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案文指出:教育部於校地未完全取得之前,即行成立「國立台北大學
籌備處」。惟籌備處於八十二年二月五日正式成立後,多年來受困於台北縣對
於區段徵收遲遲未能完成,致籌備作業幾近停頓,毫無績效可言。是以行政院
核准教育部成立「國立台北大學籌備處」,顯然過於倉促,尤其造成嗣後校地
取得更為不易,應予糾正。
國立台北大學籌備處於成立之初,原預定八十三學年度起招生,惟籌備迄
今五年,籌劃進度幾近停滯,目前校地仍未完成無償撥用,校舍建築遲遲無法
動工,更遑論何時可以招生。是以,多年來籌備處之業務推廣,極為有限,人
力頗有閒置之虞。教育部明知國立台北大學籌備作業停滯,卻未能適時調整人
力,造成公帑浪費及員額閒置,有損政府積極形象,實有不當。
附糾正案文乙份。
[糾正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