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院104年3月處理人民陳情1,170件

  • 日期:104-04-01

監察院統計,104年3月份共收受1,171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17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1,170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等248件,其餘922件,改以案計算,共有635案,其中派查12案。
監察院3月份處理之陳情案635案,經審核資料後處理結果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154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176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230案。
四、 認無違失,函復陳訴人1案。
五、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62案。
六、 據以派查12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