就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政戰主任王維義於109年9月29日,基於性騷擾之意圖碰觸甲女之胸部,令其有不舒服、恐懼、焦慮、憤怒等感受,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其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軍譽,敗壞國軍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21號彈劾案審查委員表決附具理由情形.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15日 | 113/11/15 上午 11:49:47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蔡崇義、林文程就被彈劾人馮光中擔任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綜理該處全般事務,詎未依法辦理採購事宜,甚至傳出其與得標廠商間利益糾葛情事。該處王組長輕生後,始發現該處現金短少,未保存開啟保險箱事證,致短少原因不明。又其請當地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處理駐處會計業務,顯於法不符,以上各節在在顯示其未依法行政,未善盡監督責任,均有嚴重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蔡崇義、林文程就被彈劾人馮光中擔任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綜理該處全般事務,詎未依法辦理採購事宜,甚至傳出其與得標廠商間利益糾葛情事。該處王組長輕生後,始發現該處現金短少,未保存開啟保險箱事證,致短少原因不明。又其請當地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處理駐處會計業務,顯於法不符,以上各節在在顯示其未依法行政,未善盡監督責任,均有嚴重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1873.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蔡崇義、林文程就被彈劾人馮光中擔任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綜理該處全般事務,詎未依法辦理採購事宜,甚至傳出其與得標廠商間利益糾葛情事。該處王組長輕生後,始發現該處現金短少,未保存開啟保險箱事證,致短少原因不明。又其請當地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處理駐處會計業務,顯於法不符,以上各節在在顯示其未依法行政,未善盡監督責任,均有嚴重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2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蔡崇義、林文程就被彈劾人馮光中擔任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綜理該處全般事務,詎未依法辦理採購事宜,甚至傳出其與得標廠商間利益糾葛情事。該處王組長輕生後,始發現該處現金短少,未保存開啟保險箱事證,致短少原因不明。又其請當地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處理駐處會計業務,顯於法不符,以上各節在在顯示其未依法行政,未善盡監督責任,均有嚴重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11月7日劾字第23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15日 | 113/11/15 上午 11:49:28 |
公告 | 公告113年11月11日變更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3年11月11日變更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3553.pdf) | 公告113年11月11日變更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變更名冊113183355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14日 | 113/11/14 上午 11:01:47 |
公告 | 公告糾正南投縣南投市公所辦理該縣南投市福興段434地號國有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為社教用地後,未依規定申辦撥用及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又明知卻未主動查報上開434地號及同段407-1、406-2地號等3筆國有土地自83年起遭私人興建大型違建,任其長期違規使用;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南投縣南投市公所辦理該縣南投市福興段434地號國有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為社教用地後,未依規定申辦撥用及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又明知卻未主動查報上開434地號及同段407-1、406-2地號等3筆國有土地自83年起遭私人興建大型違建,任其長期違規使用;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230472.pdf) | 公告糾正南投縣南投市公所辦理該縣南投市福興段434地號國有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為社教用地後,未依規定申辦撥用及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又明知卻未主動查報上開434地號及同段407-1、406-2地號等3筆國有土地自83年起遭私人興建大型違建,任其長期違規使用;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132200089南投三玄宮案糾正案文-內政部及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13日 | 113/11/13 下午 01:58:34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高涌誠就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施教文於該檢察署任職期間,遭申訴共4件性騷擾案。其中兩案分別為其於甲女辦公室以言語批評甲女身材,及於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會議場所用雙手握住乙女雙手2次。該二申訴案先經彰化地檢署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認定性騷擾成立,復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被彈劾人確有對甲女、乙女實施性騷擾之行為;另查尚有曾任職彰化地檢署A女於109年亦遭受被彈劾人性騷擾,經被彈劾人自承有就此案撰寫道歉書予A女,得認定確有該性騷擾事實。被彈劾人身為司法人員,言行動見觀瞻,其性騷擾A女、甲女及乙女之行為,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等規定,斲傷司法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高涌誠就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施教文於該檢察署任職期間,遭申訴共4件性騷擾案。其中兩案分別為其於甲女辦公室以言語批評甲女身材,及於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會議場所用雙手握住乙女雙手2次。該二申訴案先經彰化地檢署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認定性騷擾成立,復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被彈劾人確有對甲女、乙女實施性騷擾之行為;另查尚有曾任職彰化地檢署A女於109年亦遭受被彈劾人性騷擾,經被彈劾人自承有就此案撰寫道歉書予A女,得認定確有該性騷擾事實。被彈劾人身為司法人員,言行動見觀瞻,其性騷擾A女、甲女及乙女之行為,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等規定,斲傷司法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1875.pdf)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高涌誠就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施教文於該檢察署任職期間,遭申訴共4件性騷擾案。其中兩案分別為其於甲女辦公室以言語批評甲女身材,及於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會議場所用雙手握住乙女雙手2次。該二申訴案先經彰化地檢署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認定性騷擾成立,復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被彈劾人確有對甲女、乙女實施性騷擾之行為;另查尚有曾任職彰化地檢署A女於109年亦遭受被彈劾人性騷擾,經被彈劾人自承有就此案撰寫道歉書予A女,得認定確有該性騷擾事實。被彈劾人身為司法人員,言行動見觀瞻,其性騷擾A女、甲女及乙女之行為,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等規定,斲傷司法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高涌誠就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施教文於該檢察署任職期間,遭申訴共4件性騷擾案。其中兩案分別為其於甲女辦公室以言語批評甲女身材,及於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會議場所用雙手握住乙女雙手2次。該二申訴案先經彰化地檢署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認定性騷擾成立,復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被彈劾人確有對甲女、乙女實施性騷擾之行為;另查尚有曾任職彰化地檢署A女於109年亦遭受被彈劾人性騷擾,經被彈劾人自承有就此案撰寫道歉書予A女,得認定確有該性騷擾事實。被彈劾人身為司法人員,言行動見觀瞻,其性騷擾A女、甲女及乙女之行為,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等規定,斲傷司法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11月7日劾字第24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13日 | 113/11/13 上午 11:35:53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就李健育於擔任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時對3位女性同仁為性騷擾行為,經改制後之環境部於112年10月27日作成性騷擾成立之決議。另尚有其他女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承攬單位女員工亦遭其性騷擾。李健育於辦公或出差期間,利用權勢或職務上之機會,竟對3位申訴人、其餘未申訴之被害人進行性騷擾行為,惡行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就李健育於擔任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時對3位女性同仁為性騷擾行為,經改制後之環境部於112年10月27日作成性騷擾成立之決議。另尚有其他女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承攬單位女員工亦遭其性騷擾。李健育於辦公或出差期間,利用權勢或職務上之機會,竟對3位申訴人、其餘未申訴之被害人進行性騷擾行為,惡行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1855.pdf)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就李健育於擔任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時對3位女性同仁為性騷擾行為,經改制後之環境部於112年10月27日作成性騷擾成立之決議。另尚有其他女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承攬單位女員工亦遭其性騷擾。李健育於辦公或出差期間,利用權勢或職務上之機會,竟對3位申訴人、其餘未申訴之被害人進行性騷擾行為,惡行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2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就李健育於擔任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時對3位女性同仁為性騷擾行為,經改制後之環境部於112年10月27日作成性騷擾成立之決議。另尚有其他女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承攬單位女員工亦遭其性騷擾。李健育於辦公或出差期間,利用權勢或職務上之機會,竟對3位申訴人、其餘未申訴之被害人進行性騷擾行為,惡行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11月5日劾字第22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12日 | 113/11/12 下午 04:22:07 |
公告 | 公告113年11月4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3年11月4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3457.pdf) | 公告113年11月4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3457.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06日 | 113/11/06 上午 10:57:48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未依該部公告之《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辦理112年醫院評鑑,反將臺北區醫學中心家數由8家增加為10家;且未比照歷年作法,於評定會議確認成績並公告,逕率爾增額核定醫學中心,顯已罔顧醫院評鑑程序正義及損害醫院評鑑公信力,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未依該部公告之《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辦理112年醫院評鑑,反將臺北區醫學中心家數由8家增加為10家;且未比照歷年作法,於評定會議確認成績並公告,逕率爾增額核定醫學中心,顯已罔顧醫院評鑑程序正義及損害醫院評鑑公信力,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4330382.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未依該部公告之《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辦理112年醫院評鑑,反將臺北區醫學中心家數由8家增加為10家;且未比照歷年作法,於評定會議確認成績並公告,逕率爾增額核定醫學中心,顯已罔顧醫院評鑑程序正義及損害醫院評鑑公信力,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醫學中心評定案-公布.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01日 | 113/11/01 下午 03:41:31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浦忠成就被彈劾人楊志斌於任職臺東工務段段長期間,辦理「代辦鐵道局東工處『花東電氣化計畫』臺東線砸道工程」採購案件,未依契約規定之履約地點施工,致路線隔斷申請與契約施工路段不同,在未實際對施工成果進行檢查之下,用內容不實砸道檢查紀錄等文件辦理計價,由承商取得工程全部價款,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承商,所屬臺東工務段7名員工,經一、二審刑事判決有罪,被彈劾人核有審核不實、督導不周,而有履約管理失當及結算驗收欠妥等疏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及影響機關形象,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浦忠成就被彈劾人楊志斌於任職臺東工務段段長期間,辦理「代辦鐵道局東工處『花東電氣化計畫』臺東線砸道工程」採購案件,未依契約規定之履約地點施工,致路線隔斷申請與契約施工路段不同,在未實際對施工成果進行檢查之下,用內容不實砸道檢查紀錄等文件辦理計價,由承商取得工程全部價款,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承商,所屬臺東工務段7名員工,經一、二審刑事判決有罪,被彈劾人核有審核不實、督導不周,而有履約管理失當及結算驗收欠妥等疏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及影響機關形象,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1692.pdf) | 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浦忠成就被彈劾人楊志斌於任職臺東工務段段長期間,辦理「代辦鐵道局東工處『花東電氣化計畫』臺東線砸道工程」採購案件,未依契約規定之履約地點施工,致路線隔斷申請與契約施工路段不同,在未實際對施工成果進行檢查之下,用內容不實砸道檢查紀錄等文件辦理計價,由承商取得工程全部價款,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承商,所屬臺東工務段7名員工,經一、二審刑事判決有罪,被彈劾人核有審核不實、督導不周,而有履約管理失當及結算驗收欠妥等疏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及影響機關形象,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20號彈劾案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浦忠成就被彈劾人楊志斌於任職臺東工務段段長期間,辦理「代辦鐵道局東工處『花東電氣化計畫』臺東線砸道工程」採購案件,未依契約規定之履約地點施工,致路線隔斷申請與契約施工路段不同,在未實際對施工成果進行檢查之下,用內容不實砸道檢查紀錄等文件辦理計價,由承商取得工程全部價款,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承商,所屬臺東工務段7名員工,經一、二審刑事判決有罪,被彈劾人核有審核不實、督導不周,而有履約管理失當及結算驗收欠妥等疏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及影響機關形象,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10月8日劾字第2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浦忠成就被彈劾人楊志斌於任職臺東工務段段長期間,辦理「代辦鐵道局東工處『花東電氣化計畫』臺東線砸道工程」採購案件,未依契約規定之履約地點施工,致路線隔斷申請與契約施工路段不同,在未實際對施工成果進行檢查之下,用內容不實砸道檢查紀錄等文件辦理計價,由承商取得工程全部價款,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承商,所屬臺東工務段7名員工,經一、二審刑事判決有罪,被彈劾人核有審核不實、督導不周,而有履約管理失當及結算驗收欠妥等疏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及影響機關形象,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20號彈劾案審查委員表決附具理由情形.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0月30日 | 113/10/30 上午 10:37:07 |
公告 | 公告糾正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連續3日長時間封閉跑道達54小時,雖事前召開4次工作會議,卻僅偏重於技術層面問題,對於是否嚴重影響航班營運,並未深入研究探討列管;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雖已與鄰近飛航情報區協調採取機動性流量管制措施,惟未解決已在途中之班機起降壅塞問題,致113年3月3日歲修首日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南跑道封閉期間前後2日準點率分別僅31%、50.5%,影響旅客共5萬7,646人次,引發廣大民怨,亦嚴重斲傷我國際形象,並影響飛航安全,核有嚴重違失案。 | 公告糾正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連續3日長時間封閉跑道達54小時,雖事前召開4次工作會議,卻僅偏重於技術層面問題,對於是否嚴重影響航班營運,並未深入研究探討列管;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雖已與鄰近飛航情報區協調採取機動性流量管制措施,惟未解決已在途中之班機起降壅塞問題,致113年3月3日歲修首日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南跑道封閉期間前後2日準點率分別僅31%、50.5%,影響旅客共5萬7,646人次,引發廣大民怨,亦嚴重斲傷我國際形象,並影響飛航安全,核有嚴重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530301.pdf) | 公告糾正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連續3日長時間封閉跑道達54小時,雖事前召開4次工作會議,卻僅偏重於技術層面問題,對於是否嚴重影響航班營運,並未深入研究探討列管;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雖已與鄰近飛航情報區協調採取機動性流量管制措施,惟未解決已在途中之班機起降壅塞問題,致113年3月3日歲修首日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南跑道封閉期間前後2日準點率分別僅31%、50.5%,影響旅客共5萬7,646人次,引發廣大民怨,亦嚴重斲傷我國際形象,並影響飛航安全,核有嚴重違失案。(附件下載:1132530301發文附件.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0月24日 | 113/10/24 上午 11:10:34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前副處長王文秀與業者過從甚密,操守有嚴重瑕疵,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未能及早發現而即時處理,顯有監督不周之情事,另於其經檢察官偵辦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而裁定交保後,仍將其調任主管職務,人事管理及任用上顯有重大瑕疵,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前副處長王文秀與業者過從甚密,操守有嚴重瑕疵,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未能及早發現而即時處理,顯有監督不周之情事,另於其經檢察官偵辦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而裁定交保後,仍將其調任主管職務,人事管理及任用上顯有重大瑕疵,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1930606.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前副處長王文秀與業者過從甚密,操守有嚴重瑕疵,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未能及早發現而即時處理,顯有監督不周之情事,另於其經檢察官偵辦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而裁定交保後,仍將其調任主管職務,人事管理及任用上顯有重大瑕疵,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0月22日 | 113/10/22 上午 11:32:39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中市政府核准實施自辦市地重劃時,僅以土地所有權人及其面積超過半數同意作為核准依據,未確實審核土地所有權人意見分析表及其處理經過情形,且常以涉及私權糾紛為由草率回應異議,對於重劃會估列之費用負擔長期疏於監督審核,顯有不當;自辦市地重劃糾紛頻傳,公益性與必要性長期以來未受重視,相關監督機制未臻完備,開發公司之定位及管理缺乏明確規範,內政部未能提出有效因應對策,亦無法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審查重劃業務,顯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臺中市政府核准實施自辦市地重劃時,僅以土地所有權人及其面積超過半數同意作為核准依據,未確實審核土地所有權人意見分析表及其處理經過情形,且常以涉及私權糾紛為由草率回應異議,對於重劃會估列之費用負擔長期疏於監督審核,顯有不當;自辦市地重劃糾紛頻傳,公益性與必要性長期以來未受重視,相關監督機制未臻完備,開發公司之定位及管理缺乏明確規範,內政部未能提出有效因應對策,亦無法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審查重劃業務,顯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31930607.pdf) | 公告糾正臺中市政府核准實施自辦市地重劃時,僅以土地所有權人及其面積超過半數同意作為核准依據,未確實審核土地所有權人意見分析表及其處理經過情形,且常以涉及私權糾紛為由草率回應異議,對於重劃會估列之費用負擔長期疏於監督審核,顯有不當;自辦市地重劃糾紛頻傳,公益性與必要性長期以來未受重視,相關監督機制未臻完備,開發公司之定位及管理缺乏明確規範,內政部未能提出有效因應對策,亦無法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審查重劃業務,顯有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3年10月22日 | 113/10/22 上午 10:3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