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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部審計長蘇振平本 (十五)日在監察院八十六年度工作檢討會議中 指出:鑑於近幾年來,國家經濟快速成長,政府職能不斷擴張,年度預算規 模及財政收支日益增加,審計業務隨之益顯綦重。惟以審計機關對於健全政 府機關財務秩序、匡正其財務紀律及增進其財務效能,負有

  • 日期:87-01-15

  蘇審計長指出:近年來,各機關送審會計報告及原始憑證遽增,致審核
人員之工作負荷甚重,時有未能依限審核完竣之情形,審計部第一廳重行檢
討修正「加速審核各機關送審會計報告及憑證注意事項」,並為落實執行該
注意事項,研擬相關配合措施,各級審計單位均已檢討改進,參照加強辦理

  各級審計機關民國八十六年度辦理就地抽查多達一千二百多件,經查有
部分抽查報告超過限期提出者,另有部分審計單位之抽查計畫及報告,未能
依照作業規定撰擬者,亦有未能落實領組覆核工作底稿者,審核通知事項之
控管有待電腦化者,已促請各單位主管一員,均應確實深入檢討改進,並由
訓委會研究加強辦理領組人員之訓練。
  近年來各審計單位,對各機關辦理營繕工程及採購財物,加強從制度與
規章層面,提出建議改善事項,已陸續獲致成果。惟專案稽察之作業(包括
:工作底稿之製作、領組制度之落實、調查報告之撰擬等),有待研求改進
者;各機關辦理營繕工程及採購財物制度規章之執行,有待加強考核其落實
程度者,均已檢討改進。
  鄉鎮市公所財務,已自民國八十六年度列入審計範圍,惟因鄉鎮市繁多
,審計人力有限,對於各界批評鄉鎮市基層建設工程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
標,以及工程品質低落等情事,甚少作深入之查核,以致工程弊端仍層出不
窮,迭遭訾議,已要求各審計室切實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