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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小學111棟校舍無使用執照 校園安全堪慮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

  • 日期:103-05-15

教育部未能切實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中小學校舍補領建築使用執照或依法停止使用,全國共有659班級、16,972位學生,在安全堪慮的111棟校舍上課,影響校園公共安全甚鉅。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3年5月15日通過監察委員林鉅鋃、馬以工提案,糾正教育部。
糾正案文指出,審計部統計,截至101年12月31日止,各市縣公立中小學共計3,422校,其中校舍無建造執照及無使用執照者,計有22市縣共計1,089所學校,約占全國總數31.82%,無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之建案量分別為3,534案及3,821案,無使用執照校舍繼續使用者計3,683案。
糾正案文指出,教育部針對無使用執照校舍辦理耐震評估,安全鑑定結果,計有62,441位學生於無使用執照且結構安全堪慮校舍上課,其中更有16,972位學生於無使用執照且經建議拆除的校舍上課,另計有花蓮縣等11個直轄市、市縣,計有215件無使用執照校舍,且未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有違建築法相關規定,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恐難維護,教育部未善盡監督地方政府職責,實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