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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權保障及促進專區(一)

    一、依職權或陳情,對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構成各種形式歧視之事件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及救濟。 二、研究及檢討國家人權政策,並提出建議。 三、對重要人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或提出年度國家人權狀況報告,以瞭解及評估國內人權保護之情況。 四、協助政府機關推動批准或加入國際人權文書並國內法化,以促進國內法令及行政措施與國際人權規範相符。 五、依據國際人權標準,針對國內憲法及法令作有系統之研究,以提出必要及可行修憲、立法及修法之建議。 六、監督政府機關推廣人權教育、普及人權理念與人權業務各項作為之成效。 七、與國內各機關及民間組織團體、國際組織、各國國家人權機構及非政府組織等合作,共同促進人權之保障。 八、對政府機關依各項人權公約規定所提之國家報告,得撰提本會獨立之評估意見。 九、其他促進及保障人權之相關事項。
  • 人權保障及促進專區(二)

    巴黎原則 根據《巴黎原則》揭示國家人權機構最重要的任務為保障及促進人權;而人權機構的基本原則與組成要件為:獨立、多元、專責。 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與架構 委員會 2020 年8 月1 日宣誓就職的第一屆人權委員,來自不同專業領域及族群代表,包括司法、婦女、兒少、環保、障礙、原住民、性別、醫療等。 主任委員1人     監察院長兼任1人 副主任委員1人  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1人 委員8人            具人權研究或實務專業的監察委員 幕僚單位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7條規定,本會設下列三組,分別辦理第2條所定職掌之行政事務: 1.研究企劃組 2.訪查作業組 3.教育交流組 ●國家人權委員會依照《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設置,有別於監察院組織法及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具有單獨法定地位組織。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具多元性,由不同族群、專業領域等代表出任,並有7位常任委員。 ●人權業務要重要的年度預算,雖編列於監察院年度概算,係以「國家人權業務」由行政院專項核定預算編列推動人權業務;並經總統府核發關防,得自行對外行文。
  • 監察院職權行使及活動照片

    照片1:行憲第1屆監察院集會會場。 照片2:37年6月9日行憲監察院第3次預備會議選舉院長投票情形。 照片3:55年監察院第1屆第4任院長李嗣璁主持監察院總檢討會議。 照片4:第1屆監察委員慶祝中華民國58年國慶。 照片5:82年2月1日監察院第2屆第1任院長陳履安與卸任院長黃尊秋交接典禮。 照片6:88年1月29日監察院頒與第2屆監察委員監察獎章後留影。 照片7:88年2月1日監察院第3屆院長錢復及卸任院長王作榮交接典禮,由總統府               資政俞國華監交 照片8:100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監察院舉辦「中華民國精彩100—監察檔案               展」,首度公開展出100件重要監察檔案、史料及文物。 照片9:101年8月21日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巡察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實地前往員山子分洪管理中心,瞭解員山子分洪道情形。 照片10:103年7月30日監察院第5屆委員就職前談話會。 照片11:103年8月1日監察院第5屆第1次會議。 照片12:103年9月25日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巡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瞭解飛航服務設施及管制查核情形。 照片13:103年9月26日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巡察海軍艦隊指揮部,視導左營軍艦、                 光華六號飛彈快艇及沱江軍艦戰備整備情形。 照片14:103年10月14日頒發第4屆監察委員監察獎章及服務獎章,第4屆及第5屆                 監察委員合影。 照片15:109年8月3日監察院第6屆院長陳菊及監察委員於總統府宣誓。 照片16:109年9月24日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巡察漢翔高教機組裝廠。 照片17:109年11月24日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巡察司法院。 照片18:109年12月8日召開揭弊者揪性侵狼 困難重重記者會。 照片19:109年12月28日陳菊院長偕同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召集人率監察委員巡察                 行政院。 照片20:110年4月30日舉辦監察院建院90周年學術研討會。 照片21:110年7月29日舉辦監察院90周年特刊發行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