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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巡察行政院,監察委員趙永清關切「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及環境檢驗測定法」議題,建議行政院加速立法作業

  • 日期:113-12-23


監察委員:趙永清

監察院今(23)日巡察行政院,監察委員趙永清就「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及環境檢驗測定法」議題發言,提出行政院曾允諾制定專法,但至今仍未完成,實應重新檢視現況,制定專法,以維護國民健康,降低國內醫療支出。

趙永清委員說明,我國男性口腔癌發生率世界第一,一年約有超過1萬1千人次罹患口腔癌或食道癌,而死於口腔癌、食道癌者,超過5千人次,因而造成健保支出逐年增加,已高達一年140億點以上;而且檳榔所搭配的紅、白灰,長久以來無法可管;世界各國也逐漸禁止檳榔販售及嚼食,甚至將檳榔列為毒品;可見檳榔對於國民健康的危害。

趙委員指出,本院在110年11月糾正行政院怠於積極管理檳榔對於國人健康的危害及推動檳榔危害防制專法,近3年均無具體進展;113年8月請行政院陳時中政務委員率衛生福利部邱泰源部長、農業部黃昭欽政務次長等主管人員到院接受委員質問,行政院允諾將立專法管理,預定於113年底提出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迄今仍未提出立法進度。

趙委員也關心環境檢測數據的真實性,致力催生環境檢測專法的立法。環境部自107年6月至108年12月委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環境檢測機構管理強化計畫」後,在112年1月12日將「環境檢驗測定法(草案)」提報行政院審查,卻於113年6月間自行函報行政院撤回草案,欲以檢測管理精進作為取代立法,致使5年來之努力回歸原點。強烈建議行政院應督同環境部,再度審慎檢視現況,加速完成「環境檢驗測定法(草案)」法制作業,以有效提升國內環境檢測數據之公信力,以維護國人優良的環境品質。

請行政院將該兩項攸關環境永續及國民健康之重大法案,列為最優先審議法案。

行政院暨相關部會回應

衛生福利部邱泰源部長:

本部已於113年12月18日進行「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的預告,規範重點包括:健全對檳榔業者的管理行為,加強對孕婦及未成年人的保護、限制嚼用檳榔場所、抽驗檳榔及其原料,衛福部將在符合民情及減少社會衝擊前提下循序漸進,減少檳榔對國人健康之危害。
 
農業部陳駿季部長:
本部從112年開始進行為期4年的檳榔廢園及轉作計畫,檳榔農完成檳榔廢園,補助費用為每公頃 15 萬元;若轉作農糧署推薦的作物,在山坡地範圍內補助每公頃再加 10 萬,山坡地範圍外則多補助 5 萬元。到目前為止,大概完成減少約190公頃的檳榔園。
 
環境部彭啓明部長:
本部目前重新規劃研議環境檢驗測定法,避免利害關係的衝突,強化公私協力合作,蒐集國際上做法及汲取相關經驗,努力於明年此時提出新的草案。
 
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
有關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衛福部已進行預告,請衛福部在法案執行前要加強相關業者的管理,尤其是保護兒少與孕婦;檳榔與致癌的關聯性是非常明確,所以應加強管理,立法前應事先規畫相關配套措施;並請農業部加強檳榔園廢園轉作相關工作;有關環檢法部分,請環境部參考國際經驗,重新研擬相關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