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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屆監察委員就職兩周年 促進財務增益逾98億元

  • 日期:105-08-01

第5屆監察委員自103年8月1日至105年7月底止,核派調查557案,提出調查報告381案,成立彈劾41案、糾正132案、糾舉1案,促進政府財務增益逾新臺幣(下同)98億元,機關增修法令331項。
兩年來監察院以超然獨立及客觀公正之立場,縝密調查,究明事實,對於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132案,函請改善案289案。另各機關依據監察院糾正案及函請改善案,函復自行議處違失人員計661人。
承上,行政機關因參考或依據監察院糾正案、函請改善案,促使政府財務增益逾98億元,其中節省公帑計66億9,435萬元,主要案件為國防部改善國防軍事工程規劃、自來水公司改善漏水率與管線汰新計畫、科技部南科管理局處理高鐵減振工程案、台電公司減發不休假加班費以及中油公司辦理液化天然氣供氣投資計畫等;間接促成增加政府歲入達 31億2,219萬元,主要案件為財政部及衛生福利部加強查核美容醫學勞務收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收取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使用補償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加強稽查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經濟部工業局落實研究成果至產業界等。另各機關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計1,808項,增修法令331項,廢止法令11項。
兩年來,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計27,285件,處理27,047件,扣除不屬職權範圍、內容空泛等非陳訴性質案件4,919件,屬陳訴性質書狀22,128件,以案計算為15,037案,處理情形分別為請先循或已進入司法、行政救濟程序者4,229案,送請機關參處者5,050案,認無違失逕函復陳訴人25案,函請機關說明、查處及補送資料者為1,428案,併案處理3,748案,核派委員調查者為557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