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灣社會高齡化 老人福利機構高達9成有缺失 監察委員尹祚芊自動調查 確保受照護者健康與權益

  • 日期:104-01-05

臺灣邁入高齡化社會,65歲以上老人所佔的比例持續攀升,老人或失能病患的照護需求與人權相關議題引起社會高度重視。監察委員尹祚芊自動調查政府對於老人機構的督導成效,以確保受照護者的健康與相關權益。
監察院已著手調查多起老人福利機構相關案件,惟礙於督導單位分屬不同行政部門,故相關問題一直無法獲得一致圓滿的解決方式。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103年12月29日公布老人福利機構查核結果,發現仍有高達9成不合格,相關缺失包括:機構建物有違建、安全通道有堆積物阻礙、或是使用過期多年的藥品,這些問題均嚴重危害到老人的健康與安全,漠視其相關權益。
監委尹祚芊表示,究竟「老人福利機構」的定義為何?所收容的對象之標準與定義為何?與「護理機構」之服務對象及服務內容有何區別?日趨成長的失能病患、身心障礙病患或老年人究竟應隸屬何種機構照護較為妥適?政府有無站在受照護民眾及家屬的立場來整體考量、規範、管理,防杜類案再生等問題,共同為民眾服務。監察院將繼續釐清相關部門是否善盡規劃督導責任,以確保能提供老人及失能病患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