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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基金委外代操績效差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等5機關

  • 日期:102-07-03

政府基金委外操作國內權益證券金額龐大,101年高達近5仟億元,代操績效相當差,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2年7月3日通過監察委員葉耀鵬、林鉅鋃、馬秀如提案,糾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勞工保險局、內政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政府基金委外操作國內權益證券金額龐大,101年底高達4,909.12億元,代操績效甚差,無論1年、3年、5年、10年期的年度報酬率,竟全部劣於自行運用,又中長期委外代操的報酬率,絕大多數年度均不如1年期定存利率,相對於各政府基金自行運用,近10年出售收益計1,115億元,委外代操卻僅獲利20億元,各基金主管機關應檢討委外代操績效欠佳原因,並速謀改善對策。
二、 各政府基金投資報酬率的計算方式,均未能適當表達實際的投資績效,不易比較基金間的投資績效,尤其報酬率波動幅度較大時,僅以簡單平均為基礎,計算中長期報酬率,無法觀察績效全貌,易使人誤解,各基金主管機關應妥適檢討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