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院103年3月處理人民陳情1,339件 糾正15案

  • 日期:103-04-01

監察院統計,103年3月份共收受1,336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85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共處理1,339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215件,其餘1,124件,改以案計算,共有740案,其中派查18案;通過糾正案15案。
監察院103年3月份處理陳情案情形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170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302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148案。
四、 認無違失,函復陳訴人1案。
五、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101案。
六、 派查18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