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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9/07/16
公告日期: 110/05/31
字  號: 109教正0011
案  由: 高鳳仙委員提:臺南市張博勝老師任教期間計32件性侵害或性騷擾學生案件,受害者達31人(那拔國小8件8名受害人、新市國小24案23名受害人)臺南地檢署並以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張博勝13案,致許多受害學生身心嚴重受創。臺南市新化區那拔國民小學前校長林信宏知悉後,私下協調張師調校至新市國小,致使新市國小受害人達23人,核有重大違失;主任許崑泉、前督學林慶煌知悉後未依規定通報及處理,且前校長林信宏、前督學林慶煌於接受調查時,供述前後矛盾且避重就輕,意圖卸責,前校長林信宏並延宕處理張博勝及其妻不當補習案,均核有重大違失;臺南市新市區新市國民小學導師林裕義、陳春妙等人分別於94、95學年度接獲女學生反映知悉張博勝疑似性騷擾或性侵害學生,均未依法通報,核有違失;那拔國小及新市國小均未依法採取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措施,未依法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難辭監督不周之責。另,張博勝於任教期間違法體罰學生共計9案件,體罰29名學生(那拔國小2件2人、新市國小7件27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僅知悉3件,未督導那拔國小及新市國小就張博勝體罰學生案進行清查,亦有欠當;那拔國小前校長林信宏、主任許崑泉、新市國小前校長蘇恭鴻、前校長余孟和及多名教育人員、前校長張瓊文及多名教育人員,知悉張博勝違法體罰學生,均未依法進行社政通報及校安通報,均有重大違失。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那拔案)(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那拔案)(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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