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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政主管單位隱匿禽流感疫情 延宕防疫作為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農委會、台南市政府

  • 日期:101-09-0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輕忽怠慢高病原性禽流感防疫作為,貽誤防疫先機,明知為高病原性禽流感(HPAI)卻仍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為低病原性,隱匿疫情且延宕後續防疫作為,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1年9月5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程仁宏、錢林慧君、楊美鈴提案,糾正行政院農委會、台南市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 農委會漠視禽流感病原判定機關權責紊亂現象,聽任長期紛擾而不加統合,又罔顧92年公告「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檢驗方法」明文規定,採信防檢局偏執見解,引發無謂判定爭議,實有欠當。
二、 農委會輕忽怠慢高病原性禽流感防疫作為,決策猶豫延宕時效,貽誤防疫先機。
三、 防檢局HPAI通報OIE標準作業程序付之闕如,明知為高病原性禽流感,卻仍通報為低病原性,相關人員涉及通報不實及隱匿疫情,應予議處。
四、 防檢局處理99年2月彰化芳苑蛋雞場案,未簽報農委會,逕自以法無明文規定之「該場具有HPAI潛勢」為由,完成局部預防性撲殺補償,有重大違失。
五、 畜衛所及臺南防治所未依規定進行採樣,使臺南新市蛋雞場案是否曾發生HPAI之真相未能獲得釐清,也未就飼主拒絕採檢依法裁罰,形成國內HPAI疫情防治重大疏漏,實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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