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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3/13
公告日期: 113/03/20
字  號: 113司正0004
案  由: 王美玉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下稱矯正署)依外役監條例規定,負責辦理外役監受刑人之遴選,矯正署花蓮監獄(下稱花蓮監獄)邵員案、矯正署臺北監獄易員案,於外役監遴選通過後,均因媒體報導,經矯正署再次審查,始發現審查基準表錯誤之重大瑕疵。另對曾向本院陳情申請13次外役監遴選均未獲核准之矯正署高雄監獄黃員案,併同函請矯正署提供其歷次申請外役監之資料,亦發現黃員歷次申請外役監之遴選流程,有資料填寫錯誤,肇致分數錯誤之情形,矯正署未能覈實辦理外役監之遴選,核有未當;又,花蓮監獄女性約僱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未能與受刑人保持適當距離,與受刑人發生違反專業倫理之男女情愛關係,並違反監獄物品檢查程序夾帶物品予受刑人,且於監所廁所內與受刑人為男女親密行為,花蓮監獄未能落實門禁及人員管制,使該約僱人員有趁隙與受刑人交談、夾帶傳遞物品及其他親密接觸行為之機會,核其相關作為,均顯有重大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13司正0004外役監遴選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113司正0004外役監遴選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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