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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永光 監察委員

葛永光
葛永光 監察委員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103/07/02103財正0026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提:前臺南縣政府辦理「臺南縣七股濱海濕地植物及生態園區計畫」,未辦理技術可行性評估及成本效益分析,完全漠視園區土壤高度鹽化且生態環境惡劣的現地狀況,貿然推動觀光生態園區,各項建設不堪使用,幾無效益;復未了解舊鹽田土壤含鹽量及植物生長環境等資訊,恝置植栽種植於高濃度鹽分土壤中,致植栽全數枯死,亦放任承商未履行養護義務,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臺南市政府續辦第2期工程,鹽田綠化毫無生機可言,且未依約要求第2、3期工程廠商限期改善工程保固及澆灌設施等缺失,致園區澆灌水之效能低落,監督管理不善;另內政部營建署未要求評估本案鹽田綠化之可行性,即草率核定補助經費,致計畫投入鉅額經費後隨即發生植栽枯亡、設施毀損及閒置等情,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7/02103財正0019葛委員永光提: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及基隆醫院辦理採購案涉有違失,惟未依相關法令規定懲處相關採購人員,且處分結果與違失情節顯不相當;而衛生福利部竟未加以檢討,復未能指正處分缺失,顯未善盡督導與審核職責,均有怠失。另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辦理採購案件,各作業階段均有未符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情事,影響採購公正性,且該部未落實採購稽核作業,亦未加強採購人員教育訓練,致招標過程錯誤頻生,破壞政府採購秩序,核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3財正19)...詳全文
103/05/08103內正0014葛委員永光提︰原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之原住民族綜合開發基金信用保證業務處理要點內容,極易造成售屋者提高售價,及承辦之金融機構未確實徵信,並刻意壓低擔保放款值等道德風險,再轉移由政府負擔之不合理現象;又,該會審查彰化縣芳苑鄉新寶村「原住民安家新村」信用保證案,流於形式,欠缺專業能力,徒增政府不合理鉅額保證責任等情,均核有違失。...詳全文
103/05/08103內正0018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嘉義縣政府辦理「嘉義縣擴大縣治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暨操作營運」採購案,因採購評選委員會逾越法定權限,肇生弊病;復未事先評估變更設計之可行性與效益,致工期展延及增加工程費用;又未考量相關計畫開發時程詳實推估污水量,而減損污水處理廠設備使用效能及額外增加營運費用;且未依契約書規定率予同意備查試車計畫書並辦理驗收,致失仲裁利基;亦未及早就營運期間計算爭議研謀因應對策,一再衍生履約爭議及訴訟,嚴重損及政府權益;且本案評選國立中山大學擔任專案管理引生爭議,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3/02/18103財正0005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提: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水公司)93年辦理王○○案之人事作業異常,而經濟部之監督亦欠確實;又該公司自88年改隸經濟部後,於99年4月之前自行遴用、招僱契約工等辦理名義,再以內部訓練、取得證照或對內甄試途徑,使成為評價職位(士級)正式員工之情形,破壞就業、考試及人事之公平性,並嚴重影響該公司之專業性,台水公司人事管理不健全,經濟部監督不周,均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1/22103外正0001葛委員永光提:政府對於我國國號及對中國大陸稱呼雖有相關規定,惟近年政府出版品多有誤用情形,足徵相關規定執行未盡確實,不但有悖一中各表政策立場,更混淆民眾對國家之認知,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1/16103教正0001葛委員永光、李委員復甸提:教育部未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核算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並公告之;又行政院於100年度調整軍公教待遇時,教育部亦未依學雜費收取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核算基本調幅調漲私立大學學雜費,均與法不符。又私人興學本為憲法所保障,教育部本無任加管制之權。私立學校之成敗應交由市場機制決定,教育部僅有責任健全公立學校之品質與合理學費。國家應致力於支持青年就學,而非花費大量經費維持招生不足之私立學校。目前就讀私立大專之學生家庭收入普遍偏低,政府應將補助私立學校之經費用於獎補助學生。甚至應考慮免除助學貸款之利息,以具體之作為幫助學生就學,教育部應予改善,爰依法提案糾正。(103教正1)...詳全文
102/12/12102教正0025趙委員榮耀、葛委員永光、吳委員豐山提︰行政院長期以來就所屬機關捐助(贈)、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負責人暨從業人員之任用,未思基於機會平等積極建立健全、透明及公平之遴聘機制,政府機關高階主管再(轉)任比例仍偏高,復以支領優渥薪資待遇,迭遭社會大眾認有酬庸之訾議不斷,影響政府形象至鉅。又訂頒之薪資處理原則未竟周全,仍存諸多缺失,尚無法改善退休(職、伍)人員再(轉)任機構薪資待遇漫無標準等問題,造成爭議不斷,問題叢生。復以就退休(伍)軍職及教育人員中部分再(轉)任人員之支薪違反立法院決議及該院函示之規定,且處理方式不一,亦未見具體作為,又未建立查核機制,致生爭議及弊端。另該院未就所屬機關捐助(贈)、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負責人暨從業人員之非經常性給付如獎金等予以規範,致部分財團法人獎金核發標準及名目浮濫等情,該院亦未予以導正,以上各節,核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2教正25)...詳全文
102/12/05102內正0055林委員鉅鋃、葛委員永光提:內政部多年來對行蹤不明外勞查緝顯未依法落實,成效不彰,累計至102年9月未查獲行蹤不明外勞總人數高達40,158人,除影響社會治安外,更潛藏危害國家安全之隱憂,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10/17102國正0025葛委員永光、趙委員榮耀提「國防部辦理屏東縣東港共和新村原眷戶同意改建認證,原公告訂於92年12月29日至93年3月28日之三個月內,進行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所定之認證程序,在無任何法律依據之下,擅自延長法院認證截止日至93年4月19日,且擅自公告改變原眷戶總數之計算基準,誤導原眷戶總數為152戶已有122戶同意改建已達法定改建人數等情,實難辭違失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提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詳全文
102/10/03102內正0046葛委員永光提,新北市石碇區公所辦理第二次「小格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委託投資興建營運案時,明知部分土地使用同意書尚未取得,仍續辦理本案,決標後更延誤土地取得之辦理時效,又契約誤用爭議解決途徑之法源,且於簽約後2年8個月始取得啟用營運許可,而影響本土資場之營運,致生後續履約爭議,整體啟用營運之辦理時程更長達10年,計畫期程嚴重延宕,而新北市政府亦未善盡指導監督之責,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09/18102外正0003馬委員秀如、葛委員永光提:外交部對駐外館處預算經費之編列,僅彙整金額,未利用可用之績效指標就支出發生之原因確實審核,致駐外館處預算編列錯誤頻生,且相同錯誤出現二次,預算管控功能大失;外交部提出之說明又恐難成立,對於預算編列、審核及相關管控作為,核均有怠忽之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2/08/08102內正0038葛委員永光提,臺北市政府核定中興婦孺教養院不動產捐贈案,不諳法律規定,要求該院先進行解散及清算程序;亦未依規定派員列席董事會議,瞭解實際情形;公文處理過程,草率不周,致該院不動產捐贈後即遭轉售予私人,嚴重損及臺北市之公共利益,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08/08102內正0035葛委員永光提,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自民國94年開始辦理「蘭嶼社區總體營造計畫」,雖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執行率偏低等情事,惟迄102年6月實際執行率仍僅達23.60﹪;該會亦未本於中央主管機關職責,積極輔導蘭嶼地區協會辦理本案,復未嚴加控管已撥付經費之執行情形,致計畫賸餘款及未執行經費長期滯存於地方政府;台東縣政府對於蘭嶼鄉公所彙整提報之計畫,初審作業未盡完備,亦未依規定督促該府檢討改善,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07/18102國正0014葛委員永光、尹委員祚芊提「國防部、該部陸軍司令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國防採購室辦理「霹靂專案」計畫執行期程較原規劃延宕7年,嚴重影響國家整體戰備,並衍生因設施工程延後興建及彈種改換購置,致增加鉅額經費支出,核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之情事,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提請 討論案。...詳全文
102/06/20102國正0011林委員鉅鋃、葛委員永光、洪委員德旋提「國防部所屬後勤單位庫儲軍品清點未盡確實,帳籍調整異動紊亂及露儲堆置;庫儲零附件欠撥項量龐大且久欠未處理,縱已採購建帳納管者,亦未迅即撥發部隊使用,致有逾效報廢情事;另逾效軍品數量龐鉅,亦未積極處理;對主、代用軍品之技術資訊未能事先掌握,致採購原有庫存品項;國防部所屬基層單位對於可修件軍品及已核定之汰除裝備,應繳回而未依規定期限內繳回,處理速度怠惰消極,均核有違失」之糾正案。...詳全文
102/06/13102教正0015馬委員以工、葛委員永光提: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核定「公館新世界觀光劇場暨景觀改造工程」計畫,未能確實考量觀光劇場之區位及場域設置,致原規劃打造國際觀光藝文劇場,實際卻淪為地方展演場所,且補助經費核銷前未落實補助計畫之經費分配審查,完工後亦未及時督導後續經營管理情形;臺北市政府執行明日世界館劇場改造計畫,事前工程規劃草率,未達統包之目的,且未追究統包未竟事項之責任。又辦理水源市場劇場改造計畫,延遲變更樓層使用目的,延宕本計畫之啟用期程。嗣規劃完工後移轉營運,然實際卻委外管理,且以觀光劇場之設備水準,卻僅有地方藝文展場之使用效益,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2教正15)...詳全文
102/05/22102外正0002高委員鳳仙、錢林委員慧君、葛委員永光提:外交部及駐韓代表處(前身駐韓大使館)對於我國在韓國不動產之相關歷年資料未確實保存,且未能即時、積極清查及處理,以致在韓國多筆國有土地長期處於被無權占用困境,迄今束手無策、立場軟弱,未能積極護產、保產並依法採取有效作為,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2/01/15102財正0002趙委員昌平、劉委員興善、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提:部分地方政府為彌平預算收支,規避公共債務法債限規定,同時創造虛假歲入與歲出項目,操弄債限比率,主計總處未查處糾正,又該總處雖訂有縣(市)政府虛列歲出預算認定標準,亦未落實執行;另,財政部雖訂有督促地方政府改正舉債超限辦法,惟相關縣市所報改進計畫時程冗長,改善財政態度消極,惟該部仍予核准或僅要求重提計畫,欠缺積極有效作為;新竹市政府及台南市政府所屬相關基金,原列自償性財源喪失,依法均應列入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管制,雖經審計部發現,且財政部及行政院多次要求改正,迄未依示辦理,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1/12/05101財正0050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屬員索賄未遂之重大違常事件,懲處未盡切實,且失之輕縱,待地檢二度介入,始為輕懲,復經本院進行瞭解,方重行審查並另為懲處,相關作為顯欠嚴謹切實,核有違失;復對涉案人員未為適切導正,反予升遷,人事考核機制未見落實,防弊處置闕如,風險管理欠佳;另用人決策草率,對高階主管之調任,未妥善評估考核;人員獎懲未訂定明確標準,且懲處消極敷衍,對員工違常之資訊又未能及時掌握及查證,在在彰顯該公司控制環境及資訊與溝通兩內部控制組成要素存有嚴重缺失,亟待改善,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1財正50)...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