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案文指出: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規定,單項研究經費以八十萬元以下為原則,尤其人文社會計畫一般在五十萬元以下。查研考會八十二至八十四年度單項委託研究經費平均高達一百二十萬元以上,違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所訂原則甚多,不但浪費公帑且有失公平。復查研考會八十二至八十四年度委託研究經費,每年編列二千餘萬元,佔年度總預算百分之七以上,遠超過全國科技研發經費佔GMP的百分之一.七及先進國家最低標準的百分之二.八。研考會並非純研究機關,研究經費比例偏高,顯示研究預算有浮編之嫌。按委託研究計畫主題,除應配合機關施政計畫及業務發展需要外,並應選擇具有創意性、前瞻性者加以研究。查研考會八十二年至八十四年度委託研究計畫合計五十一件,其中僅有四件﹝佔百分之七.八﹞的研究成果形成政策,是行政院所屬二十三個部會中,績效最差者之一。顯示,研考會在研究主題之擬訂,並未針對業務發展需要,審慎篩選出具政策性、前瞻性之主題研究,造成人力及經費之浪費,亟需加強檢討改進。[糾正案全文]