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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於COVID-19疫情期間,在無明確的法律授權下,於110年6月7日公告「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外,禁止外出」的禁足令,限縮包括沒有傳染病接觸史的所有移工的人身自由,已嚴重侵害移工人權,且一再為實施全縣移工禁足令飾詞卸責;勞動部未能提供移工在臺工作與生活必要資訊或法規訊息,致發生有移工不知與確診者足跡重疊而未接受篩檢,或對疫苗資訊以訛傳訛,而未能及時接種,造成疫情擴散之虞,均核有怠失案。(111社正8)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於COVID-19疫情期間,在無明確的法律授權下,於110年6月7日公告「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外,禁止外出」的禁足令,限縮包括沒有傳染病接觸史的所有移工的人身自由,已嚴重侵害移工人權,且一再為實施全縣移工禁足令飾詞卸責;勞動部未能提供移工在臺工作與生活必要資訊或法規訊息,致發生有移工不知與確診者足跡重疊而未接受篩檢,或對疫苗資訊以訛傳訛,而未能及時接種,造成疫情擴散之虞,均核有怠失案。(111社正8)(本文下載:1114330285.pdf)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於COVID-19疫情期間,在無明確的法律授權下,於110年6月7日公告「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外,禁止外出」的禁足令,限縮包括沒有傳染病接觸史的所有移工的人身自由,已嚴重侵害移工人權,且一再為實施全縣移工禁足令飾詞卸責;勞動部未能提供移工在臺工作與生活必要資訊或法規訊息,致發生有移工不知與確診者足跡重疊而未接受篩檢,或對疫苗資訊以訛傳訛,而未能及時接種,造成疫情擴散之虞,均核有怠失案。(111社正8)(附件下載:糾正案文-行政院.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2日111/08/02 下午 03:07:39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1999.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1999.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2日111/08/02 下午 03:07:06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就被彈劾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於104年間值日辦理羈押案件時,在被告未拒絕夜間訊問之情形下,未即時到院訊問被告,反以電話指示值班法警與被告進行單方溝通,更以允諾交保作為換取被告同意不為夜間訊問之籌碼,無故延宕庭期,漠視羈押案件被告之權益,更造成法院調度、通知及訴訟進行之困擾。又於110年3月19日為答辯自律案件之需求,逕命配屬之書記官向該法院檔案室借調卷證,且明知少年、家事事件審理不公開,而有保密義務,仍借調卷證並攜出法院外影印,致生卷證機密外洩之風險。亦於111年2月16日經司法院停職,於離職一個月後,皆未辦畢離職手續並完成移交工作,屢經法院催辦,皆置之不理,更出言威脅協助移交之人員,違反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17條之規定。被彈劾人除上述違失外,其於任職法官期間更有多次曠職、延宕保護令案件處理之情形,亦不時有情緒失控,影響同仁辦公之狀況,更於承辦少年案件時,要求少年自賞巴掌及多次濫用職權之違失,均經法官評鑑成立在案。以上各節,實有違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5條、法官法第18條之規定,亦損法官公正、中立、獨立之職務形象,嚴重戕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就被彈劾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於104年間值日辦理羈押案件時,在被告未拒絕夜間訊問之情形下,未即時到院訊問被告,反以電話指示值班法警與被告進行單方溝通,更以允諾交保作為換取被告同意不為夜間訊問之籌碼,無故延宕庭期,漠視羈押案件被告之權益,更造成法院調度、通知及訴訟進行之困擾。又於110年3月19日為答辯自律案件之需求,逕命配屬之書記官向該法院檔案室借調卷證,且明知少年、家事事件審理不公開,而有保密義務,仍借調卷證並攜出法院外影印,致生卷證機密外洩之風險。亦於111年2月16日經司法院停職,於離職一個月後,皆未辦畢離職手續並完成移交工作,屢經法院催辦,皆置之不理,更出言威脅協助移交之人員,違反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17條之規定。被彈劾人除上述違失外,其於任職法官期間更有多次曠職、延宕保護令案件處理之情形,亦不時有情緒失控,影響同仁辦公之狀況,更於承辦少年案件時,要求少年自賞巴掌及多次濫用職權之違失,均經法官評鑑成立在案。以上各節,實有違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5條、法官法第18條之規定,亦損法官公正、中立、獨立之職務形象,嚴重戕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10731069.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就被彈劾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於104年間值日辦理羈押案件時,在被告未拒絕夜間訊問之情形下,未即時到院訊問被告,反以電話指示值班法警與被告進行單方溝通,更以允諾交保作為換取被告同意不為夜間訊問之籌碼,無故延宕庭期,漠視羈押案件被告之權益,更造成法院調度、通知及訴訟進行之困擾。又於110年3月19日為答辯自律案件之需求,逕命配屬之書記官向該法院檔案室借調卷證,且明知少年、家事事件審理不公開,而有保密義務,仍借調卷證並攜出法院外影印,致生卷證機密外洩之風險。亦於111年2月16日經司法院停職,於離職一個月後,皆未辦畢離職手續並完成移交工作,屢經法院催辦,皆置之不理,更出言威脅協助移交之人員,違反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17條之規定。被彈劾人除上述違失外,其於任職法官期間更有多次曠職、延宕保護令案件處理之情形,亦不時有情緒失控,影響同仁辦公之狀況,更於承辦少年案件時,要求少年自賞巴掌及多次濫用職權之違失,均經法官評鑑成立在案。以上各節,實有違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5條、法官法第18條之規定,亦損法官公正、中立、獨立之職務形象,嚴重戕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1年劾字第1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就被彈劾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於104年間值日辦理羈押案件時,在被告未拒絕夜間訊問之情形下,未即時到院訊問被告,反以電話指示值班法警與被告進行單方溝通,更以允諾交保作為換取被告同意不為夜間訊問之籌碼,無故延宕庭期,漠視羈押案件被告之權益,更造成法院調度、通知及訴訟進行之困擾。又於110年3月19日為答辯自律案件之需求,逕命配屬之書記官向該法院檔案室借調卷證,且明知少年、家事事件審理不公開,而有保密義務,仍借調卷證並攜出法院外影印,致生卷證機密外洩之風險。亦於111年2月16日經司法院停職,於離職一個月後,皆未辦畢離職手續並完成移交工作,屢經法院催辦,皆置之不理,更出言威脅協助移交之人員,違反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17條之規定。被彈劾人除上述違失外,其於任職法官期間更有多次曠職、延宕保護令案件處理之情形,亦不時有情緒失控,影響同仁辦公之狀況,更於承辦少年案件時,要求少年自賞巴掌及多次濫用職權之違失,均經法官評鑑成立在案。以上各節,實有違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5條、法官法第18條之規定,亦損法官公正、中立、獨立之職務形象,嚴重戕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1年7月27日劾字第13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2日111/08/02 下午 02:21:55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1972.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1972.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9日111/07/29 上午 10:41:11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鴻義章、蔡崇義就前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汪志敏,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公告監察委員鴻義章、蔡崇義就前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汪志敏,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本文下載:1110731050.pdf)公告監察委員鴻義章、蔡崇義就前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汪志敏,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附件下載:監察院111年7月12日劾字第12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8日111/07/28 下午 03:24:50
公告公告糾正民國110年彰化縣喬友大樓發生火警,致人民傷亡及消防員殉職憾事。該縣建設處怠未善盡查核,容任該大樓內防火避難設施未完善、閒置空間管理不當等情;另該府建設處、城市暨觀光發展處資訊橫向聯繫與勾稽掌握闕如,致火災發生時影響消防人員入室救援及撤離判斷,均核有怠失案。公告糾正民國110年彰化縣喬友大樓發生火警,致人民傷亡及消防員殉職憾事。該縣建設處怠未善盡查核,容任該大樓內防火避難設施未完善、閒置空間管理不當等情;另該府建設處、城市暨觀光發展處資訊橫向聯繫與勾稽掌握闕如,致火災發生時影響消防人員入室救援及撤離判斷,均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11930327.pdf)公告糾正民國110年彰化縣喬友大樓發生火警,致人民傷亡及消防員殉職憾事。該縣建設處怠未善盡查核,容任該大樓內防火避難設施未完善、閒置空間管理不當等情;另該府建設處、城市暨觀光發展處資訊橫向聯繫與勾稽掌握闕如,致火災發生時影響消防人員入室救援及撤離判斷,均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喬友1110720公布版個資遮隱.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8日111/07/28 下午 02:21:18
公告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及該府都市發展局,對於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洪志生違反該中心組織規章等相關規定,恣意於委任契約調整薪給條件,任令洪員分別於民國107年度支領新臺幣127萬6,500元及108年度支領155萬8,500元之鉅額獎金等情,未善盡監督檢查之責,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及該府都市發展局,對於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洪志生違反該中心組織規章等相關規定,恣意於委任契約調整薪給條件,任令洪員分別於民國107年度支領新臺幣127萬6,500元及108年度支領155萬8,500元之鉅額獎金等情,未善盡監督檢查之責,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11930331.pdf)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及該府都市發展局,對於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洪志生違反該中心組織規章等相關規定,恣意於委任契約調整薪給條件,任令洪員分別於民國107年度支領新臺幣127萬6,500元及108年度支領155萬8,500元之鉅額獎金等情,未善盡監督檢查之責,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00800189糾正案文(公布發文版).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8日111/07/28 下午 02:13:25
公告公告糾正國防部軍售案涉及預算排擠效應及兵力整建計畫建案作業程序,爰以特別預算編列,採緊急應變項次非特定需求方式辦理軍購,惟臺海戰情瞬息萬變,倘軍售案迭因偶發性事由,而造成武器無法依原初規劃籌獲、管理目標,未能達成整體防衛構想之作戰任務,將嚴重危害人員及國家安全等情,皆核有重大違失案。公告糾正國防部軍售案涉及預算排擠效應及兵力整建計畫建案作業程序,爰以特別預算編列,採緊急應變項次非特定需求方式辦理軍購,惟臺海戰情瞬息萬變,倘軍售案迭因偶發性事由,而造成武器無法依原初規劃籌獲、管理目標,未能達成整體防衛構想之作戰任務,將嚴重危害人員及國家安全等情,皆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14230178.pdf)公告糾正國防部軍售案涉及預算排擠效應及兵力整建計畫建案作業程序,爰以特別預算編列,採緊急應變項次非特定需求方式辦理軍購,惟臺海戰情瞬息萬變,倘軍售案迭因偶發性事由,而造成武器無法依原初規劃籌獲、管理目標,未能達成整體防衛構想之作戰任務,將嚴重危害人員及國家安全等情,皆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軍購國防武器案-糾正案文(00公告稿-附件).docx.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8日111/07/28 下午 02:12:20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1921.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192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6日111/07/26 下午 03:07:04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1894.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1894.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6日111/07/26 下午 03:06:51
公告公告111年7月19日變更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1年7月19日變更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1900.pdf)公告111年7月19日變更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變更名冊1111831900.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5日111/07/25 上午 11:30:22
公告公告糾正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麻豆分局於民國100年至101年間辦理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臺南地檢署101年度刑護勞助字第1號)案件過程違反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機關人員並協助翁茂鍾不實易服社會勞動,確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麻豆分局於民國100年至101年間辦理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臺南地檢署101年度刑護勞助字第1號)案件過程違反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機關人員並協助翁茂鍾不實易服社會勞動,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12630298.pdf)公告糾正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麻豆分局於民國100年至101年間辦理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臺南地檢署101年度刑護勞助字第1號)案件過程違反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機關人員並協助翁茂鍾不實易服社會勞動,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10720-翁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版).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5日111/07/25 上午 11:29:31
公告公告糾正教育部對於大專校院新生註冊率驟減趨勢,長期漠視且無積極因應策略,致教師勞資爭議及工作權遭壓迫等相關爭議事件層出不窮;又因工作權益保障不足,教師表意權及教學自主權受到限制,嚴重損及大學自主、教師人格尊嚴等基本人權。該部未能實質督導高教現場教師面臨的勞動權益亂象,顯疏於中央教育主管之責,核有怠失案。公告糾正教育部對於大專校院新生註冊率驟減趨勢,長期漠視且無積極因應策略,致教師勞資爭議及工作權遭壓迫等相關爭議事件層出不窮;又因工作權益保障不足,教師表意權及教學自主權受到限制,嚴重損及大學自主、教師人格尊嚴等基本人權。該部未能實質督導高教現場教師面臨的勞動權益亂象,顯疏於中央教育主管之責,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12430212.pdf)公告糾正教育部對於大專校院新生註冊率驟減趨勢,長期漠視且無積極因應策略,致教師勞資爭議及工作權遭壓迫等相關爭議事件層出不窮;又因工作權益保障不足,教師表意權及教學自主權受到限制,嚴重損及大學自主、教師人格尊嚴等基本人權。該部未能實質督導高教現場教師面臨的勞動權益亂象,顯疏於中央教育主管之責,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1110720(函教育部及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5日111/07/25 上午 10:29:14
公告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約定於109年7月3日與兩名員工之談話日程,惟事前未善盡告知A女該次談話之事由,由A女決定是否出席該次談話,使A女於該次會議立即回應關於男女交往之個人隱私,或掏剖遭人性侵之過往,所稱取得A女同意出席該次談話,即有瑕疵,此等突襲式之作法,不符合程序正義;且知悉A女自述曾遭前雇主性侵害,當場未有心理諮商輔導專業人員參與,且對於覺察被害人心理創傷之敏感度及處理之專業能力不足,又於A女處境更為困難之時,未停止談話程序,亦未特別注意A女之動向或施予A女必要之保護措施;又已知有犯罪嫌疑者,卻未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及衛福部105年12月所修訂之處理流程向婦幼隊告發;對於特約之長照單位負責人涉及社會矚目之性侵害案件,並未為適當之處理,已嚴重斵害長照2.0特約單位之公益形象,損害政府聲譽,均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約定於109年7月3日與兩名員工之談話日程,惟事前未善盡告知A女該次談話之事由,由A女決定是否出席該次談話,使A女於該次會議立即回應關於男女交往之個人隱私,或掏剖遭人性侵之過往,所稱取得A女同意出席該次談話,即有瑕疵,此等突襲式之作法,不符合程序正義;且知悉A女自述曾遭前雇主性侵害,當場未有心理諮商輔導專業人員參與,且對於覺察被害人心理創傷之敏感度及處理之專業能力不足,又於A女處境更為困難之時,未停止談話程序,亦未特別注意A女之動向或施予A女必要之保護措施;又已知有犯罪嫌疑者,卻未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及衛福部105年12月所修訂之處理流程向婦幼隊告發;對於特約之長照單位負責人涉及社會矚目之性侵害案件,並未為適當之處理,已嚴重斵害長照2.0特約單位之公益形象,損害政府聲譽,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14330227.pdf)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約定於109年7月3日與兩名員工之談話日程,惟事前未善盡告知A女該次談話之事由,由A女決定是否出席該次談話,使A女於該次會議立即回應關於男女交往之個人隱私,或掏剖遭人性侵之過往,所稱取得A女同意出席該次談話,即有瑕疵,此等突襲式之作法,不符合程序正義;且知悉A女自述曾遭前雇主性侵害,當場未有心理諮商輔導專業人員參與,且對於覺察被害人心理創傷之敏感度及處理之專業能力不足,又於A女處境更為困難之時,未停止談話程序,亦未特別注意A女之動向或施予A女必要之保護措施;又已知有犯罪嫌疑者,卻未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及衛福部105年12月所修訂之處理流程向婦幼隊告發;對於特約之長照單位負責人涉及社會矚目之性侵害案件,並未為適當之處理,已嚴重斵害長照2.0特約單位之公益形象,損害政府聲譽,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權勢性侵案糾正案文(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20日111/07/20 下午 04:16:09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1881.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188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19日111/07/19 上午 11:30:29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觀護人施叔伶、康嘉芬,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觀護人施叔伶、康嘉芬,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本文下載:1110730997.pdf)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觀護人施叔伶、康嘉芬,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附件下載:監察院111年7月5日劾字第1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施叔伶、康嘉芬部分).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19日111/07/19 上午 11:05:21
公告公告糾正行政院就森林保護缺乏宏觀而整體之政策思維,明知森林範圍廣大,僅配置有限護管人力與森林警察,長久以來漠視盜伐亂象,任令有關機關各自為政、各行其是,未盡統合之能,難辭其咎案。公告糾正行政院就森林保護缺乏宏觀而整體之政策思維,明知森林範圍廣大,僅配置有限護管人力與森林警察,長久以來漠視盜伐亂象,任令有關機關各自為政、各行其是,未盡統合之能,難辭其咎案。(本文下載:1112230168.pdf)公告糾正行政院就森林保護缺乏宏觀而整體之政策思維,明知森林範圍廣大,僅配置有限護管人力與森林警察,長久以來漠視盜伐亂象,任令有關機關各自為政、各行其是,未盡統合之能,難辭其咎案。(附件下載:1112200019山老鼠案糾正案文-發文.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15日111/07/15 下午 03:38:33
公告公告糾正經濟部工業局未考量本土產能與品質能否支援,導致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僅餘5%;另以無產製證明為替代,變相折損產業關聯政策原意。該部能源局任令興達港區浚深工程延宕時程長達4年4個月,嚴重影響離岸風電國產化執行進程等,均核有違失乙案。公告糾正經濟部工業局未考量本土產能與品質能否支援,導致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僅餘5%;另以無產製證明為替代,變相折損產業關聯政策原意。該部能源局任令興達港區浚深工程延宕時程長達4年4個月,嚴重影響離岸風電國產化執行進程等,均核有違失乙案。(本文下載:1112230190.pdf)公告糾正經濟部工業局未考量本土產能與品質能否支援,導致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僅餘5%;另以無產製證明為替代,變相折損產業關聯政策原意。該部能源局任令興達港區浚深工程延宕時程長達4年4個月,嚴重影響離岸風電國產化執行進程等,均核有違失乙案。(附件下載:111財正7-行政院.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15日111/07/15 下午 03:38:10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1858.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1858.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15日111/07/15 上午 11:52:16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就翁茂鍾等人於91年至93年間炒作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經臺灣高等法院100年10月24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判決有罪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定讞(10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4號案件),經臺北地檢署函請臺南地檢署代為執行,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核准易服社會勞動,時數為2,196小時,履行期間2年;詎料翁茂鍾為便利工作並逃避社會勞動之執行,經由時任臺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指示主任觀護人韓國一,指定鄰近佳和公司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為社會勞動執行機構,時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子敬對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表示:「警友會的翁理事長過陣子會去你們那邊,他過去對我們警察幫忙很多」等語,致經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指派負責監督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的副所長楊博賢,明知翁茂鍾多未實際到該分駐所服社會勞動或遲到早退,仍與分駐所員警於出勤社會勞動相關簿冊上簽章及認證時數,甚至翁茂鍾在官田分駐所履行社會勞動時有批改佳和公司公文等處理私人事務行為,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疏於督導副所長楊博賢及分駐所員警;另周章欽和陳子敬明知與翁茂鍾有利害關係,卻仍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違背相關公務倫理規範。周章欽、韓國一、陳子敬、楊博賢、陳宏平等5人,違反法官法、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公務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就翁茂鍾等人於91年至93年間炒作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經臺灣高等法院100年10月24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判決有罪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定讞(10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4號案件),經臺北地檢署函請臺南地檢署代為執行,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核准易服社會勞動,時數為2,196小時,履行期間2年;詎料翁茂鍾為便利工作並逃避社會勞動之執行,經由時任臺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指示主任觀護人韓國一,指定鄰近佳和公司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為社會勞動執行機構,時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子敬對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表示:「警友會的翁理事長過陣子會去你們那邊,他過去對我們警察幫忙很多」等語,致經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指派負責監督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的副所長楊博賢,明知翁茂鍾多未實際到該分駐所服社會勞動或遲到早退,仍與分駐所員警於出勤社會勞動相關簿冊上簽章及認證時數,甚至翁茂鍾在官田分駐所履行社會勞動時有批改佳和公司公文等處理私人事務行為,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疏於督導副所長楊博賢及分駐所員警;另周章欽和陳子敬明知與翁茂鍾有利害關係,卻仍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違背相關公務倫理規範。周章欽、韓國一、陳子敬、楊博賢、陳宏平等5人,違反法官法、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公務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10730974.pdf)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就翁茂鍾等人於91年至93年間炒作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經臺灣高等法院100年10月24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判決有罪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定讞(10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4號案件),經臺北地檢署函請臺南地檢署代為執行,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核准易服社會勞動,時數為2,196小時,履行期間2年;詎料翁茂鍾為便利工作並逃避社會勞動之執行,經由時任臺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指示主任觀護人韓國一,指定鄰近佳和公司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為社會勞動執行機構,時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子敬對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表示:「警友會的翁理事長過陣子會去你們那邊,他過去對我們警察幫忙很多」等語,致經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指派負責監督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的副所長楊博賢,明知翁茂鍾多未實際到該分駐所服社會勞動或遲到早退,仍與分駐所員警於出勤社會勞動相關簿冊上簽章及認證時數,甚至翁茂鍾在官田分駐所履行社會勞動時有批改佳和公司公文等處理私人事務行為,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疏於督導副所長楊博賢及分駐所員警;另周章欽和陳子敬明知與翁茂鍾有利害關係,卻仍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違背相關公務倫理規範。周章欽、韓國一、陳子敬、楊博賢、陳宏平等5人,違反法官法、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公務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1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就翁茂鍾等人於91年至93年間炒作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經臺灣高等法院100年10月24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判決有罪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定讞(10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4號案件),經臺北地檢署函請臺南地檢署代為執行,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核准易服社會勞動,時數為2,196小時,履行期間2年;詎料翁茂鍾為便利工作並逃避社會勞動之執行,經由時任臺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指示主任觀護人韓國一,指定鄰近佳和公司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為社會勞動執行機構,時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子敬對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表示:「警友會的翁理事長過陣子會去你們那邊,他過去對我們警察幫忙很多」等語,致經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指派負責監督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的副所長楊博賢,明知翁茂鍾多未實際到該分駐所服社會勞動或遲到早退,仍與分駐所員警於出勤社會勞動相關簿冊上簽章及認證時數,甚至翁茂鍾在官田分駐所履行社會勞動時有批改佳和公司公文等處理私人事務行為,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疏於督導副所長楊博賢及分駐所員警;另周章欽和陳子敬明知與翁茂鍾有利害關係,卻仍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違背相關公務倫理規範。周章欽、韓國一、陳子敬、楊博賢、陳宏平等5人,違反法官法、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公務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1年7月5日劾字第1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7月14日111/07/14 下午 03: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