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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瓦斯產業管理 促使分裝業、零售業重量不合格率降低

  • 日期:107-01-02

國內使用瓦斯戶數占全國總戶數5至6成以上,其產業營運管理與安全問題向為民眾所關注,監察院為保障瓦斯消費者權益,經103年6月5日完成調查,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後,已促使分裝業、零售業重量不合格率降低。
監察院表示,經濟部、內政部除已分別修正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石油管理法相關罰則之外,也規劃推動桶裝瓦斯簽封、計畫配送制度與橫向聯繫查核機制等產業永續安全發展措施。
至於攸關消費者權益的偷斤減兩等重量不足之查核部分,監察院指出,自96年迄105年8月底,分裝業不合格率已由30.45%大幅降至2.07%,零售業不合格率更由51.67%大幅降為5.24%,足見監察權之行使,對於遏阻不法已有顯著改善成效。
監察院也提到,102年1月及11月間,分別在高雄市及南投縣轄內,發生瓦斯零售業者氣爆釀災事件,經調查後發現,地方政府任令轄內瓦斯行,長期於住宅區恣意違法超量儲存、私自分裝,終因作業不慎致生氣爆,監察院除提案予以糾正,對於國內民生需求與公共安全,如何與瓦斯各級產業共存共榮,相關輔導、管理及宣導等措施,均有加強改善空間,監察院並已促請行政院督飭所屬檢討改善。
監察院另要求高雄、南投等地方政府,分別加強轄內瓦斯業者之橫向管理、通報及聯合查核等措施,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瓦斯產業之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