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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古坑崁頭厝圳伏流水具有百年歷史,年取水量高達1,728萬噸,現仍灌溉下游農田面積達369公頃,極具文化資產價值,監委調查後促請仿效屏東二峰圳登錄為文化景觀後逐步推廣,以創造特色、振興地方

  • 日期:112-10-04

監察委員:賴鼎銘、葉宜津、蕭自佑

伏流水為水資源管理之重要來源,部分地區水源豐沛且水質純淨,政府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水環境建設中,更有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以達穩定區域供水、降低原水高濁度期間之缺水風險。其中最具代表性者,為屏東縣來義鄉二峰圳,平均年出水量達3千萬噸,至今對當地農業灌溉有極大貢獻,並於97年公告為文化景觀。然而,同為具有百年歷史、現仍灌溉下游農田面積百餘公頃之「雲林古坑崁頭厝圳」,卻遲未登錄為文化景觀。案經監察委員賴鼎銘、葉宜津、蕭自佑自動調查,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112年10月4日通過調查報告,提出三點調查意見。

監察委員指出,雲林縣古坑鄉崁頭厝圳伏流水與屏東二峰圳伏流水同為日治時期興建,迄今已有百年歷史,年取水量高達1,728萬噸,現仍灌溉下游農田面積達369公頃,對當地農業提供重大貢獻,極具歷史與時代意義,更具有文化資產歷史文化價值,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為崁頭厝圳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與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則為大湖口溪光華橋河川界點上下游之管理機關,允宜配合雲林縣政府文化單位,仿效並參照屏東二峰圳登錄為文化景觀後逐步推廣,成為全國聞名之環境教育場所與觀光景點,以創造特色、振興地方。

其次,文化部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央主管機關,且掌理文化資產規劃、輔導及推動事項,本案雲林古坑崁頭厝圳興建迄今已歷百年,仍提供下游灌溉面積達數百公頃,深度影響當地環境,且崁頭厝圳5座豎井、集水暗渠、引水圳道等,經專家學者研究極具歷史與科學文化價值,俟崁頭厝圳登錄公告為文化景觀,文化部允宜支持後續保存維護,使崁頭厝圳成為雲林當地具有歷史、科學、文化價值之場域。

最後,委員指出,屏東縣大潮州地下水補注湖第1期計畫完工迄今,運用地下水庫特性將洪水資源化、蓄水地下、增源減洪,平均年補注地下水量高達4,657萬噸,且地下水位因距離遠近抬升3公尺至10公分不等,成效顯著,於極端氣候下尤為可貴之水資源,經濟部水利署允應協助屏東縣政府持續執行,積極管理地下水源之補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