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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1/03
公告日期: 113/01/23
字  號: 113財正0001
案  由: 葉大華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基隆市大武崙溪屬基隆市管區域排水,其支流二號排水溝流經工業區部分屬原經濟部工業局管理維護範圍,該流域於民國(下同)106年6月2日因短延時、強降雨,導致水道溢淹造成基隆市安樂區及大武崙工業區等地災害(下稱六二水災)。惟於六二水災發生前,大武崙溪已有連續多年發生暴雨溢淹情事,基隆市政府以「102年間函大武崙工業區服務中心就轄管二號排水溝護岸工程妥善評估」、「105年間提出該排水系統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未及進行改善工程即發生六二水災事件」、「堤防加高亦無法避免溢堤」等內容置辯,然基隆市政府未能正視該排水系統存在多年之護岸缺口,且於災害發生前未能採行堤防加高或合理可行之防汛作為,以及原經濟部工業局未能督促所屬大武崙工業區服務中心辦理或修繕該堤防缺口之防洪設施,未能以行政一體原則並循機關協調機制解決爭端,肇致溪水可由該缺口強灌民宅,沿岸居民應變不及而蒙受損失,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大武崙溪溢堤致災案糾正案文-決議版.docx 大武崙溪溢堤致災案糾正案文-決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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