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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募款遭衛福部要求返還案,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林盛豐申請自動調查,呼籲各界注重該中心在收容難民的國際貢獻

  • 日期:112-05-17

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林盛豐

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透過貝殼放大公司集資募款案,遭衛福部認定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要求返還資助者,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林盛豐認為衛福部認定未依行政程序法處理恐有疑義,申請自動調查,呼籲各界注重該中心在難民援助上的國際貢獻。
 
調查委員認為,本件集資案是根據四方備忘錄,且是土敘邊界進行中的人道難民援助,已獲得相關國際組織和政府的支持與認可,有助我國在國際間的良好形象,本質上應屬國際救援的外交行為,應依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規定,無需適用行政程序法,因此於本月11日申請自動調查。
 
外交部於105年開始推動土耳其與敘利亞邊界難民的援助,原為興建一座24間教室的小學,捐助40萬美金給土國雷伊漢勒市,後來該計畫發展成為一座多功能的活動中心,名為「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包含婦女手工藝培訓和工作坊、兒童教室與運動場,及非政府組織進駐與緊急庇護所。該中心的設立與營運吸引了許多國際人道救援界的支持,包括聯合國體系下的國際移民組織與丹麥的難民協會進駐,目前還有許多國際組織正在洽談進駐。
 
為籌措該中心的資金需求,陳訴人與國內募資公司貝殼放大公司簽訂「土耳其台灣中心集資計畫」,以該中心所生產的圍巾和肥皂等產品支應中心的營運。第一階段募資在110年3月8日上線,但衛福部於同年4月27日,以該案為公益勸募為由,要求貝殼放大公司與基隆市政府終止本案,該階段集資因此提前結束。然而,依貝殼放大公司和土國雷伊翰勒市政府在110年7月26日所簽的補充契約,確定該募資案發起方為土國雷伊翰勒市政府所轄的台灣中心。110年8月18日,雷伊翰勒市政府更與臺灣中心、土耳其台灣中心協會及我國駐土耳其代表處簽訂四方合作備忘錄,備忘錄中明確提到,駐土耳其代表處將再提供十萬美元的經費支持,及由台灣中心、土耳其台灣中心協會與貝殼放大公司合作進行集資。基隆市政府因此在111年9月11日,依上開事證發函給台灣中心的國內支援單位—國際人道建築與教育協會,表示本案並無違法。豈料,衛福部卻又在112年4月25日認定本案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罔顧該案已有3305位贊助者,且捐助款項早已用於相關建設,而要求臺灣中心在一週內發還捐助款項,造成該中心極大困擾,迄今未見當時簽訂四方合作備忘錄的外交部有任何表示。
 
調查委員指出,基於外交行為的特殊性,呼籲各方注動台灣中心的工作,繼續推動國際人道援助,以促進全球人道主義的發展和臺灣在國際社會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