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審議日期: |
98/04/08 |
| 公告日期: |
9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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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098內正0011 |
案 由: |
林委員鉅鋃、洪委員德旋提:南投縣廬山溫泉地區違建林立,查報處理流程亂無章法,且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溫泉區管理計畫延宕多年遲未核定,違法旅館、民宿猖獗,恣以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章混充合法旅宿業者,欺瞞、誤導民眾涉險消費,南投縣政府及經濟部水利署先後管理塔羅灣溪,卻無視河防安全,卻怠於執行管理機關法定職務,恣任護岸設施上違法建造房屋之行為持續存在等違失乙案糾正案文。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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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 本案文件: |
098000052廬山溫泉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098000052廬山溫泉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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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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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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