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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華僑申請來臺 簽證拖延耗時 監察院調查以保障人權

  • 日期:103-05-28

緬甸籍華人申請來臺簽證耗時、費錢、費力,當地民眾陳情我國駐泰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刁難,監察院蒐集相關事證後,認恐涉及我國對於他國弱勢人權保障問題,該院人權保障委員會決議調查,以查明辦事處對於簽證受理、核發相關機制有無缺失。
監察院接獲緬甸多名華僑陳情指出,他們申請來臺研修宗教教義,但因我國在緬甸並無設置經濟文化辦事處,因而必須轉赴我國設立於泰國曼谷的駐泰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結果常常遭到該辦事處以各種理由退件,甚至有人跑了6趟、費時2至3個月,盤纏花光,仍然一無所獲。
監察院為瞭解緬籍華僑申請來臺核發簽證情形,除函請外交部說明外,並請在臺研修宗教教義的緬籍人士提供實際申辦簽證經驗以供參考,經比較兩造說法,發現官方及申請者之看法存有落差。
監察院指出,外交部對緬籍人士來臺簽證採行較嚴謹審查機制,固然有國家安全上的專業考量,然而緬籍人士申請來臺簽證,確有耗時、費力、費錢情事;且申請者表示,受到駐泰國代表處不友善對待或歧視,實已涉及我國對於他國弱勢人權保障問題。該院將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