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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積極宣導公職人員網路授權介接財產服務 使用率由二成四提升至逾五成 另呼籲於107年1月2日前完成106年定期財產申報 俾免逾期受罰

  • 日期:107-01-02

為提升公職人員網路申報使用率,監察院及法務部自104年起,針對定期申報之公職人員,推動「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經統計,106年公職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之使用率,已自105年之24.01%大幅攀升至50.64%,顯見該服務深獲公職人員肯定及支持。
凡公職人員及其配偶透過授權介接財產資料,監察院即可據以向530餘個受查詢機關(構),介接「特定申報(基準)日」之財產資料,提供公職人員辦理定期財產申報時下載參考使用。除可減輕公職人員蒐集、整理財產資料之負荷,亦可減少因申報不實而遭裁罰情事,讓財產申報像網路報稅一樣便利。
監察院統計,應向監察院辦理定期財產申報之公職人員,使用網路申報情形,以「本俸六級以上之法官及檢察官」之身分別者,使用率較低,監察院特於106年間,赴各級法院及各級檢察署,辦理60場次「106年定期申報授權介接財產資料」宣導說明會;另針對其他公職人員採平面宣導、電話輔導及數位宣導,以客製化及多元化之宣導方式,期能提升公職人員之授權意願,強化財產申報之便利性及正確性。
此外,106年定期財產申報期間為106年11月1日至107年1月2日,監察院呼籲公職人員,善用網路系統,於期限內辦理定期財產申報。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http://sunshine.cy.gov.tw提供相關法令及參考資料,俾便公職人員下載參用。如有財產申報疑義,請逕電洽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